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2021-12-23 12:24孟奇勋鲍一鸣
科技创业月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实务文科法学

孟奇勋 鲍一鸣

(武汉理工大学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0 引言

近年来,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新文科建设以及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等系列政策,均为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三型”卓越法治人才提供了重要契机。结合典型高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探索,本文明确提出了新文科建设背景下“三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在特色法学方面,以资源优势彰显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特质;在行业法学方面,以产教深度融合输送行业复合型法治人才;在应用法学方面,以技术变革驱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改革。

1 改革契机:新文科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转型

从“卓越法律人才”到“卓越法治人才”的变革,我国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三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既面临转型的内在需求,又存在人才培养规格不高、创新能力不足、复合型结构欠缺、职业化道路不畅、特色化优势不明等系列挑战。

1.1 从“卓越法律人才”到“卓越法治人才”

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根本任务。经过多年的实践,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在2018年印发《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针对“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提出了厚德育、强专业、深协同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从“卓越法律人才”到“卓越法治人才”的重大转变,是高校法学教育对现实困境的积极回应。持续走低的毕业生就业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人才需要、我国参与全球法律治理的人才需求,是促成该转变的必然要求[1]。

1.2 新文科建设对卓越法治人才提出新要求

“新文科”概念最早由美国希拉姆学院在2017年率先提出,初衷是针对传统文科进行学科重组、文理交叉,把新技术融入哲学、文学、语言等课程之中[2]。我国自2009年启动实施系列卓越拔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9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建设。2020年全国有关高校和专家齐聚山东,共商新时代文科教育发展大计,共同发布《新文科建设宣言》,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文科人才,这也对卓越法治人才的知识结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和培养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

1.3 “三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三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仍亟待解决如下问题:一是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规格与新时代新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囿于传统教育的思维定势,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面临创新性不足的挑战;三是卓越法治人才复合型知识结构,与加快新文科建设的现实需求存在差距;四是卓越法治人才职业化发展道路,与实践能力养成的矛盾较为明显;五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如何彰显特色与优势,实现多层次、差异化发展仍有待探索。因此,有必要克服传统法学教育“目标定位同质化、培养方式单向度、理论实践两张皮”等弊病,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

2 特色法学:以差异化发展彰显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特质

当前,业界对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关注较多,对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仍缺乏系统思考。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探索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各高校可通过差异化发展路径凸显创新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特质。

2.1 依托资源优势彰显人才培养特色

从目标定位来看,部分高校将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笼统界定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在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导致人才培养特色体现不足。实际上,各个高校所依托的行业背景、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各有不同,因此,在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改革探索方面,高校法学教育需要进一步凝练自身的办学特色,进而寻求差异化、错位发展优势。目前,部分高校已在财经法学、海洋法学、医事法学、警察法学、军事法学、传媒法学等特色领域,针对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进行了诸多探索,也可以避免形成千篇一律的同质化竞争格局。

2.2 探索学科交叉融合培养体系创新

与传统文科的发展模式相比,新文科是文理打通、人文与社科打通、中与西打通、知与行打通的“四通文科”[3]。在学科交叉融合建设方面,亟待厘清三个认识误区:一是仅仅关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工具理性”而忽略了其“价值理性”;二是在专业融合方面将新文科建设视为“新兴技术”和“文科专业”的简单叠加;三是课程设置停留于法学与理工农医等课程模块的简单拼凑。此外,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培养过程和评价标准等应保持动态更新,对理工科高校法学专业的深度交叉融合而言,可结合自身优势探索人工智能法学、数据法学、计算法学等新兴交叉领域。

2.3 优化创新型法治人才的能力结构

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的能力结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具备深厚的人文精神、专业知识和科学素养,即厚基础,宽口径的T字型知识结构;二是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三是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常用司法文书的撰写,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四是具备国际化视野和竞争能力。在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初步形成“理论功底深厚、财经特色鲜明、专业技能突出”为培养特色的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法律系依托校内外多方力量,开展“内外融合、协同育人”的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培养兼具创新思维与逻辑思维,既有民族意识又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素质、创新型法治人才[4]。

