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军,刘利民
(四川大学 外国语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自20世纪中期以来,“事件”成为哲学、语言学领域的热点话题;然而,既有研究未能清晰地界定事件的概念、内涵与属性,模糊化事件与事物、行动的界限,故对后续以事件为研究对象的认知语义学及语言类型学的发展不利。其实,事件的本质与属性这一问题是一个长期困扰哲学家、语言学家、心理学家的疑难问题。综观两千多年的事件研究史,最初由柏拉图提出“事件是发生的事情”[1](P35),到事件与事实、事物、行动的辨析[2](P1-19),再到事件的整合性、规约性、层级性的探讨[3],又到事件的空间及时间属性的探析[4],关于事件的内涵与本体性的讨论从未停止。美国语言哲学家戴维森(D.Davidson)在1967年就在《行为句的逻辑式》一文中,采用形式逻辑分析的方法论证了事件论元的存在及其个体化;但他的观点未在语言学中引起注意和讨论,以至于相关讨论至今仍停留在“事件不是一个基本概念,只能由时间这一概念进行间接刻画”[5](P17)的认识上。
从逻辑上来讲,人们认知客观存在的同一事件理当相同,反映人类认知思维的语言表达也应相同;然而,实际日常使用中的语言表达却多样化,进而生成语言内差异和语际类型学差异[6](P287)。如是,多样化的语言表达是否表征多样化的事件、事件的多样化表征是否具有共核引起笔者关注,进而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1)在本体论层面,事件的内涵和属性是什么,从而解答事件的多样化表征是否有共核;(2)在认识论层面解构事件的内涵,确认认知视域下事件的属性,是心理事件还是物理事件,两者的关系如何;(3)在语言表达层面,分析多样化的语言表征与事件的多样化之间的关系,进而构建识解复杂事件的认知模型,最终形成在本体、认知和语言表征三个维度探究事件的研究范式。
基于以上研究问题,本文拟在本体论层面,通过对比分析戴维森与奎因(Quine)的事件哲学思想之异同,探讨事件的本体论属性;在认识论层面,基于戴维森的异态一元论,论证心理事件存在的合法性和事件的心理-物理随附性,从而阐释事件的内涵,明确认知视域下事件的属性;在语言表达层面,基于美国认知语义学家伦纳德·泰尔米的宏事件理论,通过对比分析英汉语状态变化事件语料,解释多样化的语言表征与多样化的事件之间的关系,借用生物学术语构建实存—原生—次生事件识解模型。
事件是否具有本体论属性关乎事件能否被个体化,使事件成为独立的对象;奎因在专著《对话中的奎因》中论及,事件的类别十分广泛,内涵很难界定,如何获得事件个体性是一个不容易妥善解决的难题[7](P137)。奎因认为,每一个事件总是宇宙中的事件的一部分,如果孤立地认知一个事件,便无法确定其意义。按此,事件无法被个体化。然而,戴维森认为事件构成一个基本的本体论范畴,有充分理由将事件视为实体,由此事件获得个体性[8](P139)。戴维森承认,每一个事件的确是宇宙中的事件的一部分,一个事件的变化极有可能引发另一个事件的变化[8](P145);为识解事件,人们有可能将复杂事件简单化割裂成两个甚至更多的子事件,而忽略子事件之间的因果链,从而错误地个体化事件。因此,戴维森的事件的个体化不是将事件割裂,而是与事件的同一性相关。他巧妙地运用语言哲学的方法,将事件实体与事件描述分开。他认为,对于客观世界存在的“同一事件”,当人们用严格的物理语言描述该事件时,该语言表达式表征的是物理事件;反之,当人们出于不同的意图,用心理语言进行描述时,该事件被表征为心理事件[9](P108)。如对“天下雨”这一客观世界存在的事件,如果将其描述为“因为水蒸气遇冷而液化为水从天空落下”,这是物理事件;如果将其描述为“下大雨了、落点了、下毛毛雨了、天上落下生命之泉”等,这些是心理事件。不论是物理事件还是心理事件,两者都有相同的因果联系,是“同一个”事件的不同实现。这就是“天下雨”这一事件可个体化的依据。
