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莉
(滨州职业学院 山东滨州 256603)
校园足球是中国足球人才培养的塔基,更是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推动足球强国建设的有效抓手。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提前3年完成2万所中小学特色学校、102个试点县(区)、12个综合改革实验区的全国布局,校园足球普及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要想开展可持续的校园足球活动,仅靠教育系统单方面支撑是远远不够的,有必要盘活学校闲置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其中必然涉及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博弈。因此,如何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我国校园足球进一步发展所必须要应对的问题。大量文献表明,德国校园足球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密切,以巴伐利亚州为例,多达406所中小学与俱乐部或基地签署合作协议,使学生有条件在课内外接受专业教练员的指导,并有通畅的上升渠道,德国足球也因此从世纪之交的沉沦中成功复兴。因此,该文试从合作博弈的视角出发,探析德国校园足球成功开展的机制,以期为我国校园足球发展提供积极的启示。
18世纪末,得益于德国众多的英语学校,足球运动传入德国,并迅速取代德国体操成为最受欢迎的学校体育运动,随后足球运动又从教育系统向外蔓延[1]。然而在成长初期,足球运动由于对代表德国中产阶级的体操运动产生强烈的冲击,因而在许多学校被禁止开展,体操选手Karl Planck更是将足球运动形容为“类似猴子的活动”[2]。但是,这项生命力强大的运动仍然在艰难中前行,并在1900年成立德国足球协会(DFB),以“使足球成为德国一项受尊敬的运动”为一项特定目标。建立过程的坎坷令足球协会更加注重基层足球运动的开展,加之德国工业化、城市化、生活碎片化趋势使工人阶级对足球这项激情、解压的室外运动兴趣发酵,以1954年“伯尔尼奇迹”德国世界杯夺冠为契机,德国人民对足球运动的热情彻底释放,逐渐形成以俱乐部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体制,足球人口迅速扩大。至1990年两德统一前,联邦德国足协注册俱乐部超过2万家,会员多达482万人次,占总人口的6%,成为国际足联中足球人口最多的成员协会。
从历史的视野去追溯,重视校园足球是当前德国足球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的基础认知。1990年两德统一,足球人才培养受教育体制、社会组织磨合的影响出现明显断层,直接导致国家队青黄不接、联赛中外籍球员比例逐年递增[3]。为此,德国足协制定了“校园足球攻势”和“Doublepass2020”两个校园足球计划,因此“校园足球攻势”对开展基础进行全面的规划,共分为1000个迷你足球场地的建设、学校体育教师的足球培训、学校足球联赛的组织、学校与俱乐部的合作、女子足球队的建设5个部分,以培养学生对足球的兴趣为主要目标,让尽可能多的幼儿和青少年参与足球运动中。为此,德国足协在2012年出台“Doublepass2020”计划,要求参与的学校每周至少开设一堂足球课,由合作的俱乐部配套教练员,足协为合作提供资金、宣传上的支持。这种模式使学校和俱乐部的联系从课外扩展到课内,让更多学生有机会接受专业的足球培训。从德国校园足球计划中可以看出,社会力量能够弥补校园足球欠缺的师资力量,另外,业余俱乐部中有许多教练员是志愿服务的,这种文化氛围在减少俱乐部的经营压力的同时,为学校提供优质的服务。除此之外,俱乐部能够改善学校医疗条件、硬件设施,也丰富了学校体育活动的外延,因此,明确社会、学校互动发展的相关利益群体,并厘清他们之间的关系将有助于理解德国校园足球成功开展的内在逻辑。
