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 王心颖 田金明 杨茜 刘辉
2019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全国农机化质量工作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为目标,认真履行农业机械化质量监督职责,全面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调查、投诉监督、维修管理和农业机械化标准化工作,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以下简称农机投诉)是农机化质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化质量监管的有效手段,直接关系到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农村社会稳定。2019年,农机投诉工作被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得到有力推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数量实现恢复性增长,到2019年底达到2897个,创历史新高,较2018年增长27.1%。其中,部级机构1个、省级机构33个,保持不变;地市级机构352个、区县级机构2511个,各增长27.5%。一些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比如,江苏持续开展投诉机构示范点项目建设,湖北发布实施《湖北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等,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部省两级农机投诉机构积极开展农机投诉培训工作,累计培训农机投诉工作人员1700多人次,不断提升投诉受理水平和处置能力。
2019年,农机化系统首次全国联动,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助推农机转型升级”为主题开展了“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布“农机3·15”活动标志,形成广泛社会影响。活动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总站)联合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组织,在江苏设主会场,在山西、黑龙江、山东、广西、云南、陕西等6省(区)设分会场,27个省份参与并延伸到660多个市县,近21万人参加活动,现场投入工作人员超过8300人次,发放资料60.7万份,接受咨询近7万人次,364家企业响应“诚信经营”倡议,部分企业承诺提供延长产品三包期等优质服务,使农民直接受益。此次活动,为促进农机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助推农机化转型升级营造了良好氛围。此外,甘肃、辽宁等省通过12315服务热线、平台,开展投诉宣传、指导,一些地方还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业综合执法行动计划”“放心农资农机下乡”等工作举办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将质量监督政策、依法维权的理念、方法和服务送到了田间地头。
全国农机投诉机构按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要求,依法履职,公布投诉服务热线,建立投诉案件协同处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积极受理、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和咨询,有力维护了农机用户和生产、销售企业的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国各级农机投诉机构接收农机质量投诉327件,受理297件、受理率90.8%,办结286件、办结率96.3%,为用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59万元,促进农机企业落实“农机三包”责任。在全年受理的投诉事件中涉及投诉人数为439人(次),涉及农机经销商213家(次),涉及农机生产企业215家(次)。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农机质量投诉总量分别为391件、357件和327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到2019年底,已有天津、黑龙江、江苏等14个省(区、市)制定实施了农机投诉工作管理制度,山西、内蒙古、福建、重庆等省(区、市)建立了农机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工作考核机制,农机投诉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得到加强。各地积极推进“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的应用,县级农机投诉机构入网率增加,投诉案件的互动处理和信息报送更加简便、规范、高效。
从质量投诉涉及的机型分布看,2019年拖拉机和收获机械(包括稻麦联合收获机和玉米收获机)仍然是投诉重点,接收的投诉数量分别为94件和74件,较前两年有所减少,但在投诉总量中占比仍分别高达31.6%和24.9%,合计占比达56.5%。在涉及拖拉机的投诉中,对8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的投诉占比仍高达69.1%,与2018年持平,延续了前几年的特点。在涉及收获机械的投诉中,绝大多数仍针对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和玉米收获机,占比达50.0%和45.9%,合计为95.9%。相较2018年,全喂入联合收获机投诉案件数量减少了48.6%,占比回落了11.1个百分点;玉米收获机投诉量与上年持平,但占比增加了15.6个百分点,达到45.9%。此外,其他农业机械投诉占比为35.4%,较2018年增长了8.4%,投诉机具类型有所扩展。
各类投诉涉及产品质量、作业质量、修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等四个方面,其中71.5%的投诉涉及产品质量原因,其次是售后服务质量原因,占比18.5%。具体分析,投诉的产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以下方面:大型拖拉机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发动机、变速箱和传动系统等部位发生故障;联合收割机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漏粮、清选系统故障、割台开焊等;玉米收获机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收获损失大、籽粒破碎率高、物料输送不畅等方面。
2019年,根据用户投诉和农业生产需要,省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组织开展了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的质量调查。农业农村部在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西、云南、宁夏等9省(区)开展了对6行手扶式和乘坐式在用水稻插秧机的质量调查,共调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3个型号的产品,涉及500个用户;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陕西、宁夏等17省(区、市)开展省级质量调查共计24项,涵盖了翻转犁、微耕机、水稻插秧机、马铃薯种植机、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甘蔗收获机、打(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谷物干燥机、碾米机、甘蔗田间收集搬运机、拖拉机等13种机具,共涉及285家(次)生产企业、355个(次)产品型号的3154个(次)用户。与2018年相比,开展质量调查省份数量无变化,调查项目数量增加2个。农机质量调查工作实现常态化,社会影响逐年扩大。
调查对象:从2016—2018年购买、享受购机补贴、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的农机产品中抽取;调查方法: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进行,由用户对其使用农业机械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简称“三性一状况”)4项内容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调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后,得出不同用户对该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各指标的满意度分值。在此基础上,确定“三性一状况”单项满意度和综合满意度评价分值。满意度评价分5档(不含上限):90—100分为“很满意”,75—90分为“满意”,60—75分为“一般”,40—60分为“不满意”,0—40分以下为“非常不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用户对所用产品表示“满意”,各批次质量调查用户满意度评价在68.84—94.01分之间,较2018年总体水平提高3.5分。各单项满意度评价分数分别为:安全性70.19—99.28分,可靠性62.50—93.16分,适用性71,18—94.34分,售后服务状况66.68—91.12分。相对而言,安全性反映较好,可靠性和售后服务质量反映较差。
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安全性方面:安全标志缺失或破损,危险部位安全防护缺失,大型轮式拖拉机未装安全框架或驾驶室、未装安全带等;可靠性方面:零部件断裂损坏、密封性问题、故障发生频次高等;适用性方面:反映在不同作业对象与条件下,机具的动力性、操纵性、作业速度、作业质量等不能满足作业要求;售后服务方面:企业售后服务不及时,产品配件供应不足,服务承诺兑现较差,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弱和服务态度不好等。调查同时也反映用户自行拆卸安全防护罩、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等。
省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公布调查结果,召开质量分析会,反馈用户意见,提出改进建议,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促进问题解决和质量改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