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财,朱铭件,张小球
(1.江西省修水县蚕桑局,江西修水332400;2.修水县中等职业学校,江西修水332400)
“十三五”以来,江西省修水县蚕桑产业紧紧围绕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为目标,全力推行桑园标准化、小蚕工厂化、大蚕省力化、蚕茧优质化、帮扶融合化的“五化”产业发展模式,取得蚕桑产业稳定、扶贫效果凸显的成效。2020年,全县共有桑园面积6200 hm2,饲养蚕种9万张,生产鲜茧4050 t,蚕茧产值达到1.6亿元。蚕桑生产已覆盖全县28个乡镇,从事种桑养蚕建档立卡贫困户3500余户,成为修水县脱贫攻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现将“五化”发展模式介绍如下。
为避免农药中毒和便于桑园机械化管理并考虑到修水县山区特殊地理状况,对新建桑园采取集中连片栽植,原则上新发展的桑园每片面积不少于3.33 hm2,并统一规划建设好排灌沟渠和机耕道路。
通过几年比较,“强桑1号”、“农桑14号”2个桑树品种的桑叶产量和质量均表现优良,受到了广大蚕农欢迎,成为当前新建桑园首选品种,全县90%以上桑园栽植的桑品种为“强桑1号”和“农桑14号”。
新建桑园结合地形地貌开展土地平整,以便于机械操作和排灌。栽植密度:800株/667 m2,株行距:0.5 m×1.7 m。栽桑前开50 cm×50 cm栽植沟,沟中施入有机肥3000 kg/667 m2。栽植时做到桑根舒展,桑苗正直,根部土壤踩紧并壅土至馒头状,深度刚埋住嫁接口。
根据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总结的《嫁接桑一步成园技术标准》对新桑园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人工除草、施肥、治虫和剪伐定型等操作。确保达到春季栽桑、夏季养型、秋季养蚕技术要求,实现当年栽桑当年收益。
俗话说“养好小蚕七成收”,通过小蚕共育来提供发育齐一、体质强健的小蚕,从而减少大蚕期蚕病损失,为蚕茧丰产打好基础,已得到蚕桑界普遍认可。工厂化小蚕共育,则通过整合资源实现适度规模,采取更严格的标准、更规范的操作和更优良的设备,使共育出来的小蚕体质强健、发育匀整而更受蚕农欢迎。
为合理配置资源、方便小蚕运输、提高经济效益,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建设一个小蚕工厂,每个小蚕工厂每批蚕种饲养规模为300张左右,全年共育规模为3000~3500张。蚕桑重点乡镇根据生产规模适当增加小蚕工厂数量,规模较小乡镇2~3个乡建一个小蚕工厂。
一是严格执行《小蚕共育管理制度》《小蚕工厂消毒防病操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从严规范管理人员、饲养员工作职责,上下班时间、工作量和安全生产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工厂化小蚕共育操作规程》,在采叶、切叶、给桑、匀蚕、扩座、消毒等操作及各龄饲养温湿度等方面统一标准。三是严格执行《共育小蚕分蚕质量标准》,所有小蚕工厂共育均要求:4龄起蚕后分蚕,每张蚕种4龄分蚕时为6框,蚕座总面积达4.5 m2以上。并要求共育后的小蚕蚕体大小匀整健康,没有病死蚕和弱小蚕,蚕框内蚕头分布均匀,每张种蚕达到2.4万头以上。
全县所有大蚕户均使用大棚养蚕,并根据不同季节和每批饲养量,分别采取蚕台育、地面育。规模化养蚕大棚推广轨道给桑装备,以提高机械装备的使用。
规模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步推广杂交桑草本栽植,全年机械化条桑收获和大蚕条桑育、地面育。嫁接桑园采取划分田块,不同田块分批饲养,续春蚕、夏蚕采取新梢收获进行条桑育。
为进一步提高修水县蚕茧质量,全县加大了推广方格蔟工作力度,由县财政补贴购买方格蔟分发给蚕农使用。对简易式养蚕大棚采取纸板方格蔟搁挂上蔟,对轨道式养蚕大棚采取方格蔟自动升降营茧,全县方格蔟使用率达到60%以上。
大蚕在良桑饱食基础上为保证上蔟齐一,提高方格蔟结茧率,适当使用蜕皮激素催熟。一般在大蚕发育整齐前提下见熟蚕5%后,添食一次蜕皮激素再挂蔟。不允许提前使用或多次使用催熟剂,以提高茧层率减少薄层茧。
方格蔟搁蔟72 h且大部分蚕已营茧后移蔟或升高悬挂,并及时清理蚕粪,开门开窗通风换气,确保在适温干燥环境下营茧,提高鲜茧质量。
优质优价是实现蚕茧优质化重要保障,我县在推广优良蔟具和合理营茧环境前提下,要求农户分类采茧出售,收购企业仪评定质、干壳量计价、优质优价收购。
修水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942户,贫困人口44065人。其中,与蚕桑产业相关的贫困村121个,贫困户6948户,从事蚕桑产业贫困户占贫困户总数70%,蚕桑在产业脱贫攻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修水县种桑养蚕历史悠久,广大蚕农掌握了种养技术,蚕桑产业比其他农业产业具有更明显的优势。修水县政府因势利导全力推进以“桑、茶、林、畜”四大主导产业扶贫作为农民增收的主抓手,其中,蚕桑作为产业脱贫攻坚第一支柱产业培育。
5.2.1 实行资金直补政策
对贫困户实行每新扩桑园补助700元/667 m2(限6670 m2)、新建养蚕大棚补助150元/m2(每户限100 m2)的直补政策,全县共引导3500余户贫困户,发展桑园622.6 hm2,新建养蚕大棚7万余m2,为贫困户增收奠定了基础。
5.2.2 发挥主体引领作用
全县大力发展“一领办三参与”蚕桑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即通过能人、村级集体或专业合作社作为蚕桑基地建设和运营主体,贫困户通过返租倒包、劳动就业、入股分红三种方式参与,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联动机制,发挥农业经营主体对贫困户的传帮带作用,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5.2.3 建立利益分配机制
一是集体新建的桑园、养蚕大棚优先安排给贫困户使用;二是小蚕工厂、规模蚕桑基地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力就业;三是“一领办三参与”蚕桑基地前3年收益100%分配给贫困户,3年后收益的60%分配给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