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温宿县设施农业发展研究

2021-12-23 11:24:09
农业工程技术 2021年32期

邓 寒

(新疆阿克苏温宿县农业农村局,新疆 阿克苏 843000)

一、温宿县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温宿县自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发展日光温室种植,尤其是近几年来,设施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20 年底,温宿县有日光温室913 座、面积4904 亩,大田拱棚1211 座、408.9 亩,农户庭院小拱棚29534 座、2632 亩;每年种植露地蔬菜32744 亩,智能育苗温室4 座,面积8.4 亩,育苗能力3314 万株。新建育苗温室7 座,设施蔬菜供苗覆盖率达60%以上。设施蔬菜供应能力较上年提高12%,日光温室亩均效益达0.7 万元,拱棚亩均效益达0.3 万元。农民种植设施蔬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是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基础。

二、温宿县发展设施农业的发展规划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要求,综合考虑资源、市场、交通、技术和生产条件等因素,实现设施农业的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产业标准化、产品无害化、服务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不断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以托乎拉乡育苗基地为中心,以托乎拉乡、托甫汗镇为中轴,连片规划设计,形成具有一定规模、连片发展的设施农业基地。

1、设施农业发展思路

立足县域资源优势,紧紧抓住自治区实施南疆设施蔬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机遇,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装备为支撑,加快转变设施蔬菜发展方式,稳步增加设施蔬菜面积,突出提高设施蔬菜效益,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的现代设施蔬菜产业体系[1]。以温室为重点,大幅提高冬春季蔬菜供应能力,把设施农业培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扩大农民就业的重要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2、设施农业发展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规模化发展。统一规划,相对集中,一村一品,分步实施,基地育苗设施生产能力与基地用苗需求相配套。

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坚持满足本地、立足疆内、面向疆外消费市场,合理确定生产规模、蔬菜种类和上市时间。

三是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按照全产业链建设要求,在加强基地建设、生产组织的同时,统筹抓好产品销售、仓储物流、质量安全等环节,提高蔬菜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蔬菜产业稳定发展。

四是坚持农民主体和“多元化”投资。坚持农民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特别是要重视边缘户、监测户的产业增收问题[2]。积极鼓励龙头企业、蔬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科研推广机构、科技人员采取流转、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设施农业发展。

3、设施农业发展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南疆设施蔬菜生产面积提高25%,供应能力提高30%,冬春蔬菜自给率达到30%以上”的要求,预计到2022 年末,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到6075 亩,设施蔬菜产量提高1 万吨,蔬菜总量达到2.2 万吨以上,冬春蔬菜自给率达到40%以上。

三、温宿县发展设施农业的主要做法

1、抓好设施基地建设

在柯柯牙镇、托甫汗镇、托乎拉乡、依希来木齐乡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标准化程度高、设施配套齐全、生产能力强的温室生产基地,不断扩大地区温室生产规模,带动县设施蔬菜产业的质量提升和效益提高。同时各乡(镇)要注重发展一批生产性能优良的大中拱棚进行春提早、秋延晚生产,弥补地区因温室规模小、生产能力有限、冬春季蔬菜供应不足的问题,形成育苗中心、日光温室、大中小拱棚相互衔接的设施蔬菜生产体系。

2、优化种植结构

以多茬口果菜栽培为主,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茬口时间,提升温室、拱棚春秋两茬的提早、延晚生产能力。探索适合深冬栽培的耐低温弱光、抗病、优质果菜类蔬菜栽培技术,鼓励有一定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的菜农,加快发展深冬果菜类生产,提高地区冬春季蔬菜供应能力。日光温室以8 月中旬至翌年6 月中旬为主要生产期,拱棚以3 月上旬至6 月下旬和8 月下旬至11 月上旬为主要生产期,主要生产茄果类、瓜菜类、豆科类、叶菜类等蔬菜。

3、提高设施种植统一供苗能力

从“生产需要、农民受益”角度出发,加强设施供苗能力建设,通过在日光温室中配套完善育苗专用设备和流通运输设备,在全县设施蔬菜生产的重点乡村,建设一批节能高效、运行成本适中、符合乡村需求的种苗繁育设施,逐步形成县有育苗中心、乡有育苗工厂、村有育苗温室的县、乡、村三级种苗繁育体系,实现设施生产的重点乡镇、重点村蔬菜生产用苗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种苗繁育集约化程度,提高蔬菜优质种苗比例[3]。

4、提升设施蔬菜机械化水平

加快完善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体系,促进设施蔬菜生产向规模化、宜机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广土地耕整、精量播种、水肥一体、设施环境调控等设施设备,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全方位增强科技对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四、温宿县发展设施农业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

日光温室建设一次性资金投入较大,建设资金严重缺乏。虽然上级及县财政设有设施农业专项发展资金,但设施农业发展较快,启动建设资金投入较高,因地方财力有限、农民投入不足,温室建设资金极度短缺。

2、建设标准不统一

虽然设施农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未出台统一建设标准,建设的日光温室五花八门,不利于机械化作业及统一标准化生产。

3、技术力量薄弱

设施农业面积的迅速扩大、种植品种繁多与技术人员不到位、技术管理相对落后、技术发展更新较快的矛盾日趋突出。

五、温宿县发展设施农业的发展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二是政府应加强与金融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金融部门融资支持;三是引入社会资金参与设施农业建设;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农户加大投入力度。

2、统一建设标准

认真调查研究各种日光温室建设模式,选择投资少、保温效果好、便于机械化作业的模式在全县推广使用,提高日光温室效益。要求“水、电、路”设施齐全,能满足基地生产、运销需要,温室基地面积不少于100 亩、拱棚基地面积不少于40 亩,可采用半地下式、高脊、大跨度、钢架结构。需配备卷帘机、棉被、防雪膜、热风炉等人工增温、保温装备,可用于越冬生产。

建议单栋温室长度不少于60 m,宽度不少于9 m,高度3.8~4.2 m;砖混结构温室净面积不少于8 分地;大田拱棚建议棚宽6~8 m,高2.0~2.5 m,长度不少于30 m,面积不少于3 分地;庭院小拱棚建议棚宽5~6 m,高2.0~2.2 m,长度不少于12 m,面积不少于1 分地。鼓励建设单体不少于10亩的连栋型大拱棚。

3、强化科技支撑

将设施蔬菜技术推广列为农业技术服务推广的重点内容,要求设施农业建设重点乡镇从事设施农业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7 人。原则上,新建连片100~500 亩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由乡(镇)农业技术部门抓点服务,县上做好指导;连片500 亩以上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由县、乡(镇)共同负责,做好抓点服务工作。从事生产经营的设施农业基地,乡(镇)也可引进一定数量的蔬菜专业户,建立科技生产示范棚,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蔬菜生产,解决当前蔬菜产业发展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现有人才不能满足设施农业发展时,可引进外地技术人才和聘请本地有实践经验的乡土人才,以保证本地农户设施农业发展技术服务需要。

4、加大政策扶持

把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场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设施蔬菜用水、用电、用地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大棚房”相关政策,按照“管住”分离原则,对引进的设施蔬菜技术人员、种植户要集中居住,提供就医、就学等生活便利。县财政设立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统筹土地增减挂资金、政府地方债和财政扶贫资金等相关资金向设施农业倾斜。金融机构要把设施农业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之一,每年从信贷规模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发展设施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