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与乡村振兴: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理论的解释与分析

2021-12-25 17:00伽红凯卢勇
关键词:遗产地文化遗产农业

伽红凯,卢勇

(南京农业大学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江苏 南京 210095)

一、引言

各个地区在将乡村振兴战略转化为乡村振兴具体行动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同的路径选择。对于多数一般农业型的农村地区,学界与政界就如何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予以了广泛的讨论,但鲜有研究对农业文化遗产(1)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源自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02年启动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中国是最早响应并积极参与这一倡议的国家之一。2012年,农业部正式启动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展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评选与保护的国家。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NIAHS)是人类在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对中国农业文化传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地区如何实现乡村振兴进行讨论。在实践层面,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正不断升温,国际、国内社会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关注度与日俱增,这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2]。农业文化遗产地不同于珠三角、长三角等大多已实现乡村工业化的农村,以及广泛应用现代机械、生物与化学技术的农业产区。一般而言,农业文化遗产地大多是相对落后、偏远、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与前者相比,似乎那些以传统农耕生产、生活为基础,以农民生计保障、农业生态多样性维持、农业景观保护、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传承为特征的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村要么逐渐消亡,要么只能依赖公共财政的支持才能得以存续。实际上,农业文化遗产地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区域,城镇化发展也为农业文化遗产地推进乡村振兴带来了机遇,这些地区可以借助其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资源禀赋,挖掘其丰富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发挥比较优势,使得农业文化遗产地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实现乡村振兴。

为此,本文尝试从现阶段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切入,基于新结构经济学建立农业文化遗产地实现乡村振兴的理论框架,分析相关作用机理,探寻农业文化遗产地通过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现乡村振兴的相关着力点。

二、现阶段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自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年提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已有21个国家的57项传统农业系统被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名录。我国于2012年便开始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已批准了5批118项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其中15项被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通过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人们不仅可以了解当地的生态条件,而且能反映当地的农业、饮食传统和文化,从而使这种动态的农业生态系统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认同,提高人们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认识度和保护意识,增强国民对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通过“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使悠久的、重要的、典型的农业系统能够得到保护和发扬,既为当地居民提供长期的粮食和生计保障,又发挥重要的生态功能,推动农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实现经济和生态文化价值的统一。尽管我国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现阶段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市场主体发育不足导致农户保护意识薄弱与短视行为频发

1.农户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薄弱

农业文化遗产蕴含着优秀的传统农耕文化和我国农民独特的智慧。由于对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尚不充分,保护工作仅停留在景观保护、物种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层面上,没有真正全面地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这种缺失表现在长期以来保护只停留在其经济价值上,忽视其他多重价值,忽略与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生态文化与民俗文化的价值及其传承,这容易造成集体记忆的断裂,难以唤起地方的文化自觉。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文化遗产更是面临着人为破坏和自然损毁的双重威胁。不少青年人崇尚现代文明,不愿从事农业重体力劳动,不愿主动学习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对传统民间艺术也缺乏热情。传统上父子传承、师徒相袭的农业文化遗产很可能因为没有好的继承人而失传,使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也成为严重问题。

在泰州兴化、绍兴会稽山、云南普洱等农业文化遗产地开展的农户问卷调查(2)数据来源于笔者主持的农业农村部“农业文化遗产第三方监测评估试点调研与资料搜集”课题(2018、2019),课题组在泰州兴化、绍兴会稽山、云南普洱农业文化遗产地核心区,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开展了农户问卷调研。发现,大多数农户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了解程度堪忧。例如,数据显示有42.0%的农户知道兴化垛田是农业文化遗产系统,而58.0%的农户并不知道;有10.2%的农户只知道它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有20.5%的农户只知道它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只有12.5%的农户知道它两者都是。虽然核心区农户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最大的受益者,但是多数农户依然对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概念、内涵和特点的认知严重不足,更不了解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2.农户短视行为频发,过度重视经济价值,忽视文化与生态的建设

