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及2021年工作重点

2021-12-25 14:10于康震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1年2期
关键词:十四五农产品监管

于康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北京100125)

一、2020年和“十三五”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和挑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稳产保供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在大战大考中经受住了考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8%,为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迎难而上,为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克服监管人员下不去、质量安全难保障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针对性下发了5 个文件,梳理近年问题隐患清单,指导各地分区分级精准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档不缺位。针对农产品流通不畅可能带来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研判,提醒各地强化监管防范。扎实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 行动,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保障化肥、种子等农资供应。各省将质量安全纳入春耕生产督导,克服困难,靠前服务,保障了上市农产品安全。北京、天津、黑龙江等地,积极使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等手段渠道进行宣传,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村入户。

(二)聚焦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稳步推进在防控最吃劲、人员难流动的时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部级例行监测方案,改跨省异地抽样为本省或邻省就近抽样; 在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后,立即恢复跨省抽检。坚持快抽快检快报,坚持随机抽样开展风险监测,采用抽样APP 等信息技术手段,缩短抽样时间,改进检测方法,上报结果时间平均比2019年缩短1 周。各省也加大了风险监测力度,全系统定量抽检110 余万批次,同比增长10.0%。西藏自治区强化监测随机抽样,抽样地点在任务下达前3 天摇号确定。强化风险评估成果运用,组织开展39 个风险评估专项,编制设施草莓、韭菜、芹菜、农产品收贮运等20 余篇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指南,通过技术攻关解决了韭菜甲拌磷等突出问题。做好全天候舆情监测,快速妥善处置 “普洱茶用药”“镉超标米粉”“海参敌敌畏” 等负面舆情。湖北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湖南省、四川省还修订了应急预案。

(三)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利剑”行动,全国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53 万人次,发现使用禁用药物和残留超标、私屠滥宰等问题3481 个,查处案件2518 个。部省两级深入开展监督抽查,向社会公布160 多个典型案例。种植业方面,严格农药定点经营,加快推动高毒农药替代,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畜牧业方面,组织兽药残留监控,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强化生鲜乳和生猪屠宰环节监管; 渔业方面,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减量规范用药。四川省深入推进 “重点监控名单” 和 “黑名单” 制度;福建省连续开展质量安全“两检合一”(省级风险监测和市县监督抽查)和“检打联动”工作。

(四)优标提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开展标准制修订,新报批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3025 项,限量标准总数超过1 万项。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8.3 亿元,支持242 个产品发展。新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2.2 万个,其中,支持贫困地区认证产品6408 个,减免认证费用5061 万元。新登录名特优新农产品831 个,认证良好农业规范 (GAP)农产品1238 个。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创建取得实效。

(五)系统谋划,努力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制度体系加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修订。召开合格证试行工作现场会,全国29个省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带证上市农产品达到4670 万t。深入推进第3 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升月” 活动。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浙江、广东、海南和上海4 省市率先开展试点。国家追溯平台注册生产经营主体22 万家,25 个省级平台完成部省对接。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稳中有进,为“十三五” 圆满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三五” 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不断提升的5年。监测参数从94 项扩大到130 项,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97%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数量比“十二五” 末增加72%。“十三五” 是真抓实干、敢于亮剑的5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制假售假、私屠滥宰、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联合整治和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都受到中央肯定。“十三五” 是责任不断压实、制度不断创新的5年。推动中办国办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格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充分发挥了“指挥棒” 作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深入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进展明显。“十三五” 是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5年。产地环境治理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现预期目标,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广泛应用,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持续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取得明显成效。

二、“十四五” 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十四五”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进行了擘画,突出强调了统筹发展和安全,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了全面部署,特别提出要“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农业农村部门深感责任重大、要求更高。必须立足新阶段、新征程、新格局,充分认识做好“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民生大事,更是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美好生活,首先必须保障吃得安全放心,否则就是一句空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和党的执政基础,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民生和安全联系在一起,那就是最大的政治。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新发展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从推进高质量发展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应有之义,也是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还不够牢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亟须补齐短板,不能让质量安全问题拖了高质量发展的后腿。要向质量要效益,以质量求发展,让安全看得见、质量有保障、品牌叫得响,让高质量发展更有底气、更具活力、更可持续,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看,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畅通国内大循环,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近年来,优质农产品越来越好销,“菜篮子” 越来越丰富,百姓的食物需求更加多样化、特色化、高端化,这极大地激发了农产品供给新的增长点。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产品品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扩大内需、畅通循环,更好地满足百姓消费升级的新需求。

(四)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看,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在农业产业发展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底线,安全和发展是1 和0 的关系,没有安全这个“1”,产业发展再多的成绩、生产的产品再多都可能会等于“0”,不可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农业农村部门来讲,既要保数量,也要保质量,既要抓发展,也要保安全。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发展和安全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不给产业发展埋雷,不给社会稳定添乱。

三、“十四五” 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十四五” 农业农村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是 “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线则是“强监管保安全,提品质增效益”。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 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围绕国之大者抓主抓重、围绕中央部署落细落小,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守底线”“拉高线” 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 一起抓。

“十四五” 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是,到“十四五” 末,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要稳定在98%以上。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1.3 万项,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稳步增长,达标合格证制度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全覆盖。智慧化监管网络初步构建,农产品追溯体系稳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要实现这些目标,就要重点把握好 “底线、供给、责任、手段、能力” 5 个方面。

