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背景下“工科设计”与“艺术设计”关系思辨

2021-12-05 22:46祝帅石晨旭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社科艺术设计学科

祝帅 石晨旭

近年来,由于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科技、5G网络等数字技术的促进,跨界研究成为容易引起关注的创新成果。以信息科学技术手段参与艺术创作的案例蓬勃兴起。这使得艺术学研究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工科背景的研究者进入设计学领域。作为新文科的设计学当然鼓励交叉学科的研究,但这种研究一定是建立在尊重所交叉的学科固有的学术历程和学科特点之上的,是一种必要的补充而非根本的替代。对此,我们基于近年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重大项目、年度项目)立项、重要人才称号及省部级社科类奖项评审情况,并结合近年来设计学领域中代表性学者观点,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文本分析,并对设计学学科理性发展提出建议。

1.“降维打击”式设计学研究的产生及其根源

2011 年,国家学科目录调整,“艺术学”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原目录中的“设计艺术学”更名为“设计学”,并上升成为一级学科,并且目录中注明“可授予艺术学、工学学位”。在这种背景下,的确吸引了一些有条件的艺术设计研究者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但更多时候是很多以往从事工科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等)的学者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尤其是艺术学项目),也有很多理工科背景的专家加入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评审专家队列。由于文科、理科固有的差异,使得理工科背景的学者申报、评审艺术学项目带有天然的优势。反之,艺术学背景(尤其是艺术院校)出身的设计学者则很难申请到自科基金,更遑论担任评审专家。有申请者形象地将这一工科设计抢滩艺术设计资源的现象称之为“降维打击”。

众所周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简称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简称自科基金),分别是我国文科、理工科国家最高级别的科研资助。其中,由于历史的原因,艺术学作为单列项目,是一个从属于国家社科基金但又相对独立的类别。以往,设计艺术学研究者一般仅限于在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中申请“设计艺术研究”的相关课题。随着设计艺术学交叉研究的发展,在国家社科基金非艺术学项目中的“传播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历史学”等门类下出现了设计类的立项(如2017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设计形态学研究》即列为哲学门类)。与此同时,工业设计领域的学者一般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直以来,大量国家自科立项课题名称中也带有“设计”“设计学”的字样。但是一些理工科为核心的研究,因为题目当中挂了“设计”一词,因此入选为艺术学研究的范畴。诚然,设计学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概念,尤其是其中的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的确可以放在理工科学院,如机电学院。但对于艺术学项目和奖项来说,应该优先资助和鼓励对本学科体系有贡献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首先需要资助的是核心问题指向艺术设计的重大课题,避免选题狭窄、偏门。一些理工科为主的技术命题,放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中来评审、与其同类学科申报者竞争,方能更加合理掌握资助的标准。

在提倡“跨界”与“新文科”研究的背景下出现这一“田忌赛马”式现象,本来合理合法、无可厚非。更何况近年来,在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目当中也开始设立“交叉学科研究”的门类进行专门的立项资助。但是,值得管理部门和广大教育、科研人员注意的是,近年来在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和各种人才头衔、奖项评选中,时常出现一些较为投机的选题,往往在其本人所属学科水准一般的申报书便可以在社科基金尤其是艺术学领域获得立项。一些自然科学中ABC 的常识性题目屡屡成为社科基金资助的“前沿成果”,甚至出现了套用艺术课题名称的“假”艺术学课题,靠理工科术语“蒙骗”艺术学背景的评审专家,并顺利获得立项资助的情况。更有甚者,已经有少量在自然科学领域资质一般的研究者,利用现在设计学领域鼓励交叉研究且评审专家缺乏理工科背景的这一信息不对称,从而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强占艺术学科的有限资源。除申请基金外,还申报了各种人才头衔,甚至形成风气,致使有专家认为这是一个“敏感”话题而避而不谈。

我们认为,分清楚设计研究中哪些属于“艺术”的范畴,哪些属于“工科”的范畴,不但是一个可以讨论、应该讨论的学术话题,而且是让设计学正本清源,维护艺术学领域的基本利益所必须加以充分论证的问题。为了理顺学科知识体系之间的关系,指导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我国建立了学科分类体系。虽然艺术学理论不是一门封闭的学科,但艺术学专项课题设立的目的首先是希望随着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凝聚并形成这门学科的主体性和核心竞争力。所以,当务之急是鼓励各种背景的研究者朝着打造中国学派艺术学理论的共同目标而努力,构建中国艺术设计研究的学科主体性。

