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影响机制
——基于我国中部地区的实证分析

2021-12-27 11:14春,王娟,余
科技管理研究 2021年22期
关键词:六省规制竞争力

傅 春,王 娟,余 伟

(南昌大学管理学院,江西南昌 330031)

1 研究背景

绿色发展是一种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重点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友好之间的良性循环,本质是反映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程度[1]。目前国内外已经有众多学者对绿色发展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和延伸,如Carpenter 等[2]、Veeman[3]等分别从生态经济学、自然资源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视角界定了绿色发展的概念;2013 年OECD[4]对绿色发展的内涵作出了明确的概括,即在保持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同时确保生态环境不遭受破坏。2010 年世界森林覆盖率为31%,而中国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3,人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5]。因此,实现绿色发展是中国必须实现的战略目标,也是中国全面推广“五位一体”的重要起点[6]。为此,中国明确提出战略目标:203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量比2005 年降低60%~65%;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性能源消费量的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 年增加45 亿 m3 左右[7]。

一个国家或地区要想实现绿色发展,提高本地区的绿色核心竞争力,制定合理的环境政策是重中之重。环境规制的定义是根据法律限制环境污染行为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国家行为守则,以及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制定的各种政策的总和。为了抑制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环境规制措施以提升绿色竞争力,但是这些政策的效果受到了各界的质疑。有学者认为政府实行过于严格的环境管制会延缓中国工业化速度,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也可能导致绿色竞争力的下降。上述担心并非没有理论基础,已有研究如Simpson 等[8]认为在严格的环境管制下企业的产业竞争力会下降;Gray[9]通过1958—1978 年450 个制造业的数据发现美国实行的监管政策造成生产率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还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绿色竞争力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型关系。严格实行环境规制政策到底是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实现环境保护,还是能够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结果,这是本研究关注第一个核心问题。

环境规制、科技创新对绿色竞争力的影响是不确定的[10]。虽然著名的战略专家Porter 等[11]认为环境规制能够激励企业创新,从而可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但也有学者认为技术进步并不一定有利于保护环境,张江雪等[12]认为甚至有的技术进步还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因此,环境规制是否能够影响科技创新,从而有利于绿色竞争力的提升,这是本研究的第二个核心问题。

2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对绿色竞争力的研究主要是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对数据处理分析得出量化的结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利用生产函数测算绿色生产效率。大多数文献通过工业绿色增长指数生态效率、绿色生产效率和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基于松弛测度的方向距离函数(SBM-DDF)、Malmquist-DEA 模型、Super-SBM 模型等方法,在原有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基础上加入了环境要素,对农业、制造业和工业等领域的绿色发展效率和空间分布等问题展开分析。如在农业领域,徐永慧等[13]基于Malmquist-Luenberger 指数对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展开研究;在生态领域,付丽娜等[14]基于生态效率投入产出指标体系,运用超效率DEA 模型测算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效率;在电力领域,姜雯昱等[15]在环境压力视角下利用超效率SBM 模型对电力行业的生态效率及其差异展开研究;在工业领域,陈诗一[16]基于方向性距离函数对中国工业全要素生产率展开分析与实证研究,岳鸿飞等[17]则基于松弛变量的方向距离函数和Luenberger 生产率指数对中国36 个工业行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展开研究在空间分布方面,穆学英等[18]基于“人地协调”的理念,采用数据包络分析的方法研究中国绿色生产率及其区域差异。另一种方式是建立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如OECD[4]将绿色竞争力分为环境与资源生产率、自然资产基础、生活质量与政策响应4 个方面,UNEP[19]将绿色竞争力划分为环境、政策与幸福公平三大类。国内学者在前人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建立绿色评价指标体系,并针对中国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绿色竞争力取得了相关研究成果,如王勇等[20]通过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对中国30个省份的绿色发展现状展开深入研究;王韶华等[21]基于工业绿色发展的内涵构建了京津冀绿色发展水平的测度指标。随着对绿色竞争力研究的不断补充与完善,逐渐有学者关注科技对绿色竞争力的驱动作用,如郑秀梅等[22]通过实证的方法探究了“双创”对经济的驱动力;葛鹏飞等[23]通过构建异质性创新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模型,探究创新与“一带一路”绿色竞争力之间的关系。

