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丽娜
中共崇信县委党校,甘肃 崇信 744200
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事关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是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重大举措。
把改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突出群众主体,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思路,采取改造提升、改建达标、配套新建等多种方式,探索粪污综合利用,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统筹考虑群众意愿和承受能力,坚持建管并重,积极开展“厕所革命”整村推进。
长远规划,构建明确清晰的垃圾分类制度,对垃圾分类的具体标准、处置流程、实施方式、监管手段、责任落实等各环节作出精细有效的制度安排,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强化工作倒逼效应。垃圾分类不等于垃圾治理,更不等于垃圾减量,“垃圾革命”要立足于不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要树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理念,通盘考虑县城和县域内镇村数量、人口规模、运距条件、现有设施处理能力、未来发展因素等,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无二次污染的垃圾处理工艺,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
乡村风貌是一个地方最能够打动人心、嵌入记忆的符号。在乡村规划建设中,要尽可能地体现和保护一个地方的自然风貌和地域特色,坚持“一村一貌、一户一景”,努力实现农村风貌革命性变化。
1.要突出重点。坚持整体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突出重要节点,根据不同村庄的村情民俗、历史文化、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要素,对建设什么类型的村庄在目标上要有一个明确清晰的定位。要根据村情实际,因村施策、分类指导、差异化打造。
2.要突出特色。深入挖掘当地的民俗、历史、产业、文化内涵,把地域文化特色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规划设计中,加强对自然资源、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等文化遗址的保护,使美丽乡村与原生态的自然风光完美融合,力争做到一村一特色、一村一亮点,让群众“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3.要突出细节。细节决定品质,细节决定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表面上看似一些简单琐碎的小事,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简单,一些工作需要下足“绣花”功夫,才能出精品,达到理想效果。
污染防治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村生活污水、废旧农膜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是农村污染的主要来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整治。
要结合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加大河渠沟道、餐饮行业污水排放监管整治力度,把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起来,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要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形成符合农村实际、管理方便、运行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和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污水污染问题。要深刻汲取“非洲猪瘟”疫情教训,引导农户规范处理污水,坚决防止用泔水饲喂家禽引发新的疫情。
完善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立地膜残留监测点、废旧农膜回收点,实现回收网点乡(镇)全覆盖。大力推广一膜两用、适时揭膜、机械拾膜等技术,全面落实地膜“以旧换新”机制,引导群众集中清理田间地头、村庄周围、公路沿线的废旧农膜,不断净化土壤环境。要以资源化利用为方向,以蔬菜种植集中区、流通集散地、仓储库区为重点,加快培育尾菜处理利用企业。
加快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全面推广集畜禽养殖、有机肥生产、果蔬种植于一体的清洁养殖模式。
近年来,虽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要紧盯薄弱环节,整合项目资源,加快弥补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加强县域乡村规划编制管理,因地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明确当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现状,考虑好基础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确保规划符合实际,目标合理可行。要完善规划编制机制,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农民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体制。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规划同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等有机衔接起来,把市、县、乡、村四级城乡建设规划有机衔接起来,把农村改厕、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具体工作计划有机衔接起来,努力构建多规合一、重点突出、梯次推进的综合性、系统性、全域性规划格局。
交通等部门要抢抓国家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机遇,积极汇报衔接,争取实施一批自然村通硬化路、窄路加宽等项目,加快道路维修、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等工程建设,力争实现村社道路硬化全覆盖。乡(镇)公路管理站要充分发挥作用,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全力做好道路巡查、维修养护等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财政对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适当给予资金补助,并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切实解决公益性设施管护难题。要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选聘制度,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零转移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担任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管理,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和进退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的适当提高报酬标准,对职责履行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坚决调整,确保公益性岗位的作用发挥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