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繁体字写作“寶(bǎo)”。甲骨文“宝”字的写法,上半部分是房屋状的;下半部分是“貝(贝)”和“玉”,代表财富。周代金文又加上“缶”,表示读音。唐代出现了“宝”的简写字例,现在仍简化为“宝”。《说文解字》说,“宝”就是珍宝。
“宝”,泛指各种“宝贝”“财宝”“宝物”。《诗经》说,“稼穑(sè)维宝”,指耕种与收获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事业。“宝”还用作敬语,比如,称呼别人的地方为“宝地”,称呼别人的家属为“宝眷”。此外,“通宝”“元宝”“重宝”等还是古代货币的称呼,如唐代有“开元通宝”。
善以为宝
有一回,楚王派王孙圉(yǔ)出访晋国。
晋国大(dà)夫赵简子问他:“敢问贵国可有什么特别的宝物?”王孙圉想了想,对赵简子说:“楚国只不过是一个贫穷的小国,哪有什么宝贝值得向中原大国炫耀?在我们国家,像金银、美玉、珍珠、宝石一类的东西,从来没有人会把它们当作真正的宝物。我们认为最珍贵的,可以当作国家宝物的,是那些品德高尚的人。谁能够为我们的百姓造福,能够给我们的人民带来益处,他就是我们国家的宝贝!”
赵简子听了,暗暗佩服王孙圉的辩才,对“善以为宝”的楚国也刮目相看。
(选自《小学生〈说文解字〉》,李鹏飞主編,北京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