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 一
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已经由资源和劳动力驱动转变为科技创新驱动。科技人才无疑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资源。科技人才评价作为选拔、任用和激励科技人才的重要手段,是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大力提升人才评价的有效性,才能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更好地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发展。
河南省由于专家资源有限以及考虑到评价考核的客观性、易操作性,不少地方将考核内容细化为能够量化的标准,导致评价重点有所偏移,评价导向出现偏差。这些量化数据虽然从一定意义上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易操作性,但忽略了创新,降低了科技人才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成果转化能力等评估的准确性,导致评价结果与评价目标相矛盾。
1.指标权重配比不合理。总体来说,人才评价标准中对已有成就的评价指标权重高于对发展潜力的评价指标权重。除了论文数量和质量权重配比不合理外,被评价者的学历、职称以及以往的奖项、荣誉等权重配比也普遍偏高。因此导致评价导向出现偏差,评价指标缺乏信度,评价结果缺乏效度,对于那些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来说有失公平。
2.评价指标分类不足。从目前河南省的评价指标体系来看,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人才使用的评价指标大致相同。2019 年7 月,河南省出台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 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中专门提出“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视“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产业发展贡献、科技服务满意度”等评价指标,但并没有明确人才分类评价问题。
1.管理人员专业不强。科技领域涉及的细分专业很多,在申报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专利、业绩等内容专业性很强,负责科技人才评价工作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以解决申报过程中所出现的专业问题。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人员、时间、资源等限制,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岗前培训。
2.评审专家资源匮乏。一方面,由于地方资源有限,同行专家屈指可数,采用最多的方式是跨地区聘请专家,这种临时组建的专家组难以常态化,无法建立评审专家库。另一方面,跨地区聘请专家多由同行推荐,政府职能部门相对比较被动,评审专家对地方情况的把握不准确,可能会出现评价不准的现象。
3.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一方面,由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价模式尚未形成,河南省人才评价仍然以政府为主,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参与较少。另一方面,目前河南省关于第三方人才评价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较少,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的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不高,发展相对滞后。
1.注重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明确评价目的,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避免一味追求“量”而忽略“质”,重视对成果的研究价值、市场转化等方面的考核,为“量少质优”的科技人才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2.结合人才特征及岗位职能。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注意区分基础研究、研发应用、创新创业等不同类别的科技人才,避免人才评价指标同质化。
3.突出品德和潜能考核。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加强人才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的评价。同时,要注重考核能够体现人才潜能等方面的指标,如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个人社会影响力以及团队评价等。
4.坚持准入性指标和绩效性指标相结合。准入性指标主要评价被评价者已有的成就以及现阶段的“生态位”,看被评价者是否达到引才标准;绩效性指标主要是对已引进人才的工作业绩及贡献进行考核。
1.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根据人才类型、特点、岗位需求以及评价目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转变以往“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的单一评价方式,引入考核认定、专家面谈、实地调查等多元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的有效性。同时,可以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评价平台进行匿名评选,既保证了评价的保密性与公正性,也提高了评价效率。
2.发展服务外包业务。政府职能部门除了直接实施人才评价工作外,要转变服务理念,尝试“购买服务”方式。随着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等的发展壮大,逐步外包部分服务环节,委托专业组织机构实施评价工作,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提高人才评价的有效性。
3.健全评价保障机制。一方面,制定明确的评价程序和操作规范,实施严格管理,确保评审科学严谨。同时,根据人才评价管理中的回避制度,在评价过程中引入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等多元监督主体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评审公开透明。另一方面,要完善人才评价反馈环节,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培养激励功能,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机构为被评价者提供分析、培训、规划等服务,提高评价结果的实际效用。
1.坚持多元主体评价理念。在人才评价过程中,宏观层面上要弱化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引进社会中介力量;微观层面上要政府职能部门、评审专家、第三方专业组织机构等多元主体都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能责任和范畴。政府职能部门要明确政策制定者和制度执行监督者的角色,由主导评价转向引导评价。评审专家要充分发挥识才、选才的主体作用,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保人才评价的准确性。专业组织机构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主体的客观性,补足其他主体短板,确保人才评价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库,在各地市专家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可以由省级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围绕人才特征及岗位职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多元、专业的评审专家库,为全省各地市人才评价工作提供资源支撑。同时,要加强评审专家动态化管理,确保评审专家队伍的稳定性、专业性。
3.发展专业组织机构。制定实施发展专业组织机构的政策,加大对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人才评价服务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在资金、税收、研发、奖补等方面的支持。同时,要积极为专业组织发展营造空间,可以借鉴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的经验,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人才服务业园区,吸引高水平的人才服务机构入住,打造人才评价服务机构发展平台。
4.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一要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避免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与工作需求脱节,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二要定期开展专题会,将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解决和统一培训。三要实行轮岗制,要求工作人员在系统内轮岗,熟悉人才评价工作不同环节的内容,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实现人才评价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
科技人才评价作为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围绕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河南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但是在人才评价工作中仍然存在导向不明确、标准不科学、主体不健全、管理不适宜等问题,降低了人才评价的有效性。只有从评价指标、评价主体、评价程序和方法等各方面不断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才能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更好地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