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晨晨,郭丛斌
(北京大学 教育学院/教育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71)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国对民族教育愈加重视,在提高民族教育投入,提升民族教育质量,推动社会良性流动以及促进教育公平问题上做出了很多努力。各级政府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尤其是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少数民族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由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受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在受教育机会的获取上也处于弱势地位。国家为了提升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机会,专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教育优惠政策。其中,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就是针对少数民族因经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原因导致教育落后于发达地区的一种合理性补偿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自1950年开始实施,主要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
第一,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从宽录取到优先录取。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开始于1950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文件指出兄弟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虽稍差,得从宽录取”。1953年教育部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3年暑期招生新生的规定》中提出,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系科的录取标准时,应优先录取。1962年,中央在批准《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时再一次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照顾办法。同年8月,教育部和中央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通知》,要求“同等成绩,优先录取”的办法。接下来的几年中一直实行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成绩的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直到十年内乱时期,少数民族政策受到破坏,停滞不前[1]。
第二,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优先录取和降分录取相结合。高考恢复后,中国对少数民族考生主要实施“优先录取”和“降分录取”相结合的优惠政策。1978年,教育部在《关于1978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同报考专业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和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适当放宽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分数段。1980年,教育部在《1980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中强调,确定部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班,适当降低分数,招收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对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此后,在1981年《教育部、国家民委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报告》、198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1992年《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指出,各大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对少数民族考生要遵循优先录取和适当降分录取相结合的照顾政策。
第三,21世纪初至今:优先录取、降分录取、加分录取多措并举。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愈加重视,通过优先录取、降分录取、加分录取等多种优惠政策,提高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教育部公布的《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提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各省、自治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对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05年,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第21条明确提出,对报考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加分或者降分的办法,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最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据此,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了不同的具体优惠政策,由表1可知分成了三类:第一类是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进行无条件加分,不过各个省份所加分值有所不同,最高的甘肃省和海南省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和15分,最低的江苏省仅加3分,大部分省份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为10分或5分。第二类是根据不同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采取分档加分,包括黑龙江省、湖南省、四川省等八个省市自治区。第三类是不加分,采取优先录取的方式,包括山西省、广东省和陕西省。近年来,随着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目前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认识日趋多元化,对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的优惠幅度有所降低[2]。
表1 2020年各省市自治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情况
随着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条件逐步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再加上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实行,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少数民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不断增加。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在校生由1997年的21.68万人增加到2019年的298.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比重从6.83%提高到9.86%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蔡文伯和伍开文通过对797名2013级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调查分析,采用描述统计发现相对于汉族学生,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提高了少数民族子女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3]。文雯等通过描述统计发现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为一部分因为家庭条件、来源中学和教育资源的省域差异而未能达到该重点大学投档分数线的优秀学生提供了入学机会[4]。黄雨恒和史静寰使用中国大学生学习与发展追踪研究(CCSS)项目2011—2016年数据,建立回归模型发现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高层次大学的学习机会发挥了积极作用[5]。叶锦涛和萧子扬利用首都大学生成长追踪调查数据(BCSPS),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获得途径和影响因素进行考察,发现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了高考加分政策[6]。
在教育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中显示,中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54.4%,已经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在中国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半数以上的高中生可以接受高等教育,此时学生和家长更加关注的是精英大学入学机会,接受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对于少数民族学生而言同样如此,只有进入精英大学才能在未来的就业竞争中获得优势。