(一)要严防死守底线坚持预防为主、全程防控,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个别生产经营者违规使用禁用药物、不遵守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的行为时有发生,重金属、病原微生物、生物毒素等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十四五” 时期,要下大力气解决禁用药物使用问题,同时要密切关注产地环境污染、生物源危害及其他潜在污染物问题,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风险。

(二)要持续优化供给要强化标准引领,坚持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农产品认证力度,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5 万多个,但占上市农产品总量的比重还比较低。农产品供给多而不优,大路货同质化严重,分等分级少,个性化产品缺。“十四五” 时期,要围绕高质量保供,统筹推进两个 “三品一标”,生产方式上要大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产品上要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

(三)要压紧压实责任要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以及延伸绩效考核作用,压实 “三个责任”,健全监管制度机制。近年来我国在完善监管制度方面下了很大工夫,对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抓的比较紧、压的比较实,对规模主体也提了很多要求,但是对个体农户的监管还是薄弱环节。大国小农是我国基本国情农情,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实现主体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所以要想方设法压实小农户的生产主体责任。“十四五” 时期,要以修订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契机,将小农户、家庭农场纳入监管范围,全面推行合格证、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扎牢制度的 “笼子”。

(四)要创新升级手段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实现监管方式手段创新。基层监管人员任务重,监管手段还比较落后,生产记录全靠手、巡查检查全靠走、隐患排查全靠瞅,传统人盯人的监管方式已经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求。“十四五” 时期,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生产管理方式转变,实现主体名录、生产记录、质量控制、执法处置等信息管理“一张网”、具体操作“一手握”。

(五)要不断增强能力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工作能力和水平。受机构改革影响,不少县市检测机构被划转,部分乡镇监管站职能被并到了农业综合服务机构,基层监管能力和监管任务不匹配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不管各地机构队伍怎么设置,监管职责都不能落空,也不能削弱。“十四五”时期,要加强县乡体系队伍建设,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实施基层网格化监管,保证 “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

2021年是“十四五” 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2021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有以下7个方面。

(一)启动 “治违禁促提升” 行动计划当前禁用药物使用等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枚蛋”(禽蛋)、“一只鸡”(乌鸡)、“两棵菜”(芹菜、豇豆)、“三条鱼”(加州鲈、乌鳢、大黄鱼),这是质量安全领域的“老大难” 问题。农业农村部下定决心,将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 的“四个一” 治理模式逐个去攻克。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对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整治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整治方案。对辖区内的生产主体、主产品种、用药种类、农资店铺等,迅速建立台账,包片包户、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这轮机构改革后,部分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的衔接还不够顺畅,要研究理顺机制,强化执法办案。借鉴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经验,抓紧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办法,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与公检法的紧密协作联动机制。各地监管检测机构要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紧密协作,强化检打联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发挥好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作用。农业农村部将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测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直报和统计分析制度,2021年首先把部省两级监测数据统起来。风险评估要奔着问题去、盯着隐患走,摸清风险来源,“一品一策” 提出管控措施。各地要想方设法扩大监测范围,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每千人1.5 批次。进一步强化应急机制,提升应对能力,对出现的突发问题和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决不能贻误战机,要及时报告、相互通气、及时主动回应。

(三)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标准决定质量,坚持以高标准体系引领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标准的顶层设计,围绕农业产业发展,突出安全保障、品质提升、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构建。新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1000 项,农业行业标准200 项。要将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作为推动标准落地创新启动的重点工作,以产品为主线、质量控制为核心,试点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打造一批按标生产的示范典型。2021年要抓紧开展10 个试点,力争5年内建成全产业链标准化集成应用基地300 个,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领跑者”。

(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围绕推进两个“三品一标” 重点任务,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要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2021年再认证1 万个。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再支持200 个产品培育发展,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范围和总量规模,探索实施良好农业试点。要推进农产品品质提升,抓紧建立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认定一批农产品品质分析评价机构,制定一批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法标准,配套开展品质评价、分等分级等工作。

(五)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部2020年12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现场会。2021年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试行工作,从 “巩固、达标、提升” 3 个方面来发力。巩固,就是对照试行方案再加码,继续推进。特别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争取出台两部门方案,打造一批批发市场查验合格证的示范点,提升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各地要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率,引导小农户规范开具合格证。达标,是合格证的核心。各地尤其是县乡监管部门,要在抓合格证的同时强化监管措施,在安全用药指导、主体名录建立、巡查检查、快速检测、监督抽查、执法查处等方面下更大工夫,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已有监管措施的融合推进。提升,就是向前一步推行生产过程信息化、可溯源化,向后一步推进信用管理,构建开证主体的信用评价机制。

(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出台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两法衔接、各有侧重。要推进信用监管。探索“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 等应用试点。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信用评价标准,开展“信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国行” 系列活动。要完善农产品追溯制度。加强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完成所有省份的平台对接,入驻企业达到40 万家以上。要大力推进市场化利用,探索开展全程追溯试点,推广一批追溯典型案例和标杆示范企业。

(七)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县乡两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战场,是监管执法的前沿阵地,决不能放松懈怠,决不能弱化。要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排头兵”作用,修改考核办法,建立县(市)长答辩制度,新创建100 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对已经授牌的,要开展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总结推广创建成功经验,打造“一县一亮点”。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脱贫摘帽县结对帮扶活动。要稳住监管检测 “基本盘”,加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意见,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 要求。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基层监管服务人才体系队伍建设,在健全监管员、检测员基础上,探索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队伍。要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强化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推进世界银行贷款 “阳光农产品质量安全” 试点项目,在种养殖过程中推广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生产管理和档案记录信息化、可视化。(该文根据作者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整理,发表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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