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劳动理论可以解构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吗?

2021-12-27 13:29李光玉
理论月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共同性哈特格里

□李光玉

(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40)

马克思以工业化时代的物质劳动为基础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应用和发展,人类社会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范式从传统的物质劳动转向非物质劳动。生产性劳动日益趋于非物质化。因此,以迈克尔·哈特(以下简称“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以下简称“奈格里”)为代表的左翼批判理论家认为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在后工业化时代已经失去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资本增殖的秘密以及资本对活劳动剥削的核心机制已经随着非物质劳动霸权的确立而发生重大改变。为了能够充分认识信息化时代资本增殖、剥削和社会革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哈特和奈格里宣称必须要以非物质劳动为基础,发展出一套全新的价值理论。当然,作为左翼学者,哈特和奈格里明确表示,新价值理论不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彻底否定。在他们看来,基于信息化时代提出的非物质劳动理论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必要补充。那么,非物质劳动霸权的确立是否标志着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失效?哈特和奈格里的非物质劳动理论对资本主义具有足够的批判力吗?非物质劳动理论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补充还是解构?为了回答上述问题,需要围绕非物质劳动与抽象劳动、生产劳动、剩余价值的量化标准三个方面展开深入研究。

一、非物质劳动是抽象劳动吗?

在社会历史关系的基础上,马克思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方法分析劳动与价值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没有把劳动看成是抽象的范畴,也就是说,劳动不应该理解成脱离社会关系,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满足主体生存需要的一种自然活动。即使是最抽象的范畴,也是历史关系的产物。劳动是与价值、货币、资本有机结合的具体范畴,是许多抽象规定的综合。劳动只有在社会经济关系之内才具有意义,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劳动的性质。社会规定性是劳动的本质属性。

(一)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形式

商品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各种不同性质的具体劳动只有简化为共同的东西,简化为质上相同而只有量的差别的一般劳动才能成为商品价值的实体。但是简化不是还原而是抽象。马克思对劳动的简化不是将多样的、特殊的具体劳动还原为最简单的要素或对象,而是抽象掉劳动的特殊性质,使各种不同的个人劳动转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1](p51)劳动的相同性是不同个人劳动作为相同劳动的相互关系,或者更进一步说,是人和人在他们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因此,劳动的社会关系直接就是劳动的社会性。对不同劳动的简化就是对劳动社会关系的把握,也就是对劳动社会规定性的把握。“每一个个人的劳动,只要表现为交换价值,就有相同性这种社会性,而且也只有作为相同的劳动同所有其他个人的劳动发生关系,才表现为交换价值。”[2](p424)个人的劳动要成为商品价值的实体就必须转化为一般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商品价值的抽象劳动形式是劳动的社会形式。因此,个人劳动必须要在交换关系中,采取与自身直接对立的抽象一般形式才能成为社会劳动。由此可见,抽象是对劳动社会性质的把握。马克思在社会关系中将个人的具体劳动抽象为一般社会劳动,并且将劳动所体现的社会关系确立为劳动的社会规定性。

抽象劳动的社会性质通过交换过程实现。商品不直接是价值,只有商品中包含的个人劳动成为为了他人进行的劳动,成为大家共同的劳动才表现为价值。因此,商品只有同其他一切商品发生社会联系时才是价值。“商品相互之间的实际关系是它们的交换过程。”[2](p434)在交换过程中,个人劳动时间扬弃自身的特殊性,转化为可以同所有其他个人劳动时间相交换的一般的、社会的量,即社会劳动时间。“社会劳动时间可以说只是潜伏在这些商品中,只是在它们的交换过程中才显露出来。”[2](p438)可见,价值以商品之间的交换过程实现。商品价值关系本应该体现劳动的社会性质,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是现在却表现为外在于人的物与物之间的交换关系,表现为物与物交换关系的结果。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隐藏在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之下。马克思认为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1](p90)。个人劳动无法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因而个人劳动只有经过交换才能成为社会劳动。也就是说,个人的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发生社会接触,从而人与人之间才能产生社会关系。因此,劳动的社会性质要借助交换过程虚幻地表现为物与物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拨开迷雾,从物与物交换所体现的物的关系把握劳动所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二)共同性是非物质劳动的最高抽象形式

