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东
董仲舒《春秋》学之“异外内”——以何休为参照系
郭晓东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 200433)
“异外内”之说,是两汉公羊学最为核心的义旨之一。由于两汉公羊师说大多失传,董仲舒之说相对零散,唯有何休留下系统性的公羊“异外内”说。何休的“异外内”说,在董仲舒那里大体已具。董仲舒的论说虽然语焉不详,但通过以何休为参照系,则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大体上说,董、何对“异外内”的理解并没有太大的差异。然而,在对一些《春秋》经传具体文本的理解上,董、何虽然均以“外内”之辞言之,但其指向又颇有异趣。
董仲舒;何休;《公羊传》;《春秋》;异外内
“异外内”之说,是两汉公羊家最为核心的义旨之一。《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宋氏注曰:“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何休在《文谥例》称,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1]5。其中“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又俗称为“异外内”。宋氏、何氏之说,足见“异外内”在两汉公羊家心目中的重要性。
苏與在《春秋繁露义证》中引钱塘云:“何氏三科九旨之说,实本仲舒。”其又曰:“何氏三科九旨,所谓‘张三世’,见此篇;‘通三统’,见《三代改制》篇;‘异外内’,见《王道》篇。”[2]22则学者颇以为何休三科九旨之说渊源于董仲舒。然而,何氏《公羊解诂》于董子未赞一词,则董、何之间,是否有共同的问题意识与相应的学术传承,亦颇启人之疑①如杨济襄就认为董、何之解《公羊》有着根本的差异,从而学者对《春秋繁露》的注释,“之所以‘于理仍多未明’,最主要的症结,便是由何休《解诂》与董氏之学的扞隔而来”“掣肘于何休在《公羊》经传‘字面用语’所构架出的‘义例’,无视于董氏所倡‘《春秋》无达辞’的治经方法,以致于不仅在《公羊传》的注解释义上无法得到通贯,对董氏春秋学义理之发凡,也往往有错误的理解”。杨济襄《董仲舒春秋学义法思想研究》(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1年版,第551、387页)。。
然而,就董子而言,实甚重视“内外”之论,如其言“以内参外”(《春秋繁露·立元神》,以下只标注篇名),又言“正内而外应”(《三代改制质文》),又言“辨乎内外之分”(《仁义法》),又如其言“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奉本》)等,屡见于《春秋繁露》一书。但这些话头大多不是在公羊学的语境下说。那么,何休的“异外内”之说,是否如钱塘、苏與等人所说的那样,在董仲舒那里已发其先声,仍有进一步探究的必要。鉴于两汉公羊师说大多失传,董子之说相对零散,唯有何休留下系统性的公羊“异外内”之说,我们不妨以何氏之说为参照系,以此来考察董仲舒的相关学说。
“异外内”之说,本之于《公羊传》。《春秋》成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娄人,会吴于钟离”。《传》曰:“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何休注云:“明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以渐治之。”[1]758
按《公羊》传文及何氏《解诂》,其大意可从三个层次来讲:
首先,传文本身是为外夷狄而发,所谓“内诸夏而外夷狄”。吴为夷狄,《春秋》不许吴与诸夏等列,故殊会吴。又如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攒函。《解诂》云:“离不言会。言会者,见所闻世,治近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殊夷狄也。”[1]657殊夷狄,意谓夷狄不得与中国抗礼。《春秋》严夷狄之防,《公羊传》屡言“不与夷狄之执中国”(隐七年)、“不与夷狄之获中国”(庄十年)、“不与夷狄之主中国”(昭二十三年、哀十三年)等。隐公七年,《公羊传》“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何休注云:“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执天子大夫而以中国正之者,执中国尚不可,况执天子之大夫乎?”[1]97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讲,夷狄与诸夏亦可以进黜,夷狄行中国之礼则进夷狄为中国,如定公四年,“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公羊传》曰:“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吴为夷狄,本不当书“吴子”,然以其能忧中国,故进而称“子”,如何休注曰:“言子,起忧中国。”[1]1070徐彦疏曰:“然则夷狄之人,能忧中国也,皆进之。”[1]1170反之,中国为夷狄之行则退中国为夷狄,故《公羊传》昭二十三年有“中国亦新夷狄也”之说,何休注云:“中国所以异乎夷狄者,以其能尊尊也。王室乱莫肯救,君臣上下坏败,亦新有夷狄之行。”[1]998