环境规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与绿色竞争力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着广泛的争议。从现有的文献来看,大多数有关环境规制与绿色竞争力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环境规制有利于提高地区绿色竞争力,如何爱平等[24]基于实证研究的方法得出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有促进作用;张峰等[25]基于环境规制作用机理的视角,认为“命令-控制”型的环境规制对推动高端制造业的绿色发展有促进作用。第二,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有阶段性和非线性的特征,如孙英杰等[26]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绿色竞争力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型关系;还有部分学者则认为环境规制与绿色竞争力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关系[27]。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环境的主要污染源。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主要有两种作用,一种是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政策监管“三废”来源与去向,并强制关闭严重污染环境的“三无”厂房,使企业不得不通过提升生产工艺从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另一种是通过补贴政策,对企业的节能减排进行资金支持,这将有力地解决企业因提升生产工艺和购买减排产品产生的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也称为环境规制的补偿效应。但是,杜龙政等[10]提出,在国民经济发展不充分的地方,企业经济转型困难,环境规制超过一定水平可能会导致绿色竞争力的下降。

上述研究成果为分析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提升作用提供了重要参考,但是仍存在可以改进之处。大多数文献集中于研究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直接影响,而考虑到环境规制、科技创新和绿色竞争力之间关系的研究不足。Porter 等[11]提出环境规制有利于激励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组织方式的变革,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在环境规制下,企业一般会通过两种途径减少排放,一种是通过增加治污支出减少污染,另一种是通过提升技术水平和改进生产工艺从而减少排放,因此环境规制可能会通过激励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水平从而间接实现绿色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本研究从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直接效应以及通过影响创新水平对绿色竞争力产生的间接效应着手,探讨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影响机制。

3 数据与研究方法

3.1 绿色竞争力综合评价

3.1.1 指标权重计算方法

与主观赋值法相比,客观赋值法避免了因专家认知偏差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结果偏差,因此本研究运用目前已经较成熟的熵权法确定权重。归一化公式如下:

正向指标:

负向指标:

式(1)(2)中:Vij为归一化后的数值;Xij为第i个省份的第j项指标;min(Xj)为2008—2017 年所有区域第j项指标的最小值,max(Xj)则为2008—2017 年所有区域第j项指标的最大值。

比重(P)确定公式如下:

熵值(E)计算公式如下:

式(4)中:m为系统中指标的个数,此处m=21。

差异系数(D)计算公式如下:

权重(W)计算公式如下:

则,综合指数(U)计算如下:

3.1.2 构建绿色竞争力指标体系

基于2008—2017 年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以下简称“中部六省”)的现实情况,以代表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为指导原则,在充分了解中部六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依据有关专家的建议,构建出包括经济、资源环境以及政府政策等多方面的指标测度体系(见表1)。其中,一级指标主要参考《2012 中国绿色发展指数摘编》,把绿色竞争力分为经济增长绿化度、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政府政策支持度[28];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在充分考虑中部六省的实际情况下,借鉴林卫斌等[29]的方法构建绿色竞争力指标评价体系。

表1 中部六省绿色竞争力测度指标体系

表1 (续)

3.1.3 中部六省绿色竞争力测度结果与分析

以中部六省2008—2017 年近10 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指标数据主要来自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火炬统计年鉴》和地方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等。如表2 所示,中部六省的绿色竞争力整体上呈现出逐年上升、个别年份有所倒退的时序特征,各省的绿色竞争力截面差异明显,尤其是河南省2008 年和2017 年绿色发展水平综合指数相差最大(0.207 4)。从时序均值来看,河南省绿色竞争力综合指数最低(0.274 3),湖北省最高(0.468 7),极差为0.194 4。总体上看,中部六省绿色竞争力由高到低分别为:湖北、江西、安徽、湖南、山西和河南。由此可知,经济实力强的省份(例如湖北省)较早经历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相比其他省份更重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使得地区绿色竞争力综合指数较高。

表2 中部六省绿色竞争力综合得分 单位:分

如图1 所示,2017 年中部六省绿色竞争力3 个子系统的得分排名为:资源环境承载力>政府政策支持度>经济增长绿化度。经济增长绿化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子系统得分近10 年波动较小,且二者得分较为接近;2016 年中部六省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度超过了经济增长绿化度,成为3 个子系统中得分最高的一项;政府政策支持力度虽然整体上小于经济增长绿化度和资源承载力,但是整体呈现出递增的趋势,说明政府对绿色竞争力的支持力度逐年增大。

图1 中部六省绿色竞争力子系统时序比较

3.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3.2.1 数据来源

探究中部六省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影响机制,数据主要来源于2008—2017 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六省的统计年鉴等。

