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迪
(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北京100161)
案例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部,永定河东侧,是大兴新城的西边界,北起南五环,南至新机场北线,道路全长23km。此项目是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大兴区分区规划中的城市快速路之一,是连通北京西南部、大兴新城西部组团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地区的一条重要市级快速通道。
案例项目功能定位:一是完善大兴新城西部与中心城之间交通走廊布局,尤其是解决大兴新城六环路以北地区与中心城之间的联系,有效分担大广高速的交通压力;二是承担大兴新城西部组团与新机场之间联系的辅助通道功能;三是承担大兴新城西部南北组团之间的快速联系。
2.1.1 规划用地情况:项目东侧规划为建设区,西侧为非建设区。六环以北道路东侧规划以居住用地和产业用地为主,六环以南道路东侧规划以产业用地和镇区建设用地为主。
2.1.2 规划路网情况:案例项目共与25 条主要道路相交,其中高速公路3 条,一级公路2 条,二级公路2 条,三级公路5 条;城市快速路2 条,城市主干路9条,城市支路2 条。
2.2.1 规划新增的高铁线路在六环内与案例项目共走廊带布设,并拟在六环北侧位置新建高铁车站及S6 城际铁路车站。若高铁线路先行建成运营,将导致案例项目与高铁相近或交叉的部分工程实施难度大幅增加,故案例项目部分工程需与高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2.2.2 案例项目从某无线电收发单位的东侧经过,平均间距100m,最小间距51m,不能满足《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及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 13614—2012)规定的高速和一级公路1000m 保护间距,故穿越方案需征得其同意。
3.1.1 主要技术标准
在充分考虑案例项目在大兴地区及北京路网中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的基础上,结合交通量预测结果、服务水平以及项目在当地路网中的骨架定位,参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依据案例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确定主路采用城市快速路、辅路采用城市主干道的标准[1]。
根据道路功能定位、道路等级规划,通过分析交通量,为满足通行能力,设计速度应不小于100km/h。结合地形情况,参考本通道内其他通道的设计速度选定,因此该工程主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60km/h。
3.1.2 要点分析
在确定道路的设计速度时,需综合考虑项目的功能定位、建设条件、被交道路设计速度等因素。案例项目为新建道路,建设条件良好,考虑到案例项目的起点五环路、终点新机场北线高速的设计速度均为100km/h,案例项目设计速度采用100km/h 既符合项目的功能定位,又能保证换行到其他道路时的驾驶平顺性,故最后设计速度采用100km/h[2]。
3.2.1 研究确定起终点
案例项目是北京市新版总规中南部地区的重要交通干线,对服务大兴国际机场及新航城交通出行、完善城市南部地区路网体系、加强大兴西部新城与中心城交通联系起重要作用。
依据项目功能定位及规划部门建议,项目起点确定为南五环路,终点确定为新机场北线高速,车辆通过五环路实现与中心城的交通联系,通过新机场北线高速实现与大兴国际机场的联系。
考虑后期交通量的增加,此次对起终点方案进行了远期论证:根据《丰台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在京雄高速与五环路起点位置规划了两条进京通道,分为市内北通道和市内南通道。北通道可接到丰台北路,再通过丽泽路最终接入二环,通过四环、三环、二环逐步分流去往中心城;南通道向东接入京良路,再通过京开高速、新机场高速、京台高速逐步分流去往中心城。终点处立交方案需为远期的案例项目南延预留条件,该条道路为一级公路,可连通至西侧新航城内部[3]。
3.2.2 要点分析
受规划定位、建设条件等因素影响,设计过程中规划部门及业主单位常常在起终点确定问题上处于主导地位,设计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从交通功能角度深入论证起、终点选择的合理性,对于近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路段,也可以提出远期方案,方便预留条件远期实施。
3.3.1 路线总体方案
案例项目北起南五环,跨越京良路后与高铁线路平行共走廊布设,需与高铁线路共走廊约9km。
由于高铁建成后对其地基沉降要求极其严格,建议案例项目在与高铁线路共用地界30m 之内的先行施工或同步施工。具体需同步实施的建设内容为:匝道5 条,长度共750m,均为路基;西辅路1 条,长度共260m,均为路基。
3.3.2 要点分析
该走廊带是为案例项目专门预留的走廊,后为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新规划了高铁线路。因建设体制原因,铁路实施速度较快,若高铁先建成通车,会加大案例项目实施的难度。经多方协调,最终确定了案例项目与高铁线路共走廊布设的方案,同时要求尽量缩小走廊带宽度,节约用地。在道路与铁路双方建设单位的组织下,道路设计单位与铁路设计单位共同确定了同步实施的范围及建设标准。共走廊布设实施难度大、风险点多,除前期需多沟通外,实施阶段也应保持密切联系,如有变动,及时沟通解决[4]。
3.4.1 辅路系统设计方案
案例项目规划为城市快速路,道路规划有全线双向辅路,但考虑到六环以南区域非集中建设区,且线位东侧有一条平行布设的城市主干路,故建议六环以南辅路结合道路东侧城市主干路布设。
3.4.2 要点分析
辅路系统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适当与周边规划道路结合设置,减小建筑规模,节约建设投资。
3.5.1 无线电收发单位节点设计方案
案例项目从某无线电收发单位的东侧经过,平均间距100m,最小间距51m,不能满足《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及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 13614—2012)规定的1km 保护间距。无线电收发单位建议在此路段道路整体入地。后经多次协商,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评估单位进行影响测试评估,按评估结果选择设计方案。经各频段通用环境与模拟环境测试表明,案例项目对超短波以及卫星频段的相关业务没有显著影响,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对于短波,较难通过环境模拟方式进行评估,无线电收发单位建议由属地政府提供临时用地,将短波天线进行搬迁[5]。
3.5.2 要点分析
若在距无线电收发单位1km 范围内均采用地下方案,将增加约15 亿元造价,该路段不具备实施可能性。经建设单位、无线电收发单位、属地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目前无线电收发单位同意按地上方案推进项目[6]。
对敏感单位的影响评估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专业知识。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敏感单位所提出的要求,并评估其要求是否合理,同时从自身专业角度,为业主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在设计过程中,遇到重要节点时,应从成本、建设周期、使用功能等不同的角度进行多方面考虑。同时,尽量节约项目投资,保证资金的使用价值。城市道路设计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对设计人员的要求较高,尤其是在进行城市快速路设计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设计方法。作为设计人员,可以通过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设计能力,确保设计方案合理、经济。
具体而言,城市快速路作为大型线性工程,建设周期长,成本高,对沿线居民、单位的影响较大,项目落地难度较大。在设计过程中,首先,应深刻理解项目的规划定位,平衡各方需求,合理确定项目要实现的交通功能。其次,在保证交通功能的情况下,应尽量控制建设规模,减少占地及迁改工程,若由政府全额投资,财政压力较大,可以考虑采用其他投资体制先行建设,回收部分成本以减轻财政压力。最后,对于沿线受影响的单位及居民,应充分论证其受影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减小影响,同时平等沟通协商,尽量达成相互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