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莉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林业局,山西 大同 037100)
林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以此保证该活动的高效稳定持续运行,生态环境和社会生产的和谐发展可由此得到保障。但结合实际调研可以发现林业管理体制不完善、林业发展资金缺乏等问题广泛存在于我国林业管理领域,为尽可能解决这类问题,围绕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开展了具体研究。
作为典型的可再生自然资源,森林资源的生产经营管理会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环境,树木在良好的生长环境下能够获得更好的生长空间,森林经济效益增强、动植物安全生长均可由此获得积极影响,林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开发也能够同时实现。因此,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管理必须遵循生态可持续原则,以此结合相关规范和制度,为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指导,林业开发过程的保护管理需要以当地基本环境因素为基础。在遵循生态可持续原则的理念下,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健全的项目审批制度和生态评估流程,强化项目的控制与管理,生态影响评估和林地恢复工作也需要得到重视,保证可持续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1]。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管理还需要明确经济效益中心,以此保证林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更好适应时代变迁。基于经济可持续原则,相关部门需制定林业生产活动经济性评估制度,并强化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科学规划,更大的经济效益可由此在维持资源再生基础上获取,错误决策也能够有效规避。在经济可持续原则支持下,林业项目生产管理的可持续收益可顺利获取[2]。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管理还需要遵循森林自然生长原则,这种原则的遵循在成熟森林经营中需要得到重点体现。适者生存淘汰机制存在于森林资源的发展中,森林物种可在该机制作用下日渐多样化。结合相关研究可以了解到森林物种的生存质量在严格遵循森林自然生长原则的前提下被不断提高,主要表现为郁闭度下降、平均株数和平均蓄积减少,以及平均树高和平均胸径提升。
公益性原则同样需要在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管理工作中得到严格遵循,以此充分考虑林业管理对当地经济和生态发展带来的影响,不应单纯关注自身利益,需同时关注周围人们生产生活受到的森林生产经营影响。具体管理需要强化与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各种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科学分析,真正兼顾当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3-4]。
为提升研究的实践价值,以总面积2677km2的某地区作为研究对象,该地区林地总面积、有林地面积、疏林地面积、苗圃地面积、未成林地面积、宜林地面积、无立木林地面积分别为90810hm2、79900hm2、437hm2、102hm2、4.9hm2、1994hm2、8870hm2。有林地面积中,针阔混交林面积、阔叶林面积、针叶林面积分别为2940hm2、53283hm2、8870hm2。林地面积中,地方公益林面积、国家公益林面积、商品林面积分别为40019hm2、21362hm2、29438hm2。当地国家森林公园面积、林木绿化率、森林覆盖率分别为19567hm2、36.67%、30.18%,森林蓄积量为293万立方米。主要存在对外承包、集体统管、股份制、家庭承包四种林地林木经营管理形式,已确权林地面积、集体统管林地面积、家庭承包、林地面积分别为73206hm2、18300hm2、53433hm2,剩余的采用其他承包方式,具体林业资源状况如图1所示。
近年来案例地区的林业管理成果显著,主要表现为林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林业系统职工绩效考核不断推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林业保障能力提升显著、林业生态建设稳步推进。但值得注意的是,案例地区的林业管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林业资源管理措施不到位、林业产业竞争优势不足、林业生态设施缺乏、林业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等,为解决这类问题,实现林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围绕该案例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2.2.1 健全林业资源管理体系
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健全林业资源管理体系,具体可从两方面入手:第一,理顺基层林业管理部门职能。基于林业领域的相关改革,需强化案例地区的林业资源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保证基层林业主管部门机构职责、职能高效清晰。具体可从管理职能入手,以此对管理方式进行优化,同时设法完善考评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如完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即可向社会公开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方式、实施主体、管理权限、职能职责,同时建立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方式、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同时对生态林业发展的标准、政策、办法、规划进行规范,即可统一管理林业资源、强化林业生态一体化建设。通过建立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明确“谁投资谁监管”与“属地监管”原则、建立企业诚信制度、推广林果并重与林苗间作模式,绩效考核作用强化、经济与生态协调并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林业资源管理新格局即可顺利实现。此外,还需要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强化服务职能,基层林业管理部门与执法机构间的职责权限理清、权责统一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机制的实现、服务制度与服务工作监督评价机制的健全、服务宗旨意识强化、深入基层一线属于其中关键;第二,构建多元参与体系。为实现林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明确生态林业保护的重要地位,坚持保护为主、生态优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林业发展局面。具体可围绕多元参与模式的生态林业管理开展探索,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原则,政府需发挥推动作用,积极调动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在具体实践中,政府部门担负着核心任务与主要职责,需做好宣传、导向、规划等工作,积极参与的社会力量也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以此开展绿色教育、开展新媒体宣传,即可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林业管理中的可持续发展自然可得以顺利实现[5-6]。
