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民,贾春阳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 唐山 063007)
从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到美丽乡村建设的进展再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直为重中之重,人居环境得到了相应的改善。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村人居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并且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到2020 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1]。
到目前为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有没有实现,农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是否满意,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是否有更大的改进空间,这都需要进行归纳总结。
七树庄镇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总面积约为26.7 km2,辖区内13 个行政村,2020 年总产值、税收、经济水平位于唐山市中等水平。七树庄镇政府2019 年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对来说,七树庄镇的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比较具有代表性。在与村民和村镇两级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过程中发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资金投入不足,一些政策为运动式政策,农民群众集体意识不强,主动参与性较差等。文章将以七树庄镇作为研究对象,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村民和村镇干部访谈了解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之后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此次问卷一共下发200 份,涉及各个年龄段,其中25~44 岁青壮年占绝大多数,45~59 岁占35%,学历集中在本科及其以下,其中高中以下约占70%,这反映出农村常住人口文化水平相对不高。其中这部分人口的职业主要是农民,占绝大多数(超过74%),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占17%。在这200 个人里面有82%的人听说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说明现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到位,深入人心,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不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件事。在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这164 人中,有36%的人是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具体决策和实践中的,其他人不清楚自己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具体扮演什么角色,这说明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被动接受者,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在这200 人中只有17 人认为近几年农村变化不大,剩下的人普遍认为农村变化很大,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居住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收入水平提高,其中70%以上的人都认为近几年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居住环境的变化,并且在这200 人中,有80%的人对现在的生活环境很满意,说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可。
比较具体的问题是关于大家认为目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绝大多数人认为是建设资金不足,基础设施落后,还有将近1/2 的人认为环境污染还比较严重,这就说明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不够全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当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处于现在进行时,不能要求所有问题都马上解决。面对这些问题,有将近60%的人认为政府部门是改善人居环境的责任主体,剩下将近40%的人认为改善人居环境的责任主体是居民自身。并且有将近60%的人关于污染、垃圾、污水处理等事关改善自己居住条件的事愿意承担部分资金,每个月50~100 元不等[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政绩工程,而是真正惠及民生的工程,但是很多时候忽视了老百姓的真正感受,只是自己想当然。通过这次问卷调查,真正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了解到老百姓内心深处对人居环境整治最真实的认知,只有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真正受益者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才能更好地改进措施,实现制订政策时的初衷。
村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利益既得者,理应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但是事实证明,还有18%的人群中没有听说过农村环境整治,在82%的人群中听说过农村环境治理。其中,有60%的人认为这是政府的事,跟自己的关系不大,只有40%的人认为村民应该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正是因为这一情况,村民很难发扬主人翁的精神,把农村人居环境搞上去[3]。
村民主体意识不强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参与感,在问卷中只有4%的人参加了决策工作,这就说明,在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几乎没有去听过村民的意见,政令下发就执行,无论政策是好是坏,村民并没有提出自己意见的机会,这不仅会让村民没有参与感,而且会让很多政策很难生根发芽,没有因地制宜。还有1/2 的人不知道自己在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充当了什么角色,干了什么。村民不仅没有参与决策,而且没有提过改进意见,更不用说自己发自内心地去具体实施了。
只有提高村民的主体意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才真正发挥其价值,不再是空中楼阁,如何提高村民的主体意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政策宣传要到位,可以通过微信群、广播、公告栏、条幅等,就七树庄镇而言,82%的村民听说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说明宣传已经比较到位,但是对于老年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广播和大字条幅的宣传。其次应让村民真切感受到自己是环境整治的主体,让村民参与决策,可以通过开村民大会或者问卷调查的方法,充分考虑村民的意愿,不仅可以让政策更因地制宜、更接地气,而且可以让村民切切实实地感受到自己在政策推行过程中的地位[4]。最后采用巩固措施,让村民切实执行政策,就是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让人居环境整治深入人心,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首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涉及农村环境方方面面的政策,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合作,还需要各种技术上的支持。例如垃圾处理,七树庄镇选择外包给专业的垃圾处理公司,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易行,但是每个月都要支付相关费用,而且也没有充分利用相关垃圾。如果建立专门的垃圾回收处理站,就需要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监督指导,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解决垃圾问题,还能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循环利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长期有效的良性循环。
其次七树庄镇有很多的小企业,如麻糖厂、水泥厂,还有很多养殖场,这些企业产生了很多的废水、废气、烟尘。特别是养殖场,某村民说“到了夏天,整个村庄都是牲畜的粪便味儿,家里也不敢开窗,不然屋子里,衣服上都是臭味了。走在路上,一下雨,路边特别多粪水。”面对这一情况,如果有专门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会有效改善这一状况。
再次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技术上的提升,最为典型的就是卫生厕所的问题。现如今,有80%以上的村民在使用卫生厕所。卫生厕所确实有其优势,比旱厕卫生,但是通过问卷调查也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维护成本较高,除了器材的维护还有就是化粪池的清理,某村民说:“化粪池每隔段时间就需要花钱清理一次,改厕以前都不用花钱清理,冬天容易结冰,冲水冲不了。”
很多地区的人居环境都在往常态化治理方向转变,但还处在探索阶段,治理还需探寻长效机制。运动式治理短期效应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在行政压力驱动下,针对不同的公共事务和议题,应当分类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例如偶发性、应急性公共议题,需要多方配合,以运动式治理模式应对;经常发生和出现的公共议题;人居环境整治应当建章立制,采取常态化治理模式[5]。环境治理是一个过程,既要积少成多又要循序渐进,要实现环境治理的常态化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例如需要长期有效的制约机制,还需要整体统筹,各方面协调发展。只有实现常态化,人居环境才可以实现一个质的飞跃。
由于各村基础不同,发展程度不同,政策倾斜不同,造成村与村之间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区别较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整体性、协调性、长期性等特点,绝不是一个村、一个乡镇就能规划好、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以县域为单元,整体规划、长期整治。
目前人居环境整治很多资金来源于上级拨款,在资金支持上缺乏可持续性和保障。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仅依靠政府投资是很难解决庞大资金需求的,因此有必要创新融资模式,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6]。
以七树庄镇七树庄村为例,2019 年该村通过“一事一议”政策对七树庄集市进行改造升级,对路面进行硬化、加盖棚顶等。其中上级政府拨款50 万元,村集体出资10 万元,在建设完成后,将集市整体进行承包,每年承包费将近10 万元。通过这种方式,政府的一次投资村集体提供了持续的资金来源,这种政府投资扶持村集体,而后造血持久帮助村集体的模式,为村集体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即将进入尾声,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同胞的认可和支持。通过这次整治工作,环境与卫生问题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对环境的关注越来越多,对环境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到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深入到日常生活的细节之处,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村民。以使用卫生厕所为例,只有18%的老年人对卫生厕所不满意,主要是受几十年生活习惯根深蒂固的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中青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改变了以前对生存、生活的认知,开始追求健康卫生的生活新模式。以饮用水为例,原来家家户户都直接饮用自来水,但是通过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将近1/2 的人都开始饮用矿泉水或者纯净水。
通过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前“自扫门前雪”的思想,村民越来越意识到大家是一个集体,原来为了集体,大家不愿多花一分钱,而现在有将近60%的人愿意为了改善自己村庄的环境出钱出力,这样的村集体会越来越团结,越来越有干劲。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但所有工作的开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帆风顺,总会有一些小的挫折或失误,而这些小的问题很多是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会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宝贵的经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坚持不懈、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