那么,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为提高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其实施情况如何,效果怎么样,目前的研究大多采用理论分析和描述统计的方法进行探讨,采用计量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的研究较少[7-10]。随着高校扩招和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积极推行,提高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那么对于精英大学入学机会是否同样如此。中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化阶段,学生和家长更加关注的是高等教育质量,追求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所以探究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与精英大学入学机会的关系也显得尤为必要。有鉴于此,本研究选取某“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大学作为中国精英大学的代表,通过分析该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调查数据,探讨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实施现状及其对精英大学入学机会的影响,以期为完善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研究选取A 大学作为中国精英大学的代表,数据来源于A 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调查数据。A 大学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的世界排名位于前50,是一所学科齐全、学科水平均在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大学。此次调查获得有效样本1 193人,去除3名外国籍学生,最终筛选获得研究样本共1 190人,其中男生占62.9%,女生占37.1%,汉族学生占比90.8%,少数民族学生占比9.2%,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中有52.3%的学生获得了高考优惠政策,而47.7%的少数民族学生并未依靠该优惠政策,是通过裸分等其他方式进入A 大学。另外,少数民族学生在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学生中的比例为9.58%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与A 大学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差异较小,表明A 大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已有研究表明,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获得受到户口、家庭背景等因素的影响,结合本次调查所获得的数据,本研究通过建立二元逻辑斯蒂回归模型,分析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获得的影响因素。具体模型如下所示:
模型中,P为是否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概率,为二分变量,如果A大学中少数民族学生获得高考优惠政策,就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G为学生性别(0=女,1=男);H为学生户口(0=农村户口,1=城镇户口);E为父母亲最高学历(取父亲或者母亲一方较高的学历,1=初中及以下,2=高中,3=大专,4=本科,5研究生);I为家庭经济状况(1=家庭经济贫困,2=家庭经济中等,3=家庭经济富裕)②根据问卷中的调查“你的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属于:1.非常富裕,2.富裕,3.平均水平,4.贫困,5.非常贫困”,其中将非常富裕和富裕标记为家庭经济富裕,平均水平标记为家庭经济中等,贫困和非常贫困标记为家庭经济贫困。;O为父母亲最高职业声望(取父亲或者母亲一方较高的职业声望,1=较低,2=中等,3=较高)③借鉴李春玲职业声望分层研究,将学生父母职业声望分为较高、中等和较低。参见:李春玲.当代中国社会的声望分层——职业声望与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测量[J].社会学研究,2005(2):74-102.;L为家庭所在地(1=乡镇农村,2=县城或县级市,3=地级市,4=省会城市,5=直辖市)。
表2呈现了A 大学中汉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的群体特征。汉族学生中,男生比例为64.7%,明显高于女生的35.3%;而少数民族学生则与之相反,女生的比例(54.1%)要高于男生(45.9%);同样,少数民族学生中女生通过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进入A 大学的比例要高于男生,两者比例分别为62.7%和40.0%。不同民族的学生中,城市户口的学生比例均远高于农村户口的学生比例;不过相比于汉族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户口的比例(17.4%)要高于汉族学生中农村户口比例(12.6%)。此外,少数民族学生中,农村户口学生通过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进入A 大学的比例为63.2%,城市户口学生则为50.0%,但是两者差异并不显著。
表2 A大学汉族和少数民族学生的群体特征
A 大学学生中,少数民族弱势家庭子女占少数民族总学生数的比例要高于汉族学生的相应比例,而且获得高考优惠政策的比例也较高。具体而言,父母亲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下的,汉族学生的比例要低于少数民族学生比例;父母亲最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则汉族学生比例要高于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同时,少数民族学生中,父母亲最高学历为初中及以下的学生通过高考优惠政策进入A 大学的比例最高,为68.8%,父母亲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学生比例最低,为10.0%。在家庭经济状况方面,汉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状况贫困的学生比例为7.4%,而少数民族学生能占到15.6%,是汉族学生比例的2倍;家庭经济状况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高考优惠政策进入A 大学的比例最高,为64.7%,中等家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为50.6%,富裕家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最低,为40.0%。在父母亲最高职业声望方面,汉族学生中,父母亲最高职业声望较低和较高的学生比例分别为13.3%和49.2%,而少数民族学生则达到18.9%和38.7%。与此同时,父母亲最高职业声望较低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高考优惠政策进入A 大学比例为75.0%,明显高于中等(46.7%)和较高(48.8%)的比例。可见,相比于汉族学生,家庭背景处于弱势的少数民族学生更有机会进入精英大学。
汉族学生中,家庭所在地为乡镇农村和县城或县级市的比例分别为8.7%和23.3%,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则为15.6%和34.9%,明显高于汉族学生比例,尤其是来自乡镇农村的学生比例为汉族学生的两倍。家庭所在地在地级市及以上的,汉族学生比例高于少数民族学生。汉族学生来自地级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比例分别为30.3%、19.6%和18.2%,而少数民族学生来自地级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比例分别为22.9%、15.6%和11.0%。同时少数民族学生家庭所在地等级越低,其获得高考优惠政策进入A 大学的比例就越高,这表明与汉族学生相比,来自乡村和县城的少数民族学生更有机会进入精英大学。
为了进一步分析A 大学少数民族学生获得高考优惠政策受哪些因素的影响,本研究建立了回归模型进行探究,模型结果如表3所示。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少数民族男生获得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概率显著低于女生,男生的发生比是女生的23.9%。城市户口的少数民族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概率显著高于农村户口的学生,城市学生的发生比是农村学生的6.836倍。父母亲最高学历对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有显著负影响,父母亲最高学历越高,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概率就越低,父母亲最高学历每提高一个等级,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发生比就降低47.1%。家庭经济状况和父母亲最高职业声望对学生是否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无显著影响。家庭所在地对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有显著负影响,即家庭所在地行政级别越高,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概率就越低,家庭所在地每提高一个级别,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发生比就降低67.1%。