其次,“内其国而外诸夏”。《春秋》依托鲁史而作,以鲁为内,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在何休那里,并不是简单地以我与他者的区别来分内外,而赋予了更深的内涵。在何休看来,孔子作《春秋》,是以《春秋》当新王,故其以“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为一科三旨。然而,《春秋》只是一部书,欲行王者之权,须有所依托,故何休又有“《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鲁”[1]7的说法,此即“王鲁”之意。鲁与诸夏各国俱为诸侯,然而《春秋》既托鲁为王,则通过内外之辞以表现之。如隐公三年,“宋公和卒。”何休注曰:“不言薨者,《春秋》王鲁,死当有王文。圣人之为文辞孙顺,不可言崩,故贬外言卒,所以褒内也。”[1]64徐彦疏曰:“鲁得尊名,不与外诸侯同文,即是尊鲁为王之义。”[1]64按礼,诸侯去世曰薨,大夫去世曰卒,而宋公作为诸侯,《春秋》本当书“宋公和薨”,然而不书“薨”而书“卒”者,是通过贬外以褒内,从而体现《春秋》“王鲁”之意。再比如隐公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公羊传》曰:“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解诂》云:“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适外言如,外适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1]108也就是说,鲁被假托为王者,而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所以凡外诸侯来鲁国称“朝”,鲁国朝外诸侯称“如”,以示“王鲁”之意。是以“异外内”之说,当视鲁为内而诸夏为外时,何氏多以此发明“王鲁”之说。钟离之会何氏《解诂》以“京师”视鲁国,亦是“王鲁”之意。
再者,“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又进而阐明王者之治世,由内而及外,由近而及远,即先治鲁国,再治诸夏;诸夏既治,乃治夷狄。这是一个由近及远的“以渐治之”的过程。然而,“由近及远”尚是在空间上说,在何休看来,就时间而言,则是一个“由远而近”的“以渐治之”的过程,隐公元年何氏注曰:“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於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劓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大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1]38
隐公元年传文“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休因之将《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分为三世,即所传闻世、所闻世与所见世。在何休看来,孔子作《春秋》立新王之道,以二百四十二年为王者拨乱反正的过程,然而,世代不同,治法便有所区别,从而书法亦有所不同。王者之治始于所传闻世,亦即衰乱世,王者欲治此衰乱之世,当区分内外,内为己,外为人,欲正人当先正己,当详于治内而略于治外,故先治鲁国后治诸夏,即以鲁国为内而以诸夏为外;到了所闻世即升平世,鲁国之王化已经遍及诸夏,则内外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即以诸夏为内,以夷狄为外,从而详于诸夏而略于夷狄;至于所见世,文著太平,王化遍及诸夏、夷狄,则内外不复存在差别,从而天下远近小大若一。这样,就世代而言,由衰乱世而升平世,由升平世而太平世,是为张三世之说;就空间而言,则是先正鲁国而正诸夏,诸夏既正乃正夷狄,此为异外内之说,二者恰好形成对应关系。
苏與称董仲舒之“异外内”说,见于《王道》篇,意谓何休的“异外内”说,在董仲舒那里已有所发明。不过,以何休“异外内”说的三层含义为参照系,则董子之“异外内”说,并不仅仅见于《王道》篇,在《春秋繁露》的其他诸篇,也有诸多体现。