利益相关者指任何可以影响组织目标或被该目标影响的群体或个人。“Doublepass2020”计划所推行的社区俱乐部与学校间合作模式是德国足球协会在既有利益冲突下的积极回应,以及利益各方博弈的结果。显然,学校和社区俱乐部的合作意向直接影响计划目标的实现,合作结果又同时作用于多个利益群体,因此,德国校园足球关联的利益群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得益于德国12年义务教育体制,每一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幼儿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学校自然成为孩子成长过程中主要的活动场所和关键的利益诉求方。这种诉求主要体现在德国素质教育的发展目标以及终身锻炼的宗旨上,这要求体育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而学校的体育教育资源远远达不到素质教育的要求,为社会足球走进校园创造了条件。
二是社区俱乐部。首先,德国社区俱乐部的性质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目标是让尽可能多的人群参与体育运动,组织行为学强调,组织行为由组织形态及目标决定,因此社区俱乐部有积极性去吸纳青少年群体,比如德国社区俱乐部推行成年人和青少年的差异定价,针对青少年会员仅收取成年人1/3的会费。然而从实施效果来看,仍然有许多青少年没有参加课外体育活动,这使得校园内开展的体育活动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其次,社区俱乐部与学校相比处于缺少资源的一方,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缺少资源的一方往往处于“智猪模型”中搭便车的“小猪”角色,难以成为合作的推动者[4]。这就要求一个全新的第三方出现以促进学校和俱乐部间的合作。
三是足球协会。德国足球协会成为第三方出现的必然性体现在3个方面:(1)德国足球协会兼具普及和提高两方面目标,普及是足球发展的逻辑起点,从课外延伸至课内的足球参与有助于扩大德国足球人才培养的“量”;(2)提高是足球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形成高水平运动员到高水平联赛,再到增加足协收入、增加青少年足球投入的良性循环,足球才能形成内生性发展,因此从校内足球课程的专业性出发有助于提升德国足球人才培养的“质”;(3)德国足球在2010年后受应试教育的冲击,学生群体中放弃课外足球训练的人数剧增,必然伴随青少年体质下降等问题,迫使足球协会设法将足球推向校园内;(4)从德国足球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历经低迷的德国足球国家队亟需成绩来重振形象,具有时代迫切性。
四是政府。“足球是和平时期的战争”,足球往往代表着国家形象和文化,德国人对于足球的关注和热爱更是凸显其重要的社会价值。显然,德国政府和足协,一个作为政策的制定者,一个作为政策的执行者,都是有动机促成合作的第三方,因此可以归为一类。
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交叉领域常常权责不清晰,因此存在许多短板[5]。学校和社区俱乐部的合作恰好属于这种情况,足球教育的供给不可避免伴随社区俱乐部对学校资源的索取,容易造成市场缺乏动力、政府没有改革需求,因此双方往往难以形成合作。
假设不存在第三方组织介入,学校的成本为文化课导致学习滞后、学校安全问题、学校足球场地使用权、与俱乐部沟通的交易成本,收益为体育活动外延扩展、专业足球师资提供、足球配套服务完善、体育教师足球教学拓展;俱乐部的成本为师资力量薪酬、交通成本、管理成本、与学校沟通的交易成本,收益为学生会员的加入、拓展教练员的教学方法、俱乐部实力提升、学校足球场地使用权。学校往往是俱乐部争取人才和体现社会责任的主要对象,学校出于对学生多元教育目标的考量也希望突破校园边界,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然而双方在寻找合作伙伴、促成合作协议中会产生大量交易成本。预期收益的高低决定了合作能否达成[6]。在此博弈中,博弈模型的参与人是学校和俱乐部。假定学校得到的足球教育资源(即学校收益)为E,代表体育教育目标占学校教育总目标的重要性系数为I,俱乐部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为R,学校交易成本为C1,俱乐部交易成本为C2,学生会员加入所增加的收入为S,俱乐部多付出的人员成本为T。那么学校选择合作的支付为E·I-R-C1,选择不合作则支付为A;俱乐部选择合作的支付为S-T-C2,选择不合作则支付为P,双方的支付矩阵如表1。
表1 学校与俱乐部合作博弈
