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思
(1.华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上海 200062;2.上海戏剧学院 发展规划办公室,上海 200040)
大学创业教育并非单一的、独立的教育[1],将创业教育理念融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创业教育内容融入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践教学,强化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有助于构建学科交叉、研究与应用结合、教学与创业内容相衔接的新体系,培养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潜力的高层次人才[2]。此外,合格师资、课程与社会的有效结合,是创业教育面临的难点[3]。创业教育不仅需要向学生传授有关创业的理论知识,提供能够进行创业的实践平台,还要激发学生创新意识。让受教育者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无论是求职于他人企业,还是自己创业,都能拥有企业家精神,以及将想法付诸实际的领导力与执行力。
纵观这40年(1980-2020年)中国大学创业教育组织,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每个类型的组织模式(模型)都是在外部因素和内部驱动的双重作用下保持动态发展。基于大学创业教育的动态发展,有很多专家给出了相近却仍有些许差别的发展阶段划分。从组织模式演化角度看[4],分为高校自主探索的酝酿期(1997—2002年)、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的多样化探索期(2002—2015年)、国家统一推动下的聚合期(2015年至今)。从典型事件角度看[5],分为从校办工厂发端的酝酿期(1978—1991年)、实践创业教育思想的萌芽期(1992—2002年)、政府引导下的自主发展期(2002—2008年)和全面建设期(2008年至今)。
上述划分的关键词可以概括为“国外创业教育思潮的引入”“品牌创业赛事的全面推进”“国家政策的统一指导”“试点大学的基础拓宽”和“地方高校的突飞猛进”。其中,适合大学生参加的相关品牌创业赛事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新创业大赛等。然而,简单地从年份来划分发展阶段,总会出现重合的部分,因此,研究尝试从发展形态来梳理中国大学创业教育,依次是:以外部事件引入为主的依附于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的第一阶段发展形态,以机遇把握为主的独立设置创业学院(二级学院)的第二阶段发展形态,以自我革新为主的创业型大学的第三阶段发展形态。
依附于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的发展形态,主要形式为创业比赛和创业指导课程。一是课程的引入和活动的尝试。1980年,由许立言引入,在上海交通大学开设了面向本科生的创造学选修课。1998年,清华大学举办了首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1999年,浙江大学设立了“创新与创业管理强化班”,代表着进入21世纪前的高校在创业工作领域的自主尝试。二是科研的启动和战略的部署。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的《创业教育简论》[6]以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与实践为基础,重点阐述了“创业教育以培养合理的人生为宗旨”“创业教育是整个生活的教育”“创业教育是科技、教育、经济三者的结合”“创业教育要坚持‘德育为本、创业为用’和‘学问与职业一贯’的原则”以及“从现实情况出发实施创业教育”的观点,是目前在中国知网上可以搜到的第一篇关于“创业教育”的学术论文,也是至今仍然值得深思的好文章。1998年,教育部制定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7],提出了“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的目标和“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鼓励他们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任务。
独立设置的创业学院(二级学院)的时代,主要形式为融合专业教育的“专业+创业”双学位项目。
一是大学的响应行动。1989年,东北大学开办了我国第一个大学科技园。2002—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业管理培训学院(2002年)、黑龙江大学创业教育学院(2003年)、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2009年)、温州大学创业人才培养学院(2009年)、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2010年)、清华大学新型创意创新创业人才教育平台x-lab(2013年)等高校单独设置的创业学院(中心)相继成立。