哈特和奈格里对非物质劳动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以下简称《帝国》)为代表,各种不同类型的非物质劳动被还原为均质化劳动;第二阶段以《大众:帝国时代的战争与民主》(以下简称《大众》)和《大同世界》为主要代表,他们对非物质劳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将非物质劳动抽象为共同性,用共同性替代均质化劳动。

首先,非物质劳动是均质化劳动。在《帝国》一书中,哈特和奈格里认为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必然会导致劳动性质发生重大改变。今天生产的计算机化重新定义了劳动。计算机对劳动改造最明显的表现是劳动均质化。个人劳动的异质性已经由于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通信技术的变革而趋于减少。各种不同性质的劳动已经简化成信息、符号或代码的控制。“我们应该注意到信息化生产和非物质劳动的出现有一个后果,这个后果已经成为劳动过程的一种真正的均质化。”[3](p278)不同性质的非物质劳动成为均质化劳动,并且只有以均质化的方式才能考察。在哈特和奈格里看来,生产的计算机化使非物质劳动以均质化的方式发展成为抽象劳动。均质化的非物质劳动无须以交换为中介就可以直接成为马克思说的抽象劳动。

其次,共同性是非物质劳动的最高抽象。虽然均质化是对信息化工业生产中非物质劳动的抽象,但是哈特和奈格里最为推崇的,也最能体现大众主体性的生产和操控情感的非物质劳动却无法均质化。为了弥补这个缺陷,他们在《大众》和《大同世界》中进一步将非物质劳动抽象为共同性。共同性克服了均质化的缺陷,可以涵盖所有类型的非物质劳动。共同性既是非物质劳动的基础和前提,又是非物质劳动的过程和结果。从生产的前提来看,没有共同性,非物质劳动就无法顺利进行。非物质劳动是一种具有自主交流和协作的过程。由于生产性主体具有较多的奇异性,所以交流合作要以主体的共同性为基础,如知识、代码、语言、情感、解决问题的方法等必须是共同的。如果失去了共同性,那么生产性主体就不能互动和交流,非物质劳动就不会顺利进行。不论是涉及智力、信息技术的非物质劳动还是生产情感的非物质劳动,都要以共同性为前提。从生产的结果来看,非物质劳动生产新的共同性。非物质劳动生产知识、图像、代码和情感等非物质财富。这些财富凭借其不可量化的特征被全社会共有。经济增长就是社会的增长,共同性建构全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形式。共同性的生产就是主体自身和社会生活的生产。从哲学层面看,共同性是非物质劳动的最抽象形式。很自然地,哈特和奈格里认为,在非物质劳动霸权下新的价值实体应该是共同性而不是抽象劳动。

