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 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以及2019、2020 年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同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应向人社部门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个人申请的,还需要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