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共对领导工人阶级方式的探索(1925—1927)

2021-12-20 09:24周家彬陈奥
人文杂志 2021年11期
关键词:部委区委支部

周家彬 陈奥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1)11-0097-11

组织工会和领导工人运动一直是中共城市革命的中心任务。1921年中共成立,在第一个决议中便规定:“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凡有一个以上产业部门的地方,均应组织工会;在没有大工业而只有一两个工厂的地方,可成立比较适于当地条件的工厂工会。”中共能否实现对工会的有力领导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共与工人阶级的结合是否紧密,决定了中共能否实现对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的有力领导。

关于大革命时期中共对工会的领导,学界现有研究主要在两个维度展开。一是将其置于工人运动史之下。通史类研究往往从宏观着眼,以工人运动的发展为线索,将重点放在中共的工运政策上,对工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大多一笔带过。上海地区的地方工运史则习惯于将研究视角聚焦上层,将中共对工会的领导聚焦于对上海总工会的领导,对产业总工会和基层工会鲜有涉及。工会史研究的兴起,逐渐丰富了工运史研究的内容。此类研究对不同革命形势下全国各地的工会发展和中共的工运政策进行了系统介绍,但因涉及工会的地域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其研究重点仍是放在地方总工会的成立和发展上。目前,学术界对于总工会以下的各级工会以及中共对这些工会的领导,研究较少。

二是将其置于党的建设史之下。学者们多从中共的基层组织建设入手,论述支部与工会的关系。如有人提出当时工人运动的中心是工会而不是中共的党支部,有人认为由于中共对支部的整顿效果并不理想,不得不依仗工会组织工人罢工和武装起义。许多研究虽然看到了大革命时期中共在领导工人阶级和工会上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党支部对工人运动的领导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强调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忽视了中共在大革命时期曾经多次调整对工会的领导。特别是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前,中共十分强调支部以上两级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并通过区委对产总、部委对工会的直接领导,收拢了工人运动的领导权,为中共领导第三次武装起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主要从党与工会的关系入手,分析大革命时期中共为加强对工人阶级的领导所进行的一系列探索,以期展现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历史复杂性。

大革命前期,全国革命形势高涨,工人运动蓬勃发展。中共在开展工作时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党组织的发展。中共四大后,为改善此问题,中共大力发展党组织,但因缺乏实际斗争经验,“在这种发展中,又发现党对于职工运动不甚密切的关系,因此,常影响到职工运动软弱无力”。“党对于职工运动不甚密切”问题在上海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集中体现在党组织与工会关系松散,难以通过工会实现对工人阶级的有力领导。

这一时期,上海地区中共党组织分为三个层级。1925年初,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简称上海地执委)根据四大党章规定,在党小组的基础上组建了支部。8月,根据中共中央决议,上海地执委改建为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简称上海区委),下属5个支部联合干事会。10月,上海区委在支部联合干事会的基础上将上海划分为杨树浦、引翔港、浦东、小沙渡、曹家渡、闸北、南市7个部,建立7个部委员会(简称部委),各部区域内的支部属部委领导。至此形成了“上海区委—部委—支部”三个层级的党组织。

工会的组织也分为三个层级。1925年五卅运动后,为统一上海地区的工人运动,整合工会的组织系统,上海总工会(简称上总)成立。1925年12月,上总按产业系统联合各工会组成了产业总工会(简称产总)。由此形成了“上总—产总—工会”三个层级的工会组织。

一般来说,中共主要通过领导工会中的党团组织对工会开展领导,如上海区委领导上总党团从而领导上总,部委领导工会中的支部从而领导基层工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上海区委没有对部委和各层级工会组织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且支部作用有限,上总与部委之间、产总与部委之间经常出现权限不清的问题。

上总成立后,上海地区的工人运动有了公开的统一领导机关。后上总虽数次被封,却始终处在“民众运动之领导地位”,领导上海地区的工人罢工和经济斗争,在各工会和工人阶级中均有很高的威望。随着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逐渐健全,上总与部委在对基层工会的领导权上出现分歧,即“总工会主张各工会直接受上总指导,而各部委主张直接受部委指导而得上总同意”。这一分歧导致工人运动领导权不集中、不統一。