关于事件的本体属性,奎因又提出了另一个命题:基于事件描述句的因果关系或者基于事件实例之间的相似性的分析谈论事件,忽视可能存在的事件的异质性[7](P135)。异质性论说认为以因果关系作为事件个体化的标准行不通。因为许多事件是物质的变化,变化的事件至少涉及两个位置或两种状态;相应地,我们可以用多个不同的句子描述此事件,每个句子可能只描述客观存在的“同一事件”的一部分,具体哪一部分取决于人们的意向性态度。即是说,事件描述句可能仅是不同的“部分事件描述句”,凸显的是事件的异质性,忽略事件的整体性;如此,不可能个体化事件[7](P136)。奎因的论述貌似很合理,如翻译界对古诗“月落乌啼霜满天”中“月落”的翻译存在极大的争议:此句中的“月落”是指挂在西边天空中的月亮正在向下落去,还是已经落下[10](P215)?日落具有时间进程属性:起始、持续、结果,而这些属性可能被人们单一化地聚焦,形成“开始……、正在……、已经……”等割裂式的描述,而不能形成整个事件的个体化。可是,戴维森仅接受了奎因的部分意见。他遵循唯物主义的观点,提出一切实体与事件都是物理的,可以用时空特性界定“个体化事件”;但当论及包含人的意图等心理因素的事件时,他主张采用区分事件及事件描述语的方法将其个体化。这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太可能也没有必要从科学或形而上学的角度识解事件;人们在具体情境中通常以自我感知认知事件,从而生成多样化的事件表征。由此观之,按照戴维森的观点,客观世界中的事件只有一个,以物理定律描述的事件称为物理事件;基于物理事件,赋予人类理性原则(如命题态度、意图)等描述的事件是心理事件。物理事件与心理事件具有不同的性质,其差异性由描述事件使用的语言决定;就此而言,事件的描述比事件本身更为重要。
既然客观世界存在的是同一事件,人类认知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那么从逻辑上来讲,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的认知理应相同,反映人类认知思维的语言表达也应相同;然而实际上,当人们使用语言表达个体事件时,事件表征却是多样化的。究其原因,在于不同的人将客观存在的同一事件表征为不同的心理事件,故在语言表达上就会出现语言内差异及语际间的类型学差异。如是,物理事件与心理事件两者的关系如何值得探究。
对于这样的问题,戴维森在《心理事件》中就同一事件中的物理事件及与之相对应的心理事件之间的对接定律提出“异态一元论”三原则:第一条,因果相互作用原则,心理事件以因果方式与物理事件互相作用;第二条,因果法则即决定性规律法则;第三条,基于因果法则的心理事件不由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严格规律预测或解释,而是由属于心理事件的非严格的心理-物理规律解释[9](P105-121)[11](P128)。三条原则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它们从不同的视角解析物理事件与心理事件的性质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条原则从本体论层面指出,一切事件都是物理事件;但是由于人类心理的复杂性,故人类心智可能对此事件赋予两种甚至多种解释。当人们对同一事件赋予不同的认知焦点与背景或者给予不同的注意力视窗时,人们对该事件的语言描述就会呈现多样化。简言之,描述的事件对象的外延相同,但描述的方式不同。据此,人们在对客观世界的“同一事件”进行具体描述时,用的是物理语言还是心理语言描述,就会相应地生成物理事件或心理事件,尽管两者在本体层面是“同一”的。心理事件由物理事件引起,但两者的性质不同。“引起”不是说物理事件是因,心理事件是果,而是说可描述为物理事件的同一客观事件引发了心理语言的描述。
