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秋,周 熠
(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59页。。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新的历史使命,但“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原则不会改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支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充分体现人民在财政监督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确保党关于“人民财政为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考察和研究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都十分关注国家财政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财政的性质从根本上来说是由国家的阶级属性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财政,在政策制定和体制建构过程中,必须要从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政权、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因势而变。
财政是国家出现之后的产物,没有国家,就不可能有财政,同时,财政是维持国家运转和阶级统治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在他的国家学说中对国家与财政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他认为没有国家,就不可能有财政。马克思在第一次拟定资本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时,就把财政包括在内,认为财政(税、国债、公共信用)与“非生产”阶级、人口、殖民地等一同成为资产阶级国家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把“国家”列入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范畴之列。他按照从“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力”再到“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的顺序来考察资产阶级的经济制度(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这表明马克思在拟定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对象时,就把财政置于国家的视野下进行了概括。
财政是国家得以运行的物质基础,是体现国家统治阶级意志并付诸实施的一种经济手段。有效的财政支持是任何社会制度得以产生的必要条件。恩格斯指出,“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00页。,是由国家的本质决定的,是为了维持国家的公共权力,以维护、巩固统治阶级在政治经济上的统治地位,最终保证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国家首先是要镇压被剥削、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对他们使用暴力的机器,这一机器的暴力机关主要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组成。“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但是现在我们却十分熟悉它了。随着文明时代的向前进展,甚至捐税也不够了;国家就发行票据,借债,即发行公债”(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00页。。
资本主义国家财政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维护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需要。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前提下,资本主义国家财政反映的是资本主义对内剥削、对外侵略的生产关系。首先,由于资本的本性,资产阶级将会无休止地投机,妄图通过控制政治上层建筑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本集团的经济利益。为此,马克思指出,储金局就像是一条金锁链,(由于国家赤字的不断扩大)政府通过银行(扩大国家负债)将大部分工人束缚在这条锁链上。其次,资本家靠人民以微不足道的利息投入银行的钱,来无止境地扩大自己的资本,而资本正是由于这种集中化而形成了工业的强有力的杠杆,也进一步扩大自己对人民的统治。
列宁对十月革命前的俄国财政政策、财政体制作了深度分析,揭露和批判了沙俄时期和资本主义财政体制的实质,从而为十月革命的爆发、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作了舆论铺垫。列宁分析了统治阶级是如何攫取以税收和公债形式聚集在预算中的人民的钱财,即对国家预算的掠夺。统治阶级通过自己的统治地位,拥有统治权力,从而能够更加直接、更加方便影响政府,使其在制定财政政策时尽可能地服从自己的利益(5)《列宁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2—93页。。列宁尖锐地指出,沙俄财政“令人印象深刻的”预算与群众令人难以置信的贫困形成了鲜明对比,是“任何一个文明国家从未见过的饥荒”。这种财政预算明显是沙皇政府用来掠夺群众,榨取赋税的手段而已,暴露了俄国反人民的封建资本主义性质。另外,列宁还对临时政府的财政进行了无情的揭露,指出临时政府一方面加大对人民的盘剥,企图通过施行用公债加大预算和战争超额利润税等手段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资本家利用战争掠夺国库,掠夺人民,出现了“绝大多数工商企业不是为‘自由市场’服务,而是为国家、为战争服务”(6)《列宁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0页。的奇观。资本家与临时政府勾结在一起,再次暴露了临时政府的反人民性质。列宁指出:临时政府财政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将战争继续下去,然而由人民所缴纳的税款所支撑的战争,却“每天都为金融资产阶级和工业资产阶级增加财富”,同时造成了“所有交战国以至中立国的无产阶级和农民贫弱”(7)《列宁全集》第2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97页。。由此,不难看出“政府对资本家的威胁,政府向工人许下的诺言,政府征收大资本家90%的利润的方案和法律,都不过是一些空话”(8)《列宁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68—369页。。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通过自己的政治权力,逐步实现夺取资产阶级全部资本的任务,把所有生产工具都集中在以无产阶级为统治阶级的国家手中,从而实现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总量的目标。为集中社会资源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财政就必须要剥夺资产阶级的地产,把地租供国家机器运转使用,并对资产阶级征收高额累进税,没收叛乱分子的财产,以进一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提升国家财富。另外,国家也必须通过国家银行,集中信用,通过对银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对国家银行的完全国有化,把信贷集中牢牢地掌握在国家的手中,把金融资本收归国有。马克思恩格斯还指出,尽管这些措施在不同的国家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实施路径,但是它们在对生产方式进行变革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1—422页。。
关于财政对于阶级政权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列宁明确指出:“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10)《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67、233页。这就是说,财政是阶级政权的物质保障,阶级政权只有掌握了一定数量的社会产品才能将自己的意志付诸实践,统治阶级的政权才能稳定,才能推动社会经济向前发展。在论述苏维埃财政的重要作用时,列宁强调指出,对完成应对国际资本危害苏维埃俄国独立、发展苏维埃俄国经济和文化水平、确保苏维埃俄国快速进步的重要任务来说,巩固苏维埃财政是必须完成的、最艰巨的任务之一,甚至它已经占据了首要的地位(11)《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67、233页。。
关于税收的来源,马克思指出,“这些生产费用国家靠捐税来抵偿,而税收的来源是国民的劳动”(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511、241—242页。,也就是说,税收是国民劳动所创造的社会产品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税收是无产阶级政权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具有法律上不可抗拒性,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收入中最稳定最可靠的形式之一。一方面,从税收的来源上来看,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创造为社会主义税收提供了稳定的来源。另一方面,从税收的主要用途上来看,社会主义税收主要用于不断发展和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文化事业,始终注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的需要。因此,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税收是通过对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进行扣除来实现的,但社会主义税收又通过各种直接的或间接的途径来造福于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生产者(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2页。,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税收“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特性。
