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惠民
青少年法治教育:您认为青少年学习宪法的意义在哪里?
秦惠民:青少年学习宪法,对于帮助他们树立依宪治国的宪法法律意识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党从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1999年被明确写入宪法修正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指明了青少年学习宪法的重要意义,也是我们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遵循。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只有全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才能夯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基础。一方面,要从青少年开始,培养他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精神。另一方面,学校是社会的一部分,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也包含建设法治校园,校园也需要民主和法治。教师和学校之间、学生和学校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校园和谐有赖于良好的法治环境。校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校园欺凌、不当体罚、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等,都是有悖于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的。青少年学习宪法,对国家和民族、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都具有重大意义。
青少年法治教育:请您对全国大中小学生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提一些建议。
秦惠民:学校应该是一个崇尚法治、保障自由、尊重权利的场所。青少年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不断地经历社会化过程,仍处在发展变化之中,通过宪法法治教育以及学校校园中尊重和保护正当权利的实践,使其浸润在法治文化的氛围里,可培养和形成他们未来人生中自觉的、理性的法治意识和守法护法精神。
青少年法治教育: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在未来的工作中,您认为作为教育系统工作者需要开展哪方面的工作呢?
秦惠民:我认为这里的针对性,主要是指法治教育要针对现实问题。现在中小学阶段存在两个重要问题。
一个是学生欺凌案件很多,青少年犯罪低龄化问题比较突出。去年底通过的刑法修正案调整了刑事责任年龄,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现在的孩子成熟得早,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是少数,而受到犯罪威胁的未成年人是多数。我们不能只考虑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后对极个别犯罪未成年人所导致的不利,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对大多数未成年人的保护。
此类问题不仅在我国有,国外也有,而且都是很严重的问题,有的国家甚至将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10岁。通过学习宪法法律,使青少年懂得遵纪守法,懂得尊重他人,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尊重他人的权利,这是一个民族重要的素质和良好品性。
另一个是教师对学生的体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我认为应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角度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提高治理效能,实现有效解决教育惩戒难题和有效禁止体罚。
青少年学习宪法和法律的重要意义,不仅仅是记住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培养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应当注重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培养现代社会公民应有的遵纪守法、程序意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及对他人权利的尊重。法治文化就是人和人、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模式,是道德底线,不应该只是一些空洞的口号。人和人的关系在校园里面表现为学生关系、师生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在校园里则表现为学生与校园、学生与学校管理、学生与各种公共设施、学生与生活环境的关系等等。健康良好的学生关系、师生关系、学生与环境的关系,就是法治文化的体现。学生不仅应当了解宪法规定的国体、政体等宪法知识,更应该知道在自己的年龄段中应当具备的法治知识。这应该是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所应强调的,只宣传一些大而空的口号是没用的,更重要的是使青少年知道具体怎么做,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公民。
青少年法治教育:您认为青少年进行“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对当前的中小学校贯彻依法治校原则有什么样的积极意义?
秦惠民:我们为什么要依法治校?学校并不能独立于社会之外,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同样应当依法治校。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的活动,有利于培养其法治意识,有利于形成法治文化和法治环境,人人讲法用法,尊重权利并履行义务,有利于培养自身的法治思维和行为方式,因而参加活动对于贯彻依法治校原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