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城市生态廊道概念应用的三个衍生概念生成与辨析

2021-12-16 08:38张晨笛仲启铖
中国园林 2021年11期
关键词:城市绿地廊道空间规划

张晨笛 刘 杰 张 浪 仲启铖 张 瑞

1949─2019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从10.6%提高到60.6%。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改变了自然景观的空间格局,导致城市发展空间与城市生态空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加剧了生境破碎、生物多样性锐减、绿色网络游憩功能丧失、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低效等问题[1-2]。

20世纪80年代,欧洲及北美开始重视生态网络(Ecological network)在开放空间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地位[3]。但由于不同地域城市发展阶段、生态用地属性及结构特征不同,生态网络规划研究的关注点也不同。以泛欧洲生态网络(Pan-European Ecological Network)为代表的欧洲生态廊道规划具有“物种保护”导向,以减少人为干扰、保护野生生物栖息地、维持生物多样性[4]。而以新英格兰绿道网络(New England Greenway)为代表的北美生态廊道规划侧重“游憩”绿道网络,注重以空间保护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目的的生态网络建设[5]。

相较于欧美国家,我国对生态廊道的研究及建设起步较晚。目前,主要从国家、地区和城市尺度进行了城市生态廊道的研究与探索。国家和地区尺度,生态廊道建设侧重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服务功能维持等方面。而城市尺度的生态廊道建设分为市域和城区2个层面,生态廊道主要发挥物种保护、居民游憩、文化复兴等功能[6]。从研究层级和研究内容来看,城市生态廊道研究主要聚焦廊道组分、空间结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构建技术等方面[7-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需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9-10]。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背景下,市域层面各类生态要素的明确及提取、原有规划与现状规划的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各要素指标的分配,以及强制或弹性管控技术的实施等是空间规划实施“多规合一”正面临的诸多现实难题[11]。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生态空间规划落地实施的重要步骤,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城乡景观品质、改善公共游憩空间、提高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城乡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系统完善的关键环节[12-13]。城市生态廊道研究的本质科学问题是组分要素、空间结构及功能承载等问题。当前,不同城市实施的生态空间专项规划、城市绿色空间规划、城市生态网络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表1),与城市生态廊道的建设息息相关。由表1得知,生态要素及廊道概念的界定,研究对象、研究层级的梳理及生态廊道功能的定位,都是城市生态廊道研究中的关键问题。

表1 国内相关规划中城市生态廊道的建设特征

1 相关概念的厘清

1.1 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Ecological space)的概念,国外一般采用“绿色空间”(Green space)来表述[14]。国内,赵景柱首次界定了“景观生态空间”的概念[15-16]。在201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2017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中,在全国或省域范畴对生态空间有了相对明确的定义,生态要素主要包括宏观尺度的森林、草原、湿地、河流等。2017年1月,中办和国办印发《省域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明确要求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三区”即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的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荒地、荒漠等。生态空间与城镇空间相对,且不包括农业空间,“三区”空间不重叠[17-18]。

2019年5月《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四梁八柱”基本形成。一个全国统一、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需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三区”空间,划定“三线”,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布局。生态空间是国土空间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规划体系改革关注的重点之一。结合城市的发展特征,城市生态空间的概念更为复合和复杂,现有研究主要从生态要素和生态功能的角度进行阐述[19-20]。在《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18─2035)》中提出,城市生态空间与城市建筑空间相对,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为主,生态要素主要包括城市绿地、林地、园地、耕地、未利用地等[21]。

鉴于上述研究基础,本文所指的城市生态空间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层面是与城镇空间相对的,包括绿地、林地、园地、耕地、未利用地等空间类型。

1.2 城市生态网络和城市绿地生态网络

网络(Network)即一种由“点-线”连接组成的系统结构,在空间或非空间上,体现了整体性和复杂性的特征[22]。在景观生态学领域,斑块和生态廊道所组成的网状生态结构即生态网络。城市生态网络是在城市区域内,承担增加城市空间和生态空间沟通、改善城市景观破碎化、维持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空间类型[23]。

城市绿地生态网络(Urban green space ecological network)于1990年被提出。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学者通常使用“绿道网络”(Greenway network)一词,而欧洲学者则通常使用“生态网络”(Ecological network)一词[24]。国内,张庆费[25]、刘滨谊[26]、吴敏[27]等较早对城市绿地生态网络进行了定义。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用地无序扩张的城市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城市绿地生态网络制约城市空间无序发展的作用不断凸显,其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张浪[28]提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城市绿地生态网络的生态要素组成,不应“唯绿地论”,而应纳入林地、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地;城市绿地生态网络的功能是复合的,并具有多层次、多尺度、多效益的特征。