在列宁看来,劳动群众是苏维埃共和国的根本和基础。他认为,无产阶级政权中的财政,必须要考虑到劳动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在俄国社会民主运动中,列宁把广泛的财政改革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改造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列宁要求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要坚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把纳税负担转移到世代勒索农民的地主身上,把农民从各种苛捐杂税中解放出来。在列宁起草的党的纲领草案中还提出了相应的社会任务,指出国家要施行16岁以前公民的普通免费义务教育,并给贫困的孩子免费供给衣食及教材;要给丧失劳动能力的高龄工人发放国家优恤金等等。这些政策无不彰显社会主义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一方面,经济是财政的基础,经济决定财政。“在由于商业的空前停滞而造成的目前政治危机的情况下,最好的财政状况也会陷入困境,这是十分自然的”(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511、241—242页。。这说明了财政状况的好坏取决于国家当时的经济状况。另一方面,财政影响经济。恩格斯分析指出,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国家就是通过保护关税、自由贸易、好的或坏的财政制度发生作用的”(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49页。。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社会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它们同时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又相互转化。生产在四个环节中始终起着决定性和支配性的作用,而其他三个要素和环节又有巨大的反作用。恩格斯分析了国家权力对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的三种情况:一是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使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二是可以阻碍经济的发展,使经济通过一段时间会面临崩溃;三是可以影响经济的走向,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列宁在带领苏维埃俄国的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对当时俄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所处的国际环境进行了全面考察和科学分析,明确强调了国家财政在保卫俄国的苏维埃政权不被侵犯和推进俄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关键地位(16)《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33页。。
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的重要途径,提供了社会主义国家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所需的物质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以确保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分配和再分配作为财政的一项重要功能,一是通过直接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筹集生产资料;二是通过对国家占有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再分配,引导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社会主义财政通过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推进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这些职能内在地蕴含在中国社会主义财政实践中,是“人民财政为人民”原则的直接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是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重要成果,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坚持,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始终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17)《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09页。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在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始终强调和坚持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整体,全面推进;始终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始终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致力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带领中国人民,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通过艰苦探索和不懈努力取得的重大成就。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1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22页。。
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的发展阶段赋予了财政不同的历史使命和历史地位。无论是最初的“分配论”,还是之后的“公共财政论”,再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关“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有效改善了人民生活,保证了民生的持续发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原则,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始终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最基本的要求和最根本的任务。
财政是社会运行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人间的生产需要原料、劳动工具和工资,所有这些总起来就是生产费用。这些生产费用国家靠捐税来抵偿。”(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511页。国家财政通过参与全体国民创造的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把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单位的劳动者进行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一部分产品价值,通过税收和上交利润的形式集中起来,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等社会主义实践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使其为革命和建设服务。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工作总方针,抗日根据地财政70%以上的财力都用于军事开支,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财政是国家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发展国民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保障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物质基础。1950年,政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国家迅速完成了对全国财政经济领域工作的接管和集中管理。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提出了要推动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条件。这一时期,国家财政收入已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国家财政收支实现了平衡,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些成就都是在不断克服面临的困难和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中取得的。财政政策作为调控经济运行的主要工具之一,在这一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善于根据不断变化发展的客观实际,通过有效发挥包括预算、税收、转移支付等在内的财政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调节收入与分配的关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财政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政权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财力的强弱,对国家的强盛和安全会产生重大影响。雄厚的财政实力是一个国家强大、稳定、安全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财政支出是国家为了实现不断扩大再生产、满足社会共同消费需要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和消费的一种形式。在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支出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直接体现了社会主义财政“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的特征。
高质量的财政支出,是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建立高质量财政体系的的重要环节。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在保证国民经济中对国计民生有决定性意义的部门和项目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统筹重点部门和国民经济一般部门的资金安排,既保证了国家积累的增加,也实现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大国,国家预算必须始终统筹考虑建设经费和人民生活经费的安排,在确保人民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保证发展社会生产的需要。