表3 A大学少数民族学生获得高考优惠政策的影响因素
本研究基于A 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调查数据,通过描述统计和建立回归模型,首先分析了A 大学中汉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的群体特征,其次呈现了不同群体特征少数民族学生获得高考优惠政策的现状,最后探究了影响少数民族学生获得高考优惠政策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中国少数民族学生的精英大学入学比例为9.2%,低于少数民族学生在普通本科高校学生中的比例(9.58%)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少数民族学生中,相对多数(52.3%)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高考优惠政策进入A 大学,且家庭背景较差和家庭所在地行政级别较低的学生获得该政策的比例和概率均更高。同时,本研究发现城市户口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概率显著高于农村户口学生。
中国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作为一种补偿性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为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作出了贡献。本研究发现,一半以上的少数民族学生获得了高考优惠政策,而且家庭背景较差的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可能性更高。可见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少数民族精英大学入学机会,并且能让家庭背景较差的学生受惠,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同时,家庭所在地在乡镇农村和县级地区的学生获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概率较大。表明该政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家庭背景较差以及乡镇农村和县级少数民族学生的精英大学入学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和阶层流动。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尤其是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为弱势的少数民族,促进了社会流动和教育公平。
但是本研究也发现城市户口的学生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概率显著高于农村户口的学生。相比于农村,城市的高中教育质量相对更高,所以加上优惠分数更容易达到A 大学的分数线,这就有可能让那些已经享有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时再次享有优惠政策,进一步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扩大不同家庭背景的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差距,引起教育不公。而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初衷是针对那些在少数民族偏远贫困地区和基础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地区的学生。近年来,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逐渐突出,一些获得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城市户口学生并不“弱势”,导致一些本该享受高考优惠政策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弱势少数民族学生丧失了机会,也造成社会上对该政策存在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产生了一定的质疑。同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学生,他们所接受的教育并没有和当地的少数民族有所差异,是否也应当享有高考优惠政策,这也是下一步改革和完善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需要考虑的问题。
总而言之,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有利于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精英大学入学机会,但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可能因为其基础教育质量较差,因而通过加分也难上精英大学。由此可见,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仅仅是一种手段,只是提高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一种策略,虽然起到了“输血”功能,但是没有“造血”功能,并没有解决少数民族教育质量问题,不可持续。所以要从本质上解决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平等问题,仅仅通过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远远不够,更多的是要关注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状况,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质量,这才是最根本的途径。发展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不能只依靠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需要坚持“重视基础教育”和“高考优惠政策”两手抓,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各个阶段的教育质量,而不是只在高等教育入口处发挥作用。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和讨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坚持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让更多的少数民族享有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促进了社会流动和教育公平。不过即使实施了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学生在精英大学的占比仍低于少数民族学生在整体高校学生中的占比。因此,要继续坚持执行并不断完善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聚集地,提高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入学机会,尤其是精英大学入学机会。
其次,提高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精准度。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完善以及中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环境、人文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外部实施环境也随之改变。同时,作为受益主体的少数民族内部也产生了阶层分化,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高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精准度,让真正社会阶层较低、家庭背景较差的少数民族学生获得高考优惠政策。因此,高等教育领域内对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的实施,应该打破传统的单一的以民族成分划分的标准,兼顾到民族间的地域差异、经济水平差异、文化差异、社会阶层差异以及少数民族受惠群体融入主流社会程度的差异,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察,以“差别对待”的原则来对待差异和多元化[11]。只有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才能真正让那些有所需要的少数民族群体享有高考优惠政策,也使得该政策更加合理、科学、有效。
最后,基础教育资源向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增加是建立在有质量的基础教育上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发展会影响其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虽然,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提高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但是仅仅通过优惠政策只是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问题,就必须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质量。目前,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教育资源比较缺乏,教育经费也较为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些地区的教育发展,导致这些地区的中小学校设施不齐全,优秀师资招不来、留不住,从而影响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因此,教育资源需要进一步向基础教育发展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形成良性循环,这才是提高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根本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