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网络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的进退与平衡

2021-12-27 15:19张爱军杨丹妮
理论与改革 2021年2期
关键词:公民权利舆论监督网络空间

张爱军 杨丹妮

一、引言

舆论具有复杂性,包括各种意见和认知成分。“舆论是指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1]公众舆论是社会发展的道义力量,能够调动公众的社会责任,并利用话语力量推动政治发展与进步,同时对公共权力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公众舆论利用公共领域搭建公共关系,动员公众在公共关系的网络中针对社会的痛点与堵点发表个体的观点、立场与态度。在公众舆论生成机制中,公共场域提供表达与传播的空间,公共关系构建舆论内容。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是公众舆论表现的两种方式。公民权利激发公众的政治责任助推社会舆论的形成,公共权力干涉舆论的生成,影响公众舆论的发展趋势。

公共场域成为舆论生成的空间。“互联网为群众监督‘插上了科技翅膀’,使群众监督权利在网络领域得到延伸和拓展。它突破了传统的群众监督模式,成为我国公民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重要方式”。[2]哈贝马斯提出场域理论,将场域分为公域与私域。公域范围内公众谈论政治,传播政治观点。私域范围内,个体谈论隐匿话题,形成成员间无障碍化的交流。传统媒体时代,公域与私域界限分明,严肃成为公域的主导因素,娱乐是私域的主旋律。随着智能媒体的应用,社交媒体为公众提供独立表达的场域。公众在社交媒体上处于半匿名与半实名化状态,关系变得复杂,讯息传播真实与虚假并存。在网络社交圈中,真实个体自我压抑,表演个体虚假呈现,形成了人思想的撕裂、政治观点的对立,造成公域与私域界限模糊,台前台后交织,使得舆论带有个性化、情感化、生活化的特点。

公共关系维系社会舆论。公共关系区别于血缘关系、人情关系、金钱关系,是针对社会事件,形成政治动员下的非稳定性与非确定性的关系。公共关系连接着公众群体、政府团体、大众媒体,能够形成三方合作,亦会造成三方对抗,陷入意识形态的陷阱。突发公共事件中,事件的紧迫性与不确定性吸引着公众的注意力,连接着公众的心理纽带。情感的爆发性倒逼政府改革,促使政府行使权力公开化与透明化。公共媒体关注舆情的变化,发挥着引导舆论的功能,担任着塑造政府形象的使命与维护社会安定的职责。

公民权利形成舆论监督,影响舆论生成。改革开放以来,公民权利意识觉醒,打破了官方垄断话语权的局面,发挥了表达权、看见权,凸显了个体的社会价值与政治地位。数智时代,人工智能降低信息制作成本的同时,也加速了传播,实现万物互联与万物皆媒。公民能够实现最大权利,传播政治信息,监督政府的行为,实现个体的政治诉求。马克思认为,“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3]社交机器人借助技术手段传播虚拟化的特点,产生舆论的遍在效果,为公众建构意见环境。公众的意见在政治领域中不再扮演旁观者,而是逐渐过渡为主人者的身份。公民的认知水平有限,并非能形成完全理性的观点,易沦为意识形态的工具,成为无意识的网络游民,影响网络的传播秩序与舆论的正向功能。公民权利的实现是政治与人关系缓和的表现。

公共权力监督舆论,形成舆论干涉。研究者夏丽认为“权力是行政主体支配公共资源的能力,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的欲望无限性之间固有的矛盾,人民通过委托代理的形式将权力赋予公共组织,由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维护公共利益”。[4]公共权力具有支配性、强制性、组织性的特点。中国社会采用间接民主制,人大代表被赋予权力代替公民行使,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辅助权力。公共权力能够针对公共事件,采取正当化、合法化的措施。公共权力显性介入,阻断信息传播渠道,能够引起顶层政府与底层民众间的不信任,加剧政治矛盾与政治冲突。公共权力隐性呈现,篡改信息内容,深度伪造视频,推送娱乐化信息形成记忆淡忘。记忆淡忘能够削弱公众的自主权,形成公众的政治冷漠。公共权力无论是显性介入还是隐性介入都应在制度的约束下合理使用,避免舆论干涉下的负面影响。