此外,上总与部委权限不清还导致上总插手工会中党的事务,甚至直接领导支部工作,让各部委十分不满。这一冲突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是上总邮电部与各部委“各自为政”,“两边的关系太不密切”,上总邮电部直接领导上海各邮电工会支部的工作,导致“党的工作,不在普蔚,而在邮委”,这一现象甚至延续到上海工人武装起义时期。1926年11月16日,杨树浦部委在其《职运决议案》中反映,“邮电部更动本区工作人员,未曾通知部委,应写信质问”。

事实上,在大革命时期,上海区委多次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上总与部委的关系,其中不乏一些颇具建设性的意见,如“党员不调区域,因此,决定在每一区域内受部委指挥,上面用区委名义去指挥他,凡关于产业的问题,最高指导权为上总———实际问题”,⑤即将党的事务归部委和区委领导,产业的事务归上总领导,这一定程度上划清了上总与部委的权限。但由于工会的组织建设滞后、人才缺乏,上述建议多被搁置,难以实施。随着产总的成立,上总与部委的矛盾部分转移到了产总与部委之间。

1925年12月,纱厂、铁厂、印刷、邮电、海员、码头六个产总建立。基层工会既要接受其产业所属的产总的领导,也要接受其地域所属的部委的领导。由于党内没有对产总与部委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实际上并没有摆脱接受双重领导的困境。

如纱厂总工会成立后,在章程中明确其宗旨之一是“指挥上海各纱厂工会之行动,并规定共同战斗之目标”,规定“本会之最高机关,为上海各纱厂全体代表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之”,“各组合应履行本会代表大会及执行委员会之一切议决案”。章程既未强调中共对工会的领导,也未对纱厂总工会内党团的设立作出明确规定。纱厂总工会作为当时上海地区最大的产业总工会,下属36个纱厂工会和12万会员,不仅负责征收各工会会费,根据预算表统一发放经费,而且对各纱厂工会有直接命令权,在上海工人历次罢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大革命期间,纱厂总工会开展工人运动多依赖“上海总工会—纱厂总工会—各纱厂工会”的纵向路径,与党组织的联系几近于无。

由于产总的下属工会分布于各个区,理论上一个产总需要与多个部委进行组织上的联系和工作上的对接,而且只有当所有部委意见一致时,产总才能对工会下达命令。以纱厂总工会为例,其下属工会分别位于杨树浦、引翔港、浦东、小沙渡、曹家渡等各部。这意味着纱厂总工会开展工会工作需要征得上总和各部委的同意,至少要提前知会相关的党组织,但当时并不存在这种联合工作的条件。

其一,许多部委由于经费不足和军阀戒严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常常与其区域内的工会和产总失去联系。其二,各部委中能够领导工会的人手严重不足,对产总工作的帮助有限。其三,上总下派的指导工人运动的人员无法起到联系产总和部委的作用。此外,产总与部委之间并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对于产总来说,工人运动的最高指导权在上总,为工作方便,产总更倾向于摆脱各部委独立工作,只与上总发生关系。

大革命前期,上海地区的党组织与上总、产总的职能界限模糊。与之相比,基层工会建设从一开始就规定支部领导工会,负责一切工会事务。中共虽有支部领导工会的明确规定,但这一时期支部建设薄弱,与工会关系松散,在组织罢工和发动起义中的领导作用十分有限。甚至于第一次武装起义时,“各支部同志对党不信任,觉无实力”。在第二次武装起义中,法租界部委有“好几个支部找不到,有许多很恐慌”,引翔港部委由于“所有工会及代表会机关,都被查出”,以致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时,“只到两人”。此后,上海区委着力整顿支部,但直到第三次武装起义时,仍有“很多部委及支部不知道自己所属的同志数量”,党员人数的增加“只是凭部委、凭支部的空口报告,这是很夸大很欺骗的现象”。

