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微
作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中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也就是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对于我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对于促进世界经济繁荣,都会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以优良的营商环境作为前提和保障。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南北差距,而造成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营商环境的差距。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是作为支配生产活动所必需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的一种复杂融合体,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不论是对于促进生产消费的内循环,还是对于稳外资、外贸的外循环,优化营商环境都至关重要。
经过多年的持续改进,吉林省的营商环境已经得到有效优化,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一些曾经滞后但后来居上的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具体表现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够清晰,简政放权的力度还不够大,依法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有待提升,部分政策推送精准度不高,政策实施评估调整机制还不到位;人力资源支撑、能源土地供给、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地存在,成为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社会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契约意识、诚信意识不足,社会综合服务领域还存在短板等等。营造公平高效、诚实守信、民主法治、稳定有序并且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正成为我们推动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围绕夯实发展本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从企业发展出发完善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压缩办理时限,强化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展服务方式,提升保障能力,为用户提供便捷、安全、稳定、价格合理的服务,切实满足企业生产运营需求,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要加大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在工业集中区及周边配套建设住宿、餐饮、商务、休闲等生活设施,为入驻企业员工创造便利的生活条件,加大对企业引进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在保障性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力度,解决企业人才的后顾之忧。要大力营建生态宜居宜商的环境。持续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高城乡生态建设水平,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让优美的环境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竞争力。
二、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时间长、手续复杂等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行为,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强行供料、强揽工程、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创设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围绕破解要素制约,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货币政策引导,健全完善评估、征信、担保、信用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水平,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坚持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降低服务成本;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开展金融知識培训,引导企业做好信贷投入的基础性工作。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核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调拨给急需用地的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扎实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带技术、带项目、促创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
四、围绕强化宣传引导,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要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标语及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主要内容,积极挖掘“放管服”改革的正面典型,传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声音”和 “正能量”,对不作为、慢作为及“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及时曝光,切实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者单位:中共白城市洮北区委党校)■
责任编辑/艾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