总体而言,城市生态网络和城市绿地生态网络在发展演化过程中,呈现出以下特征:在空间布局上强调网络化、连续性;在功能上强调其复合特征[29-31]。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城市生态网络规划和城市绿地生态网络都将成为现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之下重要的专项规划。将城市生态网络和城市绿地生态网络作为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主动引导城市绿地、城市用地及市域国土空间的合理布局及管控,可以推动城市生态空间规划的落地实施。

1.3 城市生态系统和城市复合生态系统

城市生态系统是在城市范围内以人为主体的有机生态巨系统,包含生命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等。国内,马世骏[32]等提出并发展了复合生态系统的理论,强调了城市复合生态系统融合社会、经济和自然系统,并以人为主导。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提出,极大促进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发展[33]。宋永昌[34]等沿用了马世骏和王如松对于城市生态系统的定义,在《城市生态学》一书中,在区域生态的框架内对每个系统进行了细分。黄鹭新等[35]总结了生态学派和城市学派关于复合生态系统的认识差异,并提出了包含8个子系统的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结构模型。其中,城市自然环境子系统是生命体赖以生存的基底环境,也是城市生态廊道的主要存在系统,而城市建成环境子系统是实现城市功能运转的人工空间和物质载体,城市生态廊道也存在于此类子系统中,且在城市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城市生态廊道存在于城市复合生态系统中,且在自然环境子系统和城市建成环境子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城市生态系统的复合性涵盖空间特质和功能特质,是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下多元耦合的复合生态系统[36]。

1.4 城市生态廊道概念的界定

20世纪80年代,生态廊道的概念最早由Forman提出,广义理解下,生态廊道空间定义的本质特征是体现其异质性[37]。Ferenc Jordan[38]则进一步解释了生态廊道的功能定义,即生态廊道可以促进物种交流、迁徙,以缓解物种的灭绝。

我国学者对城市生态廊道的定义存在差异性和共性。其中,较为经典的定义为以下几种。肖化顺[39]认为城市生态廊道的空间特质是呈线性或带状布局,能够将孤立和分散的生态景观单元联通起来,城市生态廊道包含了绿带和绿色节点串联而成的生态网络体系,具有空间整体性、网络关联性特点。李静[40]等强调了城市生态廊道显著的生态功能。达良俊[41]等明确了生态廊道在城市内的绿色景观空间载体,并进一步阐述了生态廊道与城市生态网络系统之间的关系。

综上,城市生态廊道的概念基于景观生态学和城市生态学展开。本文将城市生态廊道界定为包括市域范围内呈廊状分布的自然或人工形成的生态资源空间总和(如绿地、林地、草地、水域、湿地、区域绿地等)。在功能方面,城市生态廊道的生态功能显著,除具有生态廊道基本的保障物种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隔离噪声等功能外,兼具缓解城市热岛、提供游憩环境、增加土地价值等面向城市的综合功能。

2 概念衍生及辨析

2.1 城市生态空间廊道

2.1.1 概念衍生的背景

2019年《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各类空间规划融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区域尺度生态空间与城市生态空间的内涵存在一定差异,但基本都是从要素、功能和用地角度进行界定[42]。城市生态空间廊道作为城市生态空间中具有连通性的重要空间载体,以突出“空间规划”为手段,统筹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的协调发展。理论上,“空间”不完全等同于“用地”,但空间规划生态要素的落地实施需要与土地利用分类相衔接。耕地、园地、林地等农业生产用地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在“三生空间”范畴下,是否将其纳入生态空间存在一定争议。本研究以功能为导向,将上述用地类型纳入城市生态要素的空间构成。2.1.2 概念界定

城市生态空间廊道是指城市区域内,具有一定宽度和连通性的带状或线状生态空间集合,主要由城市区域内的绿地、林地、草地、湿地、水域、园地、耕地等及生态功能显著的其他用地空间组成。

2.2 城市绿地生态廊道

2.2.1 概念衍生的背景

城市绿地生态廊道是在“城市生态廊道”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绿化用地及绿地生态功能显著的其他用地空间。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环境保护部印发《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明确指出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建设,需要以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城市结构性绿地为空间媒介,加强与区域范畴内各类生态空间的衔接,以自然山水格局保护为基本目标,构建健康的城乡绿色生态网络。在现行国土空间规划的框架下,城市绿地生态廊道的构建,需要与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的建设相协调,从市域和城区层面进行衔接,主动引导山水林田湖草格局、构建城乡连续生态网络、优化城区用地布局。