造成工会中的支部难以发挥自身作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其一,工会中党员人数少,难以成立支部。如虹口电气处(老厂)分为方棚部、天线部、地线部三个部门,其中加入工人俱乐部而且填志愿书并缴费的总共有三百人左右。但是从党员数量来看,仅仅方棚部有二十位党员,天线部、地线部一个党员都没有。闸北的商务印书馆有八九百女工,“而C.P.的同志只有五人”;其二,支部党员文化水平和阶级觉悟较低,在开展工会工作时力不从心。如闸北部委反映,各支部“完全呈一种随随便便的状态,喜欢开会便开会,普委之通告竟大有不生丝毫效力之情景”,同志们“不但不很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什么,而且不很明了布尔什维克是什么。甚至有信仰工会而轻视党的成份”;其三,在统一战线下,部分基层工会与国民党联系密切。以上海的手工业总工会为例,其下共有21个工会,其中有五六个工会实际上由国民党领导,与国民党的关系“比较的亲密”。这既有国民党自身发展的原因,如引翔港的国民党员发展到70余人,大多数是纱厂职员,难免不与纱厂工会组织发生关系;杨树浦小贩联合会的会员大多愿意加入国民党,而不是加入共产党,也有中共想要通过工会组织发展国民党左派的原因。

综上,大革命前期中共对工人阶级的影响力有限,难以掌握工人运动的绝对领导权。从上海地区来看,这主要是由于党组织没有实现对各层级工会的严密、有效的组织领导,从而出现了党组织与工会组织权限不清、甚至“各自为政”的局面,如上总直接插手工會支部中党的工作;产总多倾向于与上总、基层工会垂直联系,与党组织的合作几近于无;基层支部难以指导工会工作等。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地区工人运动的开展多局限在工会系统内,中共的领导作用相对有限。针对上述问题,上海区委试图通过整顿党内的职工运动委员会和工会中的党团厘清党与工会的关系,以加强中共对工会的领导。

大革命时期,中共党内领导工人运动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各级党委下的职工运动委员会。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和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虽成立较早,但由于缺乏领导工人运动的人才,相关建设缓慢,甚至一度陷于停滞。1926年10月,武昌被攻克,北伐军取得武汉战役的胜利。为配合北伐进军、推动工人运动发展,上海区委决定重新整顿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和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以加强对工人阶级的领导,为上海工人武装起义的发动做准备。

1924年4月,上海地执委工会运动委员会成立,李立三任主任。五卅运动爆发后,上总成立,李立三兼任上总执行委员会⑦委员长。1925年8月,工会运动委员会改组为职工运动委员会,汪寿华任书记,兼上总党团书记。

根据上海区委的规定,上总的组织和宣传问题都应在上总党团会议上讨论后,交由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作成具体决议案,再由区委作最后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上总党团与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常常未经上海区委同意就下达命令,部署各工会的工作,甚至直接与各部委进行联系,指挥各部的工人运动。1925年9月11日,上海区委召开会议,批评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不与区委“发生深切关系,一切应付政策全在党团,致多未接洽”,并提出“以后一切报告、组织与宣传均经过书记而再交各部办理”。对于此种批评,汪寿华表示区委书记本就参加上总党团会议,他自身也时常来区委,只是“有时多未遇而不接洽,致临时动议”。为解决上述问题,会议指定了专门时间由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向区委汇报工作。但总的来说,1925年“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曾形式的存在一、二个月,开了二、三次会,以后即无形解散。”

1926年9月,随着北伐的胜利进军,上海区委指出“全国反赤的空气已变为北伐”,上海的“工人群众及一切学派都发生心理的变动,已有革命的觉悟”,而“我们的党很退化,我们如果不整顿,就不能维持”。因此,有必要加强上海各级党组织对工人阶级的领导。10月,上海区委主席团召开会议,决议将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和上总常务委员会合并,对内是上海区委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外则是上总常务委员会,公开领导上海地区的工人运动,参加人为“上总全部负责人及各工人区部委书记、各产总主任”。此举旨在使工会事务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统一决定,但“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做法使得上总在处理“纯粹职工活动”时与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直接联系, 导致工会系统与党的系统任职人员交叉、责任分配不清,中共与工会的关系愈加充满张力。