3.2.2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1)模型设定。设定回归模型(以下简称“模型1”)如式(8)所示:

为了进一步研究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间接影响,将环境规制与科技创新的交互项作为核心变量加入模型1 中,设为模型2,如式(9)所示:

式(8)(9)中:i为省份,t为时间;因变量是绿色竞争力(GD);自变量包括环境规制(ERS)、禀赋结构(CAP)、科技创新水平(TEC)、城镇化水平(UI)和外商直接投资(FDI);θit为误差项。其中禀赋结构和外商直接投资采用对数形式,分别表示为LN(CAP)与LN(FDI);ERS2为环境规制的二次项;ERS×TEC 表示环境规制与科技创新的交互项。

(2)变量说明。

1)核心变量为环境规制(ERS)。为了考察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影响,有必要测算各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有部分学者采用对环境治理达标情况进行线性标准化的方法测算环境规制强度;而Antweiler 等[30]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要求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可以采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表示环境规制强度;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加大环境投入对环境的改善可以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治污成本能够更好地衡量环境规制强度。本研究分别采用环境污染治理绩效占GDP 比重(ERS)和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占工业增加值比例(ERS2)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其中ERS2用于稳健性检验。

2)控制变量包括:一是科技创新水平(TEC)。随着资源承载力接近于极限,中国迫切需要向技术创新驱动为主的绿色发展模式转变,而丰富的教育资源对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有重要作用,因此采用教育与科研经费支出与财政总支出之比衡量地区科技发展水平。二是禀赋结构(CAP)。禀赋结构是人力资本密集度和物质资本密集度加总而成,采用固定资产存量和年末从业人员之比计算各省的禀赋结构。其中,固定资产存量采用张军的算法,基期资本存量用1978 年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除以10%,作为地区初始资本存量,折旧率取9.6%。为了消除量纲,对指标进行对数化处理,用LN(CAP)表示。三是城镇化水平(UI)。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提升地区公共服务的普及度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在城镇化进程当中,人们对环境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进而有助于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因此选取城镇人口与年末总人口指标表示城镇化水平。四是外商直接投资(FDI)。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外资企业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外商投资是否有利于中国绿色竞争力的提高有待进一步讨论,因此选取各省实际利用外资中的外商直接投资额表示对外开放水平。为了消除量纲,对外商直接投资额进行对数化处理,用LN(FDI)表示。

模型1 与模型2 的因变量与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3 所示。

表3 中部六省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影响机制模型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4 结果与分析

4.1 变量的多重共线性检验

4.1.1 相关系数分析

通过对模型1 和模型2 中的自变量与因变量进行皮尔逊相关系数检验,可以确定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不大(见表4),其中城镇化水平和禀赋结构的相关系数最高,为0.744。

表4 中部六省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影响机制模型变量的相关系数检验

4.1.2 方差膨胀因子分析

模型1 和模型2 中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如表5 所示,其中方差膨胀因子(VIF)最大为3.88,远小于10。结合相关系数的分析结果,可以认为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5 中部六省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影响机制模型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

4.2 回归结果与分析

由于省份之间的同期活动可能存在关联性,首先对数据进行组间异方差、组内自相关和组间同期自相关检验,结果表示存在异方差性和组间同期相关,不存在一阶组内自相关,因此采用允许异方差和同期相关存在的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进行估计。为了验证结果的稳健性和避免内生性问题,采用了使用前提是扰动项不存在自相关的系统广义矩估计(SYS-GMM)。模型1 和模型2 的回归结果如表6 所示,其中GD-1 为绿色竞争力(GD)的1 阶滞后项。由表6 可知,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与系统广义矩估计的估计系数相差较小且符合预期;对模型1 和模型2 进行回归,Sargan 检验的P值分别为0.769 6 和0.691 6,接受了“所有工具变量都是合理有效”的原假设,说明不存在过度识别;AR(1)和AR(2)的P值分别为0.031 1、0.032 3 和0.123 6 和0.866 3,表明样本的残差序列不存在二阶自相关,表示模型设定无误。

表6 中部六省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影响机制模型回归结果

根据回归结果,作出以下分析:

由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的模型1 结果可知,环境规制项的系数显著为正,其二次项的系数为负,说明绿色竞争力与环境规制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最初环境政策强度的增加会提高地区绿色竞争力,但是当环境规制强度达到一定拐点后,会对绿色竞争力有负向影响。由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的模型2结果可知,科技创新与绿色竞争力呈现出显著负相关,说明中部六省目前的科技创新对绿色竞争力有负向影响,但是环境规制与科技创新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只有在环境规制下科技创新才能推动绿色竞争力的增长。总体而言,只有在环境规制下,科技创新才能对绿色竞争力的提升有正向影响。

