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实现“双碳”目标的助力剂

2021-12-11 13:47黄宜
安防科技 2021年3期
关键词:碳交易碳金融双碳

摘要: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市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碳市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从市场减排机制角度分析了碳交易市场如何支撑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并认为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离不开碳金融市场的支持。因此,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培育碳金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关键词:碳市场;碳金融;碳交易;“双碳”目标

一、引言

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对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目标的提出不仅将推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也将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最终实现“双碳”目标,是中国碳市场最重要的使命。碳排放的市场化其实是倒逼企业节能减排,同时利用市场的手段来倒逼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碳金融市场的重要性也逐渐突显。碳排放权市场具有明显的金融属性,碳金融市场的形成将有助于促进碳价的合理化和稳定性。

二、中国市场化减排机制的运行逻辑

碳排放权交易、碳税、补贴是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市场化减排机制。碳税和补贴是庇古理论体系下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两种方式,而碳排放权交易是科斯产权理论体系下实现配额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我国在补贴和碳排放权交易两项制度方面开展了实践,但碳税政策尚处于研究阶段。

1、碳排放权

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已经开展了近十年的实践,正逐渐从试点地区走向全国性碳市场。首先在重点行业打开了全国碳市场的“大门”,这将有利于推进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通过碳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实现碳排放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市场化分配,达到优化配置资源的目的。但从现阶段我国碳市场的实施情况来看,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如碳市场运行的各主体关系职能尚需明确,公平有效的核算分配方法仍需完善,支撑碳市场的各类法规和配套制度仍待建立健全,这些问题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碳市场中配额供给方与需求方的交易活跃程度,影响交易量,最终影响减排效果。

2、补贴制度

与碳减排相关的补贴政策主要是对可再生能源电价进行补贴,通过向终端电力用户按用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筹措和调配各类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获得的资金用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独立电力系统补贴和入网工程补贴。尽管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对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政策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基数低、自备电厂拖欠上缴可再生电价附加,固定的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反映市场的变化,造成生产过剩引发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难等问题。

3、碳税制度

碳税是实现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重要环境经济手段,充分体现了“污染者付费”原则。大量环境经济学家认为征收碳税对实现污染减排具有明显的作用,应该纳入环境税的征税体系之中,普遍的观点认为碳税作为一种定价机制,能通过税率高低调控产业发展,对不同减排能力的企业形成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双重机制。但不同政府部门考虑征收碳税的视角和利益诉求存在一定差异。目前来看,若将碳税作为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的一项重要市场化手段,就需要进一步研究讨论碳税的税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办法等内容,厘清碳税与碳交易、补贴制度的使用边界和范围,制定不同阶段的碳税实施方案,更好地发挥碳税对减排的作用。

三、碳市场的两只穿云箭:碳交易与碳金融

碳金融市场是成熟碳市场的主体部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能提高碳交易市场的有效性。全球碳市场中,期货交易占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量的95%以上。欧洲市场上,大型能源公司和金融机构将碳期货合约作为资产组合的重要部分,通过不断交易实现套期保值和套利。

然而,支撐我国碳市场流动的金融机制尚未建立,碳金融市场未有效引导投资机构等主体参与碳市场。欧盟的碳市场是在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发展而来,在碳市场初期就同步形成了包含期货、远期、期权、掉期交易在内的碳金融产品与服务。而我国当前的碳市场仅是一个现货市场,并非金融产品市场,支撑碳市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较少、投融资功能弱。

因此,可以参考欧盟的经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期货市场,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预判交易价格,从而提高交易市场活力;另一方面能够促进我国形成独立自主的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机制,争取碳排放权交易定价权,增强国际竞争力。

此外,应该丰富碳市场主体。欧盟碳市场上不仅有企业交易主体,也有自然人交易主体;不仅有机构组织参与,也有个人参与。我国有必要动员全社会资本支持碳市场,激发碳市场保持持续的活跃度。要克服国内交易活跃度低、交易量小等问题,应在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管控机制的同时,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尤其要提高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包括培育碳资产管理公司和专业机构投资者,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机构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最后,应该增强碳市场相关能力供给。在欧盟的碳市场上,除了活跃着撮合碳交易的经理人员外,还衍生出了碳核查、碳会计、碳审计、碳资产管理等专业市场人才,而这些人才在我国目前非常稀缺。为此,需要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能力培训,同时基于强化市场需求与学科建设间联系的目的,推进与加强高等院校财经金融与环境保护学科的嫁接合作,支持与鼓励创建碳金融专业,为碳市场的扎实运行和碳中和愿景的圆满实现提供充分而强大的智力依托。

参考文献

[1]翁智雄. 中国实现碳中和远景目标的市场化减排机制研究[J]. 环境保护, 2021, 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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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忠玉, 翁智雄. 中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J]. 环境保护, 2018, 46(8):5.

[4]史学瀛, 李树成, 潘晓滨. 碳排放交易市场与制度设计[M].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14.

个人简介:黄宜,女,汉,广州湛江,1993.3~,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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