以小沙渡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主任陈之一和部委书记佘立亚的矛盾为例。二人的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上总是否可以插手部委的事务。关于这个问题,陈之一批评佘立亚“不懂组织”,作为部委书记直接与上总接洽。佘立亚则提出部委书记与上总接洽是区委的规定,“部委书记即是上总的常务委员一份子”;二是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的工作是否有必要告知部委。关于这个问题,陈之一批评佘立亚“甚[么]会议都要参加,是立亚好包办,如小沙渡工人代表大会立亚都要去参加”。佘立亚则认为这是“党的工作的责任”,“一切工人代表会都要由党的负责人召集,不过不用党的名义而只能用上总的名义去召集而已”,“因为有了职工主任,党的负责人不出面而以职工主任出面,自然工作要切实,可是党的负责人仍然应知道工会的情形和尽指导监督的责任。”以上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集中反映了当时党内普遍存在的困惑,即职工运动委员会是站在工会的立场工作还是站在党的立场工作,亦即中共领导工会的边界和尺度问题。

为解决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与上总常务委员会合并后带来的党与工会工作不分的问题,上海区委进行了一系列讨论和整顿。1926年11月30日,上海区委召开主席团会议,汪寿华在会上指出,过去上总的常务委员会即为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使得“常务委员报告政治,与区委重复”。因此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应与上总常务委员会分开,“以各工会代表参加组织之,各区域代表,部委书记不兼任,各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要健全起来”。12月28日,上海区委主席团再次讨论了党与工会分开工作的问题。上总组织部主任李震瀛提议:“上总应形成他独立的组织,与党的工作要分清,不要与职工委员会混合,职委只以党的地位来计划,最好党的职工部与上总分开。”12月31日,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各工运负责同志会议,汪寿华提出“区职委应包含各方面重要负责同志,专决定大政方针,决定后,交上总党团同志,在上总执委及主团会中提出执行,上总党团可将各种意见对职委提出。”1927年1月4日,上海区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上汪寿华通报了新的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的名单,明确提出“职委二星[期]开一次会,决定大政方针”。

此后一段时间,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作为上海区委间接领导上总的组织载体,负责与工人运动相关的大政方针的制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从上总手中收拢了对工人运动的领导权。

1925年下半年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成立后,各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也相继成立,负责领导本地区的工会组织,组织工人阶级开展斗争。由于各部委缺乏领导工人运动的干部人才,其工作的开展往往需要上总或产总派特派员下来指导,或是直接由上总组织员负责。因此,组织员和特派员的个人能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工作的开展程度,“工会之盛衰全以组织员个人为依归”。如引翔港的职工运动委员会由上总的四个组织员负责,因组织员“人地生疏”,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尚未生大效”。

此外,特派员和组织员在组织上属于上总或产总,由上总或产总发放工资,这导致他们常常站在工会的立场上工作,向上总或产总单向汇报,并根据指示直接开展工作,与部委的联系不够紧密。甚至当大工潮发生时,上总或产总可以随意抽调组织员和特派员,使得部委的工人运动无人来做。这个问题引起了区委的重视。1926年9月14日,上海区委召开特别会议,批评“部委不管理工会工作,而组织员也很不好,不受部委指挥”,且“部委对上总的代表不把他当部委的职工主任”,因此各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只在形式上存在。

为切实发挥各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各部委对其区域内工人阶级的领导,上海区委对上总的特派员、组织员的组织关系和人员构成进行了一系列调整。1926年9月28日,上海区委主席团提出“在各工人区取消特派员,所有组织员受部委指挥”。12月31日,汪寿华在上海区委召开的各部委、各工运负责同志会议上建议“组织员要重新编制,对上总不发生人的关系,而是以组织的发生关系,可以特别召集会议接洽”,赵世炎补充“组织员或编入各工会,或淘汰。”1927年1月11日,上总主席团正式作出决议,“由组织部审查筹划,将各区组织员,或编入各工会完全向工会领生活费,或由上总半津贴,或完全裁去,从二月份起开始执行”。上述举措弱化了组织员和特派员在工人运动中的作用,目的是突出部委对工会的领导,使党组织取代工会组织成为上海各地区工人运动的中心。

但在实践中由于人才缺乏,各部委的工人运动仍需要上总派人下来协助。如曹家渡部委在给上海区委的工作报告中提出需要上总派人来指导职工运动委员会的工作,并解释:“瑞[虽]然指挥和指导的责任还是部委的,经常的组织工作和接近工人群[众]的工作,不得不有一个比较有经验的人,为工作的关系,我们不得[不]特殊提出!”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上海各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一直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由于党内缺少领导工人运动的人才,各部委工人运动的开展还是多由上总相关人员负责,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建设缓慢,甚至隐隐成为上总在各区设立的一个办事处,并且经常受到罢工失败风潮的影响而不得不暂停日常工作以至无形消失。