《竹林》篇云:“《春秋》之于偏战也,犹其于诸夏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谓之内。”据此,《春秋》之内外,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说,一是以鲁为内,以诸夏为外;一是以诸夏为内,以夷狄为外。但这一表述仅仅是为了说明《春秋》之“偏战”,相对于“诈战”为义战,相对于不战为不义,就像诸夏相对于鲁国为外,相对于夷狄为内,故并没有太多的内涵。
更值得注意的是《王道》篇的表述:“亲近以来远,未有不先近而致远者也。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凌曙、苏舆、钟肇鹏等人的注均引《公羊》成公十五年传及何休注[2]112,[3]136-137,[4]266。显然,在他们看来,就《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董、何无异义也。徐勤则说:“此董子发明《春秋》所以立内外例之故。盖至治著大同,远近、大小若一,而无内外之殊者,理之所必至者也。先近致远,详内略外,差等秩然者,势之所不能骤变者也。”[5]415就此而言,苏舆称何休之“异外内”说,见于董子之《王道》篇,亦是言之有据。然而,徐勤“治著大同,远近、大小若一,而无内外之殊者”云云,按何休之说,指的是太平世;“先近致远,详内略外,差等秩然者”云云,按何休之说,指的是三世的不同书法。则徐氏显然以何休的“异外内”说视董仲舒,即我们前文所说的,即将“异外内”与“张三世”视为一体之两面。那么,徐氏这种解法,是否合理呢?《俞序》云: “《春秋》详己而略人,因其国而容天下。”《盟会要》曰:“亲近以来远,因其国而容天下。”按:“详己而略人”,朱永嘉、王知常两先生曰:“己,指鲁国;人,指诸夏。”[6]故“详己而略人”,也就是何休详内略外的书法,即所传闻世,“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之类,《仁义法》云:“小恶在外弗举,在我书而诽之。”亦此之意,此徐勤所谓“先近致远,详内略外,差等秩然者”;“因其国而容天下”,即何休以鲁国为京师,所谓有“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此徐勤所谓“治著大同,远近、大小若一,而无内外之殊者”。
又《奉本》篇:“大国齐宋,离言会。微国之君,卒葬之礼,录而辞繁。远夷之君,内而不外。当此之时,鲁无鄙疆,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黄铭认为,这一段讲的是所见世的书法[7],是也。在何休看来,所传闻世,内诸夏而外夷狄,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齐宋相对于鲁国为外,故大国如齐宋,亦离不言会。到所闻世,内诸夏而外夷狄,始书外离会,则“大国齐宋,离言会”。至于所见世,如苏舆所说:“所见世,远近大小若一,当书外离会。”[2]280-281则所见世齐宋亦书离会。所以“微国之君,卒葬之礼,录而辞繁”者,在所传闻世,录大略小,大国之君卒日葬月,小国之君不书卒葬;在所闻世,较所传闻世略详,小国之君卒月葬时;在所见世,远近大小若一,大国小国一视同仁,皆为卒日葬月,故董子曰“录而辞繁”。又所传闻世,不治夷狄,所闻世始内诸夏而外夷狄,所见世则夷狄进至于爵,故董子称“远夷之君,内而不外”。至于“当此之时,鲁无鄙疆”,此时即所见世,鲁所以“无鄙疆”者,凌曙云:“无鄙疆,言王化所及者远。”[3]349苏舆曰:“所传闻之世,来接内者书其小恶,其不来者不治,明化自近始,有界域。至于近则内外渐进而从同矣,故云“无鄙疆”,此所谓王义也。”[2]275由此可见,《奉本》一节,董子以“三世”说“外内”,与何休之说可谓若合符节。
何休的“外内”说,颇阐发“王鲁”之义,董仲舒亦然。《王道》篇云:“诸侯来朝者得褒,邾娄仪父称字,滕、薛称侯,荆得人,介葛卢得名。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王道之意也。”按:这句话单独看颇不易理解。朝聘本诸侯之间常礼,何以谓“诸侯来朝者得褒”?何以谓“王道之义”?但如果我们将其置于《公羊传》语境下,同时参之以何休的《解诂》,则其含义自然就能呈现出来。我们先看董仲舒称外诸侯能来朝鲁可以获得褒奖的四个例子:其一,“邾娄仪父称字”,指《春秋》隐公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公羊传》认为,仪父是邾娄国君之字,而所以不书名而书字,是褒扬他②何休认为:“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见《春秋公羊传注疏》第20页。也就是说,邾娄国君此时本来应该书名,故书字是对他的褒扬。。之所以要书字以褒扬邾娄之君,何休称:“《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1]20其二,“滕、薛称侯”,指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滕、薛为小国,爵不至“侯”,而称“侯”者,何休《解诂》曰:“称侯者,《春秋》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薛先朝隐公,故褒之。”