(三)非物质劳动无法替代抽象劳动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非物质劳动与抽象劳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方面,均质化的非物质劳动不是抽象劳动。哈特和奈格里是从还原论的视角来理解抽象劳动的。他们认为信息技术的进步可以使不同的非物质劳动无须交换而直接均质化为抽象劳动。实际上,马克思是从劳动的社会性质来把握抽象劳动的。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之所以抽象是由劳动的社会性质决定的。个人劳动只有在交换关系中与其他个人劳动发生联系才能转化为质上相同而量上不同的抽象一般劳动。一种劳动无论是否均质化,只要没有被纳入社会关系中就只能是个人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个人劳动无法因为具有均质化特征就可以脱离社会关系直接转化为抽象劳动。均质化仅仅是非物质劳动的自然性质,而不是社会性质。哈特和奈格里对抽象劳动的理解缺少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度。因此,非物质劳动与抽象劳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绝对不能直接等同。另一方面,共同性不能成为新的价值实体。哈特和奈格里创立非物质劳动理论的最终目的是建构全球化时代大众共同的革命主体性。“大众是由一系列奇异性构成,并且奇异性意味着社会主体的差异不能被简化为千篇一律,差异始终保持着不同性质。”[4](p99)大众由奇异性构成,并且不排斥奇异性。只有将大众的奇异性转化为共同性才能将大众实现在共同的革命主体性之中。为此,哈特和奈格里迫切需要将奇异性转化为共同性的契机。非物质劳动霸权的确立恰好满足了他们的理论需求。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个体劳动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逐渐被共同劳动或合作劳动取代。作为一种新兴的劳动范式,非物质劳动必然具有显著的交流与合作的特征。共同性基于生产性主体的交流与协作的劳动过程生产出来。非物质劳动为生产大众的共同性提供重要的现实基础。由此可见,哈特和奈格里是在建构革命主体性需要和普遍智能与交流协作决定的技术需要的双重层面来理解非物质劳动。尽管他们在哲学层面将各种不同类型的非物质劳动抽象为共同性,但是共同性却是非物质劳动自然属性的抽象,也就是说,共同性不是基于劳动之间的交换关系,不是基于劳动所反映的社会关系的抽象。虽然共同性彻底超越了均质化,但它却仍然是一种脱离社会关系的还原。可见,共同性与抽象劳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用共同性替代抽象劳动的做法是错误的。非物质劳动无论如何抽象,只要脱离社会关系,就不是抽象劳动,当然也不会成为商品价值的新实体。

二、非物质劳动是生产劳动吗?

从价值的形成过程来看,抽象劳动作为一种最简单、最一般的劳动形式生产价值;从价值的增殖过程来看,生产劳动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特有的劳动形式不仅再生产劳动力价值,还生产剩余价值,实现价值增殖。抽象劳动体现一般商品之间交换的社会关系,生产劳动则体现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劳动力商品与资本的社会关系。

(一)生产劳动与资本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体现在资本与劳动力的交换关系和资本与劳动力的剥削关系两个方面。首先,资本与劳动力的简单交换关系。货币要转化为资本,实现自身价值的增殖,必须同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劳动力商品交换。二者相互交换是生产劳动的前提。这种交换是在简单流通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资本家支付一定量的货币获得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对工人劳动的支配权。工人出卖自己劳动的支配权以后,他会以货币形式得到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等价物。资本家支付的货币量与劳动力价值正好相等,双方都得到了等价物。因此,在这个交换过程中,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完全是平等、自由的关系。其次,资本与劳动力的剥削关系。当资本与劳动力交换完后,劳动力的价值成为资本的组成部分。资本分化为劳动和对象两部分,劳动被并入资本。“由于劳动并入资本,资本便成为生产过程。”[5](p262)与此同时,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转变成剥削关系。凭借对劳动的支配权力,资本家强迫工人进行劳动。“这样,劳动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一个超额价值。”[1](p242)这部分超额价值就是剩余价值。由于工人的劳动属于资本家,所以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不是直接归工人所有,而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表现为资本强迫工人生产出劳动力价值等价物后继续生产剩余价值。由此可见,只有劳动力价值内在于资本时,资本对劳动才有支配权,抽象劳动才表现为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劳动,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才清晰可见。一旦资本和劳动力离开生产领域,资本与劳动就呈现出分离的态势,资本家对工人劳动的支配和剥削会随着资本与劳动的分离而停止。

(二)非物质劳动与资本的对抗和分离关系

哈特和奈格里对劳动与资本关系的认识与马克思不同。他们认为非物质劳动是生产劳动主体性的创造性活动。“当我们说生命政治时,进一步讲,这意味着我们对劳动的理解不是局限于雇佣劳动,而是必须涉及人类一般意义上的创造性活动。”[4](p150)非物质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对抗和分离两个方面。