过去电视是卖方市场,电视台是强势媒体,电视的营销意识淡薄。而今电视市场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要打造强势媒体、品牌节目、提升节目质量,必须改变观念,整合各种可能的资源与手段,开展电视活动。

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生态、文化、社会等多重价值,然而目前人们对其认识不足,存在重生产功能与经济属性,轻生态功能与非经济属性的问题[3]。实际上,农业文化遗产所蕴含的农耕文化,尤其是一些传统习俗,也构成了农业文化遗产地区别于其他一般地区的比较优势,是农业文化遗产地独特的资源禀赋。为此,应该重视农业文化遗产地具有特色的传统农业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继承和发扬特色的传统习俗仪式,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价值。一旦失去了文化精神的魂,再美的景观也只是形象工程,没有内涵。

对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的调查发现,不少经营者对古香榧群的认识仍然停留在香榧果的经济价值上。在本地获得农业文化遗产认证之前,古香榧群多采用茶树、香榧套种的种植方式。然而,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随着香榧经济效益的提高,农户不断扩大香榧种植面积,放弃茶树种植,这种做法严重破坏了生物多样性。由于香榧树的根系较浅,在丘陵山区大量种植容易造成水土流失,违背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

另外,在生态保护方面缺少相应的补偿机制。一些农业文化遗产地传统的经营技术方法濒临失传,许多农户为了眼前的经济效益,改用高强度的机械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的经营模式,对当地的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因此,在生态建设的同时,要平衡好现代利用与传统生态,要遵从原态性的保护原则,避免为了经济效益过度开发利用。

(二)政府宏观调控不到位造成保护主体结构性缺失与生产技艺的传承困境

1.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存在结构性缺失

课题调研数据表明,核心区农户在农业文化遗产地保护的权责归属问题上,认为应该由当地政府负主要责任的占54.0%,认为应该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负主要责任的占25.0%,21.0%的农户认为应由社会组织与当地居民负责。这说明在农业文化遗产地保护上,农户认为职责应更多归属当地政府和国家相关部门。从理论上说,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遗产地农村居民等,他们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所处的地位、承担的职能、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

农业文化遗产是广泛分布于乡村社会的原生型民间文化。由于它所特有的多样性、分散性和民间性特点,客观上就需要经过一个外部的整合、甄别、选择、加工的过程[4]。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作为农业文化遗产的日常管理者,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制定、保护经费投入、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重要的公共产品供给者。但实际上,这种财力支持多由市、县两级,特别是县级财政负责,但这些地区县级财力普遍不足,保护经费安排严重不足,更无专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对农业文化遗产缺乏体系化的保护,没有形成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系统性保护机制。农业文化遗产地农户是农业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使用者和守护者,是农业文化遗产的真正主人,保护与传承农业文化遗产也应是其责任。但如果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体制无法满足当地农户自身的发展需求,只是采取一些补贴性质或行政性质的手段,是无法激励农户可持续参与其中的。同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也是如此,需要注意培育其自生能力。因此,把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农业文化遗产地实现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将潜在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就必须形成由政府引导、农户与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可持续运作机制。

2.农业文化遗产地传统生产技艺的传承困境

近年来,由于年轻劳动力的外流,传统的体力消耗型田间作业逐渐减少,传统农耕技术难以得到传承,且逐步被现代农业技术替代。由于没有充足的劳动力从事传统的田间作业,从生态环境中获取自然肥料的方式逐步减少,生物防治病虫草害和人工捉虫也大幅度减少,以复合肥和尿素为主的无机肥使用增多,农药用量增加。虽然从表面上看,用现代要素替代了原有要素实现了“升级”,并且农作物单产显著提高,但实际上单纯地使用生化要素而不顾及原有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要素禀赋,会面临巨大风险。农作物的品质保障首先将面临挑战,过度使用化肥农药还造成对本地传统农耕方式的冲击,传统农活消失,种子过多依赖市场供应,自己留种变少,农作物品种单一化,以致一些传统的特色品种、优良品种逐步减少甚至丧失,从而导致品质退化、病虫害严重、当地生态多样性遭到破坏等问题[5],最终使得传统地标农作物品质丧失比较优势。此外,农民简单追求经济效益,复种指数增加,轮种指数和休种指数减少,造成耕地质量不断下降,连作障碍问题突出。