第二条原则从认识论层面出发,仅适用于阐释物理事件。事件有多种描述方式;用遵循严格因果法则的物理学语言描述的事件就是物理事件。物理事件的变化可能导致心理事件的变化,也可能不引发变化。用物理学语言可以表述一个对象主体的行为以及主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但不能描述心理事件。因为心理事件异常复杂,具有整体性、层级性等特点,并且一个心理事件可能引发一个或一系列心理事件;故对它的描述需要其他心理谓词参与。同时,用心理谓词刻画的意向性状态不能还原为物理谓词所表达的意义。例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中“蛇咬”导致流血,引发心理描述,如“疼痛、恐惧”等;而10年后,被“蛇咬”的物理事件已经不存在,可是恐惧的心理描述依然存在。
第三条原则从语言论层面出发,称为心理异态性原则。任何心理事件都不是独立自存的,总是与个体的其他心理事件相互作用,所以决定性意义的严格规律不适用于阐释心理事件。描述心理事件的心理谓词不仅随附于物理谓词,还有赖于其他心理谓词。同时,因为心理的整体性特征,一个命题态度的内容总是由另一个(些)命题态度的内容所导出,且又可以导出别的命题态度。例如就“A red,red rose”的意义而言,可能因个人经历而导出“某人正在表达爱情”等命题[12](P204)。这一思想与奎因的语义整体论相符。由此,我们在界定认知视域下的“事件”时要明确心理事件存在的合法性;要考量心理和物理事件之间既相互依赖又各自独立、既相互依存又不完全决定的因果关系,即戴维森的心理对物理的“随附性”。
戴维森认为,事件的心理-物理随附性最清晰的形式是用物理事件识别心理事件[8](P139)。如大雪融化或是冻结一段时间后,可能发生雪崩。通常情况下,雪崩的原因和它所波及的范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此时,雪崩事件的原因和结果在人类认知概念系统中被凸显,即雪崩事件的因果关系得以凸显。这样,通过语言对雪崩进行描述或者重复描述才具有意义。然而,奎因就此表达相反观点:“(我)不会将事件简单地看作物理对象,事件来自句子而非实体”[7](P135),因此需要重视语言中的单称词项(singular terms),因为单称词项确认事件的身份。显然,奎因认为只有指称对象才能个体化事件。由于单称词项就是具体指实在的某个人或物的名词或短语,因此我们只能说某人做了某事,而不能说某事如何。戴维森则不同意。他认为,句子就是普通的句子,是否包含单称词项,丝毫不影响该句的指称事件[11](P121)。即便一个句子不是以单称词项为主语,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描述事件的句中成分之间的关系将某个事件理解为一个个体事件,无须以一句话中的单称词项作为标准,如下[9](P95):
例1:Doris’s capsizing of the canoe occurred yesterday.
例2:Doris capsized the canoe yesterday.
以上两句的意义从实在的物理事件角度来看没有差异,不论是例1“多丽丝昨天(至少有一次)船翻了”,还是例2“多丽丝的(一次)船翻发生在昨天”,客观事件即是有一个名为Doris的人经历了船翻事件。不论是例1聚焦船翻这一事件,还是例2聚焦经受者Doris;虽然两个语言表达式的焦点不同,但是两者的基本含义没有本质区别。因此,戴维森认为即便一个没有单称词项的普通句子也可以表达和指称一个事件。这意味着有可能从句子本身的结构和成分考虑它是否以及如何与物理事件相关联。然而,事件描述语却无法与心理事件直接关联。一句话与一个心理事件关联另有因素决定,无法直接从这句话中寻找这种因素[11](P123)。据此,句子是“以某种方式描述事件”;然而,句子仅是句子而已,无论句中是否包含单称词项,都能保持句子与事件的关联。单称词项可能与指称物理事件相关,而不一定与附随于物理事件的心理事件相关,因为物理事件、事件描述语视角、事件描述语意图等都可能作用于心理事件,这些因素统一于事件的心理-物理随附性之中。
任何心理事件都随附于物理事件,但又涌现(emergence)出新的特征[8][13]。如是,心灵是命题态度的集合,当具有不同经历因而心理状态不同的语言使用者处于特定的意向性状态时,采用意向性的谓词,表达特定的信念、愿望,就会生成语言学层面特定的意义。换言之,当语言使用者对客观世界的同一事件进行描述时,客观世界存在的物理事件及与之对应随附的心理事件、人们选取的描述事件的意向性态度等都会作用于语言表征,就会生成“整体意义不等于部分意义之和”的语言意义。
