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明
摘 要: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把“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置于公安交管工作全局和事故预防大局中谋划部署,以层级负责为措施,找准管理点,以系统平台为抓手,找准风险点,以分析研判为手段,找准隐患点,敢于探索实践、不断积累总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大力清剿源头風险隐患,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也遇到一些瓶颈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深入9家客货道路运输企业及6个县市交警大队进行现场走访调查,通过研究分析重点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便助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关键词:重点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问题;建议
1工作探索与实践
1.1重点运输企业情况
全州公路客运企业25家、旅游客运企业18家、危化品运输企业14家、货运企业342家。重点车辆情况:全州公路客运车辆2092辆、旅游客运车辆809辆、危化品运输车辆1010辆、货运车辆20557辆。重点驾驶人底数情况:全州重点驾驶人共117124人,其中:A1驾驶人8314人、A2驾驶人46264人、A3驾驶人201人、B1驾驶人15103人、B2驾驶人47242人。
1.2创新措施与工作成效
1.2.1打好整体战,健全完善联动管控机制
加强行业监管部门联勤联动,依托交安委,联动应急管理、交通、市场监管、旅游、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情况抄告、联合检查、集中约谈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公安机关内部联勤联动,把源头治理工作纳入州局对县市公安局督导考核内容和支队车管所对秩序、事故、涉车、宣传等部门的关联考核内容,推动建立了“交警牵头、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2021年1至9月份,联合应急、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源头检查408次,共检查1225家重点运输企业和299个客运站场,发现安全隐患25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50余份,约谈重点运输企业80次566家[3]。全面完成408家“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11085辆重点机动车、1.6万名驾驶人数据更新及“一档两卷”痕迹资料建档工作,建档率达100%。
1.2.2打好攻坚战,不断总结和创新工作方法
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平台、查缉布控和车辆特征平台、互联网综合平台“四个平台”建立基础数据管理网、痕迹资料信息网、重点对象动态监控网、重点运输企业服务网、重点运输企业和对象监管网等“五张网”,坚持并不断总结完善研判提醒、建群跟踪、微课培训、定期巡检、一档两卷、部门联动、精准查缉、约谈曝光、警示教育“九大战法”,着力在“精”布控、“见”人车、“强”管控、“联”执法、“广”宣传、“勤”指导上下功夫,始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清得了。2021年1至9月份,共梳理排查111906辆车和144906个驾驶人数据,先后发布全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抄告620余份。通过“大理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9期红黑榜曝光名单,曝光企业334家、重点车辆2080余辆、重点驾驶人2754人。
1.2.3打好信息战,精准精确清剿风险隐患
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互联网+”,为全州客货道路运输企业全面开展互联网单位用户备案注册工作,推广运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每天充分运用平台的人车绑定、预警签收、通知公告、信息查询等功能,时时掌握企业所属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风险隐患点,当日提示,当月滚动清零,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全周期管理,有效管控辖区“高风险运输企业”数量。截止2021年9月,全州共备案注册408家客货道路运输企业,绑定11100辆机动车、10623名从业人员[4],梳理排查111906辆车和144906个驾驶人数据,督促企业签收处置预警信息13797条,清剿隐患车辆492辆、重点驾驶人286人。清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463辆,违法未处理“清零”1300余辆,逾期未检验月均补检率、多宗违法未处理车辆月均查扣率和违法“清零”率均实现两位数提升。
1.2.4打好防御战,安全教育实现常态化
认真落实应急管理、运政、交警部门联发的《关于建立“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不断总结和审视教育成效,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坚持定期与重要节点相结合原则,建立在交通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多部门联动、各行业齐抓的常态化教育警示和约谈机制,并创新开展高频率违法驾驶人“法制教育”警示模式。2018年以来,共对2200余名“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驾驶人及企业管理人实行封闭式教育管理和考试考核,从思想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取得明显成效。今年4月,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运用“腾讯会议”等网络媒体平台,全力打造源头管理舆论宣传矩阵,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放管服改革便民惠民措施、事故警示案例、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搬上”直播间,通过在线培训、互动问答等方式,实现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截至2021年9月,全州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的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持续保持100%[3];全州A、B类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均达到部局总队考核要求[4]。今年以来,全州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均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自“减量控大”工作考核以来,大理支队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剿工作始终保持全省前列。
2源头安全隐患清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1全面攻坚支撑不够
2016年7月以来,通过全州公安交管源头管理部门每月采取电话短信告知、发布驾驶人抄告、红黑榜曝光等多种方式,AB类驾驶人审验率达到99.2%,换证率达到99.71%[3],整治成效得到显著提升。但通过分析研判及入户调查,截止2021年9月30日,全州AB类驾驶人还有1867人存在逾期未审验、351人存在逾期未换证,主要原因是:70%的重点驾驶人长期在外省务工,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更换移动电话号码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1],造成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接收不到交管12123平台推送的提醒告知信息,不断形成新的“僵尸数据”,造成深度清剿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处于攻坚无力的状态。
2.2联合惩戒合力不足
2019年9月以来,全州公安交管部门运用“四平台五张网”及“九大战法”对47家货物运输企业开展专项源头隐患整治,重型货车检验率达到95.1%、报废率达到95.22%,重型挂车检验率达到97.79%、报废率达到95.18%,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9.95%[3]。通过分析研判,全州长期存在源头隐患的货运企业有18家,因公安交管部门在源头管理工作方面对客货运输企业的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健全,州市县三级源头管理部门通过每月向辖区应急、交通等部门发出源头安全隐患及违法抄告,建议职能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惩戒。但通过定期跟踪各项数据指标,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对抄告的违法结果运用不到位的情况,造成少数货物运输企业未依法依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致使清剿源头安全隐患未能真正实现“滚动清零”。