以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遗产地为例,近年来,由于缺乏劳动力从事传统的田间作业,传统的罱泥、扒苲、搅水草等。以汲取河泥和水草为主的自然肥料获取方式逐步减少,以复合肥和尿素为主的无机肥使用增多。生物防治病虫草害和人工捉虫也大幅度减少,而农药用量增加。这些使得农作物尤其是蔬菜品质保障面临挑战。实地调研数据表明,虽然当地农户使用船只运载大量的人畜粪便给垛田施肥,但同时也使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而化肥的用量一般为复合肥60斤/亩、尿素100斤/亩、二铵30斤/亩,农药也有几十种,针对具体的病虫害选择不同的农药类型。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对本地传统垛田农耕方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从而导致产量下降、品质退化、病虫害严重等问题,传统耕作方式和农业文化面临丢失危险。

三、农业文化遗产地实现乡村振兴的理论框架与作用机理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农业文化遗产地农户作为市场主体发育不足、保护意识薄弱、短视行为频发,缺乏独立决策与经营的能力,不能把市场价格作为引导自己变化的信号;另一方面是由于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地方政府宏观调控不足导致健康经济制度的缺失,不能有效促进遗产地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和服务的有效实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农业文化遗产地需要通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6]。

(一)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

新结构经济学是由林毅夫从处于发展中、转型中的国家和地区自身的成败经验总结出的一套关于经济发展和转型的理论。新结构经济学的范畴涵盖了经济发展中经济结构及其变迁的各个方面,核心理论主要围绕经济体发展与转型,以及市场和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展开[7]。新结构经济学以要素禀赋及其结构作为分析的切入点,以经济主体自生能力为微观基础,认为一个经济体的要素禀赋结构会随着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变化,即随着时间变动,每个时点上的生产力和产业结构是由该时点的要素禀赋及其结构决定的,而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着要素的相对价格,并由此决定在那个时点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一个经济体按要素禀赋结构的特性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是经济取得稳定、快速、包容发展的最佳途径[8-9]。在这个产业结构升级的动态过程中,除了市场起核心作用以外,为了将比较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还需要完善各种基础设施。此时,就需要有为政府在引导产业升级时针对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逐步完善“硬”的基础设施和“软”的制度环境,消除具有潜在比较优势产业的增长约束[10]。在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过程中植入产业与市场机制,把社区的公共品转变为市场品,将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潜在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形成可持续性保护,是农业文化遗产地利用禀赋优势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

