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 聿
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由此可见,依法服兵役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除宪法的根本性、概括性规定外,我国公民服兵役具体依据的主要是兵役法。
《兵役法》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制定的法律之一。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一部《兵役法》。目前,这部兵役法已经失效。
现行的《兵役法》是在1984年公布施行的,并分别于1998年、2009年、2011年进行了修正,于2021年进行了修订。2021年8月20日,最新修订的《兵役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至此,2021年新修订的《兵役法》成为公民履行服兵役义务的最新依据、最强有力指导和最坚实保障。
《兵役法》是国家军事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根据修订后的《兵役法》第一条的规定,兵役法的主要功能是: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
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修订前的《兵役法》与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因此,迫切需要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兵役法》对兵役政策制度进行了创新设计和调整完善,主要修改点集中在八个方面:
第一,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的统一领导,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的指导地位。
第二,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
第三,调整预备役制度,重新确定“预备役人员”范围。
第四,健全兵役登记制度。
第五,加大高素质兵员征集力度。
第六,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制度。
第七,完善退役安置政策。
第八,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兵役信息化建设。
“军人”,一个熠熠生辉的名词,嘹亮的军歌、挺拔的身姿都不足以形容他们的英雄本色,他们用冲锋的姿态换来祖国山河无恙,用不屈的意志守卫人民安居乐业。一声声号角,那是共和国的召唤;一件件迷彩,那是青春的勋章。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新《兵役法》的施行,不仅为新时代兵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更为广大有志青年入伍参军、报效祖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