二是国家的政策支撑。2002年,教育部确定了9所创业教育试点大学,分别是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财经大学、黑龙江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试点大学创业教育组织模式主要有依靠专业相关二级院系办学、依托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独立设置创业学院三种类型。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 《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2010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创业教育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共同组织实施“创业引领计划”,要求高等学校“把双创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纳入学校重要日程,建立健全教学、就业、科研、团委、大学生科技园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
创业型大学的时代,主要形式为跨学科形成创业空间。一是示范高校的认定。教育部于2017年1月和6月先后认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99所院校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等101所院校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选高校覆盖了31个省市自治区。
二是国家的政策指导。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依次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总结了当前高校双创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资助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8]的总目标,并“通过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在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和细分领域,以及围绕高校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9]的意见。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提出了“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程,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指导意见。
美国大学创业教育是在发展国家法案和计划的指导下,推行市场驱动下的全民创业运动。美国大学面向大学生提供创业教育,还鼓励社会创业教育和包容性创业教育等新范式。其中,包容性创业教育主要为解决特殊群体,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就业创业或重新适应生活的有效途径,目前正以雪城大学为模板向其他高校辐射,其极具代表性的课程名为《包容性创业咨询》,面向所有注册创业辅修学位项目的所有学生[10]。美国高校创业教育是典型的“市场驱动模式”,美国文化对失败的宽容、对创业者的尊重也促成了学生对高校创业教育有很大的需求[11]。2011年,“创业美国计划”的出台,成为了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全新生长点,这也是继1980年的《拜杜法案》和1982年的《小企业创新发展法》之后,在创业教育领域再次掀起的全国热潮。该计划在“创业型工程人才”“国家优先发展领域的创业大赛”“突破性技术的创业进程”“社区学院的创业教育”4个方面给予了重大支持和指导,美国联邦政府以创业促进者的角色参与了创业管理和创业教育[12]。
英国大学创业教育是在国家各类协会的互助下,推行以实践为导向的创业项目。截至2008年,英国已有95%的高等教育机构都设置了不同形式的创业教育,其中,融入创业课程中的创业教育活动占36%,但经济专业的创业教育活动占总数的61%[13]。英国大学的未来发展趋势是由“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转变,而且高等质量保证机构(QAA)、全国大学生创业委员会(NCGE)、全国创业教育中心(NCEE)、全国高校企业家协会(NACUE)、英国创业教育者机构(EEUK)作为大学外部的有力支撑,不仅为大学提供创业教育者,而且主动联系社会化企业,帮助大学制定和实施创业相关政策[14]。针对大学创业教育组织易忽视的领域,Wing Lam等[15]对英国新创企业奖励计划(NES)项目进行了深度调查和分析,归纳出了“营造积极的创业文化”“鼓励学生参与真实的商业世界”对于大学创业教育具有巨大影响力的结论。
日本大学创业教育是在国家、企业、学校3方的协同下,推行以创业为本质的学习模式。总体而言,日本高校创业教育按照人才培养理念定位划分,共有“创业重视型、地域连接型、全球战略型、日本本土型、理论活用型”5个层次[16]和“注重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与“‘官产学’服务密切协作”两个特点[17]。基于“自上而下”的模式,日本高校在政府的推动下,根据自身条件设立产学联合部门、技术转移部门、大学生孵化园等机构,同时,开设的创业课程以创业本身为主。有的大学以创业课程的难易程度来开发课程,比如东京大学的“创业者道场”;有的大学以创业课程的不同授课方式来开发课程,比如九州大学的QREC创业教育研究中心[18]。
中国的大学创业教育模式有“独立学院模式、学院依附模式、多部门协作模式[19]”,还有“校内组团型、区校合作型、校企合作型、国际合作型、参赛办班型、专业试点型[20]”。朱家德[21]基于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实证数据,得出“52所‘已成立创业学院,内设机构有链接’的‘示范高校’的创业学院建设主体有4种形式:分别是高校单独建设(占80.8%)、校企共建(占11.5%)、校政共建(占3.9%)和跨国共建(3.9%)”的分析结果。
