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福明
自2017年6月被原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甘肃省泾川县精心组织谋划,全力推动任务落实。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2018年9月中旬通过县级验收,2021年10月中旬通过市级专家组核查验收。通过改革,共取得了六方面成效。
探索出了一套工作方法。立足村情实际,初步探索出了一套契合改革要求、符合群众愿望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法,即采取“两头清理、两核对”,做到“五处理”,达到“三相等、四相符”,对清理结果做到“三公开一认可一监督”的工作方法。“两头清理、两核对”即:首先乡镇农财中心从账面对各村组现金、债权债务、固定资产、资源登记等逐项逐笔进行清理;村组对现有资金库存、资产、资源实物存量和分布情况逐项逐物造册清理。然后以账对物清查盘亏,以物对账清查盘盈,完善手续,建立台账。“五处理”即:处理历史遗留的白条顶库、不良债权、资产账实不符、被侵占的资产资源、不完善的承包合同。“三相等、四相符”即清理表册账面数与会计账清查之前的账面数相等,清理表册核实数与会计账经过清查及账务处理后的余额相等,各村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合计数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相等,达到账物相符、账款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三公开一认可一监督”即:初次清理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结果公开,清理过程中资产核销和价值评估重估公开,最终清理结果公开,取得群众认可,清产核资全过程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监督。
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求,一方面以村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摸清了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存量和管理使用状况;另一方面,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门已有的确权登记成果,进一步核实了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此外,还建立了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台账、村集体统一管理资源性资产明细登记簿、村集体经营的资源性资产明细登记簿、村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固定资产明细登记簿,并将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范畴,建立专门台账强化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农村集体家底已基本全面摸清。
厘清了股权设置方向。在股权设置过程中,紧扣“新、活、稳”三字要诀,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增值保值、农村集体收入稳步增长。“新”主要体现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的改革试点经验,将村内闲置房屋,水利工程,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全部纳入折股量化范畴,做到“无物不股”“无事不股”“无人不股”。“活”主要体现在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三变”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县域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改革,选择预期收益可观、群众普遍欢迎的旅游、果品等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广“三变+苹果”“三变+旅游”“三变+畜牧”等改革模式,采取“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办法,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成员收益稳步增长。“稳”主要体现在采取股权数量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模式,尽可能照顾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利益,确保改革红利最大化。
加强了集体资产管理。通过对权属不清、债权债务不明的资产进行进一步确认核实,厘清了集体资产的权属关系,摸清了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债务。对于部分债权人死亡等无法收回的各类呆坏账,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处理并经所在乡镇审核后,进行核销,化解了部分农村集体债务。改革过程中让村民代表参与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等各个环节,提高了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知晓度。
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票据签报手续不齐等问题,指导各村健全完善了村级财务收入管理、资金管理、资源登记、会计核算、票据管理、财务开支审批等制度。同时,规定每年年末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会同村财务人员对村集体资产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并于次年1月15日前向乡镇政府上报清查结果和年度报告,由乡镇政府汇总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改革前,全县91个贫困村中有75个村属于集体经济“空壳村”,占82.4%,其他村集体经济也比较薄弱,村集体积累相对较少。通过改革,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强,2019年,消除了全部的集体经济“空壳村”,2021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956.2万元,村均达到4.51万元,其中原91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2万元以上,在2万~5万元的村为21个,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为54个,实现了村村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