按照异态一元论推理,作为语言学研究对象的事件主要是心理事件。心理事件具有看似矛盾的整合性和异质性。本节基于美国认知语义学家伦纳德·泰尔米的宏事件对心理事件进行阐释。宏事件由泰尔米于1972年首次提出,是指由复杂句或简单句表征的复杂事件[6](P213);其中,主要事件称为框架事件(framing event),次要事件称为副事件(co-event)。框架事件构建宏事件的结构,是抽象的图式;副事件为宏事件提供背景、原因、方式等,起着充实、细化框架事件的作用[6](P217-218)。宏事件是上层概念,包括五种类型:运动、体相、状态变化、行动关联和实现事件[6](P213)。五种事件具有高度相似的语义、句法结构和相同的概念化模式[6](P213)。本文仅以状态变化事件作为分析对象。
状态变化事件是指“事物的状态改变或是原状态的保持不变”[6](P236),“改变”与“保持不变”可类比运动事件中的“运动”与“静止”两种状态。事物的“改变”,即事物通过转换(transition,类似运动事件中的“move”)达到状态的改变。这一事件的核心是“状态变化”,即“完成转变,成为新的状态”,相当于运动事件中的“移动到达目的地”。以状态变化事件的界限状态和离散状态的相互作用为依据,将其分为两大类、五小类[14](P70)。有界连续状态(bounded gradient transition type)是指物体或情景在有界范围内的连续的渐变过程;有界离散状态(bounded discrete transition type)是指物体或情景在有界范围内的分离且完全实现的状态变化;无界连续状态(unbounded gradient transition type)是指物体或情景在无界范围内的连续的渐变过程;无界离散状态(unbounded discrete transition type)是指物体或情景在无界范围内的分离且完全实现的状态变化;静止状态(change within or with a state)是指物体或情景长期停止于某种状态。如下[14](P71):
例3:I xeroxed his original letters.
例4:The meat rotted away.
“I xeroxed his original letters”描述的是无界离散状态变化事件“我复印他的原信件”。这一事件被不断地重复,从整体上来看,“我复印他的原信件”这个事件一直没有任何改变。然而,“我”的每一次复印的结果却是不同的,即每一次复印可被切分成不同的事件片段,如对每一页的复印操作;即是说,“复印”这一整体事件可以被切分成N个不同的小事件。换言之,“我复印他的原信件”这一整体事件是N次相似事件的整合。故此例表明事件具有异质性,这符合奎因的观点。然而,依据戴维森的观点,不论多少次“单次间隔式”的复印都只是整体“复印”事件的一个隐性的片段。通常情况下,人类识解事件时首要遵循格式塔原则,将其识解为一个心理事件表征,该表征从事件的“整体性”出发,而不必单称化地表征每一次复印活动。
“The meat rotted away”描述的是无界连续状态变化事件“肉腐烂了”。“肉腐烂”这一事件如果在某一时刻用肉眼观察,通常很难看出腐烂程度的不同;然而,在相对长的时间段内持续观察,实际上经过一定时间后,肉腐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故此时“肉腐烂”事件合理化地被切割为N段异质性“腐烂”事件。例4也表征事件的异质性。然而,不论多少次“单次渐变式”的腐烂都只是整体“肉腐烂”事件的一个隐性的片段。因为人们识解事件时通常都以事件的“整体性”感知为出发点,故语言表征事件的方式采用个体化表征。从例4可以看出,心理事件表征既可实显物理事件的细节,也可舍去细节表征态体。
心理事件的异质性与整合性之辩,不光表现在无界状态变化事件中,在有界状态变化事件中更为突出,如下[14](P71):
例5:He choked to death on a bone.
例6:The log burned up in one hour.