上海区委在加强党内领导工会的组织建设的同时,亦强调发挥工会内党团的作用,强调党与工会的关系要经过党团。其中,加强支部建设一直是基层工会建设的重点。1926年7月26日,上海区委组织部主任趙世炎在上海活动工作同志大会上作《组织问题与支部工作》的长篇报告,详细论述了组织工作在党的建设和工会活动中的重要性,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9月,上海区委再次提出组织发展中“重要的问题为支部问题”,强调“以后每个罢工都要归支部讨论,一切工作都要归到支部,要特别着重支部”,由“工厂支部管理工会、运用工会”。在此背景下,各部委都出台了具体规定加强支部对工会的领导,如南市部委提出,“有工会或其他团体的支部,同志在工会或其团体作工时,遇有问题发生,须由支部会讨论决定应付办法,如遇不及待支部开会时,则由某同志报告支书,由支书与部委商量定夺,不许自行处理,以免除过去的积弊。”但支部建设的效果并不理想,具体原因上文已涉及,在此不做赘述。

此外,上海区委还尝试在上总和各产总内相继设立党团,确保工会工作的开展由党组织直接决定,以期加强对工人运动的领导。但各产总党团存在时间较短,发展尚未成熟,四· 一二事变后,上海的绝大多数产总被撤销,产总内的党团建设随之陷入停滞。

事实上,不管是中共党内的职工运动委员会建设,还是各级工会内的党团建设,都代表了这一时期中共对领导工人运动正当程序的认识,即中共对工会的领导是间接领导,中共地方党组织不直接插手工会内部事务,而主要通过工会内设立的党团组织对工会施加影响,以保证工会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共的这一认识主要来源于俄国经验。关于无产阶级政党与工会的关系,1924年4月,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基础》中指出,“党是无产阶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这当然不是说,非党组织,如工会、合作社等等,应该正式服从党的领导。这只是说,参加这些组织的党员,这些无疑是有威信的人,应该采取一切说服办法,使这些非党组织在自己的工作中跟无产阶级政党接近,并自愿接受这个党的政治领导。”后来共产国际也以此为基础,规定无产阶级政党和工会的关系。受此影响,1926年1月,中共中央召集的全国职工运动讨论会通过了《职工运动中党的发展及其关系议决案》,强调政党的政策和主张“不能直接命令工会”,“可由工会党团和支部间接在工会组织中而执行和指导”。

具体到上海地区,基于上述思想形成的相关制度设計分为上层和下层两个方向:一是“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上总党团—上总—产总—工会—工人运动”;二是“各部委职工运动委员会—支部—工会—工人运动”。但如上文所述,这一制度设计的实践效果较为有限,后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上海区委不断调整党与工会的关系,直至直接指挥工会。

为加强对工人阶级的领导,上海区委在领导工会的组织建设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随着上海工人武装起义的发动,中共对工人阶级的领导相对薄弱的问题越来越急切地摆在上海区委面前。上海区委迫切需要在最短时间内整合工会力量,从而掌握对工人运动的领导权,以确保顺利发动工人罢工和武装起义。因此,循序渐进的组织建设或被搁置或被中止,上海区委由探索通过职工运动委员会和党团对工会实施间接领导转向了探索直接领导工会。这一转变不同寻常,明显不同于共产国际和俄国经验。

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进军,上海地区的工人运动日益高涨。上海地区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问题在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装起义中进一步暴露。

首先,上总未经上海区委和中共中央同意就发布了罢工决定。1927年2月18日晚,上总在开全市各工会代表会议时得知北伐军到达嘉兴的消息,参会代表一致认为应把握时机,响应北伐军,第二天实行总同盟罢工。于是,当晚上总便发出了“于本月十九日起,举行全沪工人总同盟罢工,援助北伐军,打倒孙传芳,而取得上海事”的通告。这导致上海区委对于工人运动的指挥滞后于其实际发展的进程。