2.3业务办理保障滞后
2020年4月开展“减量控大”工作以来,全州有违法未处理造成逾期未检验的重型货车104辆, 据机动车所有人介绍,因使用临时聘用驾驶人开展货物运输工作中日常监管不到位,致使驾驶人解聘后无法处理道路交通违法,产生逾期未检验的情形。全州有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284辆重型货车挂车[2],因机动车所有人自行将车辆进行了拆解,无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无法办理注销登记业务。通过现场走访货运企业得知,全州有近100余辆逾期未报废状态为抵押的重型货车[1],车辆已交到辖区机动车回收企业,但抵押权人已在相关部门依法办理了企业注销手续,致使货运企业无法还清尾款,办理解除抵押业务,造成未能及时清零隐患。
2.4长效治理机制不畅
2021年4月开展“减量控大”工作以来,各县市源头管理部门已备案注册408家客货运输企业,还有12家货运企业未办理备案手续,全州客货运输企业备案注册率达到96.75%[4]。通过查询,有12家未备案的货物运输企业已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办理了相关企业资质的注销手续,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均未接到相关部门转递的注销信息,造成《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还登记有已注销的货运企业状态为抵押、查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380辆货运车辆[1]。通过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此类车辆是个人挂靠在企业名下的,因企业资质已注销,公司已停止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大部分车辆多次发生买卖转移,现已无法联系到实际所有人,给清剿源头隐患带来了新的困难与挑战。
3工作思考与建议
3.1加强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的顶层设计
建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在总结各地有益探索和经验的基础上,应用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平台功能,并制定出台相应的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工作规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限制存在源头安全隐患的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办理相关业务,下发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提升源头管理及处理疑难业务的能力。协调应急、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从国家或省级层面明确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3.2 建立区域性的联动清剿机制
机动车和驾驶人跨区域流动性大,目前隐患清剿的主体责任为车辆登记地和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由于各地协调联动不畅,工作配合不到位,异地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剿难度较大,成效不明显。建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区域性的联动清剿机制,落实属地公安机关的责任,提高清剿效率。同时,在“减量控大”工作考核中实行登记地与多次预警地责任共担、同时考核的考核制度,切实形成清剿合力。
3.3创建新型的信息共享及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建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协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客货运输企业预注销登记的信息共享及前置告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实行“一告知一查询”制度,首先明确告知申请人应先到公安交管及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的相关登记事宜;其次向辖区公安交管及交通运输部门发出查询函,查询预注销经营许可资质的客货运输企业是否存在源头安全隐患;最后由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公安交管及交通运输部门反馈的客货运输企业已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后方可办理企业经营许可资质的注销手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机动车登记规定》
[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4]《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公交管〔2020〕86号)
[5]《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公交管〔2021〕62号)
昆明“五同步”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大队认真分析前期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采取“五同步”有效举措,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排查整治工作,全面筑牢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根基,为COP15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研判与部署同步,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九江大队对辖区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及涉危交通违法行为、事故进行分析研究,依据辖区地理位置、道路特点和交管工作實际,及时调整战略,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排查与整改同步,隐患清零到位。为最大限度清除源头风险,九江大队多次组织民警对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开展“回头看”工作,定期更新、梳理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信息,要求各企业台账清楚、手续齐全,并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管理到位。
管控与整治同步,违法查纠到位。根据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规律和特点,九江大队科学调配警力,科学安排白天、夜间不同时段勤务,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布控,采取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深挖与严查同步,重点管控到位。九江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要求民(辅)警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深挖严查,对存在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抽丝剥茧,及时发现涉嫌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号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套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宣传与引导同步,氛围营造到位。九江大队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以“七进”宣传为载体,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召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员、企业安全管理员集体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通过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警钟,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