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1-12-25 19:10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服务小微

(东莞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 佛山 528000)

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我国目前拥有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十几家中型商业银行,超过数百家的小型商业银行,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的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冲击。2005年,联合国提出了普惠金融的概念,旨在通过发展普惠金融,消除全球贫富加剧,让更多的普通人享受到金融服务,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指出,截止2017年年底,我国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超过95.99%,银行业微小企业贷款余额超过30.74元,大中型商业银行对普惠金融客户取消了收费项目达到355个,2018年中央财政下发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超过100亿元。然而,我国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产品创新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到普惠金融的发展。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发展机制,促进中小商业银行普惠金融的发展。

一、普惠金融特点

普惠金融这个概念是联合国2005年提出,指在机会平等和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普惠金融对消除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普惠金融的定义,可以看出普惠金融有以下特点:第一,普惠金融是面向所有的人群和企业,并且保证金融的价格符合每一个群体的实际情况,不会超出金融服务对象承受的范围。普惠金融服务业务包括信贷、保险、投融资、养老金等业务,满足中收入群体、微小企业、贫困地区等不同群体金融业务的多样化需求。第二,普惠金融服务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非政府组织等机构,拥有庞大的服务机构,为金融服务对象提供各类金融业务。通过普惠金融,可以提高服务对象的“造血”功能,建立相对健全的激励机制,让普惠金融真正落实下来,服务社会所需人群。在发展普惠金融的时候,为了让社会上大多数人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需要不断创新金融制度、兼容产品,覆盖到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人群。第三,普惠金融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1]。金融机构在制定普惠金融政策的时候,需要结合银行的实际情况,确保普惠金融长期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一)中小城市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单一

近年来,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国家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国外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断进入中国,进一步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银行规模不断扩大,银行竞争日益激烈。国有大中型银行拥有自身独有的资源、雄厚的资金和客户资源,向广大用户推出了保险金融服务、理财产品、金融租赁等金融产品。但是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普惠金融推出的产品品种有限、产品功能单一,主要以信贷为主,产品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理财业务、个人消费等相关业务的产品比较少。商业银行目前的主要利润来源是向企业发放贷款赚取的利息,在发展普惠金融的时候,没有立足于银行自身的实际情况,导致客户定位不准确,推出的产品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2]。

(二)客户违约风险高

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指资产规模在600亿元以下的城市商业银行,是从我国城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发展起来的。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快速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截止2019年年底,全国乡镇银行金融机构覆盖率达到了95.66%%,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了99.2%,全国乡镇保险服务覆盖率达到了95.47%,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网点达到了82.3万个,基本覆盖到全国各个行政村,对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贫困人群、城镇低收入人群等经济实力不稳定的人群[3]。小微企业生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市场或者其他企业的影响,可能在贷款后不久公司经营不善破产,退出市场,导致企业的贷款变成坏账,给商业银行自身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城镇低收入人群工作不稳定,申请的贷款业务到期后,无法及时偿还。由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增加了普惠金融的高风险性,普惠金融不仅面临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利率风险、经营风险等传统银行的风险,同时还面临着普惠金融发展过程衍生的法律风险、洗钱和套现风险。这些因素,导致中小城市商业银行的坏账率不断攀升,给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降低了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积极性。

(三)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国家每年设置专项普惠金融资金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并出台了发展普惠金融的相关政策。但是还没有建立发展普惠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金融的发展,中小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但是商业银行没有构建与客户之间的电子合同法律审查制度,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漏洞,骗取贷款和进行非法融资活动,增加商业银行在发展普惠金融中的法律风险。

三、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发展对策

(一)创新普惠金融产品

银行经过电子银行、网络银行、移动银行等阶段的发展,如今已经步入数字银行发展时代。银行数字化给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盈利模式、产品模式、组织架构模式等带来一定的挑战。中小城市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发展普惠金融这个契机,在做好自身普惠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同时,还要针对商业银行存折的问题,加快移动银行、网络银行的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共同经营发展模式。将短、小、快的标准化普惠金融业务放到线上,利用线上进行审批,可以提高普惠金融业务办理手续。重点普惠金融业务由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团队专门负责,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惠金融网点。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超过7000万户,微小企业占市场主体比重超过80%,贡献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率和70%以上的发明专利[4]。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应该面向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贷款、金融租赁等业务,满足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需求。针对当前中小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单一的问题,商业银行必须针对普惠金融服务群体,拓展新的业务,比如开发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个人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根据小微企业的发展目标,可以发展企业理财和企业项目融资等服务。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创新普惠金融发展思路和模式,不断推出符合不同群体需求的金融产品。

(二)完善商业银行内控体系

为了降低商业银行普惠金融的坏账率,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银行各个部门的职权,拓展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其次,还要加强银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利率和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做好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处理方案。根据商业银行的自身经营发展情况,确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科研承受的利率风险,从而做好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此外,还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对开展的检查项目和不良贷款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降低商业银行人为操作风险[5]。中小城市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主要面向小微企业、贫困人群、城镇低收入群体等群体,在制定普惠金融产品业务的时候,必须结合银行的实际情况、监管要求、市场发展以及企业情况,明确普惠金融标准,按照要求扩展客户。根据不同客户群体和地域差异,制定针对性的营销模式和营销策略。中小城市商业银行的总行必须明确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群体的拓展上限和下限,让不同客户群体获得相应的比例,避免过于依赖某一类型的客户,增加了风险聚集爆发的风险。

(三)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必须尽快完善我国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惠普金融业务管理、权责问题以及监管问题,降低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其次,制定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中小城市商业银行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大量的客户信息,在开展惠普金融服务的时候,商业银行必须做好用户信息的保护,避免客户信息外泄,给客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结束语:

中小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金融服务的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为地方经济、城镇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等提供金融服务。同时,中小城市商业银行也要利用普惠金融发展的契机,利用自身的优势,大力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产品,为广大客户创造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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