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铁路文物获“新生”

2021-12-23 20:05张宏羽
检察风云 2021年20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检察

张宏羽

铁路文物是国家重要文化遗产(图/视觉中国)

中国的铁路,迄今已有一个半世纪的历史。

1876年,中国第一条营业铁路——上海吴淞铁路通车。然而,这条长14.5公里的营业铁路,是以英国怡和洋行为首的英国资本集团在中国的土地上擅自修建的铁路,虽说“史无前例”,却带有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性质,是中国铁路发展史上屈辱的一笔。彼时,中国大地上并没有一寸铁路是中国自己造的,甚至外国人还狂妄地断言,“中国造此路之工程师尚未诞生”!

1909年,全长约200公里的京张铁路建成。这条铁路由詹天佑主持修建,是中国首条不使用外国资金及人员,由中国人自行设计、投入营运的铁路,打破了“中国人不能自建铁路”的论调。2019年,世界上首条时速350公里的智能高铁——京张高铁正式通车,开启了世界智能高铁的先河。

百年间,铁路的故事包含着工业文明、思潮兴衰、救亡图存、民族复兴等无数关键词。从时速35公里到350公里,从最初的“四纵四横”到现今的“八纵八横”,从当初的“引进来”到现今的“走出去”,铁路的嬗变见证了中国综合国力的飞跃。

铁路的历史,集合了一代代中国人在不同时代的探索和选择、机遇和梦想。铁路文物,承载了不平凡的身世和经历。铁轨虽小,却是国家的重要文化遗产,是进行爱国爱路教育的有效载体。遗憾的是,随着岁月的变迁,一些有着不平凡“身世”的铁路文物未能完整保留下来,有的被埋没在废墟之中,有的被人拆毁……一些有幸保存下来的铁路文物,保护现状堪忧,甚至无人维护。

那么,作为检察机关,在铁路文物保护方面,可以有哪些作为?铁检机关交出了一份答卷。

此前,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根据上级院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铁路文物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探索铁检机关保护铁路文物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联合属地文物主管部门、镇政府、铁路单位,对铁路文物保护问题有重点地进行专项监督。

在一次实地走访中,上海铁检院的公益诉讼部门发现,斜塘沪杭铁路戊申年引桥遗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存在搭建仓房、临时建筑物等问题,文物未得到应有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据了解,斜塘沪杭铁路戊申年引桥遗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老沪杭铁路沿线处,现存铁路引桥,桥墩上有“光绪戊申年建”等字样,此桥为史量才在江苏铁路公司时监督建造,同时也是清末苏浙绅商拒绝英款、自办铁路的“爱国保路”运动的历史见证。其附近还有抗日战争时期的日伪军营房、碉楼和碉堡,碉楼有三层,位于营房东北角,碉堡则位于营房西南角。该遗址为近代铁路及军事设施,不仅具有文物价值,更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一处实证。2013年6月8日,该遗址被列为松江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周边1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建筑周围20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为使斜塘沪杭铁路戊申年引桥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得到应有保护,上海铁检院于2020年4月分别向属地文物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文物使用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搭建仓房、临时建筑物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予以拆迁,并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要求,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上述单位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启动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该院。

上海铁检院告诉记者,根据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的有关要求,在上级院的指导下,上海铁检院会同属地文物主管部门、镇政府等单位,对斜塘沪杭铁路戊申年引桥遗址文物保护情况开展了“回头看”,赴实地进行走访,调查核实整改治理情况。目前,该处遗址使用单位已经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加强了对文物的保护和日常维护,属地文物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对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前文提到的专项行动于2019年10月启动,目前正在持续开展过程中。通过系统走访排摸,上海铁检院对铁路文物开展了“大体检”。

外墙体脱落,长出杂草、树根,周围堆放着许多杂物……这是之前上海铁路分局杨浦站文物保护点的状况。针对这些问题,上海铁检院于2020年3月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文物使用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检察建议制发以后,该文物保护点存在的问题已经解决,文物得到应有的保护。

上海铁检院告诉记者,该院在专项行动中,认真梳理了上海铁路文物保护名录,安排专人查阅大量资料,對辖区内文物保护名录进行了梳理,并建立了相关台账,排摸出了包括上海铁道医院旧址,京沪、沪杭甬铁路管理局大楼旧址,上海铁路分局杨浦站,斜塘沪杭铁路戊申年引桥遗址等在内的10余处铁路遗址和文物保护单位,通过搜集网络舆情、沟通咨询、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铁路文物保护中可能存在的公益诉讼线索。针对上海铁路分局杨浦站、斜塘沪杭铁路戊申年引桥遗址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属地文物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文物使用单位加强对文物的保护。

为了能够系统地、全面地掌握铁路文物的保护状况,上海铁检院通过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文物保護的相关规定、主管部门、保护范围、保护内容等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开展好专项监督打下基础。在专项行动中,上海铁检院还赴文物主管部门沟通工作,调取相关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赴文物保护单位现场查看,直观了解文物保护的现状,对照文物保护要求,梳理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文物保护可以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针对文物保护专业方面的问题,上海铁检院专门向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等专业机构的专家进行了咨询,借助“外脑”的力量,确保精准监督,更好地助力专项行动的开展。对于那些需要修缮的文物,上海铁检院会同文物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邀请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单位赴现场查看,根据文物的实际状况,确定最优的修缮方案。

记者注意到,2019年以来,铁检机关开展的“铁路文物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已取得显著成效。

针对南圩炮楼保护范围内非法堆放大量水泥砖的情况,合肥铁检院向下塘镇人民政府、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南圩炮楼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针对嘉兴火车站日军侵华炮楼存在主炮楼老化失修、风化腐蚀等的情况,杭州铁检院向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落实相关文物保护措施,并督促炮楼使用单位铁路上海工务段对文物进行修缮。

此前,由于管理不善,浦口火车站大楼外墙电线缠绕,内部年久失修、门窗玻璃损坏,文物价值遭到破坏。针对这一情况,上海检察三分院、南京铁检院积极对接南京浦口火车站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车站保护工作上协同发力。南京铁检院向南京市文物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与江北新区管委会协商车站保护、开发事宜,从根本上改善文物保护状况。现在,车站抢救性修缮工作已完成,大楼面貌焕然一新。

铁路文物见证了中国铁路百年建设和发展的历史,也承载了近代中国深重的民族灾难与不屈的民族斗志,保护铁路文物是我们当代人的责任与使命。同时,对于修缮完好的铁路文物,也应该更进一步挖掘其背后蕴藏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引导青年一代爱国爱路、传承红色基因,在中国铁路的发展历史中汲取向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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