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墨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1]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点与要求。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主体;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了解民情,回应民意,走好群众路线。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民意走上网络,正视并回应网络民意成为提升人大代表工作水平、依法有效发挥人大职能的必然要求,然而一些人大代表对此要求的重视程度不够,其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
一、人大代表回应网络民意的背景
人大代表不仅要回应网下民意,还要回应网上民意,做好网上履职工作,这是社会发展的时代需要和现实要求。
1.网络民意表达规模扩大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已达70.4%[2]。“网民来自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3]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的蓬勃发展与自媒体的日新月异,普通网民在网络上表达自己对于时事热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观点愈发便捷。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人大代表的义务。为了有效履行这一义务,就必须顺应网络时代特点,对网上的民意表达给予足够重视。通过关注网民的思想动态,回应网民的诉求关切,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
2.网络深度融入治国理政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4]就网络民意而言,互联网是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也是民意的重要聚集地。这些特点对治国理政带来了两方面影响:一方面,网络的平等性和开放性使人民群众的声音得到更广泛地体现,为增加民情民意的获知广度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各种意见纷繁复杂、良莠不齐,为掌握真实、全面的民情民意也带来了挑战。对此,人大代表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要与时俱进地把网上民意表达和网下民意表达有机整合,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人大代表回应网络民意的意义
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及时、有效地回应网络民意,是人大代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和现实路径。这对于人大代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工作质量,参与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具有重要意义。
1.网络民意受到重视有利于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
走好群众路线,首先要求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无论对于网上民意还是对于网下民意,都需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5]。而当网民的呼声与诉求受到关注,甚至得到了充分的回应,网民就可以更为真切地感受到自身的主人翁地位,进而使建言献策队伍不断壮大,民主气氛日趋浓厚,推动更多积极因素参与到群策群力的队伍中来。人大是一所展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大学校”[6],人大代表的切实履职可以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群众的政治参与素养和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性。
群众路线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广泛听取和吸收民意是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如果人大代表在网络上针对某一立法议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意见征集,那么网民在表达自身意见的同时,可以对相关议题形成更为深刻的認识。如此,网民不但能更为直接地感受到民主的真实性,而且在法律法规通过后可以对其形成更高的认可度,从而更好地推动“全民守法”的目标成为现实。
2.民意获取渠道拓展有利于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走好群众路线,还要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其中首先就要做到“从群众中来”,做好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方式,在过去主要表现为集体座谈、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等典型形式。如今,网络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调研渠道,对传统民意获取渠道形成了有效补充。一方面,民意获取的广度得以增加,因为庞大的网络民意表达规模为民意获取数量的上升奠定了良好基础,甚至一些相对小众的民生问题也得以呈现。另一方面,民意获取的深度也得到增加,因为网络的匿名性为人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了畅所欲言的广阔平台,这就有助于一些网民将更详细的亲身经历或更丰富的真实想法输入网络之中,从而为人大代表更为深刻地认识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了便利。
民意获取广度和深度的双重变化,对人大代表更加充分地发挥代表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调研成果在经过充分研究后,就可以考虑上升为正式决策或行动举措。特别是对于立法工作,增添网络这一民意获取渠道,可以为“科学立法”提供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智力保障。
3.民意反馈及时获取有利于提高人大各项工作质量
对于决策及其实施而言,“从群众中来”只是第一步,还需做到“到群众中去”,在群众实践中检验这些决策的正确性及问题所在。网民针对时事热点或社会问题提出的意见中,有不少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工作效果与群众反响。这些网络民意是改进工作必不可少的反馈资源与参考依据。一方面,人大代表通过收集关于人大自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对代表自身工作状况和人大整体工作成效形成更为客观的认识和评价,并据此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一府一委两院”均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因而人大代表还可以收集与梳理与这些机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合适的渠道向相关单位进行反映,从而有效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目标。