社会主义财政支出是财政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具体表现为通过对已筹集的财政资金的分配和再分配,实现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和对收入的调节。社会主义财政通过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通过推动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从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针对社会发展的短板、痛点,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有计划增加民生投入、社会保障投入等关乎人民生活质量的相关支出,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关于财政监督,列宁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和不懈探索,为社会主义国家开展有效的财政监督活动提供了宝贵经验。列宁关于监督的观点和思想,既包括了财政的监督,也包括了银行的监督,还包括实物形式的监督。在监督的主体上,列宁强调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还突出了工会的监督;在监督的对象上,强调对银行职员、地主阶层、企业家的监督。总的来讲,列宁的财政监督思想有三个方面的价值指向:首先,财政监督的出发点是维护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稳定,是维护广大工人和农民的利益;其次,监督的过程实际上是组织和动员各方面人员参与到劳动当中来,共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最后,监督是中央意志、中央决策、中央财政计划得到彻底执行的重要保证,也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和在集中的指导下与民主相结合,实现中央和地方意志的高度统一,提升苏维埃政权的凝聚力、战斗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对社会生产、消费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统计和监督,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进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用对用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财政资金的重要保障。作为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财政监督主要是通过审查和监督财政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和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计划和制度开展经济活动,督促及时足额完成各项收支任务,以及是否合理统筹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监督管理是为国家经济建设把关,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保证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使得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意味着,我国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够发达,社会发展在地域之间、生产领域之间还存在着不平衡现象,在生产和需要之间、供给和消费之间还存在着矛盾,这对财政工作提出了重大挑战。在财政工作实践过程中,要处理好调节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管理,协调好区域间的发展关系以及保障各类生产生活物资的有效供给,都需要财政将监督职能实实在在地履行起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财政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财政的监督职能得到了较好的体现,有力地维护了财经秩序,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
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立足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需要的时代特点和发展演变规律,着力破除掣肘财政体系发展的难题和制约因素,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2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6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21)习近平:《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8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是社会主义的财政,要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实践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首要的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在财政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水平,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政治制度的优势”(22)《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93页。。新时代,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完成了许多前人想干而没有干成的事,实现了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摆脱绝对贫困的目标,做到了党对人民群众的历史承诺。究其根源,是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最广大人民群众呼声的回应。其中,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发挥了极为出色的作用。新发展阶段,要从胜利走向胜利,就必须继续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推动党领导财政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委研究国家财政建设发展战略、定期分析财政工作进展的体制机制,强化重大财政事项的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和谐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的实效,提出新的挑战。无论是分析形势还是作出决策,都对财政干部的使命担当、专业素养、专业思维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还必须打造一支讲政治、懂形势、会分析、有水平的财政工作铁军。这就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发挥党员的领头羊作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增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让财政部门中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人有舞台,激发全部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财政力量。
民主集中制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领导制度。列宁在创建苏维埃社会主义财政制度的实践中,强调党中央对财政的集中统一领导,认为财政方针政策、财政制度等必须由党中央统一制定。他强调,“如果说出现了分散的趋向,那是过渡时期的病态,是发展中的病态”(23)《列宁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28、140、328页。。同时,列宁又非常强调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赋予了各级苏维埃政权一定的财政权力,确保了各级苏维埃政权有足够的财力保障其行使职能,从而达到“不仅使地方的特点,而且使地方的首创性、主动精神和达到总目标的各种不同的途径、方式和方法,都能充分地顺利地发展”(24)《列宁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28、140、328页。的目的。
社会主义财政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优越性。在论述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时,列宁强调指出,财政集中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必需,在苏维埃时期,各地方财政虽有广泛的自治权力,但为了更高效率地建设苏维埃、完成社会主义经济改造,列宁坚持实行“必须有统一的、严格规定的财政政策”(25)《列宁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28、140、328页。。这种财政集中思想,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
我国是一个有14亿人口的大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和56个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情况各异,差别很大,在财政关系中如何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是关系到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体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制度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在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体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制度建设的实践中,我们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变成我们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工作优势。