公众舆论是社会分配监督权力的表现形式,是社会进步的关键要素。公众舆论结合时代特点、技术特点、公民特点,从政治学角度探讨舆论与权力间的关系,探寻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间的异同,形成权力对于舆论的正向管控,以及公众对于权力的正确认知。

二、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的权力差异

监督舆论是政府部门运用技术手段监测舆情,掌控舆论的变化。舆论监督是公众行使公民权利监督政府不正当、不合法、不民主的行为,保证权力的透明化,维护公众集体利益。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有着一致的目标,即为了实现国家发展与人民幸福。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也存在着本质的不同。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呈现出主体性差异、立场性差异、技术性差异以及结果性差异。

第一,主体性差异。从角色身份上分析,监督舆论的主体围绕政府官员、平台运营商展开,舆论监督的主体是符合政治要求的全体公民。数量上,监督舆论的主体少于舆论监督的主体。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存在线上与线下的分化,主体群像在不同场域各异。线下政府官员淡化在公众视野之外,线上监督舆论在网络空间中表现为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监测用户个体的数据,推送利于塑造政府形象的信息,塑造官员形象,呈现政府与公众近距离的特点。舆论监督线上主体为网民。线上舆论监督借助社交平台,传播个体政治化观点。

第二,立场性差异。监督舆论代表公共权力立足于政府的立场。舆论监督代表公民权利立足于公民的立场,维护普遍公众权益。因此,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能够形成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统一,也会造成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对抗。监督舆论能够防止舆论反转所造成的网络暴力与舆论异化所形成的政局动荡,并一定程度上形成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共生。监督舆论能够掌控舆论,影响舆论的变化。舆论监督也会造成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对抗,引起政府与公众的互不信任。

第三,技术性差异。麦克卢汉曾提出:“媒介即讯息。”数智时代,监督舆论借助大数据监测用户的行为数据与情感数据,形成数字网络监狱。公众处于被监测、被控制的状态,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技术的隐匿性使得公众在人际关系、网络关系的加持下,不得不连接,不得不贡献出个体数据,成为数字监工与数字劳工。舆论监督借助社交平台,关系化传播,形成舆论实时化与全时化的监督,打破时空限制,实现时间压缩空间。舆论监督技术化也存在深度伪造与社交机器人虚假传播的风险。深度伪造微痕迹甚至无痕迹篡改视频内容,渗透享乐主义、自我中心主义、欲乐主义意识思潮,影响舆论的真假,加大舆论识别与舆论引导的难度。社交机器人在社交平台中塑造超真实的个体,能够节点式传播目标观点,与公众无障碍交流沟通,导致信息传播混乱化与无序化。

第四,结果性差异。监督舆论一方面规范舆论的走向,保证舆论的理性化发展,另一方面造成舆论的政府化、口号化。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或将舆论扼杀在网络空间,消失于公众视野,或将舆论包装朝着正能量形象塑造。舆论监督能够引起公众的关注,公众凭借人多势众的优势,做出符合公意的决策。舆论监督形成的结果并非完全等同,根据舆论痛点的程度,部分舆论淹没在信息中,话语声音不能完全呈现。

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是网络空间中的常见形式,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监督舆论是政府、平台治理舆论的手段,舆论监督是公众保证公权力平稳运行的措施。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应保持发展的一致性,规避权力和权利的滥用。

通过SPAD502叶绿素仪测定3种作物的叶片SPAD值。本试验以测定的SPAD值作为一个指标来分析3种作物识别的一个特征。图5上看,莜麦的叶片SPAD值相对大于其他2种作物,大于60。大麦和春小麦值接近,大麦值最小,为50.5。

三、监督舆论下公共权力的进制

公众舆论经过网络传播能够形成正向舆论与负向舆论、积极舆论与消极舆论。正向舆论呼吁公平、正义,发挥纠错和纠偏的功能,实现社会空间的稳定与和谐。负向舆论注重情感宣泄与道德绑架,造成舆论的消极异化,阻碍社会整体进步,影响社会稳定。监督舆论能够监测舆论的变化,抑制负向舆论的发展,形成公共权力的进制。

