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雯
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马鞍山 243000
施工索赔是工程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其并非如民事或刑事索赔那样是概率极小,充满扯皮、纠纷的,通常情况下的施工索赔是对工程设计中的突发变故,或工程建设中导致某一方利益受损,一方当事人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索赔的一种常规性的经济补偿工作,其通常可以通过较为制式化的工作的流程完成。例如对施工用地原住居民的拆迁补偿,又或者发包方突然变更设计导致施工方受损而提出的经济补偿。施工索赔极大地影响到了工程的收入与支出,因此在开展造价工作中,必须要予以重视。
工程造价是贯穿整个项目施工始终的一项管理工作,从工程的整体设计投标、立项,到建筑的分工、材料采购、人员聘用、资源控制,再到工程最后的验收、交付、核算,都离不开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控制和管理。具体而言,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需要科学的评定、规划、把握工程整体的资金投入、人员规模、材料质量与数量;在建筑工程的开展中严格把控各类人力、物力资源的使用情况,杜绝浪费与贪污;审核工程的整体支出和消耗是否符合建筑工程的整体标的要求。
因此,工程造价工作,是一项降低企业经济开支,提升各类资源调配效率,保障开展工程建设的各类资金、人员、材料,能够合理、充分、科学的在工程中调配的重要工作。这一工作可以有效的减少建筑工程项目中产生的贪污与浪费等现象。因此,有必要开展合理、系统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保障企业的整体运营收益,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全面提升企业为建筑市场提供的工程项目具有较强的性价比,保障其能够获得较好的运营效益。
显而易见,施工索赔作为一项涉及到发包方、承包方和第三方经济利益的民事行为,是会导致这三个相关主体出现索赔和赔付行为的。
分开来看,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承包方的工程建设进度出现问题,不能按期交付,那么这时候发包方就可以向承包方提出工期索赔,而这部分索赔也并非全部由发包方所得,发包方也会将索赔资金中的很大一部分用于原有建设计划被打乱而导致的各类经济损失的填补。例如,在房地产建设项目中,如果出现工期延误的状况,开发商就要对业主赔付一定费用的违约金,某些大型房地产项目,还要使用一部分资金用于公共关系管理和舆论宣传,以避免交期拖延导致的各类不良影响。这一方面的索赔,对于发包方而言是对成本收支的一种平衡工作,而对于承包方而言,这一索赔则是导致了造价成本的拉高。
对于承包方而言,如果发包方给予的建设施工要求存在不合理问题,或发包方在中途更改了建设施工的设计要求、工期要求。那么,就会产生一定的额外开支,包括雇佣更多人员的人力成本、工作返工导致的物力成本、环境变动导致的财务成本等。为了填平这些成本,保障承包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其必然就会向导致开支拉高的发包方进行索赔。因此这一方面的索赔,则与上一种情境相反,是对承包方拉高成本的补偿,导致了发包方造价成本的上升。
1.工程的不确定性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项涉及到多方面人员,要素多、流程长的合作性工作,因此其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例如,长时间跨度导致的建设物流价格上涨、用工成本提高。这些不确定性是导致施工合同双方中的一方出现损失,并进行索赔的重要原因。
2.合同本身的缺陷
合同是连接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重要桥梁,如果合同本身就存在着例如措辞用句的指代不明、工作范围的划分不清,就会直接导致工程建设中出现一定的偏差,进而引发损失导致索赔[1]。
3.施工过程中违约现象
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发包方和承包方出于利益或规避政策风险的需要,对施工建设的某一环节进行临时调整、违背事前签订的合同约定。这时,就需要界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可通过协商确定赔偿和调整方案。
4.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由于业主或分包人提出的新要求或其造成的各种原因,导致的开工时间拖延、工期延长等事件造成的造价提高的索赔工作。工期索赔应对干扰事件对实际工作的影响值进行系统分析,核算实际的工期延误时长,提出索赔。干扰事件处于关键线路,那直接将工期增加值定位索赔工期。干扰事件处于非关键线路,应当将增加值与作业总时差与自由时差进行分析,若增加值大于工作总时差,则应当定索赔工期为增加值和总时差的差值定为索赔工期;若增加值小于工作总时差、大于工作自由时差,则不存在工期索赔,但要对因其产生的其他变更费用进行核算和索赔;若增加值小于工作自由时差,则因没有产生不利影响而无法索赔。
1.明确工程项目变更原则