2.业内专家代表性观点的综述与评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艺术学理论学科组召集人仲呈祥在“范式与外延——2019·第二届艺术史学科发展研讨会”的演讲《艺术史研究中的历史意识和哲学意识》中叙述了设计学成为一级学科的原委:“但是国务院学位办的领导说,必须把美术学和设计学分开,设计要独立。如果不独立成一个一级学科,就把设计学拿走。拿到哪儿去?拿到工学去。我知道这位领导人本身是院士,是研究计算机专家,他认为可以在工学下面设一个‘工业设计’学科。但是,‘设计’被拿走之后,我们艺术就麻烦了,美术学大学科领域便不完整了。我只有‘耍赖’,我说:‘咱们都不要当钱学森的叛徒。’他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说:‘钱老丢下了钱学森之问,高等学校为什么培养不出钱学森一样的大家?……如果把设计归入工学,不就是按一般工学的思维来统领它吗?能行吗?’今天要考核艺术学里的设计学的水平,很重要的一个指标是考量设计者主体自觉注入的美学思想的含量,这才能行,不能背叛艺术拿到工学去。最后国务院学位办的领导妥协说:‘那好吧,再多给你们一个一级学科。’”但也正因此,长期以来,由于工业设计和艺术设计领域的隔阂,使得来自工业设计领域甚至艺术设计领域的部分专家产生了一些观点的对立。究其原因,正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设计学学科组召集人郑曙旸所看到的:“最近,我在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组当召集人,就发现这个问题。设计上有两拨人,一拨人是学艺术过来的,所以对工科方面是极排斥的,……另一拨人来自学工科的那边,最典型的就是浙大,工业设计是设在机械学科下边的。……这两拨人,从1952 年全国的大学院系分割以后就被分离开。从那天起,就种下了一个祸根,大家都只有专业概念,而没有整体概念。”[1]

观点之一:设计学不属于艺术学的科学体系,应将设计学独立成为和艺术学并列的学科门类。一些来自工科领域的专家(包括一些院士)认为,应该让设计与艺术拉开距离,甚至认为设计应该划入工科(自然科学),在艺术学体系中只保留工艺美术。对于设计,应该独立成为和艺术学平级的学科门类。需要注意的是,持这种观点的也并非只有工学领域的专家。一些艺术领域的专家也表明了类似的看法。如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当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首席专家李新风便认为,中国当代艺术体系中不应该纳入设计学,取而代之的应是“工艺美术学”。因此,在李新风建构的中国当代艺术体系中,有作为特殊艺术学科的工艺美术学。在他看来,设计学不是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但设计学是从工艺美术学发展而来。对应地,在我国艺术学研究实践领域的表现,就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我国艺术科学的最高科研机构。该院至今为止仍然没有设立设计研究所,而只有工艺美术研究所。该院博士生的招生学科中,至今也没有设计学一级学科,而只是在美术学下面招收美术设计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尽管李新风对当代艺术体系的构建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如果完全把设计学从艺术学中剔除,则既不符合当代艺术的发展趋势,也与国内艺术院校、艺术系科中聚集了大量设计学教师的现状不相匹配。毕竟在目前,设计学还是艺术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艺术设计类教育也是我国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该建立一种“大艺术学”的观念,艺术学体系中不能没有设计学。虽然目前有学者呼吁设计学脱离艺术学门类,上升为独立的学科门类,但毕竟现在的设计学一级学科仍然隶属于艺术学学科门类。因此,不管“设计学升门”建议是否成为现实,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社科评奖/人才头衔中都不能没有艺术设计的位置。这是作为交叉学科的设计学“学科间性”的一种体现。

观点之二:应该避免提“艺术设计”或者“设计艺术”,只叫作“设计”。眼下,由于工科设计学话语的强势崛起,越来越多的“设计艺术”“艺术设计”的提法变成了“设计”。如广州美术学院教授童慧明在《要“设计”,弃“艺术设计”》一文中指出:“由于‘设计’被贴上了‘艺术’的标签,尽管与‘艺术’有关的知识与技能在当代设计师的知识构架、能力范围中依专业领域的不同可能仅占10%至30%,仍旧导致了大学官僚与公众将‘艺术’的成分放大,错视为设计教育的全部。”[2]我们当然不能将设计中艺术的成分过度放大,但同时我们要避免另一种极端化,就是忽视在设计中艺术的重要地位,认为“设计”是一个不言自明的知识领域,而无须加以各种限定语。