3 行业法学:以产教深度融合输送行业复合型法治人才

从法学专业知识与行业知识的融合来看,高校可以在培养方案中嵌入行业法律实务课程,推动行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交叉融合,形成科教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培养既具有行业经验又懂法律实务技能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形成“培养目标——行业课程群组——教研团队——实习实训”的发展路径。

3.1 课程设置凸显行业法律实务技能

高校可通过开设行业法律实务等课程,形成行业法律课程模块(群组),培养学生的行业法律实务技能。例如,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依托“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大行业办学特色,开设“三大行业”法学系列特色课程,旨在形成“通”与“专”结合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和能力结构。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法学(卫生法学)专业开设卫生法史、卫生法学、法医学、医疗侵权责任法、医事法前沿问题研究等医法结合课程,坚持医法交叉,重点培养法学、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融合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此外,一些高校还通过辅修或者双学位开展行业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

3.2 教师队伍优化复合型知识结构

我国自2013年正式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旨在进一步优化法学教育的知识结构,实现资源和优势的互补。因此,要深刻认识教师队伍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主力军的重要性,建设“专兼结合、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具体而言,一是通过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一批具有行业背景与经验的优秀教师,组建行业法律教学研究团队;二是邀请校内其他学科教师与法学专业教师共建复合型导师团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三是以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实务专家的指导作用。通过聘请行业客座教授、校外兼职导师、实务专家等形式,增进专业教师队伍对行业法律实务的理解。

3.3 实习实训环节深化产教融合育人

新文科建设需要搭建校内外交叉融合平台,构建起产教融合、科教结合、校企合作、中外交流等多元化协同育人机制[5]。对综合性高校的法学教育而言,可以结合行业背景和办学特色,探索校内(模块化培养方案、梯度式课程设计)和校外(产教融合——校外实训——效果评价——效果反馈——流程改进)双循环的实践育人模式。依托校内实训中心、校外实践基地以及合作共建基地,为培养跨学科、懂技术、懂法律的行业复合型法治人才创造条件。例如,重庆理工大学构建了产教融合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盟,校企协同培育知识产权复合、应用型人才[6]。此外,还需注重将实习实训环节解决的行业法律疑难问题及时转化为教研成果,真正做到“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文章,成果进课堂”。

4 应用法学:以技术变革驱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改革

因应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领域技术变革,亟待完善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模块、育人机制与支撑体系,探索法律诊所教育、真实庭审进课堂、实务专家进课堂、智能法律软件模拟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模式。

4.1 培养目标凸显交叉融合实务技能

美国实用主义法学倡导者霍姆斯大法官曾经表示,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实践,如何有效提升实践能力是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基本内涵。国务院2017年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重视人工智能与法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态势,法律从业者的知识结构和职业技能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因此,新文科背景下高校法学教育急需培养具备法律实务能力,富有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新兴技术变革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厚基础、宽口径、重实务、显特色”的应用型法治人才。

4.2 课程设计聚焦法律应用能力培养

首先,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知识获取与应用能力。在通识课程模块,探索开设人工智能、区块链原理、大数据概论等基础应用课程,使学生具备新技术领域的基础知识;其次,通过公共选修课程,使学生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经济管理、创新创业和人文社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具备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发展的能力;此外,通过案例研讨课程、模拟法庭、模拟仲裁以及实践环节课程安排,培养学生具备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系统化训练能够准确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生活的法律问题。

4.3 科学研究聚焦新兴技术法律变革

在法律与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方面,重点关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等技术变革对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影响,培养法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法治人才,亦为推动法学新文科建设做出一些探索和尝试[7]。例如,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专门成立了人工智能法学院。可引导科研团队关注区块链法律治理、人工智能法学、计算法学、数据法学等前沿领域。例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年成立了“未来法治研究院”,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法学领域带来的挑战和重大法治前沿问题,研究方向涵盖了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治理、人工智能与法律规制等重要领域[8]。

4.4 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训平台建设

在实践教学环节,重点完善五大实训平台建设体系:一是实践课程平台,凸显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完善应用型法治人才知识结构;二是社会实践平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和校友会资源,开展法律实务技能实习实训;三是模拟仿真平台,借助法律智能操作软件、案例数据库、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强化法律实务技能;四是学科竞赛平台,以赛促教(学)激发协作意识与创新精神;五是创新创业平台,通过产教融合打造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创业样板。在毕业设计方面,法学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和实践案例,重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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