如果工程项目需要进行设计变动。那么,首先是要明确划分双方权责。显而易见,如果工程项目的变更事项,是通过文件、指令等形式、按照正常流程下发的,那么就可以很顺利的依据合同规定,进行造价变动和调整并索赔;但是如果相关指令未通过正规流程,而是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通知,就有可能面对权责划分不明,索赔难以开展的问题。因此必须要通过书面文件进行工程项目相关变更内容的确认,明确双方权责,便于后续的成本开支索赔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其次,要坚持及时性原则。承包方相关经办人员应及时传达相应的工程项目的变更情况与内容,并及时进行相关的工程实施的调整以及成本的相应调整与变更,防止因为信息传达不通畅造成的工程进度、原料、施工人员劳动的浪费,减少因为项目变更造成的工程进度延长。从而在进行工程项目变更索赔中,更具有主动性地位,优化相关流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承包方的工作效率与工程整体效益。
最后,要坚持严谨性原则。在进行相关材料的组织、编纂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工作流程进行,形成严谨全面、符合规定的索赔意向书。注重相关证据、文件的全面性、完整性,相关索赔金额核算的科学性、系统性,相关事件行为记录的真实性、精确性,相关审核流程执行的严格性、合规性。从而保证整体索赔流程依法依规、严谨可查,保证索赔工作更加高效[2]。
2.提升相关工作的谈判水平
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索赔工作中,首先应明确双方在谈判中的地位是平等的,谈判的双方、索赔与被索赔的双方应依据各自的立场,针对工程项目本身的具体变动与成本开支变化进行充分的讨论,从而保证各方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应系统的测算、评估、审核项目承包方在工程项目变动中的实际支出情况与具体损失程度;项目承包方应提供全面、系统、严谨的证据与详尽的说明,论证索赔金额的合理性,以及出于工程需要进行的主动工程项目调整的必要性。并且,在双方的谈判与论证中,应时刻以工程项目合同以及由发包方发出的相关项目调整指令为基础,依据事实进行论证与诉求表达,灵活把握索赔的目标与尺度,牢牢守住谈判的预期底线,努力使谈判结果靠向预期的上线。
其次,应保证谈判的结果不损害双方利益,达成双赢,注重长远合作与健康发展。索赔方应注重把握索赔的尺度,在合理空间内,以平衡预算、补齐亏空为目的进行索赔工作;被索赔方则应该在工程变动时就对赔偿金额与范围进行大致评估,满足索赔方的合理要求,支付得当、到位的赔偿。从而保证双方的利益与诉求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促进双方进行长远合作。
3.严格缩减不必要开支
应在工程项目的变更工作的全程中贯彻成本导向,严格审核相关支出与变动,缩减其中不必要的开支。
在工程项目变更设计中,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控制不同类别的工程变动项目的索赔预算。在I类工程项目变更中,完全可以由施工方内部消化、转化使用的材料,不必进行赔偿工作;在II类工程项目变更中,应进行详细的开支设计,并经由第三方进行可行性与科学性评估,对增加的开支金额进行全面科学的设计与管控。
在沿线工程拆迁赔偿等政策性开支中,应严格进行资金管理分级,对必要开支,应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到位的支付;对可谈判开支,应积极进行谈判与斡旋,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一定程度的支付;对于不合理赔偿款,应坚决拒绝,表明态度,严防死守。
4.加强相关教育,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性
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有必要加强对于政策与形势方面的学习。及时掌握国家对于工程项目变更与概算清理的相关国家法规、地方政策、国家标准,提升对于市场经济的全面认知,加强工作中的市场意识与竞争意识,提升相关从业人员对于严格控制资金支出工作的重视程度与责任意识,明确工程项目变更与概算清理在成本控制、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施工索赔是工程建设中很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其是工程的不确定性、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变化、工程建设的违约等因素共同导致的。为了降低施工索赔工作所导致的不必要损失,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尽量降低施工索赔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因此必须要明确工程项目变更的原则、提升施工索赔工作的谈判水平和有效性、严格缩减不必要的开支、提升人员的专业性,从而更好地开展这一工作,以施工索赔这一工具,对施工涉及到的各方利益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