三、人大代表获取网络民意的方式
对于网络民意的回应,获取网络民意是前提条件。只有及时了解网民的利益诉求、意见建议,才有可能及时且合理地进行回应。
1.浏览关注网络民意
获取民意最为便捷的方式即在随机浏览网络表达的过程中发现民意表达。人大代表可以在广受群众欢迎的网络论坛、聊天群组等区域性平台以及微博、知乎等全国性平台进行浏览,发现其中的有用
信息。在搜索相关信息的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因个人浏览习惯只关注所属选区的网络民意,而是需要关注所属人大对应的行政区域内各地区的网络民意,以充分履行代表职责。同时,人大还可以和网信办开展合作,借助大数据等专业技术或共享数字化平台,快速筛选和发掘网民关于本区域内各类现象和决策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
这种通过随机浏览来获取民意的方式,对获取时间点和具体获取路径的限制较少,对人大代表的网络运用能力要求较低。但是,网络表达信息的庞大规模可能降低人大代表发掘有用信息的效率,增加工作时间和精力的消耗。
2.平台获取网络民意
人大代表借助专门的官方平台收集和了解网络民意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民意获取方式。一方面,人大针对相关议题,在网络上开设相应的意见征集专用渠道(如提供专门的公示窗口、建言入口、问卷填写栏目等),征集议案和各类建议,如此获取的民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另一方面,人大直接搭建通用的意见征集平台(如在人大网站或“两微一端”等公开平台设置议政建言栏目、联系代表栏目等),综合接收网民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可以梳理和参考这些专门平台上的信息,进而形成可靠、可信的议案及建议。
群众通过专用渠道提交的意见往往经过较为充分的思考,表达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一般比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发言更为突出,因而具有更大的参考价值,可以减轻人大代表研判、筛选有用信息的压力。但是,这种民意获取方式的使用数量和利用程度,可能会受到群众对于这些专用渠道知晓程度的限制,以及这些渠道本身严肃性特征的制约。
3.交流了解网络民意
人大代表除了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收集信息外,还可以通过个人渠道来获取网络民意。人大代表可以在邮箱、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新的个人账户或利用已有的公开账户,建立一个同网民深度互动的个人平台,从而在同网民的交流互动、情感共鸣中了解社情民意。一些人大代表已把利用社交平台传递信息、了解民意的方式付诸实践,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例如,多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黄细花在2014年就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兼顾了业务工作、民意收集和思考交流等功能,并曾表示自己“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建议中的30%~40%,最初都是来自于网络民意”[7]。
个人账户之间的交流与借助官方平台进行意见传递相比,具有亲和力更强和效率更高的特点与优势,既可以提高群众参与度,也可以通过交流及时澄清细节而避免误会。如果要充分发挥这种在交流中了解网络民意的方式,就需要人大代表通过主动宣传与积极回应不断提升自身在网上和网下的知名度,扩大“朋友圈”,提高代表力。
四、人大代表回应网络民意的方式
在获取网络民意的基础上,人大代表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与研判,区分有用信息和无用信息、合理表达和不当表达,进而根据不同情况实施相应的回应行为。回应行为的实施是网络民意回应全过程的核心环节,生动地反映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和科学方法。
1.筛选吸收决策资源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实现正确的决策,就要从群众中汲取无尽的智慧和力量。人大是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为了更好地履行职权,推动人大作出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决策,就需要把来自网民的真知灼见从各类民意表达的碎片化信息中筛选出来。针对这些合理的意见和诉求,要及时开展研究,形成议案及建议,并努力推动成熟的方案落地实施。期间,可通过网络把处理进展适时告知相关网民,让群众感知到自身意见的价值,增强对人大及人大代表的信任。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实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要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
治国各领域全过程”[8]。
当然,网络的匿名性在增强网民表达意愿的同时,也增加了表达的随意性,导致网络民意中难免混入一些“杂音”,妨碍人大代表对有用信息的筛选和利用。一方面,要理性思考、冷静研判、认真调研,分辨真实的网络民意和故意炮制的网络舆论,避免受扰于虚假信息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建议。另一方面,也要从一些较为刺耳的怨气怨言中发现群众关心的真问题。一些网民在选用表达方式时无所顾忌,甚至较为过激,但是其表达内容可能包含着确实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代表在认识和分析这些表达时,要注重挖掘其形成背景和表达动机,避免忽略有用信息。
2.整理反映监督信息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中,人大更需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使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更好推动社会发展。仅就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而言,对行政执法要“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对司法要“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等[9]。网上群众监督、网络舆论监督的开放性和即时性,既拓展了公民直接监督国家机关的条件,也丰富了人大监督可以利用的信息资源。
为了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要求,人大代表在筛选网络民意时,要认真整理相关监督信息,并以适当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在将监督信息反映给有关单位后,还需要跟进了解该单位的处理进展,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督促其及时落实,并给予必要答复。通过人大代表的“中介”作用,一些网络监督得以转化为更具权威性的人大监督,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得以提升。
3.互动引导不当表达