第一,积极权力进制。积极权力进制能够发现舆论的弊端,对激进舆论进行引导,形成舆论的理性发展。舆论弊端包括情感弊端、技术弊端以及金钱弊端。后真相时代,公众理性让位于感性,情感宣泄大于对事实的信仰。女司机、男屌丝等词语成为标签词被公众嘲讽,刺激公众的情感点。公众因此忽略事件真相,使得舆论频频反转,造成当事人遭受人肉搜索,透明化出现在公众视野,承受网络暴力的攻击。政治领域中,后真相舆论形成官员的特殊化标签,利用公众天然的仇富仇官的思想根基,加大正式舆论场与非正式舆论场的冲突、对抗、撕裂以及内卷。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能够将用户形成节点分类,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确化信息内容。技术的进步能够降低用户获取信息的难度,实现从“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的变化。技术并非完全理性式地存在,创造和谐的乌托邦式的世界。技术存在异化的风险,能够操纵舆论,形成舆论的技术化弊端。技术的掌握者将个体的价值利益设置在机器中,营造主观信息环境,刺激目标受众的认知与判断。长此以往,错误价值观造成信息驯化操纵舆论观点与舆论情感,形成片面舆论与碎片舆论,极化政治的不平等性与不公正性。舆论能够聚焦用户的注意力,网络意见领袖跟踪舆论发表个体观点,迎合粉丝团体,获取经济利益,形成舆论营销。舆论营销者一方面消费热点事件,成为吃“人血馒头”的舆论人,另一方面穿插商业信息形成软文广告。舆论让渡于利益,公众成为金钱的奴隶。公共权力根据舆论弊端纠正舆论错误,形成公共权力积极有效的进制。官方媒体发布官方、权威、相对正确的信息,抢占官方话语权,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避免舆论混乱。政府借助平台监测舆情的情况与舆论变化,自动化屏蔽网络谣言与敏感字眼,打造网络防御系统,避免虚假舆论攻击。立法机关颁布网络法规、条例,约束意见领袖言论,治理网络空间,形成积极权力进制,营造文明的政治环境。

第二,消极权力进制。政府部门对于舆论的管控超出民主、理性的范围形成权力管制,造成消极权力进制,出现舆论寻租、政府俘获与政府规制的现象,存在网络空间的再殖民化与言论极端化的风险。资本者为求经济利益,与公共权力联合形成舆论寻租,运用平台媒体获得流量、数据赚取经济报酬。施蒂格勒认为,政府俘获是指“立法者”和管制机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某些特殊利益集团能够通过“俘获”立法者和管制者,从而使政府提供有利于他们的管制。[5]政府部门拥有政策的执行权与解释权。利益集团寻找法律漏洞,与政府部门“合作”,成为权力的间接拥有者。政府在金钱、物品、情感的诱逼下,变通权力、出卖权力,无视公众利益,开启特殊的绿灯模式成为资本的俘获者。政府俘获具体包含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滥用、私用。中央政府更多针对立法,形成立法解释权。地方政府针对微观权力,形成生活政治权力变通,保证利益集团与个体部门的双赢发展。权力部门拥有军队、监狱等硬性条件支撑,占有统治的绝对优势,能够形成公众的行为规制。在网络空间中,数据监测、控制用户行为,用户透明化、公开化、无隐私化呈现,形成行为的隐身规制。算法技术精确性推送信息,汇聚不同信息形成圈层文化,再现网络的巴尔干化现象,出现网络环境的再殖民化趋势。信息的针对性能够限制公众接触其他信息,造成信息专制。公众拥有表达权,但网络话语力量小,政府部门删除信息形成言论不呈现。无论是舆论寻租还是政府俘获、政府规制,都体现了权力非管制化的弊端,造成公共权力的滥用,危害公民权利,形成消极权力进制,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无效权力进制。无效权力进制是指政府针对热点事件冷处理、慢处理、片面化处理政治问题,解构与建构公众的政治认知。传统媒体时代公众通过信访制度,解决微观政治问题。传统的信访制度速度慢、效率低,政治问题往往被搁置,形成无效权力冷解决。数智时代,社交平台呈现政治问题,政府部门、平台选择性失语,提供音乐、喜剧等娱乐信息,淹没公众的碎片化记忆。官方政府部门召集意见领袖宣传式解读热点事件形成认知解构,利用媒体平台形成媒介事件达到热点分流的效果,再造公众记忆。媒体通过正向信息刷新公众认知,传承社会价值,形成记忆的典型构建。“哈布瓦特强调集体记忆的特征与涂尔干强调‘社会事实’相似,具有控制力量。个体记忆受制于外在的、结构化的东西。”[6]记忆的典型构建能够产生代际回忆,形成记忆的刻板印象。冷处理与片面处理能够平一时风波,却存在代际记忆与代际回忆风险,污化、丑化、扭曲政府形象,加剧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危机。当舆论迫切需要解决政府部门冷处理、片面处理时,政府便不自觉地站在公众的对立面。快速消除舆论,平息风波是政府部门运用公权力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政府部门将舆论矛头对准事件原点,短平快处理,形成问题的片面解决,使得公共权力未做到公平与公正的对待,成为舆论压力的被迫者,民主让渡于民怒,权力公平转换为权力不公,存在不稳定的政治风险,引发政治风波。