但是,“设计”一词在中文里有太多的内涵,这也是造成当前设计学科项目中混入许多非艺术学因素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设计学学科组召集人许平在专著《视野与边界》中,也提出要限制设计学的“视野与边界”问题。[3]反应在实践方面,在一些和艺术比较密切的实务领域中,仍然有“艺术设计”或“设计艺术”的提法。如全国美展的“艺术设计展区”,北京服装学院的学报《艺术设计研究》等,这些都是设计发展不能脱离艺术之限定的约定俗成的实例。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人才称号、奖项对于艺术类设计学科的发展具有标杆作用,因此我们主张,在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社科类奖项和人才头衔评审中,对“设计”相关学科的提法、指南相关题目的表述中,“设计”的前面还是应该加上“艺术”这一修饰语,以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观点之三:应该以“工业设计”作为全部设计的代名词。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工业设计概念更大,所谓“艺术设计”只是一个伪命题。如柳冠中认为,应该以工业设计的思维方法“事理学”作为整个设计学的方法论,而完全把审美、创意等艺术设计的核心范畴降低到次要位置。持这些观点的学者,无疑认为只有工业设计才是真正的设计,艺术设计在工业设计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本文认为将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二者整合为“设计学”,目的就是使艺术设计与工业设计相互制衡。因此有必要寻求并建立一种设计学的“学科间性”,使得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并行不悖,协同发展。[4]我们当然同意设计学科发展需要从自然科学中借鉴研究方法等养分,对于传统的设计史等艺术设计的研究方法来说,这些借鉴自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方法和范式,对于设计研究来说应该是一种“补充”而非“替代”。这样看来,“设计学”并非一个水果沙拉,无论把设计学放在美术学院,还是置身于综合大学,设计学目前所从属的“艺术学”学科门类,本身就规定了设计学的艺术学科属性。现行学科目录中所标注的设计学一级学科可以同时授予艺术学和工学学位的提法,是在这一学科基础上设计学“学科间性”的体现。

3.设计学类基金项目、社科奖项及人才头衔申报审查阶段的甄别建议

首先,在各种科研项目、奖项及人才项目评审中,加强各管理部门之间的横向交流,针对交叉学科题目制定引导政策,完善顶层设计。

在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环节,针对一些交叉学科的选题,可以由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的社会科学司联合负责科学技术的科学技术司合署办公,做出甄别和调整。在国家级科学基金评审方面,也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统筹规划考虑,对申报艺术类项目的理工类设计研究在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学科(非艺术学)项目中进行调整,并将其按照真正合适的学科归属进行评选。例如,“绿色设计”“可持续设计”“仿生设计”等研究领域可归属于自然科学中的“交叉学科”项;同时,在国家社科基金(非艺术学)和自科基金及科学技术奖项的评审中提倡并注重艺术性的培养,鼓励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吸纳艺术学的专家进入团队。同时可在申报通知中加入明确的提示语,如“设计艺术类选题(成果)优先鼓励工艺美术、创意与平面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研究人员申报。对于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等学科人员申报时,应依据‘学科相近’的原则,优先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科学技术奖)。”在倡导交叉学科研究的同时坚守设计学作为艺术学学科门类组成部分的基础属性,鼓励理工科研究遵循艺术本体,产生更多优秀的跨界融合成果。

其次,切实发挥《申报通知》《选题指南》《成果要报》等官方文件的导向作用,优先鼓励艺术设计类选题,避免出现非艺术设计类的名目。

在指南中,优先鼓励侧重艺术的“艺术设计”类学科,鼓励设计史类等比较“冷门”的选题。建议在《指南》中出现的设计艺术类选题中,尽可能多地使用“艺术设计”或“设计艺术”等限定词,避免直接出现容易让工科产生歧义的“设计”词汇。如2020 年《指南》中的“中国设计思想及设计理论研究”可以写作“中国艺术设计思想及艺术设计理论研究”。“设计政策研究”则可以写作“设计艺术政策研究”等,以此类推。指南中尽可能避免出现非艺术设计类的设计门类,如城市规划设计、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设计、计算机设计、工程设计、交互设计、界面设计、服务设计、机械工程设计等。

