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建议

2021-12-06 13:27李开建
农技服务 2021年1期
关键词:村居会计制度集体经济

李开建

(福建省仙游县石苍乡经管站,福建 仙游 351259)

1996年,财政部颁发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2004年财政部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1],没有再提财务制度。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一些方面没有涵盖,基层在执行时难于把控,造成核算和监管缺漏失效;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施行已超过15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当今的工作需要,亟需补充和完善。2019年4月,农业农村部面向全国农村经管人员、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等公开征集关于修订《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意见建议,对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革建议,以期为完善这一制度的修订工作提供参考。

1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没有涉及财务计划

有关政策和法规都明确要求村集体应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各级各部门在集体财务监督检查中也要求必须有财务收支计划,而现行会计制度主要确认和规范会计原理、凭证账簿、核算程序、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等,没有涉及财务收支计划方面的内容和规定。

1.2 监管主体职责不明

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对基层财务监管机构和人员的权力义务作出具体规定;没有明确报账员、村居民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代理会计、“三资”监管机构、乡镇农经部门和基层领导在集体财务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没有财务审批人权力限制以及财务检查监督和审计方面的规定。

1.3 核算内容和管理标准不全面

现行会计制度的科目账户、资产分类、报废处理等已有部分不适应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财务管理要求:没有财务核算流程和账目过账移交期限等方面的规定;收益分配中没有公积公益金、管理费、福利费提取标准和比例;没有投资者和农户的分红分配低线;没有村居干部工资报酬待遇和管理费、会议费标准限额等。

1.4 部分权益未得到体现

现行会计制度没有或很少体现集体资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的规范处置和核算;没有集体经济合同、债权债务和资产台帐、计算机网络平台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1.5 内控制度和适用范围缺陷

现行会计制度的财务管理范畴有局限,没有对会计委托代理、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报废和盈亏处置、投资和举债、审计检查等制度程序上进行规范;没有采购和工程项目投招标、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捐资捐款等的实施监督和入账材料要求;没有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与村居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办企业等分账方面的规定。

1.6 没有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和责任追究

现行会计制度对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中较大的经济收支、资产资源开展利用、项目建设等如何实行民主决策没有体现。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如何理财,集体财务公开如何接受社会监督等没有明确规定。

2 改革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建议

2.1 建立财务收支计划

应明确村居要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且计划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中,收入计划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资产资源发包、出租、转让、拍卖收入,投资、入股、合作收入,预期转移支付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计划包括会议费、管理费、应付工资、福利费、村居干部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等。

2.2 优化调整会计科目和账户

会计科目和账户要按会计规范结合适用性尽量简化设置,核算内容和范畴要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农村实际进行调整。在对象范围上,应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界定的资产资源内容契合,即分为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并明确各类资产的涵盖范围。同时,应适用于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并明确与村居办企业、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

2.3 反映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和改革成果

要体现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将集体资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成果纳入财务会计管理监督范畴,建立台账,进行资产登记和核算。

2.4 统一财务管理要求和内控制度

明确财务核算流程,规范票据使用以及现金、支票、印鉴和银行户头管理;明确收入和支出凭证要素、审批流程、过账移交期限;明确村居集体物资采购、工程或项目建设、资产资源处置必须进行招投标或询价;明确集体经济合同、资产台帐、计算机网络平台等监管;明确按村居人口数对管理费和会议费进行总量限额控制;明确土地补偿费集体留成比例、收益分配顺序和比例、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提取最高标准、投资者和农户分红分配低线[2]。统一会计委托代理、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制度。

2.5 规范对外投资条件和程序

明确投资方案的条款和实施条件。明确集体资产资源拍卖、转让、入股、租赁应进行评估。明确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进行投资,可以参股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采取固定分红式投资;可以开发建设种养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利用闲置房产设施和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或合资合作进行投资。

2.6 规范财务审计工作

要体现审计工作规程,明确审计部门、审计范围、审计的法定职权、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建议以及审计执行等。

2.7 强化监管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明确村居报账员、财务负责人(审批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代理会计、乡镇监管机构、基层领导和主管部门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中的具体职权和责任。配套制定责任追究条款,明确处理处罚规定,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规定的按具体情形予以处理。

2.8 体现民主制度和财务公开

落实较大集体经济收支、资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等实行民主决策。规范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充分接受村民和社会各界监督。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管事项、理财时间、问题处置和反馈等监督形式和内容。

2.9 明确村居干部工资报酬标准

明确村居干部工资报酬根据村居规模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参考村居集体财力、当地人均纯收入、人口数、工龄等,按当地居民收入的倍数或系数计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明确村居干部在节假日、突发事件等期间的值班加班补贴;村居干部任职期间享有绩效奖励、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旅差补贴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干部标准执行。

2.10 优化调整会计科目和账户

明确减轻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负担,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审批不得对外捐资、赞助和慰问。涉农收费需经审核申报,未经审批不得向村民收取费用、筹资筹劳,禁止变相强制收取捐款、捐资。各界热心人士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捐款、捐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明确项目用途,规范使用票据,财务及时公开。

猜你喜欢
村居会计制度集体经济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
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及解决对策
村居
公立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实操易错点分析
《村居》高鼎
村集体经济是如何“无中生有”的?——杨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的成长之道
伊川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探索
破解空壳村,党建如何引领——以汉滨区壮大集体经济为例
村居
村居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