监督舆论是公共权力对于公民权利的他者约束。权力理性规制舆论时,就会催促政府的快速成长。权力超越理性掌控舆论时,就会阻碍社会进步,危害社会的发展。权力无效运用时,就会降低政府的执行力,政治传播大打折扣,影响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构建。

四、舆论监督下公共权力的退制

舆论监督作为公民的普遍权利,促使政府行为朝着公意的方向努力,形成公共权力的退制。舆论监督下公共权力退制包括强制退制、主动退制、边缘化退制与圈层化退制。公共权力受制于公民权利,一方面能够保证政府行为的透明性与公开性,另一方面也可能造成公众媒介审判、政治干预的后果,出现舆论监督的乱象。

第一,舆论监督下公共权力的强制退制。社交媒体时代,线上与线下联合共同编织关系网络。微信、微博、快手、抖音能够实现强关系与弱关系的连接、匿名与实名的共存。根据邓巴150人定律,网络社交范围远远超出个体社交能力,形成陌生的关系代码。个体言论在各种关系的交织中实现最大化的传播。根据第47次CNNIC统计数据得知,我国网民规模多达9.89亿。[7]网民政治传播能够产生社会的裂变效果,形成话语声势。相比于大数据监测,公众“地命海心”式的关怀,能够使政府时时刻刻处于公众的“火眼金睛”下。政府的举动被监控、夸大、解构、编织,最终造成公共权力被迫隐藏。

意识形态与情感夹杂下的政治认知与话语行为威胁政治安全,形成公共权力的强制退制。“意识形态是具体政治态度的重要来源,而外界信息应该会经过意识形态这个中心环节的传导,强化或减缓其对个体民族主义倾向的影响。”[8]互联网上多元意识形态并存,包括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爱国主义、极端主义等,每一种意识形态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公众的政治认知,支配公众的行动,对主流意识形态与主流价值观下权力的正确性产生质疑。个体传播信息中带有情感伴随,形成情感渲染,影响舆论的正负色彩,造成舆论的内爆。舆论本身并不能对公共权力产生实质性威胁。公众认知水平有限,视野局限于小范围的个体利益,无法理解宏观决策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自负于个体的政治判断。公众在情感与意识形态的双重裹挟下,线上转移至线下,无组织转变为有组织的政治动员,将矛盾归结为政府权力的无用,威胁政权的存在,从而在话语与决策强制的过程中公共权力退制,使公共权力屈从于公民权利。公共权力的强制退制可能造成公民权利无理性的发展,形成群氓统治与暴力政治。公众的情感舆论往往会成为政治事件的导火索,民众的权力和欲望一旦启动起来之后,就难以基于理性的有效政治,最终导致政治上的癫狂状态。[9]