2.2.2 概念界定

城市绿地生态廊道,狭义的说是指城市区域内,主要由绿地空间组成的具有一定宽度和连通性的带状或线状生态廊道。广义的说是指城市区域内,由绿化用地及绿地生态功能显著的其他用地空间组成,具有一定宽度和连通性的带状或线状生态空间集合。

2.3 城市复合生态廊道

2.3.1 概念衍生的背景

城市化进程导致自然生态和环境的污染与破坏问题,尤其是在人口密集、产业集聚的城市。20世纪50年代,系统科学开始得到重视,逐渐为科学、全面地看待、解决问题提供方法[43]。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基于生态理论和系统论,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的概念逐渐明晰化,并明确了城市是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的生态系统。当前研究较少提及城市复合生态廊道,相关规划文件或规范标准中也没有对城市复合生态廊道进行概念界定。在城市空间内,以“人”为出发点,要素组分在承载生态功能的同时,还承载社会功能,也可承载文化功能等。兼顾2种或2种以上复合功能的城市生态廊道,为城市复合生态廊道。“复合”概念的提出,可以对接城市尺度复合功能空间的研究,也可以表征城市生态廊道建设由侧重空间结构到兼顾功能、由单一功能保护到复合功能挖掘的良性转变。

2.3.2 概念界定

城市复合生态廊道是指在城市区域内,具有一定宽度和连通性的生态空间分布带,由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共同组合而成的生态功能统一体。

2.4 概念辨析

在国标《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中,城市绿地明确了“生态、游憩、景观、防护”功能,并以城市中“各类绿地”为载体。此处“绿地”突出了土地的用地属性,与《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试行文件中地类的划分可以形成直接对接。而“绿色生态空间”在强调“游憩、防护、生态安全”功能的同时,以各类绿色空间的“生态要素”和“生态空间结构”为管控载体。在城市范畴内,城市绿地比生态空间强调了“景观”功能,即城市绿地美化环境的作用。而相较城市绿地,城市生态空间在统筹城乡生态安全方面则更具优势。此外,城市绿地生态廊道规划统筹于城市绿地生态网络层面,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重要的专项规划之一。而城市生态空间廊道规划统筹于城市生态空间层面,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的“三区”空间,辅助生态空间的科学布局。本研究提出的城市复合生态廊道,将研究视角转向城市生态廊道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功能。该概念相较城市生态空间廊道和城市绿地生态廊道,以“复合”功能为逻辑起点,统筹于城市复合生态空间管理。

综上,3个衍生新概念的提出结合了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背景、最新的相关规范标准及多学科融合之后的科学问题。图1、2分别诠释了3个衍生新概念在内涵(理论)层面的互生关系和外延(实践)层面的衍生关系。

图1 3个新概念在内涵(理论)层面的互生关系

3 衍生新概念提出的必要性

3.1 空间规划衔接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以“三区三线”为指导,通过统筹绿地、林地、草地、湿地、水域、园地、耕地等,以及生态功能显著的其他用地空间,可以达到城市生态空间廊道的有序、协调发展。规划和发展城市绿地生态廊道是改善城市绿地斑块破碎化、维持和增加绿地连接的有效途径[44]。城市绿地生态网络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重要的专项规划之一。在城市区域范围内,尤其是城区范围内,绿化用地及绿地生态功能显著的其他用地空间需要与城市生态空间、城市绿色空间的规划建设相协调,并指导城市绿地生态廊道的规划建设。城市复合生态廊道以发挥复合功能为主要目的,在空间层面构建上,以功能为引导,统筹于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构建及城市复合生态空间的管理[45]。3个新概念对应的不同类型生态廊道规划,都应遵从“三区三线”的科学划定,在此基础上,改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构建连续、完整、系统的开敞空间网络体系,以促进不同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衔接,尤其是为不同尺度的纵向协调、不同行政区域间的横向协同提供良好的研究基础。

3.2 明晰生态要素

国标《城市绿地规划标准》是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对接“合一”的统筹下,以系统性视角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国土空间用地规划,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承载了上位对接和下位实践的双重属性[46]。就国标《城市绿地规划标准》对于城市生态控制线的划定而言,城市绿色生态空间要素类型按功能分为生态保育、风景游憩、防护隔离、生态生产四大类。其中,生态生产功能引导下的城市生态生产空间包含“能够发挥较大生态功能”的农林生产空间。由此可见,根据最新国标,能够发挥较大生态功能的园地、耕地可以纳入生态空间考虑。