“He choked to death on a bone”描述的是有界连续状态变化事件“他被骨头噎死了”。从事件的因果性出发,因为他吃(啃)骨头,呼吸道被阻塞,导致他死亡。从事件的时间属性分析,在(他)被噎住的整个过程中,从噎住—大口呼吸—粗声呼吸—呼吸困难—窒息—死亡,整个过程表现呼吸道被阻塞后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的异质性变化,直到(他)呼吸的终结。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症状貌似体现事件的异质性。然而,从人类认知心理在线构建过程来看,无论呼吸困难程度差异如何,都被整合为“窒息至噎死”这一个体化事件。
“The log burned up in one hour”描述的是有界离散状态变化事件“原木在1小时内烧尽”。此句由时间词“1小时”凸显事件的整体性,因为火持续燃烧1小时,故原木被烧尽(成灰)。不论在整个燃烧过程中,原木的“被燃烧”状态被切分成多少个具有异质性变化的阶段,N个具有异质性变化的阶段都会被整合为“原木在1小时内烧尽”这一事件。
从事件的异质性和整合性的阐释,不难推导出日常使用语中的事件描述语必然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从而生成语际内和语际间类型学差异。然而,异态一元论指出,多样化事件表征必然具有共核;故对客观存在的同一事件的不同描述语可能具有相同的深层语义结构,这一点对语言类型学划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状态变化事件可概念化为一个认知域,内含四个语义成分:焦点实体(figure entity)、背景实体(ground entity)、激活过程(activating process)和系联功能(association function)。系联功能独自或与背景实体一起构成“核心图式”,是划分语言类型的重要标志[6](P237-238)。焦点实体(figure entity)是指句中当前最受关注的焦点,它的境况如何常由语境决定,是句子要表达的主题。背景实体(ground entity)是指表述与焦点实体成分相对的事物,常被认为是焦点实体成分的参照。激活过程(activating process)是指表述焦点实体与背景实体之间的动作过程,表示事件发生的动力(dynamism),具有转变与守恒(transition and fixity)两种意义。系联功能(association function)是指表述焦点实体与背景实体之间的关系。状态变化事件的深层语义结构如下[6](P238):
例7:I blew the candle out.
(我把蜡烛吹灭了。)
深层语义结构:[I “A MOVED”the candle TO EXTINGUISHMENT]WITH-THE-CAUSE-OF[I blew on /it]。
例8:The candle blew out.
(蜡烛熄灭了。)
深层语义结构:[the candle“MOVED” TO EXTINGUISHMENT]WITH-THE-CAUSE-OF[SOMETHING blew on it]。
“I blew the candle out”表达的是施事性状态变化事件,因为“我吹蜡烛”导致“蜡烛熄灭”。“我吹蜡烛”是原因,“蜡烛熄灭”是结果。“The candle blew out”表达的是非施事性状态变化事件,因为“SOMETHING blew on the candle”导致“the candle“MOVED” TO EXTINGUISHMENT”。两例的语义结构既凸显事件的因果性,又凸显事件的过程性;甚至从状态变化事件实现的“结果”来看,两例中“因为(某原因),蜡烛熄灭了”,凸显事件的同一性。
例8中,“蜡烛”是焦点;“熄”(副事件)融合于动词“熄”之中,身兼二职,既表达了激活过程(状态改变),又表达了该事件的原因;“灭”表示路径,即“蜡烛”的状态变化;“了”表示背景,表示状态变化的完成。核心图式由路径“灭”和虚化的背景“了”(表示事件完成的时体标记)构成。例8中,“the candle”是焦点,“blew”表示除状态变化外词化并入事件的原因,“out”表示路径,背景实体缺失。
分析例9发现,客观世界中的同一事件是“蜡烛熄灭了”。如果用物理谓词描述,即是“由于气体流动,导致蜡烛四周温度降低,氧化反应中止进行,因而‘蜡烛熄灭了’”。
例9:蜡烛熄灭了。/The candle blew out.
