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山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党校,山东 泰安 271000)
步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产生了根本性变化,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渐成为国家发展的要义。物质水平的提升催生了人们对公正、法治、环境等各个方面的新需求。其中,生态环境作为与人们息息相关的要素,会对人们的生活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现阶段我国的重要任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广大乡村地区是需要关注的重点,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日益推进的背景下,需要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绿色发展道路,使乡村绿色振兴同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共同致力于美丽中国的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充分汲取中华文明延绵已久的生态观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人类文明成果,成为当前指导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内涵极为丰厚,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该思想的核心内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则提供了具体的发展方向。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将这一思想贯彻到实践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此外,现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使命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解决好社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对立问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1]。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关键所在。“两山”理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涵,决定了我国的乡村振兴必须走绿色发展道路。一方面,乡村绿色振兴务求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立足于农业供给侧机构性改革这一主线,逐步建立起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另一方面,乡村绿色振兴需要积极打造极具乡村特色与人文内涵的产业,充分挖掘乡村生态环境优势,在保护性开发的基础上建设美丽乡村,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过程中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幸福感。此外,乡村绿色振兴还包含人们树立绿色发展意识,只有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崇绿色发展道路,才能将之践行于日常生活中,形成社会合力,共同推动乡村绿色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2]。
乡村是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从华夏村落发展至今已经有5000多年的历史。乡村是中华文化的载体与有形的物质,也是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的发源地。就现阶段我国城乡发展具体情况来看,城乡发展和城乡收入水平差距大,再加上基础设施建设差距也比较大,城乡资源分配非常不均衡,农村农业发展逐步成为现代化社会发展的短板。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乡村的5个振兴,即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以及乡村组织振兴。乡村振兴的具体内涵非常丰富,其中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乡村振兴的突破口所在。这就表明我国乡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乡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必须在乡村生态振兴的基础上进行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以及组织振兴。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不断增长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升,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恶化,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农村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乡村环境污染严重,给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非常大的障碍。而环境污染以及生态资源浪费等问题引发的生态环境冲突成为现阶段农村生态治理的首要问题,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治理问题以及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所以乡村振兴中面临的生态困境也越来越突出。
首先,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确的生态保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而错误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会给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造成非常大的阻碍。就现阶段我国农村村民的生态意识发展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村民仍然不了解生态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刻意义,相比较城镇居民来说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另外,绝大多数农村生产以及农村生活模式仍然是传统的粗放增长型,乡村居民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会无规则地任意排放生活废弃物,任意消耗农村自然资源,导致乡村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其次,基层领导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目前,绝大多数基层领导者仍然没有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在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严重的“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仍把经济利益放在生态环境保护之上,而且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只考虑局部经济利益;甚至为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缓解农村就业压力以及提高财政收入,支持严重污染乡村生态环境的企业进入农村进行生产。基层领导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放任农村企业的不当行为,这非常不利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农村社区生态体制不够健全以及制度比较僵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农村社区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农村社区缺乏系统性的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因为农村社区在生态环境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划,不重视整体的协调及统筹,对耕地以及建设用地资源分配不合理,造成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或者分散建设,土地资源浪费极为严重,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其次,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积极性不够,公众参与制度不够健全。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生态治理中的作用,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农民并没有直接参与农村生态治理活动,而且在农村生态建设过程中没有有效保障广大农民的咨询权与参与权,不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而随着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各级政府的各项政策不断向农村地区倾斜,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大,但在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过程中仍然缺乏专门的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运转保护机制,严重阻碍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乡村绿色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目标高度一致,二者均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现实追求,即满足人民群众在物质与精神双重层面的现实需求。其次,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性要求乡村振兴要走绿色发展道路,通过绿色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来提升民生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体会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福利。再次,乡村绿色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内在关联度较高:一方面,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有效地解决好乡村振兴及绿色农业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另一方面,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会对乡村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最后,乡村绿色振兴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我国地域辽阔,乡村在其中占据了非常大的比重,乡村绿色振兴成效将会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产生重要影响[3]。
目前,乡村绿色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需要注重以下两个方面的现实问题:第一,制定科学且体系化的举措,有效防止乡村现代产业振兴与过快发展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第二,重视城市污染产业转移至乡村的动向,杜绝重度污染企业入驻乡村。此外,为实现乡村绿色振兴,应着力解决好诸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系生态保护、山地水土流失防治等基础性生态问题。应清晰地看到,农业面源污染扩展态势依然较为严峻,其间叠加的压力与任务仍较为繁重,需要从全局把握治理难度。应将生态文明建设对乡村绿色振兴的巨大助力深度解放出来,促进多样化的特色生态产业在乡村落地生根,助力乡村社会经济绿色发展[4]。
3.3.1 坚持生产经营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现阶段,横亘在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面前的主要问题,仍是落后的生产经营理念以及滞后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因此,需要在总体思路层面为两者的融合发展做好规划。具体而言,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生态观为实践指导,特别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经典论断“两山”理念,引领乡村绿色振兴,构建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其次,在组织层面,需要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乡村为平台、以乡民为主体的乡村绿色振兴组织体系,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绿色振兴实践的积极性,增强公众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参与性。最后,应合理规划科技创新与乡村绿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路径,探索推动二者深度融合的科学方法,以此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做出应有贡献[5]。
3.3.2 加强有效管理。推动乡村绿色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需要在有效管理方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结合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规划,站在全局视角,探索并逐步构建乡村治理及绿色发展体系,明晰乡村存在的各类生态问题,制定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二是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改变传统粗放落后的生产方式,应秉持现代技术观点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三是要加强对乡村污染的管理,探索乡村污染治理的新思路与新路径,助力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与生态保护双重目标;四是要坚持依法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对生态保护、耕地保护、资源利用均有相关规定,在推动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从法律层面对乡村产业绿色发展予以保障。
3.3.3 创新相关技术。技术方面推动乡村绿色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对策内容主要分为下述几个部分。一是要遵循因势利导的原则发展乡村生态经济,注重绿色产业发展,拓展振兴实践主体的多样性,加大投入扶持力度。与此同时,应加强乡村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引导村民逐步转变生产方式,建立起基于乡村优美景观与独特生态服务的绿色产业链。二是要深度挖掘农业的多样功能优势,坚持用因地制宜原则发展乡村生态农业,逐渐提升循环农业与低碳农业发展的占比,融入生态环境优势,推动乡村旅游以及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让乡村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要对乡村面源污染予以严格防控。一方面,应当弥补乡村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资源循环利用欠佳的短板;另一方面,应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牢固树立起“两山”理念,从而摒弃不符合生态效益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四是要在乡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将生态功能恢复同生态宜居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践行绿色发展观,提升绿色农业生产质量,推动生态产业发展。
推动乡村绿色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必须坚持生产经营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合理制定二者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管理方面应结合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规划,站在全局视角,探索并逐步构建起乡村治理及绿色发展体系;技术方面应遵循因势利导原则,深度挖掘农业多样功能优势,严格防控乡村面源污染,在乡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将生态理念融入实践中。