2.2.2 完善生态林业管理机制
生态林业管理机制直接影响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能否实现,这一机制的完善可从三方面入手:第一,强化基层林业部门法制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离不开林业法治建设的支持,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也可同时获得支持,为保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中林业部门法制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需关注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的建设、公正文明执法的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能力的全面提高,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科学安排、林业规范性文件的严格起草、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的重点建设、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全面落实、专业化林业法制队伍的持续建设均属于其中关键点;第二,生态林业管理举措的建立健全。为充分发挥生态林业管理举措的效用,需关注林长制的推行、林业资源网格化监管的推行。林长制的推行可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四级林长管理体系,由村民小组、村(社区)级、街道级、区级组成,基于“社会共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模式。设立总林长与各级林长,以此强化林业管理工作。在“林长制”的实行和“林长制”的实现探索中,齐抓共管、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也应设法形成。林业资源网格化监管的推行需设法实现责任网格化、网格信息化,前者需遵循“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边界清晰、属地管理”的监管要求,建立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真正做到林有人护、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网格信息化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GPS、GIS等技术,建立信息化系统全面监管、动态检查各林区,最终开展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林业资源管理可由此实现;第三,开展全过程绩效考核。需实现全过程的生态林业管理绩效考核,有机衔接干部实绩考核与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可持续发展可获得有力支持。还需要在考核体系中纳入林地保有量、林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在生态绩效评价中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抚育、林地征占用、天然林保护等内容,各岗位工作责任制的健全、目标考核相关制度的针对性设立、奖惩措施的严格落实也需要得到保障[7-8]。
2.2.3 建设生态林业产业体系
生态林业产业体系的建设也能够为林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该体系建设可围绕两方面展开:第一,完善林业产业管理体系。作为复合产业群体的林业产业属于典型的朝阳产业,具备战略性、基础性、生态性、再生性等特点,在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方面的表现也较为突出。因此,案例地区必须将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林业产业发展的根本支撑,以此在管理机构健全、先进管理理念与发展模式学习、林业市场走向和发展趋势研究方面投入资源和精力,以此为当地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科学指导,这一过程中需关注林业产业结构的社会化、市场化、生态化要求满足,林业产业发展方式的逐步优化也需要得到重视,生态型林业可逐步取代资源型林业,林业生态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基础可进一步夯实;第二,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应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利好政策并结合地区实际,针对性制定扶持政策,并围绕“一站式”审批服务、科技支撑与监管服务强化开展探索,大型林产品交易会与展览会的参与和举办、基于新媒体的产业动态发布和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与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也需要有序推进,基于健康发展的林业产业,林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即可更好实现[9-10]。
综上所述,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需关注多方面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涉及的健全林业资源管理体系、完善生态林业管理机制、建设生态林业产业体系等内容,则提供了可行性较高的林业管理发展路径。为更好推动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资金投入的加大、物联网等新型技术的应用、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同样需要得到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