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俊,李维军,罗江龙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广东深圳 518105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属于女性较为常见的一种妊娠并发症,如不予以及时有效的干预,随着病情的不断进展可能导致早产、流产、死胎以及低出生体质量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甚至会对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产生影响[1]。尤其是甲状腺功能减低(简称“甲减”),即便是轻微的或无症状的甲减,亦会对胎儿的神经发育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可见,对妊娠期女性开展甲状腺功能检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明确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基础[2]。相关研究报道,在妊娠的不同时期,孕妇体内甲状腺激素会受雌激素和孕激素的影响,从而表现出不同类型的异常,且以甲减最为多见[3]。有研究报道,育龄期女性患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的概率为13%~18%,且有6%~8%女性会出现不同程度甲状腺功能紊乱[4]。本研究按《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第2版)》[5]中的相关标准诊断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调查了本地区孕妇甲状腺功能状况,旨在为临床选择合理的时机对孕妇的甲状腺功能进行监测和干预提供参考依据,现报道如下。
1.1一般资料 将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于本院接受常规孕检的5 505例孕妇纳入研究。根据孕期将纳入研究者分为早期妊娠组(孕周<14周)3 101例,中期妊娠组(孕周14~<28周)2 278例,晚期妊娠组(孕周≥28周)126例。早期妊娠组年龄22~37岁,平均(27.41±3.55)岁;孕周1~12周,平均(7.32±2.15)周。中期妊娠组年龄21~38岁,平均(27.49±3.57)岁;孕周13~27周,平均(21.25±4.25)周。晚期妊娠组年龄21~38岁,平均(27.55±3.60)岁;孕周28~40周,平均(33.25±4.18)周。3组间年龄、受教育程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1)于本院接受常规孕检;(2)年龄>20岁;(3)既往无甲状腺相关疾病史;(4)临床病历资料无缺失。剔除标准:(1)有心、肝、肾等重要脏器的严重病变;(2)神志异常或有精神疾病;(3)正参与其他研究。本研究遵循的程序与《赫尔辛基宣言》相关要求相符。
1.2方法
1.2.1标本采集 采集纳入研究者的清晨空腹静脉血3 mL,以3 000 r/min离心10 min,获取的血清标本保存于—80 ℃冰箱中备用。
1.2.2甲状腺激素水平检测 检测方式为电化学发光法,使用的检测仪器为罗氏e60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仪,配套的检测试剂均购自罗氏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主要检测指标包括促甲状腺素(TSH)、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A-TG)及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严格按仪器以及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操作。
1.2.3甲状腺异常类型判定标准[6](1)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简称“甲亢”):FT4超过参考值上限,且TSH水平低于0.1 mIU/L;(2)亚临床甲亢:FT4水平处于正常范围,但TSH水平低于0.1 mIU/L;(3)临床甲减:FT4水平低于参考值,TSH水平超过参考值上限;(4)亚临床甲减:FT4水平处于正常范围,TSH水平超过参考值上限。
1.3观察指标 较不同孕期组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情况、各项甲状腺激素水平,A-TG以及TPOAb阳性率。此外,分析孕妇甲状腺功能与胎儿不良妊娠结局的关系。
2.1不同孕期组甲状腺功能异常情况比较 中期妊娠组甲状腺功能异常率明显高于早期妊娠组和晚期妊娠组(P<0.05)。见表1。
表1 不同孕期组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情况及组间比较
2.2不同孕期组间甲状腺激素水平比较 早期妊娠组、中期妊娠组、晚期妊娠组TSH水平依次升高,而FT3、FT4水平依次下降趋势,各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不同孕期组甲状腺激素水平比较
2.3不同孕期组A-TG、TPOAb阳性率比较 早期妊娠组、中期妊娠组、晚期妊娠组A-TG阳性率依次降低,而TPOAb阳性率依次升高,各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不同孕期组A-TG、TPOAb阳性率比较[n(%)]