第三,舆论监督下公共权力的边缘化退制。公共权力的边缘化是指多元意识形态交织,与亚文化一同盛行传播,挑战主流文化与核心价值观,形成政治问题兴趣化与非理性化存在,造成公众与政府之间权力分配不均。民族主义、民粹主义、极端主义思潮强调政治词语,引导公众情感激愤,使得科学理性的思维缺失,主流思想被分裂,行为极端化发展与颜色革命时常发生,权力思想边缘化呈现。二次元文化、饭圈文化、晒秀文化等亚文化左右公众的态度,支配公众的行为,亚文化本身具有非正当性的存在,挤占网络空间造成公共权力的边缘化退路。事实真相被图片、文字、视频分割,再造式地呈现,难以形成整体化、完整化的存在。公众与政府成为事件的观望者,谣言混淆视听,公共权力从主动转变为被动,从主体走向边缘,造成权力实施的边缘化。公共权力的边缘化可能造成公民权利的主体化,公民个体权利汇聚成权力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形成权力使用的本末倒置。网络的主体成为公众,看似合理合法、合规合矩,实则存在权力滥用的危险。因此网络的治理主体与治理权力掌握在公民手中,公民的理想政治幻想演变为不和谐与不统一的争斗,不利于发挥权力的正确性。公民应寻找舆论的代言人,完成底层与顶层的互接,而非边缘化公共权力突出个体权利,实现个体表演。

第四,舆论监督下公共权力的圈层化退制。网络社群法团主义模式形成公共权力的圈层化退路。学者们根据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对比将法团主义分为“国家法团主义”和“社会法团主义”,或者“权威法团主义”和“自由法团主义”。[11]国家法团主义强调国家的主体地位,往往与“专制”字眼挂钩。社会法团主义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权力分配实现社会的民主、良性、现代化的治理。在网络空间中用户能够根据个体的兴趣、爱好、职业自动形成正式与非正式的网络社群。网络社群中存在意见领袖与群体行为规范,消弭社群成员的个性,约束社群成员的行为,形成群体文化与群体区隔。群体维护需要成员的不断投入与不断扩张,久而久之随着群体成员的增多,收编相似社群形成圈层。群体规模不定,难以争夺权力,圈层相对规模大,拥有足够的力量分割公共权力。圈层中存在等级差别,成员根据圈层等级发表个体观点,形成话语力量。公共权力被圈层碎片化分配,权力呈半液态与液态存在,在不同圈层间流动形成圈层化的退路。公共权力圈层化退路能够实现权力的相互制衡,各个圈层的立场不同,所形成的舆论代表本圈层的利益,维护本圈层权力的运用。圈层因此具有偏向性,导致话语的不友好性。圈层内部争夺意见领袖的地位,圈层外部相互竞争夺取话语的肯定,形成权力使用存在偏倚,具有一定的问题性。

当代美国法学家、哲学家、纽约大学罗纳德·德沃金教授在《认真对待权利》一书中指出,“权利可以防止政府和政治官员将制定、实施和运用法律用于自私或者不正当的目的”。[12]舆论监督能够形成公共权力的强制化、主动化、边缘化、圈层化的退制。公共权力的退制能够实现公民权利运用。网络空间声音嘈杂,人群各异,形成公共权力的舆论压力,造成政治动员。舆论的善转变为政治武器,动摇政治的根本。当舆论完全控制权力时,造就新的权力,周而复始,使得政治畸形化发展。

五、公共权力与舆论机制的平衡及优化

公共权力的进与退对于舆论的形成及引导存在一定的问题。监督舆论形成公共权力的进制,干预公民言论。舆论监督形成公共权力退制,造成舆论虚假与舆论变异,影响政治局势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公共权力与舆论的关系应在理论与实践中保持平衡,将权力的杠杆公平化呈现。公共权力与舆论的平衡包括有限性平衡、动态性平衡、有效性平衡、竞争性平衡。在权力与舆论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权力的现代化发展,完成网络空间的优化治理,形成网络空间的现代化发展,达到网络空间善治的目的。

