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云计算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计算模式,改变了信息服务的提供方式,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技术支撑。基于云计算的政府信息共享,呈现出领域宽、成效显、协同强的显著优势,同时也面临以信息安全、规范发展为主要表征的风险挑战,需要进一步探讨云计算背景下政务信息共享管理的优化路径,从而实现技术赋能与制度建设双轮驱动的政府治理创新。
关键词:云计算;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数字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19-0067-03
一、信息社会的政府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信息网络高度发达,并形成了以信息采集、存储、传输、显示、存储为核心的产业格局,信息社会已然到来。信息社会带来了社会空间形态的拓展,在科技与社会和政治的互动中推动了政府治理的转型。
(一)信息——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
信息,通常是指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迈克尔·豪利特与M·拉米什认为,信息通常具有普遍性特征,他将信息发布视作一种温和的政策工具[1]。政府信息由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和获取,由特定政府部门或统计部门管理与发布,包括决策信息、社会服务信息、公众反馈信息、政府间交流信息等[2]。作为政府治理的一项“软措施”,信息工具是对命令、强制等“硬措施”的有效补充,在政府治理中可以发挥向公众提供信息、为公众提供自我选择、参与公共事务等作用,有助于维护政府治理的权威[3]。
(二)信息社会:场域拓展与资源共享
信息社会是由信息与知识发挥主导作用的社会形态,呈现出场域拓展与资源共享两方面的显著特征。前者体现为社会空间形态的嬗变,即网络虚拟空间与实体三维空间通过信息技术实现有效联结,两者互相包络、互相渗透,共同构成了信息社会的四维空间,拓展了治理场域;后者则在信息社会空间四维化基础上呈现出信息资源流通、整合与共享的趋势,能够依托网络互联实现人与物的即时互动,进一步提升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信息社会条件下技术与经济基础发生的深刻转变将催生以信息整合与共享为核心的新型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社会文化。
(三)从管制走向服务:数字治理模式的建构
从传统工业社会转向信息社会,其中一个重要特征便是消费者主权社会结构的形成,其以消费者满意为核心标准,消费者享有选择产品与服务、获取充分的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4],工业时代的“中心—边缘”结构将逐渐被网络结构取代。政府治理因而由管制走向服务,倡导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突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电子政务建设成为信息时代政府治理改革的重点。面向信息时代的政府治理,将更加注重定制化、差异化的服务,提升对云端海量数据的处理能力,借助技术赋能构建兼具系统性、连贯性、实效性的治理体系[5]。
二、云计算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便是统一标准,利用统一网络平台,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云计算在数据管理、数据存储、编程模式、系统管理等领域的优势将改变信息服务的供给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共享。
(一)云计算:以互联为中心的计算模式
“云”是一种确实可行的方法与解决方案的合集,云计算是分布式处理、并行处理、网格计算的发展。云计算可被视为一种IT资源应用模式,能够将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程序等资源构建成一个IT资源共享池,只需较少管理工作或与服务供应商交互,就能按需提供服务。云计算提供的不是一个单项服务,而是服务的集合。依照服务类型,云计算可以分为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三种形式。作为一种以互联为中心的计算模式,云计算推动了计算技术的变革。
(二)云计算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契合性分析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在一定的政策体制、激励措施和安全保障基础上,在政府内部、政府与政府外部之间共同使用政府信息资源的一种机制,其目的是提高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6]。网络时代的政务信息管理应当依托资源平台对数据进行规划布局与优化整合,促进数据交换与共享,突出开放性、交互式、个性化等特点[7]。云计算的技术特性为政府信息的开放与共享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能够提升行政效益、保障信息安全、满足个性需求。
第一,就行政资源效益而言,在投入端依托“云服务平台+客户端”模式,用户只需通过终端设备获取和使用自己需求的信息、知识、服务即可。依照按需扩展特性展开的云计算服务采取的是类似“效用计费”模式,通过诸如专业化、市场化的政府云服务管理外包等模式减少政府支出。在产出端,一方面借助云计算超强计算能力与海量存储能力,运用虚拟化技术,在物理服务器基础上,提供虚拟服务器服务,并具备灵活定制计算、存储容量等功能,提升数据存储共享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云计算接入互联网,可以有效联结和整合分散在不同服务器的数据库,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没有地点限制的数据获取。
第二,云计算严格的权限管理可以确保指定信息在划定的范围内共享,通过密钥技术、加密算法等身份验证手段来保护数据隐私。信息安全作为云计算的核心追求,在该模式下,政务数据可以集中存储在云端一个或同时存储在多个数据中心,由专业团队统一管理、分配资源、均衡负载、部署软件、控制安全,并进行安全实时监测,提供自动备份存储。较之传统IT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可以实现软件、硬件、外附设备、集成方式等要素的整合,建构同质化的平台架构,在理论上实现数据的同构同态,使安全审计、测试和评估更加简便、实用、易行,实施统一管理,切实降低维护成本与安全风险[8]。
第三,云计算能够创新服务方式,促进个性需求与共性需求的有效满足。通过对技术设施、平台、软件、信息的集中管理,云平台可以发掘资源的规模效益,并能针对不同用户需求和信息种类按需提供精准服务,带来范围效益。進一步来说,云计算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让用户具有自由选择权,包括信息消费、信息服务、服务终端等[9]。在信息消费方面,由于云计算使用和交付可以按流量控制,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服务,故而增强了服务的主观灵活性;在信息服务方面,借助多样化的服务功能单元,用户可任意选择和组合,产生多种类型的应用;在服务终端方面,云计算弱化了对终端条件的限制,具备泛在的网络访问方式。
三、云计算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现实考察