首先,非物质劳动与资本的对抗关系。哈特和奈格里认为,伴随着劳动对资本从形式上的从属过渡到实际上的从属,资本的控制范围也从生产领域进一步扩展到整个社会有机体。与此相适应,产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转变同样标志着资本对劳动力的控制从经济生产领域延伸到劳动力的全部生命。通过控制生命,资本形成生命权力。这就是说,劳动力时时刻刻都要经受资本的控制和剥削,甚至是看电影或者喝咖啡时也不能幸免。劳动力与资本是社会的两大二元对立主体。非物质劳动生产本质上是劳动主体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为了维护劳动力自身的主体性,当资本作为生命权力剥削劳动时,劳动主体必然会同资本形成激烈的对抗关系。在非物质劳动霸权下,反抗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主体与资本争取共同性的斗争。“在生命政治语境中,我们将必要劳动视为生产共同性的劳动,因为共同性就体现了社会再生产所必需的价值。”[6](p205)由此可见,争取共同性就是延长非物质劳动主体的必要劳动。必要劳动是马克思创造的术语,哈特和奈格里认为有必要赋予这个术语新的生命政治内涵。在非物质劳动霸权下,必要劳动是劳动主体性的重要体现。延长必要劳动就是劳动主体性力量的增强。因此,非物质劳动与资本对抗关系的本质是延长必要劳动。

其次,非物质劳动与资本的分离关系。在产业经济时代,马克思用可变资本概念将劳动力价值整合在资本之内。哈特和奈格里认为在信息经济时代,非物质劳动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于产业经济时代的物质劳动。非物质劳动作为一种生产主体性的劳动能促使自身成为与资本相分离的另一主体。“当非物质生产取代其他增殖方式,成为居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时,劳动力就可以摆脱资本的控制。”[6](p15)劳动力不再是资本内部的可变资本部分,而是一个与资本对抗的独立主体。非物质劳动日益增强的自主性和内在合作性可以协调组织生产,资本不再组织生产,并日益外在于生产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资本无法剥削非物质劳动。资本无须介入生产就可以凭借其生命权力实现对共同性的剥削。“在这里,真正出现了一分为二:日益具有自主性的劳动,以及日益成为纯粹统治力量的资本。”[6](p208)当资本越来越无法将劳动力整合进自身时,生产过程就从物质财富的生产转变为劳动力与资本两种对立主体性的生产。

(三)非物质劳动无法替代生产劳动

马克思把生产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两部分。哈特和奈格里则把非物质劳动直接等同于必要劳动。虽然双方都使用“必要劳动”一词,但含义完全不同。马克思认为必要劳动再生产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价值等价物。哈特和奈格里则认为必要劳动生产共同性是劳动主体性的重要体现。因此,在哈特和奈格里看来,延长工人的必要劳动是实现社会变革的重要方式。他们的革命热情值得肯定,但革命理论却是错误的,刻意回避劳动力与资本交换的事实是错误的根本原因。无论劳动范式发生怎样的转变,劳动力与资本的交换关系仍然是当今资本主义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经济关系,忽略劳动力与资本的交换关系必然无法正确认识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在脱离劳动力与资本交换的条件下,必要劳动只能被理解为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而无法被理解为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等价的劳动。剩余劳动要以必要劳动为基础,一旦必要劳动被解构,那么剩余劳动自然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所谓延长必要劳动可以增强革命主体性的观点不过是说工人可以获得更多满足自身需要的使用价值。然而使用价值的增多并不必然等于价值的增加。当劳动生产力提高时,工人虽然可以获得较多满足需要的使用价值,但是劳动力价值却在下降。因此,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等价物的必要劳动也要呈现下降趋势。必要劳动的延长或缩短是由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情况决定的,而不是由劳动主体与资本的对抗关系决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必要劳动的下降趋势已经得到历史的充分证明。因而,生产共同性的非物质劳动不是抽象劳动,更不是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劳动,而是脱离社会关系形式的具体劳动。通过延长必要劳动,即延长生产共同性的非物质劳动,实现社会变革只能是历史的倒退。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只有内在于资本时,资本才能控制劳动过程,剥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劳动力与资本分离,剥削也就随即终止。资本家对劳动的“支配权本身只限于一定的劳动和一定的时间(若干劳动时间)”[5](p241)。可见,马克思把剥削严格地限定在再生产领域内。与马克思不同,哈格和奈格里认为非物质劳动虽然外在于资本,但资本却可以时刻剥削非物质劳动。因为资本现在已经溢出经济领域,演变为生命权力,可以牢牢地控制着劳动者的整个生命。在这里剥削被严重泛化了。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外在于劳动的资本如何剥削非物质劳动创造的共同性,生命权力作为一种政治权力是否能充分解释对非物质劳动的剥削。遗憾的是哈特和奈格里并未明确回答这些问题。非物质劳动与资本分离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建构大众的革命主体性。他们提出非物质劳动概念更多的是出于迎合逻辑的理论需要,而不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客观分析。

三、非物质劳动能解构价值与剩余价值的量化标准吗?