再次,根据课题主持人(或奖项及人才头衔申报人)的学术背景、二级院系、行业资质、前期成果等进行初选。

建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重要人才计划(设计学类)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初审通过的申报人至少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申报人有相关艺术门类下设计学专业学习、教育经历。课题主持人本人的本科、硕士、博士至少有一个学历毕业于艺术设计类相关专业;或者曾任艺术设计类相关专业博士后;(2)如果申报人没有相关学习、工作经历,则应进一步根据申报人(含课题组成员)现任职二级学院的所在学科是否属于艺术学门类进行遴选。建议申报书要求申报人明确写明所在二级单位(学院、系别)的信息。如申报人所属单位属于专业的艺术类院校如中央美院、中国美院,或综合大学的艺术类相关学院则可以入围。(3)申报人如具备艺术类国家级行业协会(如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等)会员资格,或入选过国家级艺术类大展与赛事(如中国美术奖、中国摄影金像奖、全国美展艺术设计展区)等经历也可入选。(4)审查申报人近五年来是否具备艺术研究方面的前期成果。成果形式可以是公开出版的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纵向课题,如发表在艺术类、美术类核心期刊或CSSCI、A&HCI 期刊的论文数量,及专业的文化、美术类出版机构出版的艺术设计类专著情况等。

最后,在课题或成果评审初审过程中,重点关注主题词和研究方法部分,采取一些技术性的筛选策略排除非艺术类设计学的选项。

在主题词方面,根据申报项目/成果的标题和主题词(关键词)进行筛选。对于项目/成果标题、主题词当中带有明显的“技术”关键词的课题要进行重点的审视。对主题词与艺术无关的设计选题直接排除。此类容易打擦边球的常见主题词包括“航空器设计”“土木工程”“机电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水利水电”“计算机设计”“集成电路设计”“芯片设计”“运输设计”“道路交通设计”“城市规划”(以上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再如“人工智能”“大数据”“运载系统设计”“交互设计”“社会创新设计”(以上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学类项目)等。根据标题和关键词筛选,可以直接排除研究的重点是某项技术、不适宜列入艺术学范畴的选题。在研究方法方面,考察成果/申报书研究内容设计,兼顾各类研究方法的平衡。避免以理工科的数据推演逻辑全面替代艺术理论研究范式,剔除简单套用数据和统计学方法进行自变量、因变量交叉研究或“基于某某方法的某某研究”之类的工业工程设计类选题。建议可将以上标准与函评与会评专家进行充分的讨论,争取达成共识,以便在评审过程当中做到既能够充分鼓励跨学科的新成果,又要在学科融合的大势之下,保住艺术学研究的阵地。

此外,在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的专家遴选方面,要注意保证来自艺术领域的专家占主体地位。这里所说的来自艺术领域的专家,既包括来自我国独立的艺术机构(中国艺术研究院等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各大艺术学院、各大美术学院)中的从事设计研究方面的专家,也包括来自综合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的专家。建议上述领域的设计学学科专家在通讯评审环节占到85%以上(包括这些院校中从事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方面的专家)。向广告与平面设计、服装设计等弱势设计学科适当倾斜,并且重视传统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方面的专家参与。

4.关于中国美术家协会增设设计理论艺术委员会的建议

要想彻底解决“降维打击”的现象,除了设定各种限定条件外,艺术学界还应该主动发力,积极引导。由于全国文联系统尚没有设置全国性的设计艺术家协会,因此中国美协应该承担起设计理论管理的行业职能。况且,自从1986 年第四届全国美展设立宣传画类别以来,美协就与设计结下了不解之缘。尤其是自从1999 年第九届全国美展设立艺术设计展区之后,美协对推动中国当代设计的发展居功至伟。21 世纪以来,中国美协又陆续成立了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等艺术设计方面的艺术委员会,为推进中国当代各个设计领域、门类实践、创作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也应该指出,在对中国设计理论研究的引导和建设方面,目前美协还没有充分发挥与这种实践引领相适应的作用。其中,尤其令设计理论界广大同仁感到困惑的是,中国美术家协会虽然有美术理论委员会和各个门类设计的艺术委员会,却迟迟没有成立设计理论委员会。

首先,中国美协设立设计理论艺委会既有必要,也有前期的基础积累。实践的高速发展离不开理论的及时指导和总结。眼下,各个设计实践领域的发展也对中国原创设计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设计实践发展中出现的数字设计产业、人工智能伦理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急需理论研究的指导。然而,不管是人民团体还是社团,迄今为止国内都还没有正式成立设计理论研究者专门的学术组织,这与我国设计实践蓬勃发展的局面很不相称。尤其是当前设计学发展有过度工科化的倾向,急需有权威的行业组织来维护和调整,不失设计中艺术的本体和初心。