(2)由于变量可能会存在内生性问题,从而导致结果出现有偏且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在模型1 和模型2 的基础上将绿色竞争力的滞后1 期作为解释变量分别加入模型当中,由表5 结果可知,系统广义矩估计的结果与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的结果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同时也验证了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中模型1 和模型2 的研究结果。

(3)由表6 可,知禀赋结构的系数显著为负,资本密集型行业既包括污染较多的重工业,也包括对环境污染较小的技术创新型产业,禀赋结构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可能是因为中部六省的资本密集型行业中污染较多的重工业占比远多于高技术产业;外商直接投资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引进外资不仅有利于拉动各省经济的增长,而且有利于加速外企的发展,同时刺激内资企业提高效率;城镇化水平对绿色发展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城镇化有利于提升中部六省的绿色竞争力,城镇化对绿色竞争力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城镇化有利于优化城市布局,从而有利于优化城镇生态环境,其次城镇化进程有利于促进人口集聚,从而形成广阔的市场和提供充足的劳动力。

4.3 稳健性检验

更换核心变量,采用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占工业增加值比例替换环境污染治理占GDP 比重作为核心变量,分别采用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和系统广义矩估计进行回归,以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结果如表7 所示,核心变量系数的符号与上述报告的估计结果相一致,表明本研究的结果是可靠的。

表7 中部六省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影响机制模型稳健性检验估计结果

5 讨论与结论

本研究参考前人的文献构建了区域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并得出中国中部六省的绿色竞争力综合指数,再利用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和系统广义矩估计分析绿色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1)中部六省2008—2017 年的绿色竞争力整体上有所提升,但是部分年份存在倒退,6个省份的绿色竞争力由高到低分别是:湖北、江西、安徽、湖南、山西和河南省,6 个省份2017 年子系统时序均值由高到低分别为经济增长绿化度、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政府政策支持度。(2)无论是动态面板还是静态面板,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影响均呈现出倒“U”型的关系,即环境规制超过一定水平对绿色竞争力有抑制作用。(3)只有在环境规制下,科技创新才有利于绿色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必须对地区的科技创新加以政策引导。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为提高中部六省的绿色竞争力,讨论得出以下对策建议:

(1)合理增加环境治理投资,采取柔性化市场手段鼓励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与绿色竞争力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可见政府加大环境治理投资可以产生立竿见影的生态效果,但是从上述研究可知,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在到达拐点之后有着抑制作用,政府在加大环境投资力度的同时应该避免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负作用。如何把握环境规制力度,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目前中国对环境规制大多采用的是控制型规制手段而缺乏激励,对企业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但是也有可能导致企业的外迁,因此,地方政府应该采取柔性化市场手段,从而激励企业转型,实现企业盈利和环境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合理制定环境政策,加大政策对科技的引导作用。绿色技术创新有利于提高绿色竞争力,增强地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政府应该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方面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实行优惠政策,一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另一方面实施政府采购政策,从而为绿色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且有助于鼓励企业重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对绿色竞争力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绿色科技可以减少污染排放和对能源的依赖程度;第二,可以运用绿色科学技术促进污染的治理,同时有利于提升企业科技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促使地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

(3)推进产业结构高级化。中部六省禀赋结构对绿色竞争力水平的提高有着负向作用,由此可以看出中部六省高技术产业对经济的贡献较低,因此推进产业结构高级化至关重要,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对企业加以引导,承接国内东部地区和国外的高科技产业转移,从而转变产业结构和降低能源强度,并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低碳技术产业的发展。地方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应该局限于短期的利益,而应正确制定发展战略,尽可能地吸引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技术创新的企业,使中部六省避免成为发达地区的“污染避难所”;并充分考虑其他因素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投入适度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为推动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提供良好的环境。

(4)加强城市环境监管,推进绿色城镇化。城镇化是产业、人口等要素集聚的过程,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注意农业人口转移、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性,以减少城镇化推进初期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合理利用资源,制定合理的、系统的城镇化规划和布局,打造宜居城市,提升城镇人口生活幸福感。

(5)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引进高技术产业。FDI 的引进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可能会给当地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鼓励性政策吸引高质量、高效益、污染低的外资企业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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