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城(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庞 爽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020 年12月2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即将在2021 年 3 月 1 日开 始生效 实施,其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令人心痛不已,比如“某中学学生高考后杀害同班同学”“几名未成年人劫持并杀害出租车司机”“13 岁男孩强奸 6 岁幼女”等。未成年人犯罪严重威胁社会治安和我国道德法治建设,也给未成年人的家庭带来很多的伤害。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以来都备受国家和社会的关注。2020 年 8 月 17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
犯罪低龄化。来自多地司法机关的报告分析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正逐渐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并且趋于成人化、暴力化。究其原因,除未成年人身体较以往早熟外,主要是现在媒体与自媒体日渐发达,未成年人在较小的年龄即能接触到的信息较过去增多,其中包含了带有违法犯罪描述的音视频、文字、图片等,然而未成年人阅历少,缺乏分辨能力,很容易被其中的不良信息误导。另外,通信、交通技术的进步,都扩大了现代人的交际圈,未成年人受到不良“他人”影响的机会也增多了。
性犯罪数量增加。不管是在家庭还是学校,性教育在我国的未成年人教育中一直是讳莫如深的,性似乎变成了神秘的领域,导致未成年人了解的健康的性知识少之又少。而处于第二性征发育期的未成年人对两性知识充满好奇,受不良视频、图片、文字等影响后,有可能会做出偷尝禁果的事,甚至于引发恶性犯罪。
动机随机。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情绪不稳定,很容易因随意且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引发怨气,进而临时起意痛下狠手。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少有预谋,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而突发犯罪。
多以团伙形式作案。相较于单个人实施犯罪,未成年犯罪多呈现以团伙的方式作案,且多为偶合性团伙,其一般并不是为了犯罪组成一个固定团伙,而是偶然冲动结合在一起。结成团伙,一则成员之间互相教唆,二则能为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壮胆儿”。因此,其手段一般更为残忍,情节更为恶劣,后果也相对严重,危害性也更大。
未成年人还未真正开启人生道路,若已经犯罪,那在其踏入社会以后,将因为有前科而处处受阻。未成年人犯罪对社会、家庭也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始终是重大的课题,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犯罪前的预防和犯罪后的帮教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应本着分级预防、提前干预的原则,及时消除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各不相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的范围较广,不是靠某一个主体可以单独完成的,需要整个社会、家庭、学校各负其责、互相协作,以及未成年人个人自身的自律和努力。
应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完善预防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体系。目前,尚未有专门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学科,但是在刑法学和犯罪学领域内,已经有学者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系统和专业的研究。在实务工作中,应加强刑法学和其他学科研究的融通,加强刑法理论和实务的交流,以增进专业研究人员及社会大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剖析和理解。同时,要加强对媒体,尤其是自媒体的监督,过滤不良信息,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学校应把法治教育纳入课程,增加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意识培养在学校教育中的比重。中小学现有的法治学科或者思政等学科中含有的法治章节,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远远不够的。除了提高现有的法治教育师资水平,学校还要与司法部门加强协作,有效利用这些部门的法治教育资源,提高学校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使未成年人牢固树立遵纪守法、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分辨是非、分辨合法与非法的能力和自我管控能力。
家长要及早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防微杜渐。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基础。很多未成年犯罪事件的背后,是支离破碎的家庭环境,是从小缺少父母陪伴的家庭状况,甚至原生家庭本身就有着暴力或者犯罪的存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缺少了家庭温暖,在寻求其他方面补偿的心理作用下,就易受不良诱导而误入歧途。父母或监护人应尽量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帮助未成年人形成健康心理,有效避免他们积累心理负能量,降低产生报复、破坏等不良心理的几率。监护人要切实负起监护责任,与未成年人保持沟通、交流,关注其行为、心理状态,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防患于未然。
未成年人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未成年人要通过学习法治等知识和自我训练,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和有不良习气的人接触,不接受他们的教唆。课余,要多读健康的书籍,多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
对于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要有针对性地实行社区矫正及社会帮教。2020 年9 月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在《检察日报》上发表文章,提出“综合运用公安机关警综平台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起涵盖个人信息及涉案情况的数据库,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对纳入数据库的人员实施‘三色预警’,根据违法犯罪情况和个性特征,分为黄、橙、红三个预警等级,开展差异性精准帮教。”类似于“三色预警”这样的帮教举措,有助于对未成年人实施精准帮教,助其重返校园、重返社会,尽快重新开始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