网民在网络上进行的民意表达,未必都属于理性表达。改革之中利益关系的交错,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心态。同时,受到思想认识、性格情绪和一些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个别网民可能会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者进行无理的、偏激的猜疑、抱怨和指责等。面对这些不当表达,人大代表需要认真研判表达内容,全面了解事情来龙去脉,以人民立場作为标准进行判断和分析,并给予合理的回复和引导。
首先,要区分合理的情绪宣泄和不合理的情绪宣泄,使不合理者回归问题本质,表达真实诉求。其次,告知网民合适的民意表达渠道,使民意诉求在得到有效关注和切实解决的同时,避免在网络上造成不必要的消极影响。最后,作为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对错误思想和不当表达要及时疏导,在平等对话中调和矛盾。其中对于极个别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表达行为,要敢于开展“网上斗争”,必要时还需进行举报。通过以上种种引导方式,努力实现网络空间天朗气清和民生问题切实解决的有机统一。
无论在互动中引导不当表达,还是以其他方式回应网络民意,人大代表在实施回应行为之后都需要对网民的后续表达及意见反馈跟进了解,从而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提高网络民意回应的能力与质量。
五、人大代表回应网络民意的保障
为了推动人大代表更好地开展网络民意回应工作,就需要从教育、制度、人员等方面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举措。
1.提高代表用网意识和能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能力是行动的保障。为了增强人大代表回应网络民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首先就要提高其用网意识,增强其用网能力。但就目前而言,少数人大代表使用网络了解民声的意愿相对较弱,使用网络回应民意的能力也相对较弱。为此,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培训,加强经验交流,使代表们充分认识用好网络工具、回应网络民意的重要意义,提高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网络言论的表达能力、网络行为的引导能力等,成为善用网络联系群众、善用网络履职尽责的人民利益代表者。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和培养一批网络交流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代表成为“网红”代表,更好发挥交流了解网络民意、互动引导不当表达的作用。
当然,在重视和使用网络渠道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统的民意获取渠道。要充分发挥传统与新兴、网下与网上不同渠道的各自优势,加强代表工作。
2.加强代表上网制度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人大代表的工作质量也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了推动代表积极上网并规范代表上网行为,需要注重运用制度法规进行规范和引导。
一要针对人大代表开展网络民意回应工作的程序性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明确代表在获取、研判、实施和反馈等各项流程中的责任义务和行为规范。其中面对泥沙俱下的海量网络信息,可以建立合作研判机制:不同代表发挥各自专长,共同检验网络民意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避免偏听和误判。
二要针对人大代表回应网络民意的履职情况,建立阳光公示制度。对于网络民意回应工作,网民关注的重点不只是其意见是否被人大代表成功收到,更在于其意见能否得到受理而形成决策或得到必要答复。一方面,要记录代表调研、监督等履职过程,在网络上“晒”出履职动态。另一方面,要设置网络民意回应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并进行履职评价,在网络上“晒”出履职成效。由此,既能督促代表有效履职,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受理或解决;也能使群众清晰了解人大代表的良好表现,增加认可度和信任感,扩大人大影响力。
制度保障的关键在于执行,既要引导广大代表树立法治意识和制度意识,也要加强对制度执行、代表履职的监督,避免出现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为了配合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软硬件保障,如提高现有网络平台的规范度、易用度和美观度,并创建适合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和网民需要的网络民意表达与回应平台。
3.将网络影响力列入代表候选人推荐依据
人大代表应当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和认真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为此,人大代表需要在群众中具有充分的认可度和信任度。为了更好发挥代表网上履职能力,不仅可以培养和提高一般代表的网络民意回应意识和能力,还可以直接从网络上寻找与网民关系良好,关心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公道正派的热心网民,并在资格审查后将其作为代表候选人进行推荐,即将网络影响力作为代表候选人的推荐依据之一。例如,2009年初,洛阳知名网民张晓理(网名“老牛”)被西工区人大选为洛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而且在网民中具有较高威信[10]。这类人选本身就具备较好的网络民意获取基础和回应能力,经过引导后可以更好地在网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走上网,民意走下网。随着网络民意表达规模的增加以及网络与治国理政的深度融合,人大代表回应网络民意对于发扬民主、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教育、制度、人员等要素的保障下,人大代表及时获取广泛民意,认真回应各类民意,实现网上网下良性互动,将进一步改善代表工作,增进代表与群众的良好关系,落实网上群众路线,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注释:
[1][8][9]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4-15页。
[2]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年发布,第17页。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36页。
[4]《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20-121页。
[5]《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49页。
[6]王玲:《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e38f3945a31542ca8e5bd38b05fd9e21.shtml,2021年8月14日訪问。
[7]《开通公众号“黄细花”倾听民意》,载《南方日报》2015年3月6日第A07版。
[10]曲昌荣:《洛阳澄清“网民当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国新闻网,https://www.chinanews.com/gn/news/2009/02-23/1573619.shtml,2021年8月14日访问。
(作者单位:中共舟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