[1]108其三,“荆得人”,指庄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何休《解诂》云:“《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脩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1]300其四,“介葛卢得名”,指僖二十九年,“春,介葛卢来”。何休曰:“介者,国也。葛卢者,名也。进称名者,能慕中国,朝贤君,明当扶勉以礼义。”[1]488这四个例子,均是以外朝内,即外诸侯能来朝《春秋》所托之“新王”,以故予以褒赏之。董仲舒进而称“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所谓“内出言如”,指《春秋》的一种独特书法,鲁国国君或大夫到他国行朝聘之礼称“如”,如庄二十五年“公子友如陈”,何休注云:“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1]312何休所以称“尊内”,是因为“内出言如”,使之与他国之来鲁国朝聘相区别来看。隐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公羊传》曰:“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何休注云:“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适外言如,外适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1]108在何休看来,《春秋》王鲁,而“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所以鲁国君臣外出朝聘称“如”,使之与外诸侯之来朝来聘的书法区别开来,从而通过“别外”以“尊内”。这样,通过何休的阐释,董仲舒称“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为“王道之意”的说法便不难理解。可以认为,《王道》篇董仲舒的这段文字所指向的,就是《三代改制质文》中所提到的“王鲁”,亦即是《奉本》篇所提到的“《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故其称“王道之意也”③董仲舒论“王鲁”,明确的文本仅见于《三代改制质文》:“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时正黑统。王鲁,尚黑,绌夏,新周,故宋。”《奉本》篇“今《春秋》缘鲁以言王义”,可以视为董仲舒在发明“王鲁”之义。但相较而言,《王道》篇的这段文字可以认为董子为“王鲁”说赋予了比较明确的内涵,故有“王道之意”云云。。可见,通过“别外”以“尊内”来体现“王鲁”者,董、何并无异趣。④苏舆不慊于《春秋》“王鲁”说,于此强分董、何,曰:“董子以尊内得王道之意,何休遂以为王鲁。”见《春秋繁露义证》第112页。然若仅是“尊内”,何以得“王道之意”?董子“王道之意”四字下笔极重,不能不深思之。
上节提到,何休之论“异外内”,又着眼于“内诸夏而外夷狄”,从而有分别夷夏与进退夷夏之两个面向。在这一点上,董仲舒也是如此。《竹林》篇曰:“《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所谓“《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意谓从一般角度来说,《春秋》认为夷夏之间存在区别,即“内诸夏而外夷狄”之意。《观德》篇云:“是故吴、鲁同姓也,钟离之会不得序而称君,殊鲁而会之,谓其夷狄之行也。鸡父之战,吴不得与中国为礼。”钟离之会,见前引成十五年经传,《公羊传》以为,吴为夷狄,故殊会吴,此正“内诸夏而外夷狄”。鸡父之战,见昭二十三年,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经书日而不书战,从书法上讲,该战书日为“偏战”,但不书战,又是以“诈战”之辞言之,《公羊传》以为,这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⑤《公羊传》认为,一场战争伐人者为客,被伐者为主,为主者序上言战,鸡父之战,是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伐吴,吴为主,而联军为客。若然,经当书“吴及顿、胡、沈、蔡、陈、许之师战于鸡父”。然而,这样一种书法,又表明吴为中国之主。故《春秋》不书“吴及顿、胡、沈、蔡、陈、许之师战于鸡父”,是“不与夷狄主中国”。,故董仲舒称“吴不得与中国为礼”。此正“《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的意思。