19日清晨,上海15万工人开始总罢工。罢工开始后,上海区委宣传部才发布党内对于本次运动的宣传大纲,且内容笼统,缺乏针对性,多为喊口号式的宣传标语,如“响应北伐军”“打倒孙传芳”“建立一真正保护人民利益的政府”“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工会公开”等。20日,上海区委发布《告上海市民书》和《政治宣传大纲》,提出了更有针对性的宣传口号和更为详细的政治诉求。例如新增“赞助北伐军,拥护国民政府”,“拒绝奉、鲁军”,“收回租界,改良上海市政”等口号,提出“最低限度的共同纲领”十二条,明确“由上海市临时革命政府召集市民代表大会,成立正式上海市民政府,直辖于国民政府”,“市内一切人民之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皆绝对自由,非经市民代表大会的执行委员会之紧急法令,不受任何限度”,“颁布劳动保护法,中外工厂、商店,均须一律强制执行”等基本要求。但由于这些经济、政治纲领提出较晚,并没有在工人中造成普遍的影响,“甚至于工人群众都不知道这次罢工是什么意义”。

21日,上海区委发布《中共上海区委特别通讯》,总结本次罢工中党的工作的两大缺点:一是“没有指明上海的行动是人民夺取政权的革命的行动”;二是“没有在组织上指挥党内与党外的一切工作”。瞿秋白在《上海“二·二二”暴动后之政策及工作计划意见书》中亦批评此次起义“事前未及早准备”,“政策动摇不定与疏忽而不周到”,“尤其重要者为罢工之宣布既未由党正式决定”。罢工开始后“党将工人群众放在街上(总同盟罢工)整整三天不去取[处]理他们,不领导他们前进”。

其次,上总在工人阶级中的影响力日益超过上海区委。在第二次武装起义的过程中,“工人都要找上总”。起义失败后,工人都找上总解决失业、抚恤等问题。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联席会议总结失败经验时,闸北部委同样反映:“一、党与上总会议重复,使部委与支部的信仰不能好,只相信上总,应纠正。二、部委与产总的权限不清,很感困难。”这两点集中体现了当时上海地区党组织与工会之间的问题与矛盾。

这一时期上总的声望和影响力快速上升的最主要原因是其公开办公后参与领导了上海市民的自治运动。自1926年6月27日被孙传芳封闭后,上总长期处于半公开的状态。11月30日,上总登报声明“以近来上海自治运动日益热烈,有公开办公与各方接洽之必要”,为此“业已租定闸北东横浜路景云里14号为临时办公处”,要求“所属各工会于5日内一律公开会所,从事办公。”上总发表声明的当天,纱厂总工会、海员总工会、金属业总工会、杨树浦工人代表会等30余工会派出代表前往上总临时办公处庆贺。与此同时,上总积极参与上海的市民自治运动,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上总的好感,“其原因在已与较进比[步]的商人及学生接近,他们都觉工会对此次自治运动的工作做得活动,所以很觉满意,如三省联合会,民党,市民公会等都很愿与工会合作。又如法界较重要的老头子,也有联络较进步的商人,很看重上总。”而与此相比,上海地区的各级党组织此时仍处于不公开状态,“同志终是躲避群众,保守秘密时代的行动,不肯到群众里面去活动”。

1927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和上海区委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停止第二次武装起义,同时扩大武装组织,准备新一轮的武装起义。会上成立了特别委员会(简称特委)作为武装起义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并成立了特别军事委员会和特别宣传委员会。此后,基于第二次武装起义中出现的问题,中共在第三次武装起义的准备过程中尤其强调工人运动的统一指挥问题,探索党组织对工会的直接领导。

其一,上海區委愈加强调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强调中共是“绝对的指导者”,并且逐渐使党组织处于“半公开”的状态,以扩大影响力。为达到这个目标,上海地区党组织作了许多努力。一是加强中共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和部委的作用。上海区委书记罗亦农强调,“每个同志对于区委所决定的一切政策,绝对不准有丝毫违反”,“我们所有负责的同志要严密注意党的组织,绝对受支部部委的指挥,否则就是背党,就要严重处罚。”二是通过“在各工会各大群众会议时公开发表主张”,“公开党的宣传”,以获得“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取得政治领导权”。