图2 3个新概念在外延(实践)层面的衍生关系

在此基础上,城市绿地生态廊道的生态要素,分为狭义和广义理解。狭义理解,对应《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的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G3广场用地、XG附属绿地和EG区域绿地;广义理解,除《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G绿地与广场用地,还包括“具备绿地功能的用地”,如各类附属绿地形成的公共、开放空间,多与复合用地一起讨论。基于复合用地中的绿地占比,复合用地类型可总结为:1)居住用地;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工业用地与物流仓储用地;4)交通设施用地与公共设施用地[47-48]。城市生态空间廊道中的生态组分以承载生态功能为主,包括城市非建设用地中的生态空间,对接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草地、湿地、水域、园地、耕地等用地空间,以及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对接土地利用类型为G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中,区域绿地存在于非建设用地的生态空间中。对于城市复合生态廊道,基于概念界定中“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共同组合而成的生态功能统一体”,其生态要素包含于城市生态空间廊道和城市绿地生态廊道的生态要素中,但要素本身需要兼顾2种或2种以上的复合功能。

3.3 规划管控实施

面向新时代,生态要素组成的多元化、生态功能的复合化、管控机制的精细化是迎接城市发展转型、抓住发展机遇、克服发展瓶颈所需要的生态空间体系的基本特征。价值理念和理论基础的统一是形成规划编制和政策引导的基本条件。3个衍生新概念对应的不同生态廊道规划,都是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与空间规划融合的产物,具有“供给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共同目的,在实践层面,可以满足对城市生态空间的分类指导、分级传递和用途管制。3个衍生概念“新”在明确了生态要素的组成、生态空间结构的侧重及廊道体系的功能,加强了对生态空间的科学保护,兼顾了城市空间发展的客观需求及市民的生态需求,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生态空间的规划实施传导提供新路径。依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四体系”的指导,也需要地方性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工作的不断完善,才能确保城市生态廊道的落地实施,达到保护生态空间资源的目的。

2020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和规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对应《编制指南》,3类生态廊道规划一般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2个层面,市域范围内的城市生态空间廊道建设需要循序全域全要素的规划管理,侧重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中心城区的生态廊道建设,以城市绿地生态廊道为主要组成,统筹于土地利用的功能完善和空间结构优化。城市复合生态廊道的建设要落实市域与中心城区生态要素的系统传导和衔接,以复合功能指导廊道建设。3类生态廊道的规划建设,都应坚持底线思维和资源管控思维,结合各类生态廊道的生态要素构成、主导功能及规划重点等,加快对应各类生态空间类规划管控体系的构建。

综合以上分析,对3类生态廊道规划的特征进行总结,具体见表2。

表2 3类生态廊道规划的特征分析

4 结语与展望

3个衍生新概念的界定及辨析以城市生态廊道理论及实践研究为前提。在梳理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衍生新概念产生的背景及概念界定,以国家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及各地规划实践为佐证,重点讨论了3个衍生新概念在内涵和外延层面的差异性及概念提出的必要性。

我国的生态空间类规划,包括各地已经实践的不同尺度和层级上的生态空间规划、生态控制线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生态网络规划等[49]。20世纪80年代─21世纪初,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独立的生态空间规划编制还极为少见。21世纪之后,随着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及推进,生态空间类规划开始进行独立编制,如《上海市基本生态网络规划》《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武汉市全域生态空间管控行动规划》《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18─2035)等。但我国的城市生态廊道研究正处于积极的探索阶段[50-52]。在空间衔接方面,国家、区域和城市尺度的城市生态廊道规划缺乏统一的标准;在方法体系方面,城市生态廊道规划缺乏生态要素的划定标准、科学依据及构建技术;在规划管理方面,国内仍缺乏较为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支撑,对于生态廊道规划有效落实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不足。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省级、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和评估技术指南,标志着在省级、市县级层面开始有了较为明确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指南》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的构建提供了支撑。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为国土空间规划基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参考。相关技术指南的发布,则为城市生态系统的构建、城市生态空间的保护、城市生态廊道的规划提供了依据,也标志着我国的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在循序渐进地开展。

在此背景下,3个新概念的提出,可以有效厘清不同类型城市生态廊道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对应关系,从而使得城市生态廊道概念在城市生态廊道保护、规划、建设、管控中的应用更加清晰。对应的不同生态廊道规划,是生态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实现地位转型的积极探索,使各类生态规划的侧重点更加明晰,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管控体系,促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权责清晰、科学高效,也能够在重视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兼顾生态服务的发展与供给,以推动城市的生态可持续发展。

注:文中图片均由作者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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