从另一方面来讲,董仲舒也认为夷夏之间存在进退关系。董仲舒以邲之战为例来予以说明。宣十二年,“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公羊传》曰:“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徐彦疏曰:“内诸夏以外夷狄,《春秋》之常。今叙晋于楚子之上,正是其例。而知其恶晋者,但楚庄德进行修,同于诸夏,讨陈之贼,不利其土,入郑皇门,而不取其地,既卓然有君子之信,宁得殊之?既不合殊,即是晋侯之匹,林父人臣,何得序于其上?既序人君之上,无臣子之礼明矣。臣而不臣,故知恶晋也。”[1]662从严夷夏之辨的角度来讲,序晋于楚之上,这是《春秋》之常例。然而,其时楚庄王“德进行修”,“卓然有君子之信”,应当进之为中国,故称楚庄王为“楚子”,即以诸夏之爵称之,从而视楚国为诸夏之一员。楚既进为中国,则经文所书“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即是意味着诸夏之大夫序于国君之上,从《春秋》常规书法而言,这表明晋国无礼之极,是以如董仲舒所说:“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这里夷夏双方的关系被彻底地颠倒了过来,原是诸夏的晋国被黜为夷狄,原本是夷狄的楚则被称为楚子,从而进为诸夏。可以说,董仲舒这样的一种夷夏观,与何休并无二致。
从上一节看,董仲舒之论“异外内”,基本上可以在何休的视域下加以考察,董、何之间并无大的差异。然而,在对一些《春秋》经传具体文本的理解上,董、何虽均以“外内”之辞言之,但其指向又颇有异趣。我们下文可以略举数例以说明之。
《观德》篇云:“卫俱诸夏也,善稻之会,独先内之,为其与我同姓也。吴俱夷狄也,柤之会,独先外之,为其与我同姓也。”这一段文字也是董仲舒论内外的重要文本。曾宇康《春秋繁露补证》云:“此为《春秋》外内之例。”[4]619徐勤亦以为此条乃“《春秋》先内后外之例也”[5]416。然而,衡之以何休之义,董仲舒的理解则明显不同于何休。襄五年,“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何休注云:“不殊卫者,晋侯欲会吴于戚,使鲁卫先通好,见使畀故不殊,盖起所耻。”[1]797按:就常规书法而论,经当书“仲孙蔑及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或“仲孙蔑会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而经文径书“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是为“不殊卫”。以何休之意,之所以“不殊卫”,是因为晋国欲会吴,先使鲁、卫通好于吴。“见使畀故不殊”。陈立以为“畀”当为“卑”[8]2126。刘逢禄《解诂笺》:“鲁臣见使于大国,未足为耻。此所闻世内诸夏之明文。董子曰:‘卫俱诸夏也,善稻之会,独先内之,为其与我同姓也。’得之。”[9]则刘氏颇不以何休为然。陈立《公羊义疏》引董子之说曰:“意谓殊吴不殊卫,是独见内也,与何义异。”又曰:“所闻世内诸夏,是董义胜也。”[8]2126从所闻世内诸夏的角度来说,殊吴不殊卫,确实合乎“内诸夏而外夷狄”之例,而不必如何休所言因有所耻而不殊卫。不过,董子称所以不殊卫,是“为其与我同姓”,而非“内诸夏而外夷狄”,则董子之论,并非如刘逢禄、陈立所说。若就“内诸夏而外夷狄”而论,齐、陈等国虽为异姓,亦诸夏之国,亦当内之,不独以同姓之国为然。则善稻之会之“不殊卫”,就董子而言,重点并不是在“内诸夏而外夷狄”,而在于所谓“德等也,则先亲亲”(《观德》)。由是可见,善稻之会之内卫,董子并不是在何休“异外内”的意义上加以阐释。
襄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何休此条无注。陈立称此书法与钟离同[8]2156,是也。则柤之会之殊吴,亦是“内诸夏而外夷狄”之义。陈立云“所闻世始外夷狄,故吴见于经,殊之以张义”[8]2126,陈氏之说应合乎何休之意。然而董氏以“为其与我同姓”而外吴,此亦不是在“内诸夏而外夷狄”上立说,实未详董君之意,若强为之解,其或是因为鲁、吴俱为同姓,出于躬自厚而薄责于人,遂对于同姓之夷狄,则独先外之⑥如徐勤曰:“《春秋》之义,德尊则先亲亲,故不特当内者独见内之,即当外者亦独先外之,此《春秋》先内后外之例也。”见《春秋董氏学》卷六,《康有为全集》第二集,第416页。。
又《奉本》篇:“隐、桓,亲《春秋》之先人也,益师卒而不日,于稷之会,言其成宋乱,以远外也。黄池之会,以两伯之辞,言不以为外,以近内也。”按:隐、桓为《春秋》之所传闻世,隐公篇之“公子益师卒”,《春秋》不书大夫卒,《公羊传》称“远也”;桓公篇稷之会“以成宋乱”,《春秋》不为桓公讳,《公羊传》亦称“远也”。然而,从何休的角度来说,是由于“恩有厚薄,义有浅深”[1]38,故三世异辞,近辞详而远辞略,其曰“于所传闻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1]38,故益师卒不书日;又曰“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少杀”[1]125,故近辞微而远辞显,从而不为桓讳大恶。至于董仲舒称“以远外也”,隐公、桓公在所传闻之世,其固“远也”,但作为“亲《春秋》之先人”,又岂可以“外之”?至少可以说,董子这里的以“远”为“外”的说法,并不同于《公羊传》与何休《解诂》的通常用法。