哈特和奈格里认为在非物质劳动霸权下,价值的实体是共同性而不是抽象劳动。共同性可以突破稀缺性的制约,直接具有社会性,能够为整个社会所共有。这样一来非物质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就无法量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不再是衡量价值量的标准。非物质劳动不但解构了劳动时间与价值的关系,而且还模糊了生产过程中的时间划分。在信息经济时代,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变得难以明确区分。这标志着剩余价值量无法以剩余劳动时间来衡量。哈特和奈格里在解构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后进一步解构剩余价值理论。从表面上看,所谓价值无法量化的观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但从实质上看,价值无法量化仍然是为实现新劳动主体摆脱资本控制这一终极目的服务的虚假理论。

(一)衡量价值与剩余价值量的劳动时间标准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形成价值的劳动量来计量,而劳动本身的量又通过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劳动量或劳动时间不是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个体劳动时间,而是通过交换转化为具有社会平均劳动性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与生产力的提高成反比变化。“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者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1](p52)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立为价值量的衡量标准后,马克思进一步将劳动时间确立为剩余价值量的衡量标准。剩余价值量由剩余劳动量或剩余劳动时间量计量。马克思认为工人的工作日可以划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在工作日的量和必要劳动时间量确定的条件下,剩余价值量等于工作日减去必要劳动时间量。可见,剩余价值量的多少取决于必要劳动时间的增加或减少。为了剥削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家必须减少必要劳动时间在工作日中所占的比重。而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可见,马克思为剩余价值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衡量标准。从生产力方面看,剩余价值量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剩余劳动时间计量;从生产关系方面看,剩余价值量反映资本对劳动力的剥削程度。

(二)非物质劳动解构价值和剩余价值量化的时间标准

哈特和奈格里认为马克思衡量价值的时间标准是对西方形而上学厌恶不可测量之物传统的继承。他们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实际上是价值标准理论,具有明显的现代性特征。“贯穿于现代性,不可测量之物是一种绝对禁止的事物,一种认识论上的禁区。”[3](p335)在后现代社会,这种情况已经发生改变,特别是在生命政治本体论的背景下,价值量的形而上学标准被解构,即价值无法量化。虽然价值已经不再有特定的衡量标准,但是价值却仍然存在,只不过价值的创造发生在标准之上。“标准之上指禁区中的新地方,由在任何外在的标准体制之外的自主的生产活动所定义的地方。”[3](p336-337)由知识、情感、科学和语言构成的非物质劳动成为标准之上的生产性活动。价值决定于标准之上的共同性。

在信息社会,共同性彻底解构了马克思量化价值的时间标准。首先,共同性无法化约为简单劳动。哈特和奈格里认为将各种劳动化约为简单劳动是马克思量化价值的重要方法。复杂劳动可以简化为多倍的简单劳动,在价值量化的过程中,简化是经常进行的。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完全改变。非物质劳动的共同性无法化约为简单劳动的总和。因此,价值也就无法表现为一定量的抽象劳动时间。共同性表现出来的是创造力,特别是反抗的创造力。“当反抗成为创造性且无边无际地溢出时,当人类行动逾越并且在决定权力的平衡中断裂时,价值就被创造出来了。”[6](p224)这就意味着,“当生命政治过程的构成要素和生命权力结构之间的关系失去平衡时,价值就被创造出来了”[6](p224)。由此可见,哈特和奈格里虽然延续价值这一术语,但是他们对价值的理解已经不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而是具有对抗性的,体现非物质劳动革命主体的,反对生命权力统治的政治价值,即生命政治价值。生命政治价值就是自由,它要越出一切经济或政治的控制。因此,生命政治价值无法通过劳动时间来衡量。其次,共同性作为非物质劳动的结果极易共享或共有。非物质劳动将经济重心从传统的物质商品的生产转移到社会生活本身的生产,并且生产与再生产也日益混同。因此,从满足主体欲望的角度来看,共同性以情感、知识、语言、观念、图像等方式实现非物质劳动主体的生产和再生产。共同性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极易被主体复制和共享,因此,价值也就无法得到计量。“你如何能够计量一个观念、一张图像或者一个关系的价值?”[6](p194)可见,共同性的不可测量和极易共享的倾向从根本上解构了马克思价值量化的机制和标准。