相较于外国大学创业教育的演变与发展,中国大学创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可以概括为:速度快、质量高、范围广、类型多。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呈现出“趋同化”和“应对性”的弊端。导致“同质化”的理由较为复杂,“政策引导”和“学校作为”是两个最为核心的要素。高等教育系统属于非平衡系统,一些高等院校尤其是一些新近获批升格的院校在发展目标、途径和方式上日益趋同[22]。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组织模式趋同更符合迪马济奥和鲍威尔提出的“制度性同形”概念,主要体现在资源依赖的强制性同形、组织目标模糊的模仿性同形和专业性不足的低水平同形3个方面[23]。
创业教育组织的理论研究发展轨迹历经了古典教育组织理论、人本主义教育管理理论、教育管理学科理论和后现代教育管理理论[24]。而20世纪西方教育管理理论的发展就是上述演变顺序,与之对应的依次为效率为本、以人为本、理性为本和多元整合4种模式。后现代主义管理理论认为,教育组织不是自然的而是人造的,其主要目标是保证教育的正义和平等,促进人的自由和解放[25],在管理中将集权和分权相结合,充分考虑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组织管理[26]。由此延伸出的“文化模式、模糊模式、政治模式和主观模式”为教育管理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其中文化模式的任务结构最为明确、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最好[27]。关于组织的发展与变革,程晋宽等[28]认为,组织的变革不是一个简单的结构改变问题,而是一个基于人的主体性作用的复杂过程。自组织教育也是后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涉及的主要内容,即通过“平等对话”,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建立一个运行良好、具有内在动力的教育组织[29]。
大学创业教育组织作为高等教育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的发展进程与其母系统一样,都是从无序到有序[30]或从初级到高级的演进过程。然而,与高校下设的其它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与竞争也是大学创业教育组织进行自组织演化的主要动力,具体体现为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多部门协同视域下的创业活动推进等。创业教育十分强调创业活动的协同性,随着自组织理论引入教育领域后,协同学习不同于协作学习和合作学习,它围绕着“协同”和“竞争”两个方面来刺激系统内部各要素的自组织演化[31]。而“竞争”从一定程度上讲,大学创业教育组织的演化过程也受到他组织的影响与刺激。以文化为基础的后现代范式导向的自组织教育更重视个体,而基于科学的现代范式导向的他组织教育则更关注群体和普遍性[32],但二者并非存在绝对的排他性,他组织教育会带来外部因素和机遇,而自组织教育会筛选和吸纳其中的一部分,然后通过内部系统演化,形成一个多元开放、充满活力的组织。高校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大学创业教育组织则更深层次地体现了这一特点。在开展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大学创业教育组织与社会、经济、文化相互作用,一边输入创业教育需要的资源,一边输出具有创业素养的人才,最终形成内外双循环的组我演进体系。
大学创业教育的形成与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大学毕业生生活类型趋于多样化与个性化的起航平台。大学创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也将从“实体与虚体并存”到“实体为主、虚体为辅”的状态。典型的“协调型机构”的职能定位主要在号召、协调、帮助,典型的“实体型机构”的职能定位主要在计划、组织、管理、控制[33]。目前,大学创业教育实体组织有创业课程、创业比赛、创业学院、创业学位、创业园等,大学创业教育虚体组织有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及领导小组。虚体组织(又称协调型组织)的存在,有助于实体组织(又称执行型组织)的工作开展,属于隐性助力,但还是有一些“创业教育实力”不达标的大学,利用虚体组织作为大学创业教育的摆设。正如成希等[34]基于40所高校双创教育组织模式的调研,得出“有的学校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上级要求’成立双创教育领导小组或专门机构,其政治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结论。
除了模式因素的划分之外,大学创业教育还可以通过“针对新生入学教育的创业意识激发”“针对在校生的创业教育与实践”和“针对毕业生的创业活动追踪”将组织类型划分为前端组织、中端组织和后端组织。按照这种划分,可以将3类组织分别依托于二级院系、创业中心(创业学院)和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3个实体组织进行任务分解,这也是自组织理论中提及的母系统(大学)内部组织的自我选择和自我优化。
事实上,大学创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效益体现未必能在短时间内获得验证,而且大众对于创业存在的高风险现实存在较强的忧患意识。与之相对应的是,大学生通过大学创业教育的学习,不仅可以获得创业素养的提升,还可以直接地或者间接地改变生活类型和生存方式,比如,当前颇受关注的“零工经济”与“数智时代”。从组织理论的视角来看,这也是受到他组织影响的一种促进反应,但核心仍然是大学创业教育的自我完善过程,也是保持创业教育生命力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