又黄池之会,见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公羊传》曰:“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吴主会则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何休《解诂》曰:“时吴彊而无道,败齐临菑,乘胜大会中国。齐、晋前驱,鲁、卫骖乘,滕、薛侠毂而趋,以诸夏之众,冠带之国,反背天子而事夷狄,耻甚不可忍言,故深为讳辞,使若吴大以礼义会天下诸侯,以尊事天子,故进称子。”[1]1181按传文的意思,《春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吴为夷狄,而所以称“吴子”者,是因为吴国事实上主导黄池之会,故使与晋侯并为两伯。何注则认为,吴强会中国,诸夏背天子而事夷狄,耻莫大焉,故为之讳,似乎吴已然以中国之礼义大会天下,从而进而称子。不论哪种理解,均非董仲舒所说的“言不以为外,以近内也”。苏舆称:“董意以吴进称子,为远近大小若一之征。”[2]276钟肇鹏先生认为:“此言不以吴为外,因在所见世,时代很近,故亲之,内外如一。”[4]644就公羊学的一般原理而言,所见世文著太平,确实是如何休所说:“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但具体就黄池之会而言,传文与《解诂》均不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观德》篇又曰:“至于伯莒、黄池之行,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徐勤评论曰:“至黄池之行,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夷狄之名,从变从移如此。”[5]415按:据《公羊传》及何氏《解诂》,吴王在黄池之会上不仅没有“变而反道”,而且恰恰相反。则董子之说或别有师说传承,亦有可能是董仲舒传《谷梁》家言,以为黄池之会书“吴子”,是“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⑦《谷梁传》哀十三年:“黄池之会,吴子进乎哉!遂子矣。吴,夷狄之国也,祝发文身。欲因鲁之礼,因晋之权,而请冠端而袭。其藉于成周,以尊天王,吴进矣。吴,东方之大国也。累累致小国以会诸侯,以合乎中国。”《谷梁传》称“吴子进乎哉”,又称其“尊天王”“合于中国”,正合董子“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的说法。,如果这样,也就与《奉本》篇的“以两伯之辞,言不以为外”之说统一了起来。但总的来说,就黄池之会吴称“吴子”,董子《观德》《奉本》两篇与《公羊传》及《解诂》显然存在不同的看法。
综合上述简短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何休的“异外内”说,在董仲舒那里大体已具,虽然董子之论说或语焉不详,并没有得到清晰的表述,但通过以何休为参照系,董仲舒的“异外内”说遂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讲,作为汉代《公羊》学者,董仲舒与何休对《春秋》及《公羊》经义不可能没有在宏观上的共同理解。如果从正统公羊家的角度来说,董、何所诠释的公羊微言大义,正是先秦以来师师口传的结果⑧如康有为说:“《公羊》家不道《谷梁》,故邵公作《谷梁废疾》,而董子说多与之同,又与何氏所传胡毋生义例同。此无他,七十子后学,师师相传之口说也。”见《春秋董氏学》卷四,《康有为全集》第二集,第356-357页。即使是在政治与学术上都极力反对康有为的苏舆,也不得不承认“师说流传,至汉未泯”。见《春秋繁露义证》,第84页。,他们有着共同的学术与思想渊源。董仲舒与何休年代未远,源流相接,虽然未必密合无失,但大旨应该相差不远。东汉末的何休与宋均虽然家法各异,但都将“异外内”作为《公羊》的核心义旨,亦足见此说由来有自。就此而言,钱塘所谓“何氏三科九旨之说实本仲舒”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成立的。同样,就方法论而言,通过何休来理解董仲舒,亦未必不具合法性⑨这正如黄铭所说的:“如果从公羊学的理路出发,从内部理解董仲舒与何休的学说,以何解董的诠释方式是合法的,可能还是必要的,因为董仲舒后学的著作并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与其另立新解,不如从时代相近的《公羊解诂》去诠释董仲舒的春秋学,不必刻意夸大董何之间的差别。”参见黄铭《略论董仲舒春秋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海南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从西汉到东汉,经学渐渐派生师法与家法。