尽管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大量农业人口由农村转移至城市,农业占三产的比重持续下降,但今后我国仍将有几亿人留在农村。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将永远存在,农村发展除了借助外力之外,还必须发挥自身内在的活力[11]。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涵盖农村经济、社会、生态、文化、治理等各个方面,但要提升农村自身发展能力还必须夯实经济基础,首先实现产业兴旺。农村各个地区资源禀赋及其结构不同,实现乡村振兴面临着不同的路径选择。那么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来看,最优的产业结构及相应的市场基础设施都是内生于禀赋结构的,可以将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看作一个结构问题:作为经济体的农村如何根据现有自身资源禀赋及其结构,在给定的各个客观经济社会条件下,发掘其潜在比较优势,利用有效市场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和有为政府在软硬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和协调作用,将比较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完成资本积累,进而提升禀赋结构,实现产业兴旺,稳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的产业基础,最终带动乡村各个方面的振兴。因此,新结构经济学理论能很好地解释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农业文化遗产地,不同于具有区位优势的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大多已实现乡村工业化的村庄,也不同于已经大面积实现农业机械化、生物与化学技术应用的农业型村庄,其绝大多数位于高原、山区、洼地、旱地、水源保护地等生态系统脆弱但服务功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这些地区往往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工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由于受到现代技术的影响相对较小,许多农业文化遗产地依然保留着农业生产、资源管理的传统知识与技术[12];与此同时,农业文化遗产在活态性、适应性、复合性、战略性、多功能性和濒危性方面有显著特征[13],拥有具有悠久历史渊源的、独特的农业产品,丰富的生物资源,完善的知识技术体系,较高的美学和文化价值[14]。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非农比较收益远高于农业收益,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不断变大,传统的农业村庄大多利用农机等资本要素投入替代劳动力,以实现规模经济,抑或凭借区位优势走向乡村工业化。农业文化遗产地就发展自身能力的路径选择而言,上述的乡村振兴走向并不符合其自身潜在的比较优势。但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居民对乡村的向往以及收入提高后对食品消费的转型,尤其是对食品绿色、有机等方面品质要求的提升,反而为生态保护良好、具有独特自然景观和人文特色的农业文化遗产地实现产业升级、发展新业态带来了契机。要将农业文化遗产地在禀赋结构方面的潜在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就需要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在保护过程中发展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打造特色品牌农产品,走绿色兴农、质量兴农的道路。

(二)农业文化遗产地实现乡村振兴的作用机理

在新结构经济学视域下,农业文化遗产地可以通过发挥其比较优势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实现乡村振兴。从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各个经济体在某个时点的自身禀赋特征出发,开展符合此时由禀赋结构决定的比较优势的活动(如以农业文化遗产为抓手开展的多项经济可持续性保护工作),活动产生的经济剩余便最多,最有利于禀赋结构的提升(如资本劳动比的显著提升、劳动力结构的提升等);当禀赋结构升级之后,比较优势发生变化,再开展更高级的符合变化了的比较的优势活动。如此循序渐进地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进而带动乡村各个方面的振兴。这种遵循比较优势的发展方法对于多处于老少边穷的农业文化遗产地而言,或许看起来发展是缓慢的,但却是积累资本和提升要素禀赋结构的最好方法。如果盲目照搬一些要素集聚、园区规划的做法,抑或如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的乡村工业化路径,会因为技术过于先进而远离比较优势,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政府不可持续的补贴;而完全保持原有禀赋结构或禀赋结构升级后却没有升级相应的经济活动,则会因为技术过于落后而失去比较优势。

以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为抓手,推进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乡村振兴,是符合当地比较优势的发展手段,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发掘农村经济主体的自生能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留得住人,并使人稳步实现生活富裕,并进一步积极建设乡村。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市场来提供反映禀赋结构供求的相对价格信息以及判断生产者的自生能力外,还需要有为政府提供结构变迁所需的软硬基础设施与先驱者激励(产业政策)。具体来看,农业文化遗产具有公共品的经济属性,其保护过程必然伴随着有形与无形的基础设施投资以匹配新的要素结构和产业结构(对外道路的改善、人才教育与培训、重要文化遗产认证等),这些均具有正的外部性,需要政府发挥作用进行助推,以便降低交易成本。政府的助推一方面有利于要素集聚发挥区域规模经济作用,另一方面有助于现代要素逆向回流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15]。在外部性问题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农户与当地相关参与保护的经济体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依赖政府单方面的补贴,否则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在非农比较收益逐渐提升的背景下是不可持续的,最终只能变成形象工程。因此,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来看,在遵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可持续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就是农业文化遗产地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

