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研究

2021-12-13 00:58赵美法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双向研修技术人员

邵 凯,赵美法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生物与化工学院,山东 青岛 266555)

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其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符合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要求的人才,要求高职院校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校企人才的双向流动是促进校企合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1]《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指出,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2]《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指出,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3]这些文件的颁布实施为高职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提供了政策实施依据。基于此,项目组在实践中探索了高职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

一、高职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的概念界定

高职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是指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在相关的行业企业从事生产工艺、技术和管理等实践性工作,企业技术人员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从事专业课程的教学、实训以及短期培训等工作。[4]双向流动可以促进高职院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教师整体素质,拓宽专业教师来源渠道,提高教学质量和毕业生适岗能力。

二、高职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高职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人才培养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教师队伍建设底子薄、总量少、社会实践不够和继续教育针对性不足尤其值得关注。为此,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对专兼职教师承担课时的比例提出了要求: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要确保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时比例达到20%以上。尽管高职院校普遍重视高职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问题,但是政策落地依然存在着诸多阻碍因素。调研发现,企业、技术人员、高职院校、教师、法律法规和制度等六个主体性因素对双向流动构成了影响。具体原因如图1所示。

图1 高职院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问题因果树分析图

三、高职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的实践路径

(一)共建产教融合平台,实现人才共育

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训结合,建立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校企双方结合各自需求,共建产教融合平台,开设订单班,打造教师研修基地,共建特色专业,联合培养人才,可以促进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的常规化。学校培养的学生就是企业未来的职工,企业不再担心技术保密问题。企业通过为教师提供研修的机会,也提高了教师的实践能力,更有利于为企业培养实用型技术人才。以某高职院校某二级学院为例,该学院近年来从合作企业聘请了包括山东省首席技师在内的20余名兼职教师来校授课,校内教师前往合作企业研修实践达50人次,有效地促进了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校企联合开发出版规划教材2部、数字化教材5部,合作完成10门数字化课程的开发和建设,联合完成3项专利授权。双向流动丰富了学生的学习内容,加强了学生学习与企业的需求的结合,拓宽了就业渠道,提升了就业质量。近4年共有247名毕业生进入合作企业工作,多人成为技术骨干和岗位能手。

(二)搭建校企共融平台,实现师资共用

校企共融采取“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有助于实现高职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零距离”双向流动。教师在校内开展企业研修实践,在“校中厂”设立工作室,便于与企业技术人员深度交流,提升研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能够更好地掌握企业的岗位要求、行业标准、生产工艺革新、生产技术进步以及经营管理需求,并将其融入课程体系,提升教学水平。企业技术人员承担院校的专业实训课教学,指导学生在企业的实习和实践活动,可以增加对院校的了解,提高院校在行业企业中的影响力。某高职院校某二级学院与合作企业共建了海洋检测分析中心(校中厂),配置了X射线荧光光谱仪、气质联用仪、高分辨质谱仪等价格昂贵的分析仪器,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技艺技能传承平台。22位教师先后进入中心研修,12名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双向流动。

(三)探索现代学徒制,实现生产场景共享

高职教师带领学生深入典型生产岗位进行企业课堂学习,可以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在对学生的学徒制岗位实践进行有效管理的同时,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企业导师在真实的岗位上对学生进行带教,手把手地指导,更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在双导师指导下,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在生产岗位上得到了有效融合,在企业的适应期大大缩短,专业知识、技能与工作岗位需求快速无缝衔接,实现了学徒(学生)到企业准员工的快速转型。[5]学生在学徒制企业就业后职业发展潜力大,能够迅速成长为生产管理一线骨干。