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财政思想,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活的行动指南。恩格斯反复强调,对于马克思主义不能机械地使用,而必须要与社会实际相结合。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时代主题,但总的来说,还依然处在马克思所指出的大时代,因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方法是没有过时的,它所提倡的人民立场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所必须始终坚持的。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要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角度,根据实践的变化,回应时代的需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财政政策是一段时期内国家财政部门针对时代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为解决特定任务而进行财政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国家制定的指导财政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财政分配关系的重要工具。财政政策由国家制定,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并受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相应的经济关系制约。从理论上来说,财政工作必须符合财政规律的要求,必须按财政规律办事。财政金融政策作为国家政府的一种行政手段,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政金融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正确与否,而财政金融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正确与否,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是否充分考虑到社会发展每个具体阶段的特点和客观环境、客观条件。
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就要发挥财政的支撑作用,以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行动为抓手,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财政必须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的特点,推动经济社会内涵式发展。新的发展阶段有新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理念是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26)《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1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在新发展阶段工作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原则。新的发展阶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是为了实现更高水平的自立自强,为财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目标任务。
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就离不开财政监督。马克思主义强调,财政监督的两项基本任务:一是“考查人,检查实际执行情况”(27)《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04页。;二是吸收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监督和实行监督公开化,“让广大的非党群众来检查一切国家工作,学会自己管理”(28)《列宁全集》第3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47页。。财政监督包括三个维度: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进行的财政权力监督、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形态分配所进行的财政政策监督和组织工人财政监督。列宁认为,组织工人财政监督是完善苏维埃财政制度和使苏维埃财政制度民主化的必由之路,这一思想对于我们当前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体制、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指导性原则。
新发展阶段,要保证人民财政为人民,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发挥好人大监督作用、让人民参与财政监督,是实现人民财政为人民的重要抓手。
首先,强化人大预决算监督的作用。人大监督是人民监督的主要手段。做好预决算的人大监督和审查,是确保财政更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民生投入。财政预算直接反映了国家战略、方针、政策。人民监督预算,有利于财政预算发挥支持国家各项政策的职能,保证财为民所用。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肯定了国家预算的重要地位,他强调:“国家的预算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29)《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紧扣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改革举措、法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30)《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04页。。新的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该纳入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监督,通过完善人大预决算监督机制,推动国家财政科学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把每一分钱都花在紧要处、刀刃上,确保人民群众的好日子有迹可循。
其次,增强财政监督的人民力量。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监督对于社会主义财政的重要作用。列宁认为,组织工人财政监督是完善苏维埃财政制度和使苏维埃财政制度民主化的必由之路,“要认真克服财政紊乱和必不可免的财政破产,除用革命手段同资本的利益决裂,组织真正民主的、‘来自下面的’监督,即工人和贫苦农民对资本家的监督之外,也就是除前面我们所说的办法之外,没有别的办法”(31)《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61页。。列宁这一思想对于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监督同样具有重要价值。当前,我们一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批评和建议,要把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克服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摆在首位。要吸收更多群众参与财政监督,可以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呼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财政也要充分利用社会机构在专业监督方面的优势,探索吸纳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监督。按照“崇尚实干、带头担当、加油鼓劲”的要求,建设完善社会机构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资源库,完善设置进入门槛和退出清单,选择社会人员参与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地生效。
最后,推进财政治理法治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就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和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围绕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开展审查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积极探索与扎实推进相结合,提高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保证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新中国财政发展的历程,始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的根本原则。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坚持为人民办财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切实保障社会主义事业的有序发展。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要求财政工作必须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及时调整政策,发挥财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着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坚持在现代化进程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现代化。
时至今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伟大征程中,以马克思主义财政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人民性,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坚持全面布局和重点投资相结合,制定财政政策,完善财政体制,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让社会主义财政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强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