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推进乡村振兴的着力点

习近平主席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指出,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2018—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指出,要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在乡村振兴成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通过组织农业文化遗产的项目申报,以及遗产地的科学保护、有序开发,不仅可以顺应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全球掀起的农业文化遗产热,而且可以此为抓手,带动遗产地的环境改善与农民增收致富,继而以点带面形成面向周边区域乃至全国的辐射影响力。实际上,将乡村振兴总要求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两者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与紧密性:一是产业兴旺对应保障居民食物安全,蕴含生物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本土知识和适用性技术;二是生态宜居对应生物多样性与生态服务功能、农业景观与水土资源管理;三是乡风文明对应文化、艺术的传承;四是治理有效对应信仰、社会组织的功能;五是生活富裕对应居民生计保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讲,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推进乡村振兴的着力点,这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以评促建,营造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

无论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还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均是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有较高的入选门槛,其中生态性是农业文化遗产地评选需要考量的首要特性。“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每个入选的农业文化遗产地皆是当地人民因地制宜巧妙利用当地气候和水土资源创造出的经典复合农业系统。这些系统既是各种动植物栖息、聚集与繁衍生存之地,也是适宜人类居住与生产的良好场所。如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该区域生态环境优良,负氧离子浓度较高。据监测,2016 年,古香榧群核心区嵊州市通源乡松明培村负氧离子浓度达60000 个/cm3;2017 年,古香榧群核心区白雁坑村负氧离子浓度达20000 个/cm3。区域内空气负氧离子浓度远超国内学术界“非常清新”(≥2500 个/cm3)的标准,空气质量十分优良,故享有“千年香榧林,百岁养生地”之美誉。因此,在组织评选和申报农业文化遗产地时,应坚持目标导向,以评促建。在申报中严格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农业农村部的要求,狠抓生态恢复与保护,在此基础上促进自然生态、社会生态、传统文化、涉农产业的和谐发展,打造有山有水有乡愁的乡村生态环境。

(二)擦亮招牌,文旅结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遗产,系统中的人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考虑到系统中的农民有不断发展的需要,他们要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不能因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而剥夺了他们发展的权利[3]。国内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经验和案例表明,农业文化遗产在带动当地农民增收方面效果十分显著。首先,遗产地的农业生产方式决定了当地产出的农产品是生态、绿色、无污染的健康有机食品。如兴化垛田的岛状耕地,四面环水,形成了有效的生态隔离,极易浇灌又难有水渍,达到了有机食品生产的环境要求,再加上GIAHS 的金字招牌,垛田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和认可度远超市场同类产品。日本对GIAHS品牌的利用更是极致,位于日本佐渡岛的“朱鹮-稻田系统”遗产地推出的“朱鹮大米”售价每斤约120 元人民币。其次,农业文化遗产景观独特且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成为当地农业旅游的重要卖点。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兴起,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知名度显著提升,带动了当地的乡村旅游热潮。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的国家级贫困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云南省元阳县、贵州省从江县为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获批扩大了该地区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促进了品牌效应的形成。三县以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传统特色农业生产模式为基础,大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以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纽带,以旅游等服务业为着力点,形成了一条可以持续发展的产业链,很快实现了产业融合和产业升级,既提升了文化自信,增强了当地居民凝聚力,又有利于从根源上解决当地的贫困问题,从而为当地居民提供可持续造血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弘扬传统,营造和谐自信的文明乡风