其二,上海区委通过召开部委书记与产总主任的联席会议,取代上总直接指导各产总的工作。3月2日,上海区委召开活动分子会议,决议自3月3日开始,部委书记和产总主任每日上午九点半要在区委开会。从3月3日起至3月21日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爆发,产总主任和部委书记的联席会议由上海区委主持召开了14次,其中讨论的议题涉及政治形势、市民代表会议、重大纪念日的宣传、罢工起义的准备工作、党组织的发展等各个方面,确保了中共的工作与工会的工作同步高效。上海区委直接对部委书记和产总主任作出指示,解决了上文提到的部委与产总分属于中共与工会两个组织体系带来的管理混乱问题。

其三,上海区委对各产总的经费和纠察队进行了统一整顿。3月2日,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会议,要求各部委、产总上缴:(一)上总捐款与捐册;(二)这次特费账单;(三)三月份预算单;(四)各部委工会纠察队名单。从经费管理上来看,此前各产总与部委的日常经费多由上总负担,上总为各产总各部委开展工人运动提供经济援助。正因如此,小沙渡职工运动委员会主任陈之一曾写信批评上总,“因为上总有钱,所以上总始终脱不了一个居高临下的形式。”而本次经费汇总和整顿确保了第三次武装起义的经费调拨由上海区委统一规定,从而改变了过去上总决定经费支取的历史。从纠察队管理上来看,工人纠察队成立之初即以基层工会为基础,后加强了各部委管理。3月中旬,特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各区工人纠察队的力量配备,以及敌方军警据点和力量分布情况。为建立统一的指挥体系,各部委均组织了军事委员会,负责各区的军事工作,以加强对各区工人纠察队的领导。除此之外,在工人集中的杨树浦、引翔港、闸北、小沙渡、曹家渡、法租界等地区,特别军事委员会还派出了军事专员,以加强各工会工人纠察队与特别军事委员会之间的直接联系。

其四,上海区委决定组织员会议不再由上总召集,改由各部委分头召集。此举保证了各部委地界内的组织员直接向部委汇报工会工作,从而将基层工会的领导权集中于部委。

至此,中共自上而下地实现了对工会权力的收拢,工人运动的领导权完全由党组织掌握,保证了指挥的统一,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委与产总分属于中共与工会两个组织体系带来的权限不清、关系松散问题。

但不可否认的是,从间接领导到直接领导的转变并不符合中共关于工人运动的制度设想,“中共中央—上海区委—部委、产总—工会”的工人运动模式隐去了党内职工运动委员会和工会内党团的间接领导,主要是为了适应武汉战役和北伐胜利进军的战争特殊背景,缩短领导路径,以充分运用基层工会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将工人发动起来。这一转变实际上体现了理论与实践之间、工人运动与运动工人之间的张力,即在原有的源自俄国经验的组织模式下,职工运动委员会和工会党团始终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上海地区的工人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工会系统,大革命时期工人运动成功的关键在于运动工人,上海区委既要取代上总完全掌握工人运动的领导权,又要依赖基层工会运动工人,由此产生了党与工会系统并行交叉、中共直接领导工会的特殊领导路径。

1927年3月19日,罗亦农在上海区委各部委各产总联席会议上下达第三次武装起义的预备动员令,颁布《行动大纲》。21日凌晨,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紧急会议,决定“今天正午12点,全市实行总同盟罢工,并同时举行武装起义”。22日傍晚,经过30个小时的斗争,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取得胜利。起义胜利后,工人加入工会和成立新工会的热情空前高涨。1927年1月,上海有工会187个,会员7.6万多人。到1927年3月,工会猛增至502个,会员增加到82万多人。当时上海工人总计125万,加入工会的工人约占2/3,达到了1920年代上海工会发展的顶点。在此过程中,中共对党与工会关系的认识也越来越成熟。