我国各级政府在云计算应用与推广方面保持了非常热情的参与之势,以构建政务云系统为主要抓手,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政务云已成为各地发展电子政务的标配,基于云计算的数据资源共享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突出优势:领域宽、成效显、协同强
我国在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方面呈现出应用领域宽广、治理成效显著、协同效应明显等积极成效。首先,我国政府基于云计算技术的政府信息服务具有广阔的行业应用空间,主要体现在应急管理、人口管理、教育服务、基础设施、行政审批等领域[10],如智慧应急、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一网通办等应用。其次,云计算平台通过数据整合与分析处理,能够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便捷性的服务,提升了行政系统的运作效率,使信息技术线上优势与线下治理经验得到有机结合。最后,以政务云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技术驅动的协同效应,以技术变革带动政府自身的组织建设,利用云计算赋予的数据信息共享便利,政府信息可以在云端汇集和共享,有利于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政府面对复杂治理环境时的协同运作与快速反应能力。
(二)现实挑战:信息安全与规范发展
尽管基于云计算的政府信息共享及其应用平台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但其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尤其以信息安全问题最为突出。具体而言,在技术层面,由于云计算的核心是虚拟技术,传统安全设备难以深入虚拟平台内部开展安全防护,大型服务器集群很容易面临恶意代码攻击,可能引发海量数据被窃取、被篡改甚至被删除的风险。而在开展数据共享服务中,云计算的API接口也存在着认证、授权及代码缺陷等问题[11]。在管理层面,一方面现有技术应用的标准化环境还不够成熟,业界标准体系的缺乏导致了碎片化的应用环境,进而影响其可移植性和互操作性,不利于该产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外包模式下的政府云服务使得政府在数据存储和共享方面还面临着服务供应商的掣肘,如何有效建立外包模式下协同运作的数据管理体系,明晰资源共享中供应商和用户的安全职责也值得进一步关注。
四、从信息到信任: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治理优化路径
政府信息共享是一个长期且必要的转型过程,需要借助云计算的技术赋能,释放政务信息的公共价值,构建互相信任的协同治理体系。可以从完善数据共享、明确价值导向、强化保障体系三条路径着手优化我国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一)夯实基础: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系统整合
信息共享的前提是整合,大数据构成了目前推行政务信息共享的时代背景。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颁布为契机,与“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我国现阶段已初步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在信用、人口信息等领域实现了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数据共享,但在治理体系向下延伸的基础领域,我国仍需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系统整合以夯实数据基础。按照社会价值及其对政府自身利益的满足程度,重点推进高社会价值的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并针对多利、少利、无利政府信息采取差别化的多层次整合共享策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运用法律等手段强化监督和自主决定权限制,在服务供给方式上以统一端口实现访问,并细分不同模块有针对性地提供给不同受众群体。
(二)价值引领:坚持以行政正义为核心的原则
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本质是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坚持以行政正义为核心的价值引领是政府数字化治理转型的根本原则。一方面,要促进新技术应用与新服务理念的同步建设,现行电子政务系统基本是传统行政模式的电子化[12],破除此局面的关键在于转变旧有观念,防止数据极权,避免因此加剧强制性行政运行模式;另一方面,要建立和运行覆盖电子政务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将外部公民、社会组织监督与内部行政监督主体部门纳入一张统一的监督网络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特性,通过流程设计、数据库约束设计、常态化信息发布与反馈等方式,设置政务信息共享的规则逻辑与规制逻辑。
(三)完善保障:技术更新与制度建设双轮驱动
技术与制度是构建新型数字治理模式的两轮,两者缺一不可,应注重完善供给、防范风险、落实法治。在完善供给方面,云计算模式下政府不再是单一的服务供应主体,需要协同企业和相关技术单位,以政府牵头加紧制定行业统一的应用标准,消除不同数据库之间数据流通的隔阂。在防范风险方面,应侧重从技术应用本身与信息安全风险两个维度系统推进,即着力解决好多租户高效、安全的资源共享,租户角色信任关系保证,个性化与多层次的安全保障机制,兼顾效率、经济型与安全性的多属性服务系统等问题[13]。在落实法治方面,应当以信息法治建设为前提,做好隐私保护与信息公开的合法性解释与司法性保障,建立严格的隐私保护与监督机制,规范政府对个人及相关单位的数据采集行为,明确政府信息资源公开的对象、类别、范围等,规范和约束共享方、服务供应商与受让方的信息安全责任,确保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有效进行。
五、结语
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数字化的信息世界与现实社会的深度融合,信息的社会化与社会的信息化演进趋势进一步凸显了信息资源及其在公共领域的重要性。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充分利用信息数据、实现信息增值赋能的必然要求。云计算的技术特征与信息资源管理具有显著关联,能够带来新的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模式,是促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核心技术,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应立足我国治理的实践探讨政务云建设与治理创新的对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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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彦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数字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