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检察新闻角度

2021-12-06 16:56胡卫卫
法治新闻传播 2021年3期
关键词:首例丹东案子

■胡卫卫

实践中,不少单位检察工作往往做得很好,案子也办得不错,却不知道怎么宣传,或者写出的新闻不鲜活,达不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没有找准报道角度,白白浪费了优质素材。那怎样找准新闻的角度?我认为,最基本的就是从新闻的六要素入手。新闻有六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下面我就谈一下如何从这六要素中找准角度。

从时间中找角度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时间上要求要早。如果我们一项工作抢在了前面,或者一个案子是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首例,就很容易吸人眼球。我们就可以从这个角度来写新闻。

比如2018年12月13日,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办理了一件案子,是丹东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也是全辽宁省首例国土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第二天,《丹东日报》2版头条刊发,丹东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审结,就是选取的时间角度。后来,《检察日报》刊载时标题改为《督促追缴2884万元土地出让金》,但副标题是“辽宁首例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也是选取的时间角度。如果把“首例”二字去掉,不突出时间,这条新闻就不够醒目。

当然,这是一般情况,新闻要抢先抓早。但有时时间晚了也能成为一条新闻的角度,因为正常时间该发生的事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发生晚了,也是新闻。比如,丹东市未检部门发的一篇稿子《一张迟到的贺年卡》,“迟到”两个字就是时间要素。贺年卡怎么还迟到了呢?检察官在其中做了什么?其中有什么原因呢?容易吸引读者读下去。

还有,一些工作或者案件发生在一些特殊的时间节点,比如节假日、婚礼日、开学季等等,人们往往比较关注,也可以作为新闻角度。比如,2020年5月10日,检察日报刊发的《微博直击:未检检察官护航开学季》,因为疫情的原因,2020年开学比较晚,这个时候我们检察官是如何护航学校开学的呢?老百姓也比较关注,这篇新闻就是抓住了开学季这个时间要素。

从地点中找角度

新闻都是在一些地点发生的,一些特殊的地点可能蕴含某种特殊的含义,也可以成为写新闻的角度。

比如,稿件《1600公里之外,他们感受到丹东检察温度》,讲的是一件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的案件,案发地是辽宁丹东,犯罪嫌疑人是几个农民工,家在1600多公里外的安徽。那检察官是怎么办案的呢?一是精心准备讯问提纲,让当事人尽量当天来当天回,省路费;二是通过网络签订法律文书,为了让他们省邮费,不同日期的法律文书还让他们集中一次邮寄;最后,还进行电话回访等等,一系列动作,体现了检察官人性化办案。让距离如此遥远的当事人都感到了温暖。如果把这个1600公里删除,不体现地点要素,宣传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再比如,新闻稿件《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在外地办案点》。主题党日一般都在党员活动室过,为什么这次开在办案点?一读才知道,原来是这个党支部大多数党员在外集中办案,不能按时回单位,于是党支部就在办案点组织过主题党日。事情虽小,却体现了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从这个角度来看,是非常好的一条新闻。如果不把外地办案点这个特殊的地点突显出来,就不能成为一条新闻。

从人物中找角度

每个单位都有一些先进典型,他们获得很高级别的荣誉,在全省甚至全国都算是名人,这些当然可以作为新闻的角度。

比如《刚刚!苏凤琴当选“全国先进工作者”》这条新闻,2020年11月24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共表彰1689名全国劳动模范和804名全国先进工作者。包括苏凤琴,全国检察系统仅有15人获此殊荣。用苏凤琴这个人物作为写作角度,当然是一条好新闻!

除此之外,涉及一些特殊群体,比如老人、孩子、妇女等等,属于弱势群体,容易牵动人的心弦,往往也能写出好新闻。比如《一场专家论证会后,解开八旬翁20年心结》,到底是怎样的论证会,解开了八旬老人20年的心结,非常吸引人读下去。如果不把八旬老人这个人物要素凸显出来,宣传效果恐怕要差一些。

从事件起因中找角度

有些新闻,起因往往引人入胜,当然可以选择这个角度来写。

比如,稿件《他为啥找61个亲朋挚友告自己?》。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深仇大恨,亲人告亲人的非常少,更何况是自己找这么多亲朋好友告自己。几句话一下子就把读者吸引住了。读下去,原来是煤矿老板刘某业,为了优先执行400万元“煤炭补偿金”,跟兄弟合伙,在工资表里作假,共找了61个亲朋好友,让他们到法院起诉自己,上演了一场打假官司的闹剧。最终,检察机关戳穿虚假诉讼骗局,刘某业等不仅没有拿到钱,还被判刑,锒铛入狱。选这个事件的起因“他为啥找61个亲朋挚友告自己”,是不是非常合适啊?该文被刊发在《检察日报》一版。

当然,这里面还掺杂着人物要素,就是61个亲朋挚友和他自己。也就是说,我们选取角度的时候,不一定考虑单一的要素,也可以综合考量,融合在一起来选角度。

从事件经过中找角度

有些事件经过挺有意思,本身就是一个新闻,我们也可以选为新闻的角度。

比如,骗取公证的事情,我们很少听说。公证受骗,这还了得!当然可以用这个作角度,《检察日报》刊发的文章《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公证》,副标题是“丹东元宝:深挖细查纠正一起错误公证”。不管案子细节如何,一听这个标题就想让人读下去。村民王某使用虚假房产证骗取公证,进而在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违规建房,并将该房出租给他人牟取利益。后来,丹东元宝区院的检察官经过层层剥茧给查了出来。

再比如,《检察官“擒贼擒王”破迷雾查办“隔山打牛”假官司》,一听这个事,就挺稀奇。什么是“隔山打牛”假官司?一读才知道,原来是两个包工头找到几个农民工,以拖欠工资的名义告自己,进而连带转包方以及发包企业,想通过这种方式讨要有争议的工程款。怎么“擒贼擒王”?原来是检察官从一个姓王的农民工身上找到突破口,查明了系列虚假诉讼假官司。文章用简洁明快的语言,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概括出来,从这个角度写新闻挺新颖。

从事件结果中找角度

有些事情,结果出人意料,让读者感觉非常新鲜,或者结果有一些特殊的含义,我们可以选取这个新闻角度。

比如,《检察日报》一版刊发的《公诉18年前命案,无退查无延期》。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人命案子,为了让证据更确实充分,怎么也得退查或者延期,毕竟,人命关天,马虎不得!这个案子偏偏没有退查没有延期,就提起公诉了!一读才知道,原来是检察官在办理批捕时,就精心制作了继续侦查提纲,而且在随后的侦查过程中,他们也实时跟进,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取证有关情况,确保了继续侦查内容均在移送起诉前得到落实,这才没有退查、没有延期,一下子有效降低了“案-件比”。用这个结果作为角度,多好的新闻!当然了,这其中还融合了“18年前”这个时间要素。

新闻角度的选取多种多样,并不局限于以上六种,还需要我们在检察新闻写作中多探索、多实践,找到最合适的角度,那样我们案件宣传的质效就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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