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荷赞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湘潭 411100)
自2018年中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来,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为任务重点,多措并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往日农村垃圾成山、垃圾围村等现象不复存在,乡村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了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有成果,避免因农村人口众多,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够、长效机制尚不健全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解决目前生活垃圾乱投、混投、混收问题,应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创设更优更美的农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基础。
各地区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构建“省负总责、市州督促协调、县市区抓落实”的责任分担体系,上下联动抓紧抓实,严格任务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县市区镇地方党委和政府建立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机构,形成党委政府双负责机制。镇级各党政负责人落实联村(社区)领导责任,各相关职能站所严格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实行挂图作战,全力推进。村级层面以党建领航社会服务体系为抓手,建立由党总支书记牵头负责,村社区“两委”成员包片包组,党员、党小组、村民组长、妇女指导员包户联系群众的网格服务管理机制。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抓农村住户“户分类”首要环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管理;严把村镇保洁员“村收集”“乡镇转运”中间环节,监督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管控;发挥县、市、区级统一处理的“县处理”最后环节,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置与利用。同时,通过“政府主导或购买、企业运作”等方式,积极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如清洁环保科技企业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来,真正实现变废为宝,取得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对于经济特别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可以实行城乡环卫统一管理模式。
1)通过讲座、会议、党课等多种形式层层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垃圾分类及治理知识水平,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在各大交通路口悬挂灯箱广告标语,村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横幅,固定宣传栏制作展示彩色喷绘,向群众图文并茂介绍垃圾分类的好处、如何垃圾分类,增加群众的垃圾分类知识。
3)利用农村的广播,定期轮回播放垃圾分类及治理知识,增强群众垃圾分类责任意识。
4)与党建领航相结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纳入各党支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党的理论政策宣讲以及村级的村民代表大会的必学内容,通过政策解读、难点解答等方式,加强党员、群众的政策理论水平,从而不断深化党员、群众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5)充分利用每周的党员干部“固定下村日”或“周五环保日”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分别到联系村和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教育工作及农村环境卫生大比拼工作。通过党员干部的下村下组入户宣传及言传身教带头示范,说服带领农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提升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6)创设垃圾分类进校园、家校共育相结合,利用小手拉大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对于农村儿童及青少年可以通过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如在学校宣传栏定期举办垃圾分类知识专栏进行宣传;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垃圾分类、你我同行”演讲比赛;“垃圾分类”知识问答或抢答;“变废为宝、资源利用”手抄报比赛和黑板报评比等多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孩子们的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其垃圾规范投放与环保意识,从而引导其个人甚至监督相应大人爱护环境,进而自觉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来。
根据当地农村实际情况,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引导修改制定村规民约的方式,对垃圾分类处理及奖罚措施、标准进行约定,制定垃圾分类评比细则等相关制度。成立村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理事会,对每户村民(五保户、低保户除外)按先服务后收费的形式每月收取一定的(如7~10元)卫生服务费,企业按2~4元/m2的标准进行收费。同时,村民全部签订所在村制订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
4.2.1 针对当地农村生活情况,由县市统一编制各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合理规划布局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回收中心、焚烧发电厂等设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保障力度,通过省市政府补助、村镇自筹、社会帮扶、农户缴费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筹集垃圾治理运行维护经费,分批次维修更换垃圾箱(桶)、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洒水车、粉碎机等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从而保证垃圾分类治理的长期有序持续开展。
4.2.2 为了充分利用各种可回收再生资源,有效解决垃圾减量化处理工作,促进垃圾分类水平,避免再度出现垃圾成堆爆棚问题,在村域范围内全面废除垃圾池。同时,根据人流密集程度对公路沿线及公共区域的垃圾投放箱(桶)进行布点位置调整和数量增减。每家每户在原来配备可回收和不可回收2个简易分类垃圾桶的基础上,全部调整配备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3个分类垃圾箱(桶),同时在各垃圾箱(桶)上印制垃圾分类标志,以便减少各类垃圾的乱投混投现象,提高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对于农户少量的易腐易烂的生活垃圾如瓜果、蔬菜、食品等可以与鸡鸭粪便一起堆沤(距离住户200 m以上,固定坑加盖防外溢)制成有机肥或花肥,既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的清运量,又可以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土壤肥力,种植无公害蔬菜或者养花,进而美化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农民幸福感。
4.2.3 农村各单位食堂、餐饮企业、农家乐、民宿等的厨余垃圾,应单独容器密闭存放专人管理,避免混入废餐具、饮料瓶罐等杂物,严格台账记录,每天由与政府签约确定的收运处置机构集中收运,做到“日产日清”,最后由机构设备统一进行资源无害化密闭处置。
各地应积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设立村庄保洁公益性岗位,根据村庄区域范围及人口数量,按照村民自愿申请村部选用原则,通过以工代赈、工资补助等形式每村合理配备保洁员1~2名,负责全村道路清扫、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扫码积分和转运工作,垃圾转运实行1~2天一转运,做到垃圾不滞留,全面提高清扫保洁质量,从而保证保洁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4.4.1 以农户家庭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作为首要环节,由保洁员对农户家庭清洁程度及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扫码打分,监督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自主投放责任意识。同时,各村每周1次不定期选派一定数量的妇女指导员分组入户交叉检查,按比例纳入考核评比,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赶学比超的浓厚氛围。
4.4.2 各乡镇督考办每月不定期2次对各村的环境卫生和村民入户评比等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且将日常监督整改情况直接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实行月考核季度排名通报制度,按季度落实奖惩兑现,从而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
4.4.3 各村通过“红黑榜”按季度张榜公布垃圾分类先进户与后进户,村级广播同步播放,以增强农户的荣辱感。同时对先进户可以通过榜单或积分给与植物油、洗衣粉、果树苗、花种、菜种、肥皂等物质奖励,对后进户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甚至罚款,有效激发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4.4 加强对保洁员队伍考核奖惩。每月由不同组3户以上村民对保洁员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乱堆垃圾或清运不及时的,将给予10元每户的处罚;若上级各部门领导督查中发现有陈年垃圾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堆放并进行拍照的罚款150元每次每处;半年时间内,若有20户以上村民投诉,则自行终止垃圾清运合同。同时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保洁员,以保证保洁员队伍的动态均衡稳定。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持续优化农村生活环境,让广阔农村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蝶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更有获得感与幸福感,共建乡村振兴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