当E·I-R-C1≥0时,学校选择合作,可以发现,现实中学校不选择合作的主要原因有两点:(1)I偏小,体育教育不受学校重视,因此学校不愿意付出成本促成合作,场地资源使用权的归属也会影响既得利益者;(2)R的存在,R的大小取决于风险发生概率及不利影响的大小,由于安全风险导致的后果严重,学校本身又是保守的风险偏好者,即使风险发生概率只有0.01%,学校也可能不会选择合作。当S-T-C2≥0时,俱乐部选择合作,虽然俱乐部性质为社会组织,但校园足球不是俱乐部责任的情况下,经济动因仍然是合作开展的必要条件。
双方博弈中选择合作的一方存在对方不合作的风险,需要支付交易成本,因此只有双方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合作才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德国足协为双方提供资金及宣传上的支持,使博弈方选择(合作,合作)策略并成功实践。假定德国足协为学校和俱乐部提供的资金支持分别为F1和F2,宣传支持为D,那么学校和俱乐部选择合作的支付分别增加至E·I+F1+DR-C1和S+F2+D-T-C2,双方的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
表2 德国足协支持下的学校与俱乐部合作博弈
从实施效果来看,显然E·I+F1+D-R-C1≥0且S+F2+D-T-C2≥0,宣传上的支持和政策效应使学校获得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的同时促进生源,有助于达成学校的教育目标,资金支持则帮助俱乐部分担业务拓展的经营成本压力,因此德国足协的介入促使博弈双方预期收益提高,从而达到纳什均衡。
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计划实施的必然性,资金支出由德国足协和联邦健康教育中心(BfGA)共同承担,阿迪达斯赞助实物,足协结合BfGA的形象强调足球教育儿童和青少年的价值观和超越体育教育的社交技能,BfGA则完成相应的体育教育目标,阿迪达斯给予学生实物的同时培养他们的品牌认知,最重要的是计划培育大量足球人口,使整个德国足球受益。
学校、俱乐部、足协是德国校园足球相关的三方利益群体,学校以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俱乐部有普及足球运动的社会责任,同时存在经营压力,足协兼具足球运动普及与提高的社会责任。学校需要俱乐部的师资力量丰富学生教育内涵和足协的宣传提升学校美誉度;俱乐部需要学校的生源增加俱乐部收入和足协的资金支持;足协需要俱乐部输送专业足球人才,也需要学校培育潜在足球人口。
从上述需求关系可以看到,三者之间相互依存,有各自利益的同时必然存在共同利益促成合作,因此有必要明确德国校园足球谁来获益。显然,学生是校园足球的主体,也是三者共同的出发点。足协在培养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也存在选材的目的,俱乐部学校同样需要学生会员的收入维持经营,柏林SV Empor俱乐部的体育竞技总监Carsten Maaß认为与学校合作是俱乐部争取学生会员的好方法,学校则重视足球团队协作中体现出的多元价值。
在德国足协介入学校、俱乐部合作前,双方合作行为较少,以巴伐利亚州为例,合作的足球俱乐部和学校从2007/2008学期的164组增长至2016/2017学期的406组,全国大约18%的俱乐部与全日制学校合作,并呈上升趋势,说明“Doublepass2020”计划激励了合作行为,激励的方式分为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一方面德国足协为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德国足协的宣传使社会形成热爱足球的文化氛围,进一步促使学校和俱乐部有意愿与对方合作,因此第三方的激励行为是促使社会与学校融合的重要途径[7]。在合作过程中,德国足协只提供服务,具体合同范围等方面均由双方协商决定,州政府则建立相应的配套服务,例如巴伐利亚州学校体育办公室专门成立了sport-nach-1机构,以帮助资金落实和协调工作。
从博弈模型中可以看出,足球教育资源的实力是影响学校选择与俱乐部合作的关键因素。德国作为世界上教练员体系最完善的国家,拥有1070名职业教练员、5500名A级教练员以及数以万计针对青少年和儿童的E、F级教练员,他们大量服务于社区俱乐部中,在发掘学员潜力、培养对足球兴趣等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正因如此,学校考量学生多元培养目标时会选择俱乐部的足球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