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冕
(建瓯市林业执法大队,福建 南平353100)
松木材料一直都是我国建筑当中的主要木材,而在我市的发展建筑当中,松材也是必不可少的原料之一,所以说管理者们一定要做好松材的源头把控,做好松林改造工作,争取在保证成本的前提下,尽量扩大松林面积。除此之外,对于一些已经成材的松树,也要注意松材线虫病的防控,针对松材线虫病,要提出有效的对策,尽量减少松材原料的损失。
1.1 我市马尾松林分基本情况。松林占比低,是建瓯森林资源的特点,全市马尾松林面积51.45万亩,占南平市马尾松林的9.85%,远远小于建瓯市林业用地面积,我市马尾松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525.73万亩的9.79%,也远远小于南平市马尾松林占林业用地面积16.03%的比例。
1.2 我市疫情发生情况。我市于2008年在徐墩镇的湖塘村、北津村,南雅镇的新村村、房村村等地发现少量松树枯死,2013年9月省林科院对通济街道南门村松枯死木样本进行镜检时发现松材线虫,2017年1月我市被国家林业局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自2008年发现松枯死木以来,通过采取松枯死木专业化清理、林分改造,诱捕器诱杀、白僵菌防治松墨天牛等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不断扩散蔓延的趋势。
2.1 松林改造提升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10月-2019年秋普前完成防治性采伐面积7891.93亩。2021—2025年,南平市下达给我市任务26.3620万亩,其中:皆伐改造提升5.49万亩;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13.8319万亩;带状改造提升7.0401万亩。2021年松改任务2.846万亩,其中:皆伐改造提升0.5438万亩;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1.8209万亩;带状改造提升0.4813万亩。截至2月中旬,已完成采伐办证1.0523万亩,占任务数的36.97%,其中松木下山面积为0.7363万亩,占任务数的25.87%。
2.2 松材线虫病防控取得成效。2018年以来,在完成防治性采伐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一是诱杀天牛,挂设诱捕器1020台,辐射面积30000亩,诱杀94900只松墨天牛。二是清理枯死木,共清理松枯死木1.59万株。三是白僵菌防治,开展白僵菌防治松墨天牛兼防治松毛虫10118.41亩。
2.3 检疫及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办理《调运检疫证》,调运木材218772.58立方米,苗木62278株,三板8336.64立方米。二是实施调运木材复检,共复检746批次13082.7立方米。三是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16家涉松加工企业,木材运输检疫执法检查,查处6起违规运输松木案件和1起擅自捡拾疫木剩余物案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3.1 松林改造提升工作存在困难。因林权纠纷等原因仍有少量的防治性采伐无法完成。部分采伐山场还存在质量不高、枝桠清理不净,有待于进一步整改等现象。
3.2 松枯死木清理工作难度较大。一方面,林农因松树枯死,经济受到损失,对松枯死木采取切片过程中经常遇到林农阻碍。另一方面,松枯死木清理过程中对压倒其它树种的赔偿、切片处理等费用高,防控资金不足。
3.3 松木流通监管缺乏法律依据。2020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森林法》正式施行后,木材检查站撤销,木材及其制品凭木材运输证件运输和码单管理制度取消,流通的木材(松木)无法实施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运输松(疫)木及其制品也无法监管和查处,木材及其制品难以查证合法来原,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风险增大。
4.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压实各乡镇(街道)疫情除治主体责任;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列入乡镇(街道)责任制考核,防控任务落实在各包村干部。乡镇配备1-2名管理人员,每个村配备1名监管人员。林业局作为防控松材线虫病的业务主管部门,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列入各林业站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真抓实干,逐项落实防控措施。
4.2 建立制度,组织实施
一是以枯死木清理和采伐改造相结合,全力以赴抓实染疫松林单株切片处理和林分采伐改造,彻底根除疫源,压缩现有疫情存量;二是实行除治承诺制度,防治性采伐的林权者签署“采伐承诺书”、乡镇(街道)向林业局签订“防治性采伐管理承诺书”等手段,强化疫木采伐、运输、利用等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严格疫木监管,通过疫木喷漆、凭《处理通知单》运输,疫木进指定企业安全利用、企业向当地林业站上卡等一环扣一环进行监管,确保疫木不流失、不倒流。
4.3 政策扶持、加快推进
一是全额补助松枯死木就地就近切片处理、诱杀松墨天牛、交通沿线一重山松墨天牛防治兼治松毛虫等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二是松材线虫病疫情或疑似疫情危害的林分改造中,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证时间;三是积极配合人保财险公司做好森林保险赔付工作。
4.4 督查指导、确保成效
采取分片挂钩组成督查小组,适时对疫情除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将疫情除治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绩效管理及创业竞赛,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和防控成效的保障。
4.5 广泛宣传、开展培训
一是发放《给林农朋友一封信》、《松材线虫病知识问答》、《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等宣传单,张贴《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到每个自然村,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预防除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参与防控工作;二是对乡镇护林员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技术培训,突出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枯死木标本采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识别等方面的培训;三是松材线虫病宣传与培训列入林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范畴。
4.6 严格处置,加强监管
4.6.1 山场发现疫木必须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疫木粉碎物的最大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采取烧毁方式处置疫木的,必须全过程摄像并存档。严禁采取套袋熏蒸措施处理疫木。疫木经粉碎(削片)后可采取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粒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方式在本地区进行疫木利用,严禁跨省级行政区进行疫木利用。
4.6.2 调运疫木应当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调运要求书》的要求运输。运输过程中必须实行一车一证,并采取遮盖、捆绑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途中丢失。运输途中不得装卸货物及长时间停靠。疫木到达调入地后,调运人应当及时通知调入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进行复查。
4.6.3 执法中查获的疫木,在登记保存期间,要做好疫木的封存、隔离,可采用塑料布进行无缝包裹,防止松墨天牛飞出;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尽早对疫木进行销毁,消除隐患。选择无风晴朗的天气,和无火灾安全隐患的空旷地,在做好疫木销毁各项准备的前提下,将疫木运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销毁。疫木销毁需派人实行全过程跟踪监控,严防疫木流失及火灾的发生。
4.6.4 加大检疫管理设施建设,提升疫情监管能力。根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我市作为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可以在市内重要出入口设立检疫哨卡,开展检疫检查。如果无法设立检疫哨卡,应当在与疫区县交界处路口和所有涉松类加工企业厂房等重要位置全部安装摄像头,由各乡镇林业站和执法中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列入“智能护林巡护系统”进行全面监控管理,防止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的松材线虫病传播危险期,将市外松木及其制品调入我县。
如果想要做好我市的松林改造工作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那么首先就要加强管理层的领导,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然后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实施,再加上政府的政策扶持,就可以加快改进计划。与此同时,也要做好宣传工作,对于松材砍伐问题,也要加强监管措施,一旦发现违规砍伐,要严格处理,而且针对疫材在运输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