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与建议

2021-12-03 23:42何建平王银华
天津农林科技 2021年6期
关键词:乡镇街道农产品

陈 成,何建平,梁 勇,王银华

(重庆市彭水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 409600)

农产品作为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经济的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1]。近年来,随着监管体系、检测水平以及消费者安全意识的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质的改观,但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迫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向更高的方向发展。认清农产品安全监管形势,补齐监管短板,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管力度,全力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成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作现状

1.1.1 监管机构 目前,重庆市彭水县农业农村委成立了下属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环境保护站(以下简称农环站)和参公单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由农环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统筹协调全县日常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县农业执法大队、公安、食药监局相关科室作为配合单位协助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乡镇(街道)农产品日常监管工作主要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统筹负责,乡镇(街道)食药监所配合。

1.1.2 仪器设备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农环站检测室相继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导率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快速检测仪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定性定量检测设备。自2014年起,陆续为全县39个乡镇(街道)配备了快速检测仪、存放药品的冰箱、恒温器等一系列检测配套设备。

1.1.3 年度培训与检测任务 一是每年派县农环站检测人员参加市级仪器操作培训,县农业农村委组织39个乡镇(街道)农服中心人员每年开展一次快速检测仪器操作培训。二是开展快速检测和例行抽样检测工作,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产品快速检测,涵盖辖区内大宗农副产品,检测样品不低于5个,县农环站每周开展一次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不低于12个,全县每年开展快速检测样品不低于2950个。三是配合市级“双认证”机构(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认证)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主要指水产养殖)生产的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例行抽样检测,年检测目标样品200个。从定性检测升级到定量检测,并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分析当前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存在的问题。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工作现状

彭水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公安、食药监局等部门共同执法。一是每月开展农产品上市前的检测和突击检查,对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处理,全力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3]。二是按照全市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要求,县农业农村委综合执法大队、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科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联合对全县农资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对所有售卖、使用农资登记入网,建立台帐,随时监测农资流动去向,对违反农资经营、使用管理要求的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主体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全年执法次数不低于24次。

1.3 农产品品牌认证现状

全县“三品一标”数量已由2018年的11个[2]增长至目前的80个,其中绿色食品72个,认证面积2061.3 hm2;有机农产品1个,认证面积6.67 hm2;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认证面积666.67 hm2。

1.4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情况

强化宣传主要针对消费者和生产主体。彭水县农业农村委联合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委等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录制视频、电视广播以及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日常鉴别安全食用农产品的方法,全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知晓氛围。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检测人员不足、政策覆盖不全面

2.1.1 检测人员不足 乡镇(街道)开展快速检测工作的主要由农业服务中心人员承担,人员少且身兼数职,流动性较大,导致很多乡镇(街道)无法每月按时开展检测工作。调研发现,超过80%的乡镇(街道)为了完成每月的检测任务,并未按照要求深入田间地头或农贸市场开展检测,而是随意采样检测,造成监管检测数据造假,未起到监管实效。

2.1.2 专业人员缺乏、检测设备不稳定 县农业农村委虽然配备有精密的仪器设备,但无专业专职的人才储备,仅能开展定性检测,无定量检测数据作为进一步的对比判定,且市场上不合格的快检试剂盒造成了快检技术市场的紊乱,快检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也受到质疑[4],有些蔬菜如洋葱、香菜、韭菜等容易出现假阳性,无法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准确检测。

2.1.3 有毒有害津贴的政策覆盖不全 县级以上开展农残检测人员能按照职能职责划分享受相应的津贴,而乡镇(街道)因检测人员流动(变动)大,目前相关津贴并未落到实处,导致绝大多数乡镇对农产品检测工作存在消极、敷衍情况。

2.2 监测经费不足、检测设备落后

2.2.1 县、乡(镇)均无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管人员外出采样无专业的采样设备、交通工具,无法持续开展抽样检测、业务培训等。

2.2.2 彭水县2014—2016年为各乡镇(街道)分3个批次配备检测设备,因仪器设备换代更新,导致3个批次检测设备在型号、操作及药品使用标准上无法统一,加之部分乡镇(街道)存在仪器设备管理疏忽,导致机器年久失修,功能落后,已无法正常使用,难以达到有效的快速检测要求,近年来也无相应的经费进行换代更新。

2.3 基层监管队伍整合不足、监管对象不明确

彭水县食药监局为各乡镇(街道)同样配备有监管检测仪器,但由于职能划分不同,检测仪器操作有别,基层尚未进行资源整合,没有有效利用现有的仪器设备,导致监管工作混乱滞后,仪器设备闲置浪费。目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主要涉及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而日常的经营者远不止这些,小而分散的生产主体数量众多、流动性强、缺乏组织等[5],均造成监管漏洞,监管对象遗漏的现象发生。同时,县农业农村委根据职能职责目前未形成专门的针对所有农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的执法检验检测监管队伍,仍然是各分管科室负责职责范围的快速检测,而县农业农村委并不具备相应的定量检测资质和能力,从而导致快速检测结果不能做为有效的检测处罚依据。

2.4 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虽然已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但人们的认知度并不高[6]。县农业农村委每年组织新型农民培训均设置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课程,但参训的大多为留守中老年人,对新形式下的农产品质量防控知识和技术接收度较低。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高质量培训与宣传

一是邀请长期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专家和学者下沉到基层开展现场讲解,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学生带动家长增涨知识的渠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知识和典型案例植入课堂,增强学生和家长的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防备小常识;三是利用农业科技服务团队、农村科技社团等下乡机会,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素质培训,逐步转变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大力培育一批新型农民经营主体,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传播。四是加大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的投入,强化日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监管知识的宣传。

3.2 加大资金投入,壮大监管队伍

鉴于目前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短板,政府应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一是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负责基层不定期随机抽样检测任务或聘请专业人员专职专用;二是通过多渠道健全监管机构,培养稳定、专业、专职的检验检测人员,落实监管津补贴,及时更新仪器设备,减少误差,提高检测准度和可信度;三是整合资源,积极开展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提升检测能力。组建县级专业检验检测及执法队伍,涵盖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的快速检测和定量分析,为进一步开展综合执法提供依据。

3.3 政府主导,多措并举

针对县域内分散的经营主体,可通过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进行监管。一是划分小农经营专区,由城管、农业执法、检测人员联合执法,严格区域管理;二是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应的奖补措施,引导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或获得品牌认证的企业等,建立农产品生产安全示范片或示范带,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以点带面,带动生产主体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三是加大品牌宣传和申报力度,大力推动优质农产品申报品牌,加强证后监管,最大限度地缩小农产品监管盲区。

3.4 强化信用管理,健全考核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管理,严控化肥、农药的进入和流出,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一是对县域内所有的农资经营主体、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大户等建立相应的信用档案,增设黑名单曝光和禁止生产、经营机制;利用追溯管理系统,实时公布农产品生产经营质量情况,将项目申报、市场准入条件等与生产经营信用挂钩,倒逼生产、经营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将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纳入年终考核目标,整合基层农服中心、食药监局等监管资源,增强基层管理力量,避免资源浪费和监管盲区,从根本上补齐监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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