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金彪 曹松海 张志杰
汝州市委书记陈天富实地观摩棚改项目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在建项目建成交付三年行动计划转眼将过去第一个年头,各地千帆竞发,百尺竿头,干劲十足。在煤城汝州,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新法、有做法、有成效,该市坚持三个导向,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改出了群众的幸福新生活,也改出了城市的风景如画。
融资困难是近几年以来棚户区改造工作较为普遍的问题,对于汝州来说更是根本性问题。为此,汝州市首先出台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引进合作企业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利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创新性采取以开发养安置的自求平衡、融建一体、利用土地平衡项目建设资金等“三种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破解项目建设资金难题。
其次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及时捕捉政策信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对上争取中发改、财政部门的牵头责任、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的配合责任、新城办的督查协调责任,形成了高效推进、相互配合的工作合力。累计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1.16亿元、专项债2.74亿元。为使宝贵的上级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一方面优化资金配置,将专项债优先用于年底前有望回迁项目,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另一方面坚持撬动投资,原则上按照财政资金和项目总投资1:3的比例确定参建单位投资额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率。
围绕群众回迁这一根本目标,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即到2021年底,70%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群众每户分到一套安置房;到2022年上半年,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群众每户分到一套安置房;到2023年底,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完毕,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聚焦这一目标任务,汝州市年初分别与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签订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安置房回迁目标任务;将年度目标逐月分解,细化建立月度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保证年度和月度目标顺利完成;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考核奖惩办法》,明确按时完成回迁、停发过渡安置费的项目,按照月度费用的10%奖励工作经费,让目标完成好的单位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之后,又出台了《2021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工作奖励办法》,不断强化目标导向意识。
坚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全市最大的民生工程、涉及面最广的矛盾问题和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汝州市四大班子相关负责同志全部纳入新调整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夯实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牵头责任、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业主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等“三大责任”。 汝州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汝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度》,推动形成用制度管工作、管项目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郭庄、怯庄二期等8个长期停工项目全部实现开复工;吴洼、南关C地块等3129套安置房实现分房;温泉二期、城北一期等3516套年底前可达到分房条件,累计可完成回迁29830套,回迁率达到70%以上。
记者走进吴洼棚户区回迁安置房,户主张传锋洋溢着幸福快乐的笑容:“6月份选的房,9月8号拿到钥匙,现在正在装修,对这个户型很满意,一家4口住着刚刚好,好日子有盼头。”他们的故事如同一股微风,轻轻诉说着这座城市的变化。原来的砖瓦房、旧巷道已成为过去,群众的安居梦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