然而,除非是在遵循严格定律的科学范畴中,否则一般人的认知识解并非如此,而是基于感知的心理事件表征,这样的表征通常用心理谓词予以描述。如果用心理谓词描述同一事件,由于人类心理的复杂性,该句极有可能被赋予不同的施动、焦点等,故有相同因果关系的同一事件在英汉语中有不同的表征方式。如例9中英语的核心图式由卫星语素“out”表征,而汉语的核心图式由路径“灭”和虚化的背景“了”表征,体现出语言类型学差异。简言之,使用不同的心理谓词,可生成不同的心理事件描述语;然而,由于同一事件具有相同的逻辑因果关系,故而即使是不同的事件,描述语表征的仍然是同一事件。
虽然客观世界仅存在“同一事件”,却因为人类心理的复杂性,人们基于不同的意向性态度、情感等心理内容和机制,遵循严格或非严格的因果法则,对同一事件进行物理或心理语言描述,从而生成日常使用语言中异态化的语言表达,凸显事件的心理-物理随附性。同时,因为人类认知概念系统中的概念整合识解方式,具有因果关系的物理事件与心理事件也可被个体化为同一事件,又因为心理事件之间关系链的存在,心理事件描述语涌现出超物理事件描述语的信息,故生成“整体意义不等于部分意义之和”的意义。
基于前述分析,本文在此借用生物学术语,进一步提出识解复杂事件的认知模型,即实存—原生—次生事件识解层面的观点。
实存事件是指在时空中实际发生的自然事件本身,也是前述中提及的客观事件,其显著性特征是同一性和可感知性。实存事件用物理语言描述,如科学家对日食的概念界定:“当月球运动到太阳和地球中间,如果三者正好处于一条直线时,月球就会挡住太阳射向地球的光,月球身后的黑影正好落到地球上,就发生日食”;又如植物学家对秋天枫叶变红的界定:“因为枫叶片中有花青素,它在酸性液中呈红色。当进入深秋季节后,气温降低,光照减少,枫叶片细胞液此时呈酸性,整个叶片便呈现红色。”(1)参见百度百科官网,https://baike.so.com/doc/5335835-5571274.html.
原生事件是指原发性心理事件,人们通常基于对事件的直观感知,使用普通心理语言描述,最接近物理性描述语言。原发性心理事件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的原发性心理事件凸显现象性特征,遵循规则,可预测,忠实于个体主观感知,如“棉衣给你温暖或者你穿上棉衣就暖和了”;第二层面的原发性心理事件凸显人类感知事件的共性,客观世界中的事件纷繁多样,我们不一定能把握其本质,只能以语言方式操作实际感知,即语言所按住的共性感知。因为从逻辑上来讲,所有人的生理结构、神经结构都是一样的,所以事件给我们的感知应是一样的[15](P36),因此,第二层面的原发性心理事件具有普遍性、可验证性和规约性。通常使用接近于物理性语言的事件表达式,如“由于棉花的松散结构,因而棉衣具有保温的作用”。
次生事件是指原发性心理事件与另一个(或一些)心理事件相互发生作用而生成的复杂心理事件。次生事件较之原发性心理事件更加依赖人对客观外在世界的主观感知及认知识解方式。次生事件基于人们对客观外在世界的直观感知,但又凸显其涌现性意义(包括但不限于人类的情感、记忆、意向性等心理因素)的介入。次生事件被赋予不可预测性和可派生性,在语言层面表现为多样化、异态化的心理事件描述语,如日食也可被描述为“天狗食日”。在此以例10为考察点,具体阐释事件的认知识解模型。
例10:红入桃花嫩,青归柳叶新。
例10中“红入桃花嫩”的实存事件的描述语可能是“因为桃花是不透明的物质,当桃花表面吸收可见光段中红光(605—700 nm)以外的其他波长的光线,只有红光被桃花反射而被人眼捕捉到,因此桃花看上去是红的”;“青归柳叶新”的实存事件的描述语可能是“因为树叶中有一种叶绿素的物质,当叶绿素足够时,柳叶就绿了”。不难看出,以上两个描述句的实存事件是时空中发生的自然事件本身,是宇宙中客观存在的人类可感知的事件。然而,在日常语言表达中,人们依据自身直观感知经验将以上实存事件通常描述为“桃花红了,柳叶绿了”。这两个小句反映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中人们的普遍、直观感知,具有感知的共性,属于原发性心理事件描述语。