(一)公共权力与舆论机制的平衡

公共权力、公众、舆论好比硬币的三面,舆论的程度与舆论的厚度支撑硬币的平衡。因此公共权力与舆论机制达到平衡状态能够帮助社会持续运行,形成权力使用的良性循环。

第一,有限性平衡。公共权力与舆论机制应达到有限性平衡。有限性包括权力有限性、资源有限性与言论有限性。权力有限性在网络空间中表现为公共权力不过分干预公众的言论自由,保证舆论的真实性,对舆论采取正确引导,传播权威有力的政治声音。权力的界限一方面控制在制度的牢笼里,将司法、行政、立法分离,保证各种权力各自分工,实现公共权力的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公共权力的运用应保证公民个体的权利,保证监督有效而非摆设权利,将其暴露在公众的监督下,实现公共权力的他者约束。公共事件中,公共权力的决策决定政府的行政能力与公信力。公共权力与监督应在自律与他律中有限性应用,完成权力的系统性发展。正所谓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以适当的角色、合理的方式同步参与治理,从而构建多层次、多维度、多样式的治理模式。[13]

资源有限性是指接触信息资源的能力。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中,掌握信息者掌握决策权,信息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信息主权也成为各国争夺的权力之一。在舆论与公共权力的博弈斗争中,信息成为不可或缺的筹码。公众的认知能力与认知水平有限,信息分配不平等化呈现。根据水平理论:认知水平高者,对于信息呈现理性化的认知;认知水平低者,对于信息抱有感性化的认知,掺杂爱国主义、民粹主义的意识形态情绪。中国网民大多处于低水平的认知,缺少理智、宏观的眼光,加上资源分配不平等与不公正,因此,信息资源在分配过程中应避免马太效应与威权政治的极端,保证信息资源的有限抵达。将权威信息选择性、解释性呈现在公众的视野,引导言论的文明性与政治性。

公众言论自由能够指出政府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弊端、问题。公众言论的真实性难以保证,谣言、流言、谎言包围在网络空间中。乌合之众无理性的跟随,造成网络的无序化与混乱化呈现。公众在网络空间中行使公民权利时,应做到有理、有利、有度,发言应确保观点的正确性、真实性与客观性。对于谣言、谎言等扰乱公众生活的行为,公共权力介入实行差异化惩罚,实现公众言论自由的有限性。公民言论自由的有限性能够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文化素养与政治素养,降低网络空间的治理成本,实现公共权力与舆论平衡化发展。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双向有限与双向约束是达到平衡的关键。

第二,动态性平衡。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云存储、区块链、算法推荐等技术的应用能够增强用户体验,也能在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间建立动态平衡。技术乐观者认为技术无罪,关键在于驾驭技术的人。技术既可以造福人类,也会打破人类的生态秩序。大数据监测的运用,将用户的数据提供给政府、资本集团形成权力遮蔽,掌握公众的行为变化,造成技术失衡。数据存储云端形成永久性存储,造成用户的被动连接,强制用户记忆。算法推荐利用计算模式推演出用户的兴趣点,完成针对性、精确性的推送。万物互联下,技术的运用对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提出了挑战。公众在反技术控制的过程中,形成深度伪造、假信息、假数据,对抗政府的数据监狱,形成权力非理性的抗衡,造成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抗争的恶性循环。在技术的发展过程中要求政府部门进行机构改革与公众素养提升,达到动态平衡。动态平衡不是政府与公民一直处于平衡状态,而是在权力规范化发展中,朝着平衡状态努力。动态平衡能够重拾政府与公众间的信任机制,培养公众的政治认知与政治情感,促进正式舆论场与非正式舆论场的融合。政府在公众的监督下会不断约束自我,形成理性化的发展。

