时振宇
(长春市政协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吉林长春 130000)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进入我国中东部城市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迅速增加。城市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场所,在当前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探索城市民族工作创新路径,妥善管理好城市民族工作问题,更好地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们对于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视程度,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当前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城市是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的中心,人口密集度高、资讯发达,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决定性影响。充分发挥城市发展的优势,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可以不断吸引少数民族群众到城市中生活,帮助解决就业问题,使少数民族群众获得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少数民族群众在通过自己的双手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的同时,可以使更加多元的民族文化得到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丰富城市文化元素。因此,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使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工作、学习、生活,可以为城市提供新的动力和源泉,促进城市经济文化全面发展[1]。
我国有56个民族,其中有55个少数民族。各民族具有存在不同的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心理认同。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不断增加,也为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平台,巩固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关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正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应有之义。
第一,政策上给予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可以为城市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少数民族群众依托自身文化特色,可以发展具有独特竞争力的民族特色经济。在此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民族特色经济发展,使民族特色经济能够在城市中站稳脚跟,在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的同时,更能丰富城市经济形态,为市民提供多元化服务,助力城市经济发展。
第二,发展上给予引导。民族特色经济由于生产技术较为固定、销售对象较为单一,经营理念较为传统,往往在发展中会遇到瓶颈。对于此类现象,需要政府做好帮助与引导,不仅要为从事民族特色经济行业的群众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也要教授他们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帮助改进生产流程,配齐配全生产设备,传授现代化经营理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销售市场。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将民族特色经济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使民族特色经济的发展符合新时代新要求。
第一,完善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完善的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是对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保障,避免因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却未能配套妥善的服务与管理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出现。可以在社区中设立专门的少数民族服务站、民族调解室等,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建设,积极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社区环境,更好地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
第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一环。可以搭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志愿者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平台,以承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管理任务,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提升各民族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认同感。
第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对各民族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保障城市民族工作顺利开展。可以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并以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律讲座、便民服务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子屏等宣传平台,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让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基本知识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社会。
第二,依法处理群众纠纷。随着少数民族群众越来越多进入城市,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摩擦、矛盾、误会难免发生。在处理相应问题时,对于常见的一般性质的社会矛盾纠纷,要客观看待,不能都上升到民族问题。同时,也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少数民族群众,就“犯嘀咕”“绕着走”,甚至觉得要“特殊对待”,必须严守人人平等原则,依法合理解决群众纠纷。
总之,随着少数民族群众越来越多地进入城市,城市发展有了新的活力,城市民族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城市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场所,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重要意义。要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提升法治化水平,不断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