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劲松
(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河南 郑州450003)
农业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基础,农业发展举足轻重。农业是我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领域。通过采用“互联网+”的发展方式,可以让我国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比较迫切的问题是要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解决农民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给农民提供助力,提升农村地区粮食产量。但是,当前由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立时间较短,其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信息服务不对称现象比较严重,难以满足农民朋友的各种科技服务需求,服务工作开展成本也相对较高。对此,需要不断创新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实现科技服务的准确对接[1]。
为了有效促进农村地区发展,各地专门建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来给农民提供科技帮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科技信息交流、科技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孵化、技术市场、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评估等[2]。通过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可以有效提升农村生产力,帮助农民增收。互联网时代对农村科技服务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可以在线给农民提供帮助,及时解决他们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相关调查显示,55岁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占比在20%左右,46~55岁的农业经营主体占比在50%左右,其他大部分属于青年群体。这些经营人员的年龄相对较大,很多人员只有小学学历,接受互联网科技服务的难度较大。另外,很多科技服务人员是从农业企业管理人员、农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出来的,虽然他们的农业生产水平相对较高,但对电子商务的接受程度普遍不足,其互联网应用能力亟待提升。
借助互联网来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可以有效促进农业部门与经营主体之间的信息互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民朋友的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各种农村科技服务往往难以落到实处。供给的主要动力来源于农业发展需求和农业经营主体追逐利润的需求等,如果供需动机之间产生较大的差异,就会导致供需不能一一对应,最终造成供需不平衡。从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关注信息分布情况来看,由于经营主体在种植区域环境、养殖规模和生产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区别,通过互联网获得科技信息服务的多样性较大,导致难以保证农村科技服务供给之间的信息对称性。
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可实现其价值。然而,很多农村科研单位与农村推广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导致很多农村科技成果停留在实验室层面,科技转化率不高。此外,很多农村科技成果的研发往往存在脱离农村生产实际的现象,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在实际转化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对农村科技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随着信息入户政策的不断落实,信息建设的覆盖面越来越大,在服务数据统计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导致政府部门承担的管理压力相对较大。
通过构建“益农综合服务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线上拉动”活动,可以有效实现运营中心对接农业经营主体,其直接负责市场拓展和需求反馈工作,给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服务,坚持主体做产品、专家做指导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好益农信息社,确保网络全覆盖、服务无盲区、运营可持续,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通过对这种模式的应用,可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经营管理模式,让农技专家直接线上开展帮扶,有效解决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市场、产品、技术等问题。通过运营中心,新型经营主体、村委会、基层农技人员可以在线出售农产品,并发布各种农业技术指导信息,其收益可以直接整合到益农综合服务平台上[3]。
在农村信息社的建设过程中,应采用科学的发展思路,按照择优建设、逐步发展的思路,集中发展具有一定科技服务基础、能力和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建设益农信息社。同时,加大对益农服务社的宣传力度,大力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入社用网。
为了给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需要增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征集力度,选择一批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应用的成果进行大力推广,并根据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关键性技术的研究,针对其中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突击,让更多民众从中受益。为了提供更好的农村科技服务,应组建一支科研水平高、科技服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给当地农民提供产业链一条龙服务。除了现有的专家队伍资源,还应进一步吸引其他地区高校资源加入进来,开展各种科研合作,建立有效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保证专家在其中的主体地位,认真做好科技转化工作,真正为农民带来好处。此外,应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打造一些科技领军人才,让他们在开展农村服务工作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领头作用。为了提升科技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应定期开展各种培训工作,丰富他们的知识储备和技术储备,并通过提升工作待遇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加入队伍中,保证益农信息社专家队伍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为了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农村科技服务中的作用,应充分利用现有省级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对各种科技成果信息进行发布,定期开展地区发展调研报告的编撰工作;进一步细化益农信息社信息化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高效实用、提升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民对各种信息的共享,让各种农业科技信息可以快速传递到农民朋友的手中,助力农业发展。
一是在农业技术的传递过程中,可以直接采用广播、明白纸等单向传送方式,直接利用各种网络平台来发布信息。二是在耕作方面,从自购农贸、人工操作逐渐发展到网购农贸、智能化操作。三是在消费模式方面,可以从分散到店消费发展为一站式购销结合的方式。四是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可以从粗加工当地销售发展到品牌化网络销售。
为了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效果,可以联合当地的农业管理部门建立服务当地农业发展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站,定期在网站上发布各种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如果有条件,还可以邀请农业科技行业的专家来开展农业科技专题讲座,让他们在线与农民朋友进行沟通,有效解决农民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交互软件的应用已经很普遍,给农业技术传播创造了良好条件,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来发布各种农业技术,教会农民各种农作物的科学种植方法,农民朋友也可以在线开展农业技术交流。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加快发展为在线农业科技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应认真做好在线教育平台建设,开设各种在线农业科技课堂,完成教学后及时进行考核,并充分做好技术认证工作,保证科技服务质量。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对农村科技服务的开展效果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农村科技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将互联网技术有效应用其中,提升科技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