(四)实施产业教授制度,实现高层次人才支持

高职院校聘请行业企业的技术能手、技术专家、技术拔尖人才、专业领军人物担任产业教授,能够解决教学和行业企业生产实践脱节的问题,为区域经济发展培育接地气的、能创新的能工巧匠。产业教授可以把他们对行业发展、技术进步、企业未来和社会需求的前沿判断,融入课程体系和专业发展,帮助学生及时了解新工艺、新标准、新技术、新规范。某高职院校自2019年实施产业教授制度以来,先后聘请了102名产业教授,其中有57人来自于行业企业和相关协会,大都拥有正高级职称。56人参与了专业群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16人参与了1+X证书职业技能标准的制订和修订,14人参与了专业教材的开发和编写工作,1人参与了专利申报工作,3人参与了相关著作的编写工作,29人参与了学生实习、实践或者参加各种大赛的指导工作,17人参与了或承担了实践课程的建设工作,27人承担了相关专业课的教学工作,23人给学生作过行业前沿和技术状况的报告,28人参与过项目申报和团队申报工作,18人参与过科研项目的合作,27人参与了校企合作和横向课题开发工作。产业教授制度的实施为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四、高职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的机制构建

(一)构建突出行业经历和专业水平的人才引进机制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高职院校在引进新教师时都对企业工作经验没有作具体要求。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新招聘的高职教师的企业实践经验提出了具体要求。高职院校应当根据政策要求,分层次、分梯队、分(工作)年限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把行业实践经验、专业水平和研究成果作为重要的入职考核指标,解决师资建设不足的问题。要积极研究和推广引进教育人才过程中的“拿来主义”,提升专业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企业实践能力,让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更接“地气”,让教师到企业研修、兼职更容易被企业接纳和欢迎。

(二)构建鼓励研修与兼职的激励机制

高职院校应当建立激励机制,采取考勤互认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到企业兼职,利用寒暑假去企业研修,利用带学生实习时间或者无教学任务学期去企业顶岗实践,并将企业兼职、企业研修和企业实践与职称评聘、岗位晋升、日常考核结合起来。教师通过在企业的研修、兼职和实践可以及时把握行业企业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对人才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并针对企业存在的卡脖子问题、技术难题进行联合攻关,共同取得研究成果。高职院校要通过组建产教联盟、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去企业实习、帮助企业进行科技攻关等措施调动企业派出技术人员到院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他们兼职教学。院校要配备教学助理,与企业技术人员组建教学科研团队,利用仪器、设备、信息资源和科研装置共同解决在企业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企业技术人员在院校工作过程中通过团队协作取得研究成果,可以促进企业的技术改革、工艺革新和工艺路线优化,使企业体验到“人才输出”的红利,从而提高参与校企人才双向流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构建校企共商共建共享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科研是促进高职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的重要因素。自有研发机构人才力量薄弱,设备和仪器配备不足,会限制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新产品研发。而高职院校引进的高端人才又苦于缺少必要的研究课题和研发条件,科研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构建校企共商共建共享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可以推动校企人才的双向流动。高职院校可以利用人才和科研优势,帮助企业做好工艺、安全、操作技术技能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还可以结合企业生产的实际做好生产技术的研发工作。企业技术人员可以利用去高职院校任教的机会,了解国内外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利用院校的实验设备、分析设备和科研资源,针对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科技攻关,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同时,企业技术人员多是某个行业或者某个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者技术拨尖人才,在校进修期间也可以带动院校科研团队的发展,提升院校的科研能力和教师的科研素质与教学能力。通过校企成果的共享,企业和院校,技术人员和教师,都能在产学研合作的过程获得发展。

(四)构建互利互信的信用机制

企业不愿意接受教师研修的原因多是担心商业机密泄露。由此,学生的实习和教师的研修往往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不能深入到企业生产技术的关键岗位,无法了解企业技术的前沿和新的动态。这已经成为院校教师进入企业的最大阻力。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建立企业、院校和研修教师的个人信用担保机制。研修教师在研修前要与学校、企业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从法律上保证不会泄露企业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以及科技成果。研修教师在研修过程中或者研修结束返回院校工作中取得的科技成果,要与企业共享,反哺于企业。要建立研修教师个人信用档案,把个人信用与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学术评价紧密结合,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商业机密安全,为企业接纳教师研修和兼职解除后顾之忧。

(五)构建推动企业参与的法律保障机制

仅靠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自身的努力,难以保证高职教师和企业技术人才双向流动的顺利开展,难以得预期的效果。加强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鼓励行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接纳高职教师参加企业研修、实践和实习,对于提升双向流动的实效意义重大。同时,《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需要注意补充有关条款,要求高职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企业工作经历,鼓励他们到企业参加工作实践,承担与自己所从事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工作,丰富专业实践知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双师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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