更进一步,当人们关注“已经变红的桃花”和“已经变绿的柳树”时,人们基于各自不同的社会实践,引发各自认知概念系统中的背景网络(2)此处的“背景网络”由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约翰·塞尔(John Searle)于1983年提出,是指人类具有的、来自社会实践的丰富而复杂的能力,包括技能、能力、前意向性前提断言、假定、立场以及非表征性的态度等。背景以浸润的方式渗透在整个意向性状态网络之中,从而引发人们对同一事物或事件的多样化的表征。,为人们识解原发性心理事件提供多样化的意向性视角和状态,导致“桃花红了,柳叶绿了”与不同的心理事件相互发生作用,生成次生事件。如例10中,若将“红”变为认知的焦点,引发人们凭借已有的情感、意向等心理因素再次识解“桃花红了”的是新发的花蕊。此时,人类认知概念系统中的认知隐喻可能被启动,故派生出两个次生事件“红入桃花”和“桃花蕊嫩”以识解春天的美好;或者依据人类认知概念系统中的认知转喻识解机制,将春天的美好转喻化为其他美好的事物或事件。以此推论,可衍生出更多的心理事件。但是,人类又要遵循认知的格式塔原则和语言经济学原则,故将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次生事件在语言结构层面词化并入为“红入桃花嫩”的语言表达式中。同理,若以“青”作为认知焦点,人们基于已有的个人社会实践,引发不同的情感、意向等心理因素再次识解“柳叶绿了”的是新芽,故派生出两个次生事件“青归柳叶”和“柳叶新芽青”。同样,为遵循人类认知的格式塔原则和语言经济学原则,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次生事件在语言结构层面词化并入为“青归柳叶新”的语言表征以表达对春天新生事物的称颂。简言之,人类认知概念系统对客观世界中存在的同一物理事件(即实存事件)进行识解,生成具有共性的原发性心理事件;基于背景网络,该原发性心理事件与另一个(或一些)心理事件相互发生作用,经由人类认知概念系统中的概念整合、注意力视窗、概念隐喻、转喻等认知识解方式,引发多样化的次生事件,从而生成多样化的事件表达式。
实存事件是客观世界发生的物理事件,它本身并无多样化的意义,而是使得心理事件附随于其上的事实性存在。物理事件的发生和进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人可以用精确定义、无歧义、不模糊的语言对其进行描述。当然,物理语言也是人们的认知在语言层面的表征,但其标准是与客观事实高度吻合的,且表达的语义内容具有可预测性。换言之,物理语言的意义就是语句的真值,遵循亚里士多德的真理符合论。此类表达几乎只存在于纯科学研究之中。
对于同一客观物理事件,日常语言的表达丰富得多。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也不可能用纯粹客观的事实来确定日常语言表达的真值。作为贴近物理事件的原发性心理事件,由于其表达的是语言使用者对事件的感知,因而语句的意义不再是与客观事实的高度吻合,而是与语言使用者的感知相吻合。因此,原生事件表达式不一定完全符合客观事实,而是符合客观事实引起的说话人和听话人的感知和理解。于是,日常语言表达的客观性也就在于人们的感知共识。在次生事件层面,由于涉及的心理因素(如记忆、情感、意向性等)更多,多样性就更为明显,主观性也更强,相互理解也就更需要交际双方具有更多相似的认知背景,共识就更需要通过相互交流而建立。
总之,实存事件及其变化是认知语义学中“事件”的诱因,其引发的心理事件无论是原生还是次生,都不再忠实于实存事件,而因不同的心理因素参与,呈现出无限的新意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