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升忠
目前,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重答复轻落实”“被满意”,甚至“回娘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据了解,各地人大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的满意率普遍在90%以上,但办结率多数徘徊在50%~70%,依然不理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板子不能只打政府,不能全怨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给力不足,也应该从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机关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上找原因。
从人大代表自身看:一是问题抓得不准。据了解,各地每年约有5%~10%的代表建议政府直接回复办不了。要么是脱离当地发展实际,太超前,无财力解决;要么是看起来好像挺好,但缺乏专业性,提的不是真问题,中看不中用。二是建议质量不高。一些代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少,对问题没了解清楚或道听途说就草率提出,偏向于枝节问题、局部的小问题,使得承办单位很难办。三是工作动机不纯。有的代表提建议是为解决自身的困难而提,有的是为连任下届代表打基础。
从人大常委会机关看:一是人大代表集体活动的质效需提升。目前,人大代表普遍是参加所在代表团的小组活动,其优点是绝大多数代表在同一片距离相近的地域内工作生活,组织活动时简单方便,但是存在先天的不足,即不同行业的代表混在一块,看似是开展了视察调研活动,但多数人只看到点皮毛,根本提不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议,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等问题,使工作成效大打折扣。二是人大代表建议的数量需把控。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建议筛选调控机制。有的政府部门一年承办的建议多达80件以上,部门自身就有大量的任务要完成,难有这么多精力认真办好每个建议。鼓励代表提建议是好事,但并非越多越好。三是人大代表建议的质量需监控。人大代表提了就收,收了就转,在质量上没有必要的把关环节,致使很多低质甚至不能办的建议年年出现,运作机制欠完善。四是建议的办理时限与办理质量需协调。通常要求政府三个月内回复办结,但有的建议一年办不完,甚至需要好几年,“重答复轻落实”“被满意”难题一直困扰着许多人大代表。
为此,笔者建议从突出“三性”、提高“三率”入手,改革人大代表活动组织形式,创新优化建议产生与承办流程,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1.改革优化人大代表活动组织制度,提高视察调研的有效性。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代表各条战线的利益与诉求,只有充分发挥代表的行业专业优势,才能更多更好地提出高精专的建议。为此,应将各代表团的功能主要定位在选举和组织代表参加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采取按行业建立代表活动小组的办法,由本级人大对应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服务管理,组长由专委会委员及行业领军人物担任。一方面,通过建立微信群,采取语音聊天、上传文稿、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保持经常性的远程联络,每年围绕多个专题进行交流研讨。另一方面,围绕行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采取视察、调研,召开行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定期组织行业代表进行深度研讨交流,研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另外,在开展人大代表培训时,也将代表按行业大类组班,除了面上的应知应会知识外,专门增加一些本行业的课目,进行针对性、精准性培训,促使代表了解本地全局,把握行业发展大势,为代表提出专业性强、有深度的建议打好基础。
2.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提高代表建议的可行性。应要求政府各个部门对口联系各行业代表小组,通过微信群等渠道,采取每月推送政策与工作进展信息、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帮助代表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和相关政策,促进代表所提建议与政府的工作同向发力,与本地的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群众的愿望相呼应。
3.建立行业会审制度,提高代表建议的精准性。要引导代表发挥其行业性专业性的优势,在本行业内多提建议。代表建议形成后先在行业代表小组群进行交流,由组长组织大家进行讨论,一起投票决定是否提交;对提交的也要充分吸收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共同把好选题关和内容关。对不属于本小组行业范围的专业性很强的建议,提交相应的专业小组进行把关。同时,对内容相近的以联名形式提出,从源头精简建议件数,力求提“精”提“准”建议,确保每件建议质量过硬。
4.建立分层递交制度,提高代表建议的使用率。建立本地五级行业代表联系交流机制,搭建五级代表活动平台,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纵向搞活代表工作。在此基础上,对不属于本级政府办理的建议,向下一级或上一级递交反映,为促进行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建议被采纳后,也作为该建议者的工作业绩。
5.建立人代会前集中提交制度,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调整代表建议集中提交时序,形成以“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定稿前代表集中提交建议为主,人代会期间以代表提交议案为主、建议为辅的新模式。具体操作步骤是:将目前代表在人代会期间集中提交建议,改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定稿前两个月集中提交建议,转交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和有关对口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对其中有价值的、条件成熟的且可操作的建议,应在制订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时统筹考虑,予以安排。并将人大代表建议采纳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在人代会期间书面通报代表。对没有采纳的建议应写清理由,一并予以反饋。这一设想的目标是,理顺代表建议与实际办理时所需的人财物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化解代表建议与政府计划预算“井水不犯河水”、建议办理资金没有稳定的财力支持、“口头办理、纸上答复”“被满意”等难题,从而有效提升办结率。人代会召开期间,大会以接受代表提出涉及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的议案为主,使代表的主要精力放在认真审议各项报告上,履行好代表职责。
6.健全完善督办制度,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对承接建议数量多的部门,采取人大机关、相关代表与部门集中会商的形式,以取得实效为导向,将建议分为急办、缓办、延办、不办四类,急办的要求3个月办结,其他的相应延长办结期限,不搞“一刀切”。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落实的代表建议,由政府办的领导挂帅,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研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期限,从源头上化解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问题,确保建议落到实处。要采取领导领衔督办和重点建议督办、会议督办、视察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大督办力度。要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的专业优势,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专项汇报、开展专题询问等形式,依法开展建议督办工作。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考核机制,将建议内容、承办部门、承办责任人、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在政务平台及时公开,并将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办结率纳入责任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不断提升建议办理的质效。
7.健全完善考核制度,提高代表履职的能级。采取每年在人代会期间对代表建议进行专题讲评、评选表彰优秀建议和先进行业小组、对办理效果差的建议进行集体会诊等措施,建立起代表建议有序管理的全链条,全面激发代表的履职活力,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作者系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室副主任、青岛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