2.4孕妇甲状腺功能与胎儿不良妊娠结局的关系 甲状腺功能异常孕妇不良妊娠结局总发生率高于甲状腺功能正常孕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孕妇甲状腺功能与胎儿不良妊娠结局发生情况的关系分析
妊娠期女性体内的甲状腺激素生成以及代谢会发生明显改变,雌激素刺激肝脏合成甲状腺结合球蛋白增多,促使血清总甲状腺素和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水平升高,FT4水平降低[7-9]。同时,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的升高,由于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TSH存在相同的α亚单位,因此会对TSH的合成、分泌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10-11]。有研究报道,甲状腺激素可发挥刺激组织分化、生长及成熟的作用,是维持正常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激素,尤其在神经系统发育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胎儿期若出现低甲状腺素血症,极易引起神经系统发育障碍,甚至导致呆小症的发生[12-14]。妊娠期女性甲状腺功能异常会引起一系列不良妊娠结局,早期有效的治疗可获得明显的临床收益[15-16],因此推荐对所有孕妇开展甲状腺功能异常情况的筛查,争取早期明确孕妇的甲状腺功能状况,为临床早期治疗方案的制订及实施提供可靠依据,最终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
本研究中,早期妊娠组、中期妊娠组、晚期妊娠组甲状腺功能异常率为8.51%~17.65%,说明本地区孕妇甲状腺功能异常情况较为严重,应予以足够的重视。这与一项源自印度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相似[17],该研究将TSH>4.5 mIU/L作为诊断标准,妊娠中期临床甲减以及亚临床甲减的总发生率为12.06%。然而,一项美国孕妇甲减流行病学调查则显示[18],妊娠甲减以及亚临床甲减的总发生率为23.0%;还有一项研究以2011年美国甲状腺学会(ATA)指南的TSH>3.0 mIU/L作为诊断标准,妊娠中期临床甲减和亚临床甲减的总发生率高达32%[19]。上述两项研究的孕妇甲状腺功能异常率和本研究结果存在明显的差异,而导致上述差异发生的主要原因可能和地域差异、种族不同以及诊断标准不一致有关。同时,亦说明了对于不同妊娠期孕妇建立本地区的参考标准有助于对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准确评估。此外,随着孕期的增加,本地区孕妇TSH水平呈逐渐升高趋势,而FT3水平呈逐渐下降趋势。究其原因,孕妇基础代谢逐渐升高,从而使得甲状腺激素消耗增加,而且肾小球排泄率增加,相应地导致了尿碘排出量增多,再加上随着孕周的增加,胎儿发育的需求日益增多,进一步促使FT3水平的逐渐降低,继而负反馈导致垂体大量合成、分泌TSH[20]。由此可见,应加强对妊娠早期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检测,针对FT3显著下降以及TSH显著升高的孕妇适当予以甲状腺素补充,从而保障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以及孕妇自身代谢需求。另外,随着妊娠的进行,A-TG以及TPOAb阳性率会发生改变,究其原因可能和母体的免疫抑制状态密切相关。女性于妊娠期会出现明显的免疫状态改变,母体会对胎儿所携带的父母双方的重要相容性复合体抗原产生免疫排斥,为了保护胎儿,母体免疫系统会出现适度的免疫抑制,最终导致了妊娠晚期A-TG阳性率降低,而TPOAb阳性率升高的现象。此外,甲状腺功能异常孕妇不良妊娠结局总发生率明显高于甲状腺功能正常孕妇。考虑原因可能在于,甲状腺功能异常孕妇普遍会分泌过多的甲状腺激素,从而对腺垂体刺激促性腺激素的释放起到抑制作用,干扰了机体三羧酸循环中氧化磷酸化过程,进一步促使能量无法以腺嘌呤核苷三磷酸的形式进行存储,继而出现过度消耗,最终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妊娠结局。而何景东[21]的研究得到了不同的结论,即中期妊娠组孕妇的A-TG阳性率、TPOAb阳性率均高于晚期妊娠。导致上述研究结果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可能和分组方式以及纳入样本量不同有关,值得在今后的研究中重点关注。此外,李敏等[22]通过多阶段分层与人口成比例整群随机抽样法,抽取了全国大城市、中小城市、普通农村和贫困农村的877例孕妇进行甲状腺功能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中国孕妇甲状腺功能正常率不足80%,其中亚临床甲减是孕期主要的甲状腺功能异常类型,并指出应持续关注孕妇亚临床甲减高发与孕妇碘营养状况的关系,特别是碘摄入不足引发的亚临床甲减。这为本课题组今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
综上所述,对所有到医院接受常规孕检的孕妇,在其同意的前提下,应尽量实施甲状腺功能筛查,从而为临床早期干预提供可靠依据,最大限度地保障母婴生命健康安全,实现优生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