乡风文明的营造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树人工程,我国自古以农立国,讲求耕读传家、诗书济世,有意识地挖掘和弘扬悠久淳厚的传统农业文化,对乡风文明的塑造无疑是有重大意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是在千百年历史进程中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产物,它提倡人们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顺天时、应地利,适当运用人力引导天、地、人有机配合和协同,使农业有好收成。这种农业生产经验升华出中国古代“天人合一”“节用物力”“中正平和”等哲学理念,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同时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此外,在水乡遍布的江苏,许多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是当地农民的衣食来源,还是当地先民战天斗地精神的具体见证。特别是里下河地区,自南宋“黄河夺淮”后一直深受洪灾侵扰,有“洪水走廊”之称。在严峻的洪水压力面前,里下河先民没有逃避退缩,无论是兴化人兴建圩堤、堆垛成田,还是高邮人发展以稻、鸭、鱼、蟹为核心的适水产业,都是对不畏劳苦、变害为利精神的传承。这些传统文化的挖掘与弘扬,对乡风文明的塑造和民众文化自信的培育无疑是极为有效的。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处理好民俗传统与时代创新的关系。一方面,不能为了迎合现今的文化消费思潮而随意更改民俗传统;另一方面,以农业遗产为题材的文化产业,也要遵循产业运营的规律,要尊重文化产品消费者的利益[4]。

(四)加强监管,构建持续高效的农业遗产共同体

对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监管是挖掘、保护、利用农业文化遗产的必要手段,完善的监管制度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起着重要的规范与约束作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已出台系列措施,甚至动用卫星对各农业文化遗产地进行跟踪监测,不达标者将予以警告,乃至摘牌。为配合当前的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农业文化遗产的监管与保护力度更应得到加强,监控和管理手段也需要随之丰富和完善。首先,在农业文化遗产地,应制定科学的开发利用规划,依据遗产功能的特征和强弱合理将农业文化遗产地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实施错位发展战略,使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监管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可借鉴世界发达地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先进经验,对农业文化遗产地农民进行培训后持证上岗,通过提高农民的专业素质来推动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提升农业遗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再次,可大力推广和普及志愿者制度,吸引在校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加入,形成全社会农业文化遗产热。这不仅可提高农业文化遗产在城市青少年中的认可度,而且可以缓解农业文化遗产地高水平人力资源不足的困境。最后,建议尽快设置专门的农业文化遗产管理与服务部门,统筹组织政府、企业、农户三方共同构建持续高效的农业文化遗产共同体,通过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业等的联动,促进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从而实现多方共赢、可持续发展。

(五)以点带面,以产业兴旺促进区域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推进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农业文化遗产地要实现产业兴旺应当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掘遗产地的生物、生态、文化与景观资源优势,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发挥优势,形成既有市场竞争力又能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紧紧抓住“全球环境500佳”“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两个金字招牌,做大做强小米产业;浙江青田不仅实现了稻鱼双丰收,而且带动了乡村文化繁荣和休闲农业发展;云南红河利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世界文化遗产的品牌,实现了农业、生态、文化、旅游的结合,涌现出一批农民遗产保护和脱贫致富的典型;贵州从江稻鱼鸭复合系统保护推动了黔东南州稻鱼鸭产业联盟的建立,以及特色农产品、梯田景观、侗族大歌等的推广。这些知名的农业文化遗产地虽规模化、品牌化程度各不相同,但都充分挖掘资源地的特点与优势,以点带面,在农产品精深加工上下功夫,增加产品附加值,最终形成产业竞争力,有力地推动了区域乡村振兴。

五、结论与讨论

在特色小镇、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康养、创新创业等乡村振兴“外源式”发展模式大行其道的背景下,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理论解释与分析农业文化遗产如何推进乡村振兴,循序渐进地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不同发展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新的“内源式”思考。即立足农业文化遗产地固有优势资源禀赋,逐步完善“硬”的基础设施和“软”的制度环境,将比较优势逐步放大,形成“虹吸效应”,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进而在特殊资源禀赋的保护和发展过程中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全球面临的共同课题,守护农业文化遗产,关乎未来,意义深远。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可以唤起人们对传统农耕智慧潜在价值的认知,有利于保护物种多样性、食物多样性、景观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使之在乡村振兴的时代环境中得以新生和发展。由于农业文化遗产类型丰富、内容庞杂,进一步构建相关计量模型,实证分析农业文化遗产地推进乡村振兴的异质性与门槛效应,是未来值得深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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