第三次武装起义前夕,上海区委提出要“特别注意党与工会的关系,在政治环境好的时候,党是半公开,而工会绝对公开,这时候党要特别注意在实际上要能抓住工会,在形式上党不过是工会中先锋的组织”,“不能象秘密时代的党与工会混合,也不能太分开,工会可以不受党的指挥而自由行动”。上海区委还尝试以区域为中心建立工会联合会(简称工联),以从组织上彻底解决产业与地区不相重合带来的产总与部委权限不清的问题。1926年12月,上总在杨树浦、引翔港、小沙渡、曹家渡、浦东、吴淞六个区建立工联。上海地区的工会系统转变为“上总—工联、产总—基层工会”。1927年3月,上海区委重新划定了部委和工联的范围,使得各部委所在区域都有一一对应的工联。但直到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后,各区的工联才开始陆续发挥作用。这主要是由于缺少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相对专业的工运负责人,各地工联组建缓慢,甚至一度被搁置。

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后,中共进一步明确了部委对产总、工联的领导权。3月23日,赵世炎在各部委书记、产总主任联席会议上提出“工会工作,区委用全力弄好上总,部委要用全力弄好产总……组各工会联合会,由各部委负责。”3月28日,罗亦农在各部委书记会议上提出“党与工会要分开,党指导工会,支部指挥工会,部委指导工联。”

但由于四一二事变突然爆发,上海区委未来得及对产总、工联的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各部委对产总和工联的领导呈现“经济的归产总,政治的归工联”的情形,即部委主要通过领导工联领导本地区的工人运动,产总负责经济事宜。总的来说,此举贯彻了产业与地区相结合的原则,较好地解决了各工会产业基础不同、分布地区不同的矛盾,避免了只按产业原则很难同级领导,只按地区原则又无法体现产业特点的困境。一方面,部委与工联所在区域相同,部委直接领导工联,有效解决了过去部委与产总权限不清,工会管理混乱的组织难题,实现了工会政治上的集中领导和经济上的自主发展;另一方面,工联的设立也表明此时上海区委对上海工人运动的发展有了新的考量,即将工人运动的重点从争取经济利益逐步转向了争取政治利益,产总的设立是为了在经济罢工中将同产业的工人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团结起来,工联则是为了方便党组织对工会的管理和领导,巩固工人的罢工成果,从而领导工人进一步争取政治利益。

这一系列探索本质上都是中共对如何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应用于中国、实现党对工人阶级领导的探索,体现了特殊国情下工人运动的复杂性,也展现了党组织与工会组织在革命中的张力问题。

四一二事变后,上海地区的工人运动和工会发展遭到了严重打击。上总领导下的工会会员由82万人锐减到28万人,工会领袖相继被杀,从四一二事变至6月初,上海工人“死者近二百,伤者五百,被捕者一千二百余人,失业者达五千余人”。上海工人运动受挫,党组织转入地下,中共被迫中止相關探索。

大革命时期,中共对工人阶级的领导经历了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在一定时期内,受到特殊历史环境的影响,大多数工人更认可的是工会组织,而非中共党组织。为此,中共试图通过党内的职工运动委员会和工会中的党团组织对工会进行间接领导,以加强中共与工人阶级的联系,但出于种种原因这一建设进程缓慢。

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装起义后,中共转而对工会进行直接领导。工会处在上海区委和部委的直接领导之下,中共与工人阶级的联系得到实质性加强,这对于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的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上述举措带有临时性、紧急性的色彩,其主要是为了适应第三次武装起义的形势。如产总主任和部委书记的联席会议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部委与产总权限不清的问题。在特定历史环境中,这些举措保证了工人运动的政治方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工会党团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继续探索对工会的领导问题。上海区委将原来按产业建立产总的垂直领导方式改变为按地区建立工联的横向领导方式,将工作重心集中于各区工联。对原来的22个产总,只保留铁路与海员两个产总,其余的全部撤销,原有的各产总负责人大都分配到各区担任领导工作。此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革命以来工会属地管辖与跨地区管理的矛盾,加强了革命时期中共对工会的领导,形成了有别于苏联按各个企业、各个行业成立产总,进而实现对工会统一领导的组织方式。

但随着革命形势的急剧变化,中共早期政治力量遭到严重打击,上述制度探索并未真正展开,城市中的工会建设一度陷于停滞。工会作为中共与工人阶级联系桥梁的作用减弱,中共对城市工人的掌握逐步下降,一定程度上预示了“城市革命”的末路。此后,中共革命的中心由城市转向农村,革命道路亦由“城市革命”转为“农村包围城市”。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

责任编辑:黄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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