师法与家法的不同,使得对经义的理解渐渐出现歧义。这使得前汉的董仲舒与后汉的何休之间,对经义的理解,不可能不出现某些细微的分歧⑩当然,这个问题相当复杂。其一,从《春秋繁露》文本本身来说,以其长期失传,经后人反复辑校之后才大体可读,但目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春秋繁露》,是否完全真实客观地体现董氏之思想与学说,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其二,西汉初年没有后来那么严格的师法与家法,同一经师可能有不同的经学源流和口传谱系,如《春秋繁露》中有用《谷梁》经义者,这使得董氏之学较何休来说略显驳杂。其三,何休对经义的理解,也有其时代的烙印,后汉之不同于前汉,则后汉之经学亦不同于前汉之经学。。具体到与“异外内”说相关联的《春秋》经传文本,也就很自然地存在董、何之间的不同理解。
[1] 何休,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2]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2015.
[3] 董仲舒.春秋繁露[M].凌曙,注.北京:中华书局,1975.
[4] 钟肇鹏.春秋繁露校释[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
[5] 康有为.康有为全集:第二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6] 朱永嘉,王知常.新译春秋繁露[M].台北:三民书局,2012:439.
[7] 黄铭.略论董仲舒春秋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J].海南大学学报,2019(1):3-8.
[8] 陈立.公羊义疏[M].北京:中华书局,2017.
[9] 刘逢禄.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春秋公羊释例后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320.
“Yi Wai Nei” in Dong Zhongshu’s Study of:Taking He Xiu’s Study as Reference
GUO Xiaodong
(School of Philosophy,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China)
“Yi wai nei” is one of the core meanings of Gongyang studies in the Han Dynasty. However, most of the theories of Gongyang masters in this period have been lost except Dong Zhongshu’s fragmentary study and He Xiu’s systematic study of “yi wai nei”. He Xiu’s study of “yi wai nei” can be roughly seen in Dong Zhongshu’s. Although Dong Zhongshu’s argument is vague, he can be better understood by using He Xiu’s study as reference. Generally speaking, there is not much difference between Dong’s and He’s understanding of “yi wai nei”. However,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some specific texts of, Dong and He both use the terms “wai and nei”, but their meanings are quite different.
Dong Zhongshu; He Xiu; Gongyang theories;yi wai nei
10.3969/j.issn.1673-2065.2021.06.004
郭晓东(1970-),男,福建霞浦人,教授。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9ZDA252);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9BZX046)
B234.5
A
1673-2065(2021)06-0031-07
2020-09-02
(责任编校:卫立冬 英文校对:吴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