实际上,中国美协已经具备做好全国设计理论研究的组织和引领工作的良好基础。此前,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在多种工作中,已经将设计理论作为协会工作的一个方面。例如,2012 年,在中国文联主办的“第八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中,就出现了设计理论方面的获奖作品(祝帅《而立 未立——中国平面设计三十年》获得二等奖)。在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的评选中,也首次出现了两部设计的著作获奖(杭间《设计的善意》、祝帅《中国广告学术史论》同时获得三等奖),一篇设计的论文入选(周博《字体家国——汉文正楷与现代中文字体设计中的民族国家意识》)。此外,在全国美展·当代美术创作论坛、“历史与现状”首届青年艺术理论成果评选与研讨会等中国美协主办的活动上,也常常见到一些设计理论家的身影。这些都是中国美协主持开展全国设计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基础。

其次,美术理论委员会与设计理论委员会应分别设置,二者不宜互相取代。根据一些设计理论研究同行此前的理解,原以为“美术理论委员会”可以逐步纳入设计的内容,但从2019 年6 月28 日新近遴选出的第四届美术理论委员会的35名成员(包括领导机构和普通委员)的构成来看,除副主任杭间、委员赵农两人的研究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包含设计之外,可以说现在的美术理论委员会人员构成中的绝大多数成员并不从事设计研究。事实上,当今设计学已经成为与美术学并列的两个一级学科,现在的美术理论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显然已经远远滞后于设计学蓬勃发展的现实。

此外,在学科构成、理论框架、研究方法等方面,作为艺术学和工学交叉学科的设计学研究,也与以史学为主体的美术理论存在较大差异。美术理论当然可以与设计理论形成横向的对话与借鉴,但正如壁画和油画的互相借鉴不能否认这是两个不同的画种一样,设计理论发展中的问题也应该由专门的设计理论工作者来研究、解决。并且,从从业者规模来看,我国现有数百所高校开设设计专业,且攻读设计理论硕士、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青年学者与日俱增,从事设计理论研究、设计教育的工作者的规模与美术理论研究、美术教育至少旗鼓相当。

最后,团结全国中青年设计理论工作者,大力启用会员中的设计理论人才。在人才方面,早在2010 年就已有以设计理论相关成果和条件入会的学者。从近年来中国美协公布的新会员名单来看,也并不乏设计理论方面的专业研究人才。仅以2019 年新会员为例,纯粹从事设计理论研究(而非设计实践)的就有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周博副教授、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冯健副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刘托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刘佳研究员等多人。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以往美协对设计理论方面的人才,尤其是中青年人才的挖掘还很不够,因此有大量从事设计理论研究的出色学者还没有被美协吸收为会员。本文建议借此契机,能够在挖掘、启用会员中已有的设计理论人才的同时,也进一步团结全国范围内的设计理论工作者,将一些在设计理论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尽快吸收为美协会员或设计理论委员会成员。

在设计理论委员会人才构成方面,建议尽可能以40-55 岁的中青年设计理论家为主体,并且尽量避免与各设计实践委员会及美术理论委员会成员过度重复。因为设计理论不同于美术理论,其自身更新换代比较快,尤其是与社会时尚、生活观念、行业潮流等关系密切。一些中青年学者已在设计理论方面做出了突破性的贡献,因此宜在兼顾各年龄段的基础上,从全国各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代表中推选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候选人,以体现广泛的代表性。

5.结语

眼下,教育部的“新文科”建设已经看到设计艺术哲学等人文研究的重要性,希望避免片面研究带来的人与自然对立、生态环境破坏等后果。在这样的背景中,我们强调坚守艺术设计的“艺术”底线并不是限制交叉学科的发展,而是要在其中仍然明确艺术设计研究的重要地位和价值,发展好艺术设计的根本,使它能够对各种交叉学科设计提供必要的审美支持与伦理制衡,使人们认识到在越来越广泛的“大设计”框架内,审美和视觉的问题不仅不是微不足道的,而是更加不可或缺的。此时,在我国的各项科研引导政策和工作中明确这一原则具有非常迫切的现实意义,能够及时避免在学科大发展的时候出现过犹不及、舍本逐末的乱象。因此,本文的目的就是在鼓励交叉学科研究的同时,遏止“降维打击”等设计学研究“投机”现象的发展态势,在“创新”的同时不忘“守正”,使中国设计学学科建设稳健发展。

注释:

[1]郑曙旸:《我的同事老柳》,见柳冠中:《事理学方法论》,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9 年。

[2]童慧明:《要“设计”,弃“艺术设计”》,《装饰》2009 年第12 期。

[3]许平:《视野与边界——艺术设计研究文集》,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4 年。

[4]祝帅:《论设计研究的“学科间性”》,《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08 年第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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