生命价值的不可测量性进一步威胁剩余价值理论。价值的不可测量直接决定劳动力价值也无法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劳动力价值的不可测量对哈特和奈格里建构劳动主体性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但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却是一种挑战。马克思认为,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剩余价值量的大小是劳动力价值增加或减少的结果。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劳动力价值成为无法用劳动时间衡量的不确定的量,那么很自然地,剩余价值量也就无法确定。另外,非物质劳动具有模糊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的倾向。不稳定工作日扩展至整个生命。“观念、图像,或者情感的生产不可能在固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因此生命政治生产就会让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之间的传统区分趋于无效。”[6](p108)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界限的模糊导致工作日中的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之间的历时性关系转变成新的共时性关系。这就意味着必要劳动时间不仅扩大为整个工作日,甚至充满整个生命。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完全重合。因此,马克思用剩余劳动时间衡量剩余价值量以及资本对劳动剥削程度的旧方法和旧标准已经失效。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已经从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变为资本对非物质劳动生产的共同性的占有。生产与生活的重合决定资本只能控制一部分生活,不可能占有全部生活。这样一来,非物质劳动主体可以在资本无法控制的领域实现社会变革。

(三)非物质劳动无法解构价值和剩余价值量化的历史唯物主义标准

哈特和奈格里的价值概念与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截然不同。他们是从资本与劳动的对抗关系中来理解价值,而马克思则是在交换关系中理解价值。商品的价值量只有在同其他商品的交换中才能表现出来。脱离交换关系,无论劳动产品是有形还是无形,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一律都表现为使用价值。非物质劳动创造的价值实质上是使用价值。从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来看,使用价值确实无法测量。例如农产品的使用价值对维持人类生命具有重大意义,其使用价值无法衡量,但是农产品作为商品其价值量却可以通过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量化。同样,哈特和奈格里也是在对抗性关系中理解劳动力的价值。在他们看来,劳动力价值反映的是工人为获取更多维持其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的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同资本之间的对抗关系,而不是体现资本与劳动力交换的社会历史关系。可见,哈特和奈格里将劳动力价值和满足劳动力生命需要的使用价值等同起来。这样一来劳动力价值自然也就无法量化。剩余价值要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劳动力价值无法量化,那么剩余价值也就必然无法量化。可见,脱离特定的社会历史关系,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导致价值和剩余价值无法量化的根本原因。

为了进一步解构剩余价值理论,哈特和奈格里企图用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界限模糊证明剩余价值理论无法量化。显然,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与马克思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是不能互相替代或混淆的两对概念。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是工作日或者工作时间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界限的模糊不等于工作时间内部两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界限模糊。诚然,非物质劳动的不稳定性确实给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的划分带来一定困难,但却不能因此宣布剩余价值无法量化。无论如何,劳动力价值总是一个可以测量的具体的量。它是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等价物,并且以工资的形式表现出来。“知道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知道工人劳动力的价值,知道工人劳动力的价值,也就知道他的必要劳动时间的量。从整个工作日中减去必要劳动时间,就得到剩余劳动量。”[1](p364)可见,虽然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难以明确划分,但是一天中劳动力的工作时间总量仍然是可以确定的,因而为资本家创造的价值总量也是可知的,从总价值量中扣除劳动力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哈特和奈格里以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界限模糊推论出剩余价值无法量化是缺乏理论与现实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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