第三,有效性平衡。有效性是指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有效性,任何一方都不能无效式存在。权力有效是指监督舆论不能威胁权力的存在,鼓吹无政府主义,形成权力的收缩。监督舆论应在发挥公共权力的同时,形成公共权力的合理化引导。舆论监督应保证公民看见与被看见的权利,尊重公民的言论自由,实现公民权利的有效实施。网络空间中,公共权力存在隐性的风险,应形成技术规则打造有效政府,弘扬主流价值观与主流意识形态,实现政府与民众思想的统一。公众不理性可能会造成舆论失控、舆论反转、舆论恶化的结果,扰乱网络平台的秩序,造成权利过分使用。公众应在行使言论自由中理性发言,完成公众的义务,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公众既要行使个体权利,又要遵守互联网规则与互联网条例,自我约束与他者约束结合,形成真实、正确、理性的舆论,解决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维护和谐政府与打造和谐社会。

第四,竞争性平衡。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竞争表现在信息与舆论的呈现形态。一条信息呈现在公众面前,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力相互博弈的结果。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提出,信息并非客观世界的全部再现,而是选择性的构建。信息是权力博弈的结果,舆论亦是。舆论建立在信息传播的基础上,较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更大。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有效性竞争体现在舆论的呈现与引导的过程中。舆论消失表明公共权力战胜公民权利,形成公共权力的进。舆论盛行表明公民权利战胜公共权力,形成公共权力的退。技术时代,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相互竞争,寻求话语支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恶性竞争,会造成社会的无规则化发展。舆论在网络空间中迅速传播,成倍扩散,在真相未知的情况下得出结论,形成公众的点滴化认知。片面化的认知与网络意识形态结合,形成政治动员,威胁政权与社会的稳定。舆论被政治集团操控,形成政治舆论。政治舆论并非民意的正确表达,而是政治集团的有意为之。政治集团煽动舆论,形成舆论压力,舆论压力得不到回应,将会从线上转移至线下,形成群体动乱,引发政治事件,形成政治风波,对于公共权力与公众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舆论与公权竞争过小,造成公共权力与舆论的淡化。公共权力不重视舆论的杀伤力,权力失去舆论的约束,权力放任自流,政治问题形成累积,为其他集团的政治破坏提供了契机。网络空间无序化、娱乐化地存在,公众形成政治淡漠。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合理性竞争,使竞争促进平衡,促使政治的发展。合理性竞争要求政府不得被俘获,屈服于利益集团的诱惑,将权力间接让位,造成权力的政治打脸。公众不得舆论寻租,造成虚假舆论,助长利益集团的力量,削弱公众的权利。公众应利用权利监督政府的行为,争夺公众看见与表达的权利,理性发言,促使权力合理化存在。政府在听取舆论意见时,形成权力的合理合法性引导,争取网络空间的话语地位,避免陷入塔西佗陷阱。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共同争夺话语权,为阵营利益发声,话语力量促使双方理性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在竞争中应达到平衡,话语权不应只掌握在某一方,而是共同争取,共同去管理。平台为公共权力与公众提供表达的场域,公众人数众多,官方声音较小,难以形成平等抗衡。因此,政府部门应建立粉丝群体,扶持新意见领袖,形成话语建构。公众应选取代表,将碎片化、节点化声音整合,形成公共权力与公众的平衡性竞争。权力在竞争中促使网络空间安定和谐。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保持平衡,在平衡的过程中发挥公共权力的合法性与公民权利的适当性,维护网络空间中的政治稳定。平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社会、公众、政府的共同努力。社会应提供透明化的场域,保证公权与公众的相对平等性。公众在网络空间中理性化发言,具备识别谣言的能力,发挥民主的有效性。政府应遵守制度,倾听公众的意见,解决政治弊端与政治问题,避免权力的无理化发展,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努力。

(二)公共权力与舆论机制的优化

应该在公共权力与舆论平衡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促进网络空间的治理。网络空间主体多元,意识形态色彩多元。不同的政治集团争夺话语权,发布不同的言论,引起公众的情绪宣泄,造成网络空间的混乱,影响政府的行政。国外分裂集团利用舆论煽动政治分裂,形成颜色革命,影响本国政权的稳定。网络空间需要在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平衡机制下形成优化,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现代化。公共权力与舆论机制的优化包括平等性优化、功能性优化以及公众自律性优化。

第一,平等性优化。“后政治时代,政治认知反权威、反特权的特点,形成后政治心理。‘后政治心理’的主体具有底层特质,是底层主体的非理性认知、极端政治情绪、消极政治态度与隐匿政治行为在网络空间的激进发展。”[14]后政治心理下形成后公共舆论的传播。舆论是公众政治诉求的表达,后公共舆论具有情绪化、极端化、伪闭塞化的特征。在网络空间的治理优化中应给予底层民众充分表达与参与的权利,避免圈层分化所造成的精英与底层民众的群体区隔。平等性表达保证在公众合理表达微观政治与生活政治中,将公众的声音能够传达至有关政府部门,形成公众的平等性参与。正如罗尔斯认为,一个社会,当它不仅旨在推进它的成员的利益,而且有效地受着一种公共的正义观调节时,它就是一个“良序的社会”。[15]公众能够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宏观政治的决策中,将解决公众的政治问题。平等性参与还应重视技术鸿沟遗留下来的生命余数的问题,实现老年群体参与政治生活。平等性意见领袖是指发展草根意见领袖。目前网络意见领袖趋于饱和,其中网红、艺人、演员居多,呈现垄断趋势,挤占草根意见领袖的空间,草根民众戏剧化表达才能实现个体在网络空间中的头部地位。在网络空间中,应实现草根民众的看见权利,发展草根意见领袖构建民主社会。政府在公众平等性表达的过程中,应规避自身的问题,形成积极的政治信息环境的建构,形成底层民众的平等性优化,促进制度的完善与公平化的更新。

第二,功能性优化。功能性优化是指平台优化自身功能,不应成为利益机器,唯利益作为,利用平台优势形成数据黑箱、算法黑箱,造成公共舆论的扭曲化与利益化、矛盾化与问题化。平台优化自身功能可以实现信息的有效过滤,降低公众接触信息的成本,打造自身的过滤系统,形成机器初审与人工终审结合,避免虚假信息、敏感信息未经审核随意传播,产生裂变性的结果。人工终审加强平台的人文化色彩,降低人工成本,实现信息传播的双重管理。信息传播效果既要控制裂变效果的负面影响,也应注重为公众提供相对平等的表达场域。平台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手段评估舆论效果,制定针对化的解决方案,避免公众线上与线下的联合,形成政治动摇。

第三,公众自律性优化。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认为,“偶然的事实,创造性的想象,情不自禁的信以为真,这三种因素便会产生一种虚假的现实,导致人们做出激烈的本能反应”[16]。公众在有限的网络信息环境中捕捉偶然性事实,进行个体发挥传播个体真相。个体真相区别于事实真相,易造成网络空间的信息污染。“公众在政治上的理性不过是空想,是因为政治上的理性观念仍然是一般性的泛泛而谈,过于抽象,过于粗糙,难以指导实践,除非理性观念聚少成多,足以让我们剔除个别特殊现象,得到较大的统一性。”[17]公众是舆论监督的主体,应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在网络空间寻觅矛盾点,掌握事实真相,形成自律性优化。公众的自律性优化包括自律性认知与表达。自律性认知相信主流价值观与主流意识形态,对于非主流价值观与非主流意识形态包容性对待;对于反主流价值观与反主流意识形态持免疫态度,提高自身对于事物的判断能力。自律性表达需要公众打破舆论泡沫,形成正确的观点,理性发言,避免错误言论造成网络群殴伤及无辜,污化网络空间的政治环境。任何他律性约束都是外在力量的强加,往往治标不治本。公众需要内在约束,提高综合素质,与公共权力协同治理,形成公众的理性道德,实现网络空间的民主化治理。

总之,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是网络空间公共权力进与退的两端。公共权力的进与退各有利弊。公共权力与舆论机制应达到平衡,以利驱弊,进而完成公共权力与舆论机制的治理优化,实现网络空间管理的现代化更新,营造真实的言论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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