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水稻3000亩,年产175万公斤绿色水稻,发展社员300余人,带动就业农民120人……2020年,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马场村的晟华农民专业合作社交上一份精彩的“成绩单”。“把地交给合作社种最省心,啥也不用管,还可以出去打工,一年有两份收入。”备耕时节,又有新社员加入合作社,当起了“甩手掌柜”。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有效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春市加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数达8855个、各类合作社已达25567个。活跃在黑土地上的这3万多个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提档升级,长春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市级农民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主体。通过出台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标准、开展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键在人。为了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长春市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各项能力。通过创业培训、市场指导,经营主体带头人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农业生产中,成为带动当地农民致富的带头人。“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这些新技术都是我在参加各类培训中学到的。”农安县顺民心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在新去年被评为全市“十佳”农民,利用在培训中学到的技术,他带领村民种起了“鸭田稻”,每公顷地增收3000元。
覆膜浅埋滴灌技术、秸秆还田技术、测土配方技术集中应用;籽粒收割机、免耕播种机、无人喷药机等先进农业机械轮番上阵;秸秆发酵成饲料喂牛,牛粪制成有机肥还田,实现绿色循环……在榆树市环城乡,增益农业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不断创新种植方式,正在带领越来越多的当地农民走上现代农业之路。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各个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入股、托管、合作等多种土地流转方式,逐步扩大土地规模化生产面积,引领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下,长春市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社会化程度显著提升,土地细碎化问题明显改善,农业资源流动更趋活跃,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率水平大幅提高,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已达到1040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我们的产品已经卖到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通过快递,又有一批新的农产品从九台区纪家街道尹家村的绿野家源家庭农场发往全国各地。经过多年经营,农场负责人颜停站探索了“粮食种植—畜禽饲养—渔业养殖—粪肥还田”循环种养模式,实现了三产融合发展,2019年入选了第一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乡村振兴,离不开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长春市紧紧抓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关键,加快建立分工合作、紧密连接、利益共享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形成“农户+合作社+公司+基地+营销市场”多经营主体联动模式。“我们与19家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签订了